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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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
广东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
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2009年3月
目录
第1章背景情况1
第2章目标与主要内容3
2.1指导思想3
2.2总体目标3
2.3调查基准年3
2.4调查范围4
2.5工作思路4
2.6主要任务4
第3章实施方案及预期成果6
3.1进度安排6
3.2组织方式6
3.3预期成果7
第1章背景情况
饮用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水源水质不断下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
2006年2月28日,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饮用水安全问题,形成了《研究饮用水安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6〕22号),要求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努力改善水质。
2006年10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为改善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了保障。
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和原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对全国661个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2008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656个县级以上城市(含县级市)和1675个县城所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完成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城镇部分)》。
按照国家要求,广东省环保局也先后组织开展了我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广大乡镇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污染排放状况和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环境保护部决定于2009年开展全国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及评估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要求,我局决定同期开展我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及评估工作。
第2章目标与主要内容
2.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为指导,科学调查与综合评估我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把调查评估与推进水源地环境管理相结合;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面准确的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
2.2总体目标
查明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建立并完善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科学评估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提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2.3调查基准年
调查基准年为2008年,补充2007年以来资料,缺乏水质监测数据的水源地于2009年5-6月开展水质监测。
2.4调查范围
典型调查:
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每个县级行政区(区、县),至少选择1个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问卷调查:
选择部分乡镇和农村,组织志愿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问卷调查。
2.5工作思路
1、突出重点,深入调查
以环境监测与分析为基础,重点开展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并完善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库,全面评估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环境质量、环境监管与环境风险状况。
2、统筹协调,综合分析
综合考虑典型乡镇饮用水的源水、供水、用水特征,统筹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全面分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政策及环境监控等问题,提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2.6主要任务
1、制定《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技术大纲》
制定《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明确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方式、数据收集来源、监测办法、监测项目、计算方法、调查问卷等内容,保证调查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2、开展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
按照《技术大纲》要求,各地级以上市选择确定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定量调查。
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其他污染指标调查。
组织志愿者到部分乡镇和农村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的定性问卷调查。
3、建立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
对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建立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
4、评估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
建立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从环境禀赋、污染状况,环境监管、环境风险等方面分析评估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
5、提出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开展典型乡镇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制定并完善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技术保障和环境政策对策,研究制定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监控方案、信息平台方案和宣传教育方案。
第3章实施方案及预期成果
3.1进度安排
1、2009年3月,制定《技术大纲》。
2、2009年3月4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确定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调查清单。
3、2009年5月7月,各地级以上市6月底前完成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7月底前完成典型乡镇基础环境信息调查及数据库上报。
4、2009年8月9月,各地级以上市完成本市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编制及上报工作。
5、2009年10月,编制完成《广东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总报告,并上报环境保护部。
3.2组织方式
项目由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珠办)主持,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具体实施,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组织实施。
省珠办:
项目主持,指导、督促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指导、督促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
指导、督促技术支持单位,提出饮用水水源管理技术政策建议。
负责项目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实施,开展省内交流,向省环保局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召开有关会议。
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组织制定《技术大纲》,组织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各市调查及评估成果的技术验收,编写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
3.3预期成果
建立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完成全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