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一行赴陕调研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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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一行赴陕调研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许科敏一行赴陕调研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8月9日上午,工信部中小企业司许科敏副司长一行在省中小企业局党红忠副局长、尤战存总经济师、发展规划处谷奕处长的陪同下,专程到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调研指导工作。

  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王琴主任向许科敏副司长详细介绍了我省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工作情况。

许科敏副司长一行先后参观了平台服务大厅、多功能厅、产品展示大厅、培训区等功能区域及平台入驻机构,并与入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交谈,详细了解入驻机构服务情况。

  许科敏副司长充分肯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规模水平和运行模式,以及在为中小企业服务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他希望省服务平台再接再厉,勇于探索,服务为先,在服务工作中再创佳绩,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朱宏任在第19次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上的发言

 2012年8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出席第19次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并作题为“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和青年企业家支持”的发言。

全文如下:

尊敬的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感谢东道主俄罗斯为此次会议作出的周到细致的安排。

借此机会,我就“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和青年企业家的支持”谈几点意见与各经济体交流。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创业的历史。

创新创业不仅能促进技术发展,推动经济增长,也是扩大就业和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途径。

创新创业所蕴含的开创精神,符合当今时代潮流,有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青年是最富创造活力、最具创业潜力的群体,提升青年人的创新创业能力已成为全球社会的基本共识。

激励和扶持更多的青年人创业,培育更多创新创业的青年企业家,对于促进青年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历来高度重视创业和青年企业家的培养,把扶持青年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内容。

这也是中国经济得以持续较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今天的中国,创业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创业扶持机制日益完善,创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倍增效应日益凸显。

10年来,中国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增加了2.2倍,其中中小企业约1100万,个体工商户约3400万户。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超过5万家,从业人数超过100万,其中80%以上是青年大学毕业生。

  众所周知,处于初创期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小型微型企业。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进一步显现,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收负担偏重等问题更加突出。

为此,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和青年人创业兴业。

  一是便捷市场准入。

大力支持自主创业,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允许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

完善注册登记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准入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设立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三是努力缓解融资困难。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2009年中国证券市场推出创业板,为创业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截至2012年6月,已有310家公司成功上市,总市值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

  四是帮助小型微型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中国每年免费培训50万名经营管理人员和创业者。

支持管理咨询机构和志愿者开展管理咨询服务,为有志创业的青年人提供指导和培训。

高等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职业生涯发展课程,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五是大力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行动规划,到2015年,支持建立4000个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和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重点培育认定5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初创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知识产权、投资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

  女士们,先生们,   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产业转移加快进行,APEC各成员经济体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存不断加深。

走深化合作、互利共赢的发展道路,已经成为APEC各成员经济体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谋求共同发展的重要趋势。

中国愿同APEC各成员经济体分享鼓励创业的经验和有效做法,相互借鉴,加强合作,积极推动以创业促进创新,以创新促进增长,以增长促进就业,为全球经济的复苏发挥更大的作用。

    

谢谢大家!

 

2012年7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2012-08-02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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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多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从出台政策、减免税负、鼓励创业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发展支持。

宁夏、山西、广东等省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力促中小企业发展;陕西、山东等省着力减轻中小企业税负;青海、重庆等省市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创办民营小微企业。

  出台扶持政策

  宁夏质监局制定22条新政为“小微”助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监局制定7项22条具体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为切实创造全区小微型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自治区质监局减免相关收费项目,一律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对全区小微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实行免费办证、免费指导;减免特困企业、残疾人企业各种纺织纤维制品样品的检测费用。

  同时,质监部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小型微型企业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限由原来70个工作日缩短为50个工作日;计量授权、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审批时限等8个项目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7个工作日;特种设备许可审批时限由160个工作日缩短为47个工作日。

  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在产品标识标注存在不规范等不涉及健康安全的轻微问题,各地质监部门将重点进行指导整改。

对因违法被立案处罚的小型微型企业,依法办案同时,质监部门将主动帮助分析问题查找原因。

帮助小微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破解小微企业制度不健全、产品档次低、质量不稳定等难题,增强小微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山西省出台扶持小微企业新举措

 

  7月,山西省政府制定了《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共涉及7个方面的17条措施,是山西省首次针对小微企业发展出台的指导性意见,以解决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税费负担重等突出问题。

《政策措施》中提出了山西省小微企业的发展目标,即在“十二五”期间新创办5万户小型微型企业、新培育500户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小型微型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解决发展共性问题,营造良好环境。

  此次《政策措施》新出台的17条措施中,有3条措施是用于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

一是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规定,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三是落实好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措施》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公示收费目录和标准,实行小微企业缴费登记制度,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

