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太平金融大厦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1地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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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太平金融大厦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1地块
广州太平金融大厦(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1地块)项目幕墙顾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公司名称:
太平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上品公寓223室
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2019年月
合同书
甲方:
太平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地方法规,就广州太平金融大厦(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1地块)项目幕墙顾问服务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2
2.1项目名称:
广州太平金融大厦(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1地块)
2.2
2.3建设单位:
太平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2.4
2.5项目管理公司:
/
2.6
2.7项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金融城起步区。
2.8
2.9项目规模:
2.10
项目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41地块),本项目新建一栋大厦(广州太平金融大厦),总容积率建筑面积11735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00764平方米,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589平方米),容积率(含地下)13.3,占地面积8825.85平方米,层数暂定48层,(暂定总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
建筑高度220—230米,规划用作商业写字楼。
2.11投资估算:
本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建安投资:
120000.00万元。
2.12
2.13施工总承包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5月10日(暂定)。
2.14
2乙方提供的幕墙工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3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立项范围内建筑物的幕墙工程顾问工作内容(涉及的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组成外墙系统的所有构件及幕墙,如采光顶、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建筑百叶、入口雨蓬、外墙门窗、通风器(如有)、幕墙视觉样板、幕墙四性试验、幕墙工程所有防雷部分等系统的设计、指导和监督及擦窗机、窗帘盒、