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650812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13.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

《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docx

压力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H

1、一般规定

1.1管道系统液压强度实验合格后气压严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与清洗。

1.2管道系统吹洗应按经正式批准的吹洗方案进行。

方案应按下列内容编制:

⑴吹洗方法、吹洗口的位置;

⑵吹洗压力、流量、流速;

⑶检查方法、合格标准;

⑷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它注意事项。

1.3管道系统吹洗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⑴应对系统内的仪表加以保护,并将孔板、喷嘴、滤网、调节阀、节流阀及止回阀阀芯等拆除,妥善保管,待吹洗后复位。

不需拆除阀门,应将阀芯提升,使其处于全开状态;

⑵不允许吹洗的设备及管道应设置临时盲板或采用其它方法,使其与吹洗系统隔离;

⑶应考虑管道支、吊架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应予以加固。

1.4吹洗方法应根据管道的使用要求、工作介质、管道内表面脏污程度及污染物性质等确定,可相应采取水冲洗、空气吹扫、蒸汽吹扫、油清洗或其它介质进行吹洗。

1.5管道系统吹洗应按下列规定分段依次进行:

⑴设备、阀门、仪表件前应设置吹洗口,难以吹洗净的管段、急转弯、排空、导淋等处也应设置吹洗口;

⑵应按主管——支管——疏排管的顺序吹洗;

⑶吹洗主关时,应关闭支管阀门;

⑷支管吹洗应先从介质前进方向的第一支管开始依次进行。

1.6管道系统吹洗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应有足够的流量;

⑵吹洗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

⑶吹扫流速不低于工作流速,且不应低于20m/s。

1.7吹洗时,应用锤(不锈钢管道用木锤或铜锤)不断敲打管子,对焊缝、死角、弯头和管底等部位宜重点敲打,但不得损坏管子。

1.8吹洗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的赃物进入设备或设备的赃物进入管道。

1.9对无法吹洗或吹洗后仍可能留存赃污、杂物的管道,应采用其它方法补充进行清理。

1.10管道吹洗合格后,除规定的检查外,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它作业,并,并应填写“设备、管道吹洗(脱脂)记录”。

1.11管道系统吹洗合格后最终封闭前,应进行系统检查,并应填写“管道系统封闭记录”。

2、水冲洗

2.1工作介质为液体的管道,一般宜进行水冲洗。

如不能满足清洁要求或无条件用水冲洗时,可用空气进行吹扫,但应采取相应的安全和技术措施。

2.2水冲洗应根据管道材质及工作介质选用饮用水、工业用水、澄清水或蒸汽冷凝水。

如用海水冲洗时,需用清洁水再次冲洗,奥氏体不锈钢管道不得使用海水或氯离子含量大于25PPm的水进行冲洗。

2.3水冲洗前应将排放管道接入排水井或排水沟中,并保证安全和畅通。

排放管的截面不应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的75%。

2.4冲洗时应以系统内可能达到的最大流量或不大于1.5m/s的流速连续进行。

2.5当设计未规定时,水冲洗的质量用目测检查,以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一致时为合格。

生活用水则以冲洗后水质与水源水质相同为合格。

2.6冲洗后应将管道及阀门内的积水全部排尽,必要时可用压缩空气吹干或采取充氮,放置干燥剂等防护措施。

3、空气吹除

3.1工作介质为气体的管道,一般宜用空气吹除。

如用其它气体吹除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3.2不得用含油气体吹除忌油管道。

3.3利用压缩空气吹除时,每一吹除口的吹除时间,一般不少于10~15min,清洁要求高的管道不应少于30min。

3.4按规定时间吹除后,应在排气口用白布或涂有白漆的靶板检查,如5min内白布或靶板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其它杂为合格。

4、蒸汽吹扫

4.1蒸汽管道宜用蒸汽吹除。

非蒸汽管道如用空气吹除不能满足清洁要求时,经设计同意,也可用蒸汽吹除,但其管道系统的结构应能承受高温和热胀因素的影响。

4.2绝热管道一般宜在绝热前进行吹除,必要时应采取局部的人身防烫措施。

4.3蒸汽吹除前,应按下列要求装设排汽管:

(1)排汽管道直径不宜小于被吹除管道直径,其长度应尽量短捷;

(2)排汽管道应引至室外,管口应朝上倾斜,严禁在有行人通行的地方排放;

