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北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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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北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1

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基层延伸的统一部署,以及全省、全市基层工作会议和省财政厅《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合平台集中办理,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积极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力争到2016年10月底,建立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药安全、民政、人口党建等于一体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

从2015年11月起,在全区全面铺开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形成

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整合建立,将基层公共服务全面延伸至行政村(社区)。

到2016年10月底,全区完成基层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机构全面建立,达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达到90%以上,网上申报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达到5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按照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方案的要求,结合区的实际情况,成立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财政局局长、电子政务、民政局、编办任副组长、组织部、社工委、公安局、人力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农科股,负责收集资料上报完成进度。

确保经费、人员、系统和场所投入,确保综合服务平台顺利运行发挥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整合资源,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区实际情况,公共服务平台设区在投资服务中心,将基层公共服务功能有效纳入、衔接;建设统一标识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站式”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及场所,明确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能,落实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责任单位:

电子政务办公室。

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底完成】。

一是设立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的要求,统筹原有办公场所作为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区级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原则上整合优化区级各部门现有窗口办事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后统一进入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对于区级职责范围内的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单轨制受理”的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均纳入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二是设立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

原则上在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整合当地的“七站八所”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统一挂牌设立“镇(街道)级综合服务中心”的牌子。

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由分管基层治理工作的党政班子成员任中心主任,按照镇(街道)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科学合理制定工作岗位,整合优化“七站八所”的工作人员,充实镇(街道)级综合服务中心队伍。

三是设立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在已有的或在建的村便民服务站基础上,统一挂“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的牌子。

依托村委会、居委会作为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村(社区)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受理代办区、镇(街道)职责范围内公共服务事项。

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其余工作人员可由村(社区)干部兼任,也可整合现有的计生专干、护林员、大学生村官等进入村(社区)管理服务队伍。

确需额外聘请工作人员,由当地区、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实据情况,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力不足问题。

(二)明晰权责,统一规范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内容和项目。

一是按照权责统一、便民利民的要求,在划定政府服务、居民自治、市场服务三方面职能界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权责,编列公共服务权责清单,明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责任单位:

区编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分管领导。

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底完成。

二是根据编列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确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基本事项,理清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内容,形成项目清单,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布,同时在(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在此基础上,统一编制本辖区《综合服务工作指南》,详解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职能及办理业务权限,办理业务要求等事项,提高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

区编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分管领导。

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底完成。

三是编制《区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

结合我区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区直有关部门编制《龙湖区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指导全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社工委、区公安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区国土资源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委农办)及其分管领导。

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底完成。

(三)优化整合,统一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信息网络系统。

按照连接畅通、简便高效、信息安全、运行稳定的工作要求,在整合原有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集“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的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形成“上面千条线,基层一张网”的基层党建信息化格局。

【责任单位:

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社工委、区公安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委农办)及其分管领导。

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6月底完成。

一是整合(区)级各部门原有公共服务有关信息系统,统一连接到(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互联网实现村级网络、镇(街道)级网络与(区)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

让网络代替群众跑腿办事,用手机屏、电脑屏、电视屏实现服务群众信息化,构建“互联网+党建+服务”基层治理新格局。

推进省、市、区三级政府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纵向链接,争取实现全区面向城乡居民一个“网上窗口”提供服务,形成“纵向到底,连接城乡居民;横向到边,整合各级部门”的全市基层公共服务网络。

二是以区级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在“线上服务大厅”与“线下服务中心”无缝连接。

在线上,区、镇(街道)政府有关部门在区网上办事大厅后台逐级审核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在线下,所需书面村料由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送至区、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事项办结后,通过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合服务中心,逐层回传给办事群众,实现服务流程无缝对接。

为畅通群众办事仪事渠道,强化公众监督,设立公共服务热线电话,对政府服务事项进行查询、监督、评价。

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以及运行管理和服务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管理范围。

三是打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连接,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

依托目前已经延伸至村(社区)的互联网,实现村(社区)级网络、镇(街道)级网络与区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

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应配备2台办公电脑、相应打印复印扫描仪设备等办公设备。

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根据业务要求,统一调配镇(街道)级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信息服务需要。

(四)严格规范,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运行模式。

按照“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同步的公共服务运行模式。

【责任单位:

区电子政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分管领导。

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底完成。

一是建立标准化的区、镇(街道)、村(社区)外部办事流程。

对于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由区、镇(街道)、村(社区)根据职责和权限,对于每一项业务均制定标准化的办事流程图,对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明确,并在区、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示,在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二是建立标准化的办事内控规程。

明确区、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公共服务业务的内控规程,将办事规程的逐一标准化。

对应每个事项制定一个内部运行控制图,一般包括申请和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对于逾期没有办结的业务,要设立提醒机制,督促业务部门加快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制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将考核纳入本人年度考核范围。

(五)完善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经费保障水平。

1.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费保障机制。

省、市、区、三级按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列入明年预算。

以区级为主体,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专项资金1000万,三级联网软件开发及区公共服务窗口建设配套,由财政局负责,每个镇(街道)服务窗口补助20万,每个村(社区)补助3万元。

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营。

【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

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底完成。

2.建立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

一是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力度实施区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照压减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要求,将部分现行属于地方事权且信息复杂程度较高,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转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增强各级自主权,不断提高各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

二是加大对财力薄弱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镇级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2015—2017年分3年逐步将省对欠发达地区困难镇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个镇200万元。

三是采取省市补助、区统筹保障的方式,促进建立政府适当补助为辅、村级自我积累为主的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2015年起省市区继续实施村干部补贴、村办公经费补助政策,并视财力情况提高补助标准,申请三级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

在明确区级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主体的基础上,2016年市财政设立基层公共服务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根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队全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考核验收结果,对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以奖代补。

【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

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底完成。

3.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属于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等事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承担的,原则上课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

工作落实时间节点:

2016年10月底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5年11月)。

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市级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任务、工作阶段、实施步骤及相关要求。

结合区当地实际,11月份制定工作方案,向市报备并启动工作。

(二)运行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10月)。

2016年10月底前,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办公场所落实到位,正式挂牌运行;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网上办事功能。

(三)督查检查阶段(2016年11月)。

2016年11月中旬,结合市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开展基层治理市级督查工作安排,重点督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情况。

根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督查反馈的结果,做出相应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

2016年12月底前,各区开展基层公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工作,汕头市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组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备省财政厅。

同时做好迎接省基层领导小组组织全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考核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是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

在6月19日召开的全省基层工作会议上,省委胡春华书记在讲话中专门明确要加快基层公服务平台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区相关职能部门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经费、人员、系统和场所投入,确保综合服务平台顺利运行、发挥作用。

各镇(街道)、村(社区)主要领导要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上下联动,迅速推进。

省市区级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作机制,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提供基础公共服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政策,明确可整合的基层公共服务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横向的协调配合、纵向的业务指导,为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工作保障。

(三)制定方案,跟踪落实。

各级政府要按照省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分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操办法。

对线上、线下平台的日常运转、功能发挥、系统维护等实行定点、定时、定员的跟踪,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广泛宣传,加强培训。

通过参加省、市、区三级动员和培训会,各级党委、政府层层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在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关注、支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区、镇(街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电子政务及操作规程等内容,切实提高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确保各级服务平台快捷高效运行。

(五)严抓考核,加强督查。

各区要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内容。

区相关单位要按“谁建设、谁考核、谁管理”的原则,分别组织好督查和指导工作,按照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从日常管理、服务质量、廉政情况、民主评议等各方面加强对区、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区各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制皮、敷衍应对等行为,及时通报督查、考核结果,奖优罚劣,严格执行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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