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不文明现象的调查与建议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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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不文明现象的调查与建议对策.doc

远离不文明行为,树立自律、诚信、

知礼、守法的“抚远人,中国人”形象

——关于城市不文明现象的调查及建议对策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宣传部文明办及理论学习室工作人员利用近一周的时间,采取走访、问卷、座谈等多种形式,以执法人员、社区群众、机关干部、老干部等不同阶层干部及群众为重点对象,紧紧围绕“树立‘抚远人,中国人’形象”这一主题开展了调查研究。

调研中,许多老干部和基层干部群众用“翻天覆地”、“花园式城市”、“东方公园”这样的词汇来形容抚远县近几年在市容市貌方面的变化,对抚远的发展表示满意,对现任领导班子团结务实的工作作风更是赞不绝口。

但调研中也发现,在美丽清新、繁荣昌盛的“抚远印象”背后,仍存在着诸多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不文明现象。

这种现象与抚远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形成了强烈反差,这种现状则与我县树立国际口岸名城的目标和要求相距太远。

一、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及其影响

主要分为六类:

1、噪声扰民

小喇叭:

从清晨三、四点开始,沿街叫卖早点、收购废品的小喇叭声就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机动车:

不分时间和路段随意鸣笛。

尤其是卧铺客车半夜进城在迎宾路出口住宅区一带长鸣汽笛,附近居民纷纷投诉;

商家:

以招徕顾客或促销为目的,外接音箱,随时随地播放录音,震耳欲聋,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歌厅:

音量超分贝,尤其是夏天开窗营业,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建筑工地:

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针对噪声扰民现象,我县已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城禁鸣禁停的通告》,并于8月中旬起开始执行。

在调查中得知,此项举措在我县得到很好地贯彻和落实,且收效显著。

截至目前,环保部门共收缴小喇叭20个,拆除外接扬声器14个;交警部门教育违章鸣笛的司机400多人次,有近80人受到处罚。

群众普遍反映噪音少了,耳根清静了,生活质量提高了。

但也有少数司机、群众反映“全城全天候禁鸣”对司机开车、乘客乘车有所不便,提出“能否实行限时段、分路段禁鸣”的建议。

2、环境卫生脏乱差

高空抛物,乱扔杂物,随地吐痰,随处便溺;

商服区街面、居民区门前随意倒污水、扔垃圾;

进城菜农居民区内随意倾倒菜叶、垃圾及牲畜粪便;

垃圾箱清运不及时,有的偏僻路段垃圾箱数日得不到清理,“隔四、五十米就能闻到臭味”;

街头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送野广告,城市“牛皮癣”泛滥。

3、空气污染

居民区内养殖家畜、家禽:

粪便难以日产日清,气味难闻。

还有住户养殖群狗,不分昼夜狂吠,影响周围住户且危害行人安全;

户外烧烤:

我县百货门前的烧烤大排挡被取缔后,统一安排至祥瑞小区前空地经营,但小区居民反映烟尘太大,不敢开门开窗;

饮食服务性行业小烟筒:

初步统计全县共有84个小烟筒(主要是餐饮和浴池行业)在排放废气。

4、违章经营

个别交通运输业主受利益驱动,视旅客生命为儿戏,严重违章超员超载;

机动车、三轮车无序停放,影响交通,人行路路砖不同程度受到损坏;

部分熟食、小吃摊点无证经营,或者室外流动经营,食品卫生安全难以保障;

在人行路乱搭亭棚、乱设摊点,形成“店外店”,影响市容;

废品收购站(点)临街设置,影响市容,阻碍交通(全县大小站点共十处)。

5、思想道德行为不规范

个别商家、业主不讲诚信,与外地尤其是俄罗斯游客交易时存在宰客现象;

盗损公共设施,践踏花草、破坏绿化带,乱穿马路、闯红灯、不走人行道;