山西省内各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各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在税收优惠方面,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小企业要发展,最重要的是资金问题。

《政策措施》有4条措施推进企业资金问题的解决。

一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总体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不断推出适应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新产品;支持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二是支持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三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四是扩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

  除了融资难外,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如何解决用地难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策措施》提出了两条措施:

一方面通过节地挖潜、盘活存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多种途径解决小微企业用地;另一方面是要把小企业创业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大力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

  《政策措施》中特别规定,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占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5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对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对创办三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

同时,大力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

在“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至少建一个小企业创业基地。

每年从市(县)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用地计划。

创业基地和各类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

  《政策措施》出台后,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除了多渠道融资外,还可以从财政和政府采购上获得扶持。

《政策措施》规定,山西省将从扩大资金规模、增加中小企业成长扶持资金、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扶持小微企业力度。

今年起,省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各市(县)也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资金总规模由5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重点支持转型发展、技术改造、规模扩张等方面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项目。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每年要有不低于年度预算18%的政府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并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银行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机构也要优先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在创优发展环境方面,《政策措施》提出3条措施用于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

一是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积极开展公益性双代理服务;二是帮助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三是全面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

山西省提出选派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工作的计划;提出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1+150”(1个省级枢纽平台、150个窗口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创业辅导等方面的服务。

开展公益性双代理服务,维权代理服务,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免费政务代理服务。

  政府为小微企业创优发展环境的同时,对小微企业也提出了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要求。

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

支持小微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升级。

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与应用,走“专精特新”的道路。

  广东省政府出台“56条”新举措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广东省政府出台《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2〕15号,以下简称“粤府56条”),大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在全省上下形成了新一轮关心、帮助、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热潮。

 

  “粤府56条“的主要特点:

更突出时效性,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共九条措施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之后国务院相关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使这些政策措施能在广东企业落地见成效,我省结合实际,以最快的速度、最实的措施及时出台“粤府56条”,充分体现了落实国家政策的时效性。

更突出针对性,政策实施主体明确了是小型微型企业。

如省财政增加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对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降低医疗保险缴费率,对企业注册资本实行零手续,登记管理零收费,对纳入广东省优先发展的目录中小微企业工业项目给予用地优惠等,都是为了给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

更突出操作性,税务、工商、质监、检验检疫等涉企窗口部门,都明确了措施的时效、办理条件等细节。

其他部门也都明确了工作项目的具体指标、服务对象等执行内容。

省政府每年开展专项督察,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地市及省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领导责任。

  “粤府56条”的主要内容: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放大作用。

主要包括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经贸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财政支持政策。

二是落实中央及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

主要包括减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依法适当给予中小微企业行政收费优惠。

主要包括减免中小微企业的原产地证签证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检验检疫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注册登记费、土地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降低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等费用的优惠措施。

四是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主要包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通过“区域集优”等融资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等措施。

五是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主要包括办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实施广货市场开拓活动等措施。

六是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

主要包括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改进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等措施。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开展专项督察、注重营造落实政策措施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

  吉林出台19条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为促进吉林省小微企业总量快速增加、存活率显著提升,实现健康快速发展,7月,吉林省工商局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出台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共19条。

  小微企业在繁荣区域经济、拓宽就业渠道、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吉林省小微企业已达12.5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74.3%。

这次吉林省工商局出台的支持性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小微企业总量快速增加。

全面免除小微企业登记注册费和年检费。

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只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免收设立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和年检费。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允许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小微企业零首付,两年内缴齐出资即可。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承诺出资方式,不低于1元即可。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一是允许网络销售、动漫设计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小微企业将家庭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二是对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房屋,只要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也可登记为企业住所;三是有形市场内的小微企业,凭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住所使用文件,也可直接办理住所登记。

放宽经营范围限制。

小微企业凡从事一般经营项目,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可以自主选择经营。

只要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不再按超范围经营处罚。

  ——提供全方位帮扶,促进小微企业存活率显著提高。

登记帮扶。

对小微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专人专办。

除涉及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业外,小微企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只要提交相关注册登记要件,可先核发营业执照,限时补齐。

年检帮扶。

小微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或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未体现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但其仍有生产经营意愿的,经小微企业书面申请,予以通过年检,为其保留经营资格。

融资帮扶。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在为小微企业搭建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三大融资平台”的基础上,鼓励公司制小微企业将债权转为股权,有效破解融金难题。

商标帮扶。

积极支持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的小微企业申请知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坚决打击侵犯小微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合同帮扶。

重点在涉农、邮政、旅游、运输、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管理、住宅装修、汽车买卖租赁等领域,推行规范可行、条款齐全、权利义务对等的合同示范文本,有效防止合同欺诈等行为的发生。