(3)具有牢固支撑,以承受其排空时的反作用力。

4.4蒸汽吹除时,应缓慢升温暖管,并及时疏水,恒温1h后,进行吹除。

然后自然降温至环境温度,再升温、暖管、恒温,进行第二次吹除。

如此反复一般不少于三次。

4.5经蒸汽吹除的管道应用下列方法进行检查,并符合要求:

(1)中、高压蒸气管道、蒸汽透平入口管道应连续两次更换装入排气管内的铝靶板(靶板宽为排气管内径10~15%,长度等于管内径,表面应光滑)检查,如两次靶板上肉眼可见的冲击斑痕均不多于十点,且每点不大于1mm,即为合格。

放置靶板检查的持续时间应不少于30min,在此时间内应连续吹除。

如使用铜靶板时,每1cm2表面上的冲击痕迹不应多于4点,且每点不应大于1mm。

(2)低压蒸汽或其它管道,可用刨光的木板置于排汽口处检查,板上应无锈迹及污物;

靶板可采用图4.5的方式安装:

 

图4.5蒸汽吹除靶板安装方式

5、油清洗

5.1润滑、密封、控制油管道系统,应在设备及管道吹洗、酸洗或化学清洗合格后系统试运转前,进行油清洗。

5.2油清洗开始时可使用与工作牌号相同的再生油,最后一次清洗必须采用符合设备要求的优质新油。

5.3管道油清洗前,应在轴承、密封点、控制阀等处接设旁通管,严禁循环油直接通过。

5.4油清洗一般以油循环方式进行。

循环过程中每8h,宜在40~70℃的范围内反复升温2~3次,每次循环和检查时间一般不小于48h。

5.5油清洗的质量标准,如设备制造厂或设计未要求时,应用滤网检查,其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设备转速

r/min

滤网规格

连续时间

h

合格标准

≥6000

200

4

目测滤网每cm2内残存污物不多于3颗粒

〈6000

100

4

5.6清洗合格的管道应采用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7管道清洗合格后应放尽循环油,重新清洗油箱、滤油器、过滤网、油泵等,并在设备试运转前再充装合格的工作油。

6、脱脂

6.1忌油管道系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气密性试验前进行脱脂。

脱脂前应根据管道规格、、工作介质以及赃物程度、现场条件等制定脱脂方案。

6.2有明显油迹或严重锈蚀的管子、管件等,应先经蒸汽吹洗、喷砂或其它方法清除油迹、铁锈,然后再进行脱脂。

6.3脱脂剂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当设计未规定时,可使用下列脱脂剂:

(1)有机溶剂,见表6.3-1:

表6.3-1

脱脂剂名称

适用范围

备注

工业二氯乙烷

(C2H4CI2)

金属件

能水解生成微量盐酸

工业四氯化碳

(CCI4)

黑色金属、铜和非金属件

在水和金属共同存在时能发生水解生成微量盐酸,与某些灼热轻金属能起强烈的分解反应,甚至爆炸。

工业三氯乙烯

(C2HCI3)产品必须含稳定剂

金属件

含稳定剂的纯三氯乙烯对一般金属无腐蚀

工业酒精

(C2H3OH)

浓度不低于95.6%

脱脂要求不高的设备和零部件

脱脂能力较弱

98%的浓硝酸

浓硝酸装置的耐酸管道和瓷环

强氧化剂,能溶解或腐蚀某些金属

碱性脱脂液

形状简单、易清洗的零件和管路

不宜用于精密件、形状复杂多深孔部件、铆接件、具有表面转化层的金属组合制件

(2)浓硝酸;

(3)碱液,见表6.3-3

(1)和表6.3-3

(2)

热碱除油液配比及工艺条件表6.3-3

(1)

项次

组成(g/L)

清除温度(°C)

清除时间(min)

 

1

氢氧化钠50

磷酸三钠30

水玻璃5

碳酸钠30

水余量

 

100

 

30-40

 

2

氢氧化钠30

磷酸三钠15

水玻璃15

硫酸钠5

水余量

 

85-95

20-30

注:

①为加速除油过程,应经常搅拌;

②工件经除油处理后,应用热水洗涤至中性,然后用布擦干或烘干;

③施工方法可采用浸泡法或喷射法。

碱性脱脂液配方及使用条件表6.3-3

(2)

