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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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保证电网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依据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对保护装置的专业领导工作。
电力系统保护装置是一个有机整体,在专业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部是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
(一)组织继电保护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
(二)组织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对继电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对策,编制反事故措施,并监督执行。
(三)收集、整理、健全必要的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
(四)审核重要用户继电保护方式,向热电生产中心10KV出线、动力中心6KV及以上提供保护定值。
(五)根据对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的情况,及时调整定值,对有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的隐患提出改进措施。
(六)审核继电保护改进工程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督促按期完成。
(七)参加新建、改扩建电气工程一次主接线图的审查,继电保护的配置、保护方式以及保护装置的选型。
参与新、改扩建工程继电保护装置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主要包括:
完成数据采集和处理、遥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监控装置;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及滤波补偿等设备的保护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自动调整励磁、发电机低频自启动、发电机自同期与准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振荡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等)、故障录波装置及其它保证系统安全的自动装置等;连接控制与保护装置二次回路与元件。
第二章整定依据
第五条运行方式
(一)热电生产中心最大运行方式为:
系统取最大方式、电厂取四机四变(即701、702、703、704、101、102、103、104、710、150、160开关在合闸状态,110、120、130、140、170、180开关在冷备用状态)。
(二)热电生产中心最小运行方式为:
系统取最小方式、电厂取二机二变(即702、704、102、104(或701、703、101、103)、710、150、160开关在合闸状态,110、120、130、140、170、180开关在冷备用状态)。
(三)总降最大运行方式为:
热电生产中心取最大运行方式、总降1#、2#变及3#、4#变分别并列运行(即701、702、703、704、101、102、103、104、100、200开关在合闸状态,总降710开关在分闸状态)。
(四)总降最小运行方式为:
热电生产中心取最小运行方式、总降1#、2#、3#、4#变分列运行(即701、702、703、704、101、102、103、104开关在合闸状态,总降710、100、200开关在分闸状态)。
(五)总降正常运行方式为:
热电生产中心取最大运行方式、总降1#、2#、3#、4#变分列运行(即701、702、703、704、101、102、103、104开关在合闸状态,总降710、100、200开关在分闸状态)。
第六条热电、动力生产中心运行保障室应具备并保存下列继电保护基础资料:
(一)系统一次接线图、系统阻抗图、二次接线图、一次运行方式和二次保护配置方式(最大和最小、正常和特殊运行方式),用电负荷状况。
(二)被保护设备的说明书、基本性能和有关参数。
(三)反映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和接地位置的有关资料。
(四)保护装置说明书,微机保护原理图、故障检测手册、合格证、
出厂试验报告、软件框图及有效软件版本说明、专用检验规程(调试大纲)等技术文件。
(五)断路器的说明书,断路器的基本性能:
其跳、合闸线圈的起动电压、电流,跳、合闸时间,动热稳定时间及其三相不同期时间,辅助接点、气压或液压闭锁接点的工作情况。
(六)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变比、结线方式及安装位置,电流互感器的伏安特性。
(七)直流电源方式(蓄电池、整流装置、电容储能跳闸等)、滤波性能及直流监视装置。
(八)系统稳定计算结果及其对所管辖部分的具体要求。
(九)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图。
(十)继电保护计算书、定值单及微机保护程序通知单。
第三章定值管理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负责6KV及以上电网配电设备的保护装置定值的整定计算。
负荷发生重大变化或6KV及以上电力设备增容时,动力中心向设备管理部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参数和负荷变动情况,以便计算新的定值;设备管理部计算的定值应填写“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见附表一);通知单一式四份,第一联由设备管理部保存,第二联由生产技术部保存,第三联由用户保存,第四联由调试单位保存。
第八条热电生产中心负责热总765线路、热总766线路、热电中心710开关、发电机、主变、110KV母线、10KV母线及厂用电系统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计算及整定。