在禁烟场所吸烟,光膀子、穿拖鞋出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

退休职工或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在正阳商厦门前等商业繁华地段或客运站等公共场所下棋、聊天、抨击时事,既影响市容,又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特殊的区域位置,使抚远具备了其他内陆城市所不具备的国际影响力。

“在中国人面前,我代表着抚远人形象”,“在外国人面前,我代表着中国人形象”,而恰恰是一些市民的不文明之举,在前来抚远考察、洽谈、投资、观光、度假的中外投资者和旅游者面前,呈现出抚远——这座东极口岸城市最消极丑陋的一面。

从某种程度讲,环境就是生产力,形象就是城市发展的“第一竞争点”,上述不文明现象不消除,势必会影响到我县构建山水园林城市,打造国际口岸名城的步伐及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不文明现象的主要成因

追根溯源,产生上述不良现象的原因很多,既有约定俗成的原因,也有社会风气的影响;既有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的不足,也和市民的道德观念、自身素质有关。

总的来看,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进展不均衡,市民素质呈现层次化

  据统计,目前在抚远县共有3万多常住人口,1万多流动人口。

这是一个庞大的、多样的、流动的社会群体,文化、素质、观念及生活习惯的多元化又决定了其环境行为和对环境要求的多样化。

大多数人能遵守社会公德,对环境卫生的要求也较高,但仍有部分人对生活要求不高,也不注意社会公德,图小利求方便制造脏乱差,他们只讲权利不履行义务,把责任推向社会和政府。

例如:

地处我县商业黄金地段的“望江楼”楼宅后面,由于部分居民、商家乱扔乱倒形成巨大垃圾场,环卫、城管部门多次清理、教育,乱扔乱倒者依然我行我素,致使该垃圾场存在多年得不到清除,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周边居民住户生活质量。

2、投入不足,城市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不健全。

一是城管和环卫人员不足。

目前我县共有城管执法人员13人,其中一线执法人员就达12人。

由于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各种各样的保障任务、检查任务和临时性突击任务不断增多,使这些基层执法干部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

再以环卫为例,我县目前配置的80名道路清扫保洁工难以满足实际环卫工作需要(按建设部规定的道路保洁标准为“百米一人”,而我县基本达到“三百米一人”)。

二是城市功能设施不配套。

主要体现在:

缺乏相应小型配套市场。

菜农进城卖菜或县城居民自产自销小园菜缺乏规范性经营场所,因此,在一些小区附近自发地形成了马路市场,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停车场严重不足。

受先天条件限制,停车难问题在我县日益严峻。

环顾县城内大街小巷,小区内、门面旁、人行道、甚至步行街,几乎处处都是“停车场”。

非机动车的停放更是随心所欲,想停哪就停哪,同鑫农贸市场、正阳大市场门前,三轮车交叉停放,拥挤抢客,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文化设施建设滞后。

虽然近年来我县加大了文化休闲活动场所的建设,但除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即将投入使用的宣传文化中心和青少年文化宫外,其它都是露天场所。

大量干部、工人退休后无处可去,便分时段聚集在正阳商厦门前或客运站等公共场所消磨时间。

三是环卫基础设施及装备落后。

近几年来,我县环卫设施得到较大改观,但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卫设施滞后的状况仍然比较突出。

据环卫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县共有大、小垃圾箱520只,全部为敞口式垃圾箱,不利于垃圾的存放和污水的排放。

垃圾运输车辆不足,满负荷运转,日清理垃圾可达300吨,但仍难以满足日产日清的工作需要。

此外,公厕少、档次低,也是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诟病之一。

据调查,近年来我县先后建起七座公厕,目前只有江边公园一座蹲位式厕所仍在使用,农贸市场两端两座水冲式公厕建成后被卖作私有财产,后因经营管理不善一座被出租作为库房,一座出租卖馒头,其余公厕全部损毁,等等。

  3、职能划分过细,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影响效能发挥

  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程,涉及的部门多而广,虽然职责界定得比较清楚,但由于政出多门,又互不通气,横向配合与衔接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