项次

配方、重量%

适用范围

1

氢氧化钠0.5~1

碳酸钠5~10

硅酸钠3~4

水余量

适用于一般钢铁件

2

氢氧化钠1~2

磷酸钠5~8

硅酸钠3~4

水余量

适用于一般钢铁件

 

3

氢氧化钠0.5~1.5

磷酸钠3~7

碳酸钠2.5

硅酸钠1~2

水余量

 

适用于一般铜及铜合金件

 

4

磷酸钠5~8

磷酸二氢钠2~3

硅酸钠5~6

烷基苯磺酸钠0.5~1

水余量

碱性较弱,有除油能力,对金属腐蚀性较低,适用于钢铁和铝合金件

注:

脱脂在温度60~90℃间进行。

对于一般钢制件,浸入脱脂温度不低于80℃,喷洗的温度不宜低于60℃,对于有色金属一般70~80℃间处理,要求常加搅拌。

脱脂后,放入热水中洗涤,用清水冲洗洁净至中性,然后干燥。

(4)乳化液,见下表:

序号

名称

重量比(%)

1

2

3

4

5

煤油

松节油

月桂酸

三乙醇胺

丁基溶纤剂

67

22.5

5.4

3.6

1.5

注:

①操作温度:

室温

②施工方法可采用喷淋法或浸泡法。

(5)有条件时可用蒸汽蒸煮。

6.4脱脂剂或用于配制脱脂剂的化学品必须具有合格证明书。

必要时脱脂剂在使用前应按技术条件对其外观、不挥发物、水分、反应介质、含油量等进行复查,并在使用过程中应作阶段性检查。

6.5根据有机溶剂的含油量,按下表的规定使用于不同的脱脂场合。

有机溶剂的使用场合

含油量mg/L

使用场合

〉500

500~50

〈50

不得使用

粗脱脂

精脱脂

6.6脱脂、检查与安装所用工具、量具、仪表等,必须按脱脂件的要求先经脱脂,否则不得使用。

6.7管道脱脂可在室外或有通风装置的室内进行。

脱脂现场应不被雨、雪、尘土污染,且脱脂剂不被阳光直接照射。

6.8已安装的管道,可按下列方法进行内表面脱脂:

拆卸成管段后,大口径管道采用擦拭法;小口径管道可采用浸泡法;

系统循环法。

6.9管道内表面浸泡法脱脂,可向管内注入溶剂,管端用木堵或其它方法封闭,也可直接在脱脂槽内平放浸泡1~1.5h,每隔15min转动一次,每次转动几周,使管子整个内表面都能均匀地受到多次洗涤和浸泡。

每米管子注入所需的溶剂量一般可按下表选用:

管子内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溶剂量L

溶剂浸没圆弧°

0.15

251

0.20

205

0.30

200

0.40

179

0.50

161

0.60

143

0.70

116

管子内径mm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溶剂量L

溶剂浸没圆弧°

0.80

110

1.00

102

1.25

93

1.50

87

2.00

79

2.50

73

3.00

68

6.10系统循环法脱脂的循环时间,应视系统及管径大小、脏物程度等确定,一般不少于60min。

6.11安装后不宜拆卸和用循环脱脂有困难的管道,应在安装前进行脱脂,但必须保证在以后的工序中不被二次污染。

6.12阀门应在耐磨、试压合格后,一般采用浸泡法脱脂,浸泡时间为1~1.5h。

不便浸泡的公称通径较大的阀门,可采用擦拭法脱脂。

6.13工作介质为浓硝酸的阀门、管件等,可用98%的浓硝酸洗涤或浸泡,随即用水冲洗,再以蒸汽吹干。

6.14螺栓、垫片及填料等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脱脂:

(1)螺栓及金属垫片可放入溶剂内浸泡1~1.5h;

(2)非金属垫片可浸入四氯化碳溶剂内1.5~2h后,取出悬挂在通风处吹干,直至无气味为止;

(3)接触氧、浓硝酸等强氧化性介质的石棉填料,可在300℃左右的电炉内灼烧2~3min(不得用有烟火焰),然后浸泡涂料。

6.15如设计未规定时,经脱脂的管道可用下列任一方法进行检查:

6.15.1直接法

(1)用清洁干燥的白滤纸擦拭管道及其附件内壁,纸上应无油脂痕迹为合格;