热电中心计算的定值应填写“仪化热电中心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值通知单”(见附表二),电气装置保存三份(装置专职、运行班、继保班各一份),生产技术室、运保室及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各一份。
第九条各单位负责40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应设专人负责继电保护管理工作,防止误动、拒动、和越级跳闸事故发生。
第十条定值需经各单位电气负责人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整定计算原始底稿需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查对。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按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的要求执行,并在规定日期内完成。
第十三条不管是由于装置原因还是定值本身的原因,当定值单上的定值在现场无法整定时,现场整定时不得随意改变,定值的取消或修改必须事先征得定值计算人的同意,并以重新下达的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为准。
第四章保护装置的检验
第十四条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应定期校验。
第十五条具体检验计划由各设备所有权单位根据季节和负荷变化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检修合理安排。
第十六条所有保护装置新投入运行的第一年内应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以后随一次设备大修定期检验。
因生产装置连续运行限制,确实不能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验的保护装置,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审批。
第十七条保护装置改造、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不正确动作、事故后,应立即安排检验。
第十八条保护装置检验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整理检验报告。
报告格式见DL.06-2005《设备检修记录表》,检修记录表的保存期为一个大修周期。
第十九条保护装置检验期间,线路纵差保护用两侧CT回路应尽量不拆线,防止CT极性接错。
特殊情况下需拆线时,应与热电生产中心或动力生产中心联系,由热电生产中心或动力生产中心确认CT极性,规定:
统一以“减”极性为准,即由母线指向线路侧。
第二十条线路纵差保护检验由供电端所在单位负责,从热电生产中心供电的线路由热电生产中心负责,从总降供电的线路由动力生产中心负责调试。
第五章基建和技改项目设计审查、运行准备和验收
第二十一条基建和技改项目在设计期间应考虑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运行条件,听取设备管理部的意见,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
第二十二条新、改扩建工程设计中,必须从公司整个电力系统统筹考虑,保护装置设计的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应符合电力行业颁布的反事故措施,设计部门应事先征求设备管理部的意见,并对保护装置的定值进行试算,保证装置的选择性和灵敏性。
第二十三条新、改、扩建工程投入运行时,全部设计并已安装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同时投入,以保证安全。
为此,负责整定计算的部门,应配合工程进度及时提出保护整定值。
所需的电气一次接线图(注明开关编号及设备位号;CT变比)、保护原理图、电气设备参数(包括用电负荷状况;线路型号、长度;保护继电器型号及说明书;变压器铭牌、阻抗电压百分数;电机铭牌、全压启动时间及启动电流;断路器的说明书,基本性能,分合闸时间)等,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即该工程所在单位)运行保障室统一归口,按照要求时间(10KV系统应提前20天以上,6KV系统应提前15天以上)尽早提交负责整定计算的部门,以便安排计算。
实测参数亦应提前送交,以便进行核算,给出正式整定值。
第二十四条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竣工后,必须经过设备管理部等单位验收,方可投入运行,验收的主要内容为:
(一)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二)全部保护装置竣工图纸与实际相符。
(三)装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单要求。
(四)检验项目和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规定。
(五)核对电流互感器变比、其二次负载满足误差要求。
(六)设备整齐完好,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七)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八)判断CT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判断方向、差动、距离等保护装置有关元件及接线的正确性。
第六章继电保护配置和选型要求
第二十五条新上从总降或热电生产中心供电的电缆线路应配备导引线纵联差动保护。
10KV线路纵差保护检修后带负荷测试应按要求进行:
(一)在线路差动保护电流回路检修工作完成后,线路投运充电前,差动保护投入运行(保护出口跳闸压板接通)。
(二)线路充电正常后,将该纵差保护退出(保护出口跳闸压板打开),由热电中心或动力中心总降当班值班员向电调值班员提出申请,许口后执行。
待线路负荷电流符合差流检测条件(LCD-3A线路纵差保护装置要求负荷电流为CT一次侧额定电流的15%以上;7SD线路纵差保护装置要求负荷电流为CT一次侧额定电流的25%以上)后,由继保人员测量相关参数(如带负荷测六角图),确认线路两侧极性及辅助导引线接线无误后,由热电中心或动力中心总降当班值班员向电调值班员提出申请,许口后方可重新投运差动保护(保护出口跳闸压板接通)。
(三)测试过程应不超过12小时。