定向帮扶。

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登记窗口征询等方式,了解掌握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生产经营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需求,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积极为小微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谋发展。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实现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为塑造小微企业诚信经营的形象,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类管理和以黑名单、警示信息为主的数据库,落实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管理制度,为小微企业注入信用资本。

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将严厉打击查处强制交易、强制服务、滥收费用等限制小微企业竞争的行为。

严厉打击假冒、仿冒知名小微企业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对小微企业非故意轻微违法行为,未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责令改正,不予罚款。

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将定期发布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参考。

各级消协组织将帮助小微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消费者对企业产品、服务的满意度。

  山东省出台31条措施扶持小微企业 

 

  继国务院出台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措施,山东省政府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7月10日正式颁布,这也是山东省首次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相关政策。

  山东省汇总了多个部门具体措施,形成《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相关措施共计31条,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减税减负、加大融资支持与服务、加强公共服务等10个方面帮扶小微企业。

  省级财政资金扶持主要包括:

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增加到3.97亿元;研究(筹措)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增加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等。

  涉及税收优惠和税费减免的内容有:

提高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对小规模纳税人执行3%的增值税征收率;将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免征全省小微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意见》同时明确了山东省小微企业发展的三大目标:

加快实现由粗放发展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转变;推进全民创业兴业,形成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发展新局面;加快产业集群壮大提升,增强小微企业配套能力。

力争到2016年,全省小微企业达到100万家,容纳就业1000万人;其中,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达到1万家,1000个产品成为自主品牌,3000家企业实现“一企一技术”;打造100个由大企业引领的,年营业收入过200亿元的高等级产业集群,形成一批为之配套的小微企业群,尽快形成三次产业小微企业协调配套发展的新格局。

  为落实好相关政策,《意见》还明确了山东省政府各部门职责,并将小微企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通报检查情况。

  重庆2014年底将全面完成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目标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渝办发〔2012〕167号)文件精神,推进重庆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构建竞争优势明显、社会贡献突出、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发展新格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制定了实施意见,将于7月下旬正式启动成长工程项目库建设工作,并于8月中下旬举行启动仪式。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入选万户成长工程项目库的企业必须是在各区县辖区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一、二、三产业的独立法人企业,所属行业和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开拓精神和较强的竞争力、发展力及示范带动力。

其中入选的基本条件是:

入选企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上年或未来三年年增速不低于20%;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上年或未来三年年增速15%;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上年或未来三年年增速10%,入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70%以上。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万户成长工程”的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纳入成长工程的企业不低于6000户;2013年底纳入成长工程企业的企业不低于8000户;2014年底全面完成10000户的工程目标。

通过实施该工程,到“十二五”末全市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数达到2万户以上,年营业收入总计达到2.5万亿元以上,中小企业成为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重要保障,带动重庆市中小微型企业全面发展。

企业的推荐与筛选还会向当地工业强镇、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倾斜,将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与引导产业聚集、优化产业升级充分结合。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服务指导职能,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扶持,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逐级对接等方式重点助推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推进其做大、做强、做优,形成结构合理、管理先进、创新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群体。

入选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将获得资金扶持、融资担保、土地供应、税收减免、创业服务、教育培训、市场开拓、中介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福建扶持信息产业小微企业促使其快速健康发展 

 

  7月,福建省信息化管理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信息产业小型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大资金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帮扶拓展市场、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17条扶持措施。

  《意见》表明,福建省信息产业各项资金每年扶持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初创期小微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额的10%;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设扶持小微软件企业创业创新专项,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的小微软件企业的创业创新项目择优给予重点扶持。

  同时,《意见》明确要求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

对小微软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给予为期1年且不超过贷款利息30%的补助。

对通过相关国际质量和安全评估及认证、或认证升级的小微软件企业,给予评估、认证、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50%的补助。

  《意见》要求,福建省相关部门应提升对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并鼓励骨干企业联合小微企业开拓市场。

  河南出台新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创业放宽准入门槛 

 

  为促进河南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7月5日,河南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通知》,从降低注册门槛、简化小微企业创办审批程序等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兴业。

  此次新政是针对当前实际又有多处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

从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条件、出资方式等方面降低登记条件。

特别是对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在两年内缴足。

二是进一步减轻经营成本压力。

明确提出从现在到2014年底,对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免收各类工商登记费和工本费。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举措。

大力推行网上办事平台,提高效率,方便企业。

  减免税负

  广东省小微企免缴绿化费档案费

 

  广东省减免缓征四类企业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对象:

小型微型企业、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的企业

  期限:

7月1日起至12月31日;若收费优惠项目重叠,按合并后最优惠政策执行

  7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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