(2)用波长3200~3800A的紫外光检查,脱脂表面无紫兰油脂荧光为合格;

6.15.2间接法

(1)用无油蒸汽脱脂时,取其少量冷凝液于容器中,放入一颗粒度小于1mm的纯樟脑,以樟脑不停旋转为合格;

(2)用有机溶剂作精脱脂时,取脱脂后的溶液分析,其含油量应不大于350mg/L;

(3)用浓硝酸脱脂时,其脱脂后的酸液中的有机物含量应不大于0.03%。

6.16管道脱脂后应将脱脂剂排尽,并符合下列要求:

(1)用有机溶剂脱脂时,应将残余溶剂吹除,直至无溶剂气味为止;

(2)用碱液脱脂时,须用无油清水冲洗至中性,然后干燥;

(3)用蒸汽脱脂时,脱脂件应及时干燥。

6.17脱脂合格的管段、管件等应及时复位,封闭管口并加标志,防止二次污染,并填写“设备、管道脱脂记录”。

6.18脱脂用的残液应按有关的安全与环境保护规定排放。

7、酸洗与钝化

7.1管道内表面有特殊清洁要求的油管道或其它管道,一般在投产前可采用槽浸法进行酸洗。

7.2管道的酸洗和钝化处理,按下列顺序进行:

   注:

钝化—需要时才进行该项工序。

7.3蒸汽及循环水等管道的化学清洗及预膜,应按专门规范或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施工,并在管道系统投产前进行。

7.4管道内表面有明显油斑时,不论采用何种酸洗方法,酸洗前应进行必要的预除油处理,一般可用5%的碳酸钠溶液清除油污。

7.5酸洗液应按规定的配方和顺序进行配制,并应搅拌均匀。

酸洗液、中和液及钝化液的配方,当设计未规定时,可按表7.5的规定使用。

碳素钢及低合金钢管道酸洗液和钝化液配方表7.5

循环法

配方一

配方二

名称

浓度

%

温度

°C

时间

min

PH

名称

浓度

%

温度

°C

时间

min

PH

盐酸

9-10

常温

45

盐酸

12-16

常温

120

乌洛

托品

1

乌洛

托品

0.5-0.7

氨水

0.1-1

60

15

〉9

碳酸钠

0.3

常温

 

亚硝

酸钠

12-14

常温

25

10-11

亚硝

酸钠

5-6

常温

动态

30

再静态120

7.2-7.3

氨水

1

碳素钢及低合金钢管道酸洗液和钝化液配方表7.5

槽式浸泡法

配方一

配方二

名称

浓度

%

温度

°C

时间

min

PH

名称

浓度

%

温度

°C

时间

min

PH

磷酸

NEOS-

PC400

(日本)

 

20-30wt

 

40-60

 

 

盐酸

12

 

常温

 

120

乌洛

托品

1

氨水

1

常温

5

亚硝

酸钠

10-15

常温

15

10-1

7.6采用系统循环法酸洗前,应对管道系统作空气试漏检查,以防发生漏酸事故。

7.7酸洗过程中,应定期分析酸洗液的成分并及时补充新液。

当除锈效果明显下降时,应予以更换,严禁酸洗液与中和液、钝化液相互混合或污染。

7.8酸洗的操作温度和持续时间应根据锈斑去除情况进行系调节。

酸洗后的水洗、中和、钝化三道工序应紧密配合连续进行,工序间的排空时间应尽量缩短,以免重新生锈。

合格后应及时将管道封闭。

7.9当酸洗或钝化的效果不明显时,允许适当提高溶液的浓度或温度。

7.10水洗后应检查水的酸碱度(PH值)在7~7.5的范围内为合格,然后立即用压缩空气吹干,对油管道应涂抹工作介质油料。

7.11酸洗后的管道以目测检查其质量,内壁呈金属光泽为合格。

其检查方法为:

60~90min后,用软水洗净、擦干,并以兰点检查法检查钝化膜的致密性。

用检验液一滴点于钝化表面,15min内出现的兰点少于8点为合格。

兰点检验液的配方见表7.11。

兰点检验液配方表7.11

药剂名称

盐酸

硫酸

铁氰化钾

蒸馏水

%

5

1

5

89

7.12酸洗和钝化合格的管道,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重新污染。

7.13酸洗后的废水,废液须经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目  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