线路保护退出但线路负荷电流不符合差流检测条件的,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协调解决,相关生产中心配合。
纵差继电器或接线存在问题的,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协调相关中心解决。
纵差保护退出后未能及时恢复时间超过3天的,需由热电中心或动力中心向设备管理部书面汇报备案,同时抄报生产技术部电调。
第二十六条新上项目应淘汰电磁型继电器,采用静态继电器或微机保护装置。
第二十七条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当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或其他故障能使保护误动时,应装设断线闭锁或采取其它措施将保护装置解除工作并发出信号。
当保护不致于误动时,应发出电压回路断线信号。
第二十八条微机保护装置应设置反应装置内部故障的信号。
第二十九条10KV/6KV电缆屏蔽层接地线应逐步加装绝缘套管,以保证零序电流继电器动作的准确性。
第三十条新上项目中保护装置和计量仪表不得共用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第三十一条为了便于运行管理和装置检验,同一单位内的保护装置型号不宜过多,以两种为宜。
第三十二条新上微机型保护装置与本单位现有的其它数字设备之间的通信规约宜统一,为将来过渡至调度自动化创造条件。
模拟量优先采用4-20mA或0-5VDC等能够直接与DCS通信的方式。
第七章直流电源的运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当采用蓄电池组作直流电源时,由浮充电设备引起的波纹系数应不大于5%(采用静态继电器时波纹系数应不大于2%),电压波动应不大于额定值的±5%,放电未期直流母线电压下限不低于85%,充电后期直流母线电压应不高于额定值的115%。
第三十四条当直流系统正对地或负对地电压偏离正常电压10V时宜安排清扫。
第三十五条直流系统应随所在变电所一次设备定期检修。
第三十六条长期浮充运行的电池组,必须经常监视浮充电压,并定期检查每个电池的端电压。
第三十七条长期浮充运行的电池组,若一年中没有放电使用,则可进行适量或半容量的核对性检查放电,但不能深度放电,否则有损电池。
放电后应立即进行充电。
第三十八条检查中如发现个别电池电压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更换,更换新的电池必须是容量充足的荷电状态。
第八章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十九条本款所涉及的保护装置的投退是指:
(一)与保护装置对应的一次设备处于运行或热备用状态,由于某种原因需将保护装置退出。
(二)对原有一次设备保护装置的更新改造或新增保护。
第四十条属于仪化电调管辖的一次设备,其保护装置的调度管理属电调。
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一般不允许无保护运行。
如因检查、校验、改造等工作需要退出保护时,应办理“保护装置退出运行申请单”(申请单格式见附表三)。
申请单应按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权限,经申请单位主管领导、设备管理部主管批准后,通过当班调度员执行。
第四十一条与6KV及以上系统非调度管辖一次设备相对应的保护装置的投退由保护装置运行单位向设备管理部申请,办理“保护装置退出运行申请单”,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方可退出。
正式退出时,运行单位应电话告知电调。
其投退应严格按批准时间执行,如需延期应提前2小时办理申请。
第四十二条热电生产中心内安全自动装置(除故障录波器、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和6KV及以下系统的保护装置的投退由热电生产中心按中心内审批程序审批。
第四十三条400V保护装置的投退应填写保护装置退出运行申请单,由各运行单位电气设备主管人审批。
第四十四条因直流电源是微机型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电源,在退出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时同样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十五条运行中的保护装置改进时,应有书面改进方案,按管辖范围经继电保护主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改进后应做相应的试验,并及时修改相应的图纸资料。
第四十六条微机型保护装置投入运行时,运行单位应编写操作说明供运行人员使用。
第四十七条保护装置动作以后,值班人员除了复归音响外,未经第二人确认不得复归其它信号,信号复归后,应立即做好值班记录。
本办法起草人:
张如俊
附表一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
号码:
R·O05·16-B
单位:
被保护设备:
开关编号:
年月日
继电保护装置种类
改变前定值
改变后定值
第一联设备管理部保存
第三联用户保存
第二联生产技术部电调保存
第四联调试单位保存
变流比
变压比
定值
变流比
变压比
定值
主管:
审核:
计算:
要求执行时间:
执行:
附表二
仪化热电中心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值通知单
号码:
保护装置型号:
版本号:
第页共页
单位:
热电中心被保护设备:
开关编号:
年月日
一CPU1R·O05·17-B
保护
变流(压)比
序号
整定内容
定值
说 明
备注
说明:
主管:
审核:
计算:
要求执行时间:
执行人及时间:
附表三
保护装置退出运行申请单
R·O05·18-B
编号:
退出运行装置名称:
计划退出时间:
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批准退出时间:
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退出原因:
退出期间安全措施:
申请延期至月日时分
延期原因:
实际退出时间:
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申请人:
继电保护专职审核:
日期:
日期:
运行保障室主管审批:
申请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日期:
日期:
设备部意见:
电力调度意见:
日期:
日期:
执行调度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