有利的事情争着上,无利、难管的事情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层出不穷,造成许多管理上的脱节。

集中整治的时候效果明显,风头一过就滑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职能交叉、职能重叠的背景下,一些部门忽视其它部门相关职能,独立行使职权,增加了后期管理上的难度。

例如,在部分歌厅未经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即发放营业执照,允许其营业;又如,卫生监督部门在对全县餐饮行业进行量化等级评定时,90%达不到标准。

原因就是,建筑商开发餐饮业商品房时,在没有取得卫生行政监督部门的建筑项目卫生许可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造成后患。

因此,按照城市管理内在统一性的要求,加强综合管理势在必然。

4、法律法规滞后,城市管理执法环境不完善。

 一个城市能否树立文明形象,城管工作至关重要。

但调查中发现,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开展中却面临着种种困难:

首先是群众的不理解和执法对象的不配合。

城管执法的难点是一些弱势群体,如外来人员,下岗、无业人员以及残疾人等。

这些人谋生心切,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不强,城管人员执行公务时往往难以得到他们的谅解和配合,有时阻挠、抵制,严重者甚至围攻、谩骂、殴打城管执法人员。

市民群众虽然对他们无证占道乱设摊,影响市容市貌和周边环境卫生的做法意见很大,但遇到执法冲突时,常常为他们说情、帮腔,使依法管理的措施难以落实。

更重要的是,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极大地限制了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如现阶段查处违章建筑的法律程序周期长、繁琐复杂,不适应实际需要。

在管理和执法实践中还缺少诸如违章搭建的处罚意见、人行道停放车辆管理细则、住宅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废旧物资收购物业管理的办法等权威性、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法规规定,给管理者、执法者行使职权带来不少困难。

如:

由于交警部门不允许车辆随意停放路边,许多司机便把车辆开上人行道,此举尽管有违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但由于城管部门缺乏相应处罚权,只能在“不损毁路砖”的前提下听之任之。

因此,执法保障体系亟待加强。

三、建议及对策

针对目前存在的各种影响口岸形象的不文明现象,及现象的复杂成因,瞄准抚远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以人为本,重视教育,努力形成“人人是形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中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

在此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树‘抚远人,中国人’形象”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把“三管六不”、“三心三建”、“三礼”和“三法”的“四个三”内容自始自终贯穿活动始终,塑造自律抚远人、诚信抚远人、知礼抚远人、守法抚远人的文明抚远人形象。

具体措施:

一是宣传发动,形成氛围。

通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统一思想、迅速行动起来。

利用电视、公共场所电子大屏幕、标语、宣传画(单)等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公民文明行为规范和常识,及时报道活动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效,把“树‘抚远人,中国人’形象,全力打造‘中国的抚远,世界的抚远’”的口号叫响。

二、整章建制,集中整治。

由县文明办牵头,建设、环卫、园林、城管、公安、工商、环保、卫生监督等执法监督部门参与,制定目标和方案,细化责任和措施,突出治理各种不文明行为。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重点落实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绿化、包车辆停放有序、包没有店外店、包治安),协助各执法部门加强城管力度。

要落实“一把手”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单位管职工、带家属,学校育学生、带家庭”、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是开展活动,注重养成。

要把“树‘抚远人,中国人’形象”主题活动与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以“三管六不”、“三心三建”、“三礼”和“三法”为主要内容,在社会、单位和学校广泛开展讲好“两句话”(文明用语,俄语会话)、“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诚信建设看窗口”百日竞赛、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等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活动。

四是强化监督,选树典型。

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监督作用,设立专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现象予以曝光,剖析评判,扶正祛邪,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减少不文明、不道德行为。

要选树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典型,积极宣传文明公民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通过“在教育中提高、在宣传中促进、在环境中陶冶、在参与中养成、在约束中强化”,使人们逐渐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抚远形象、中国形象”的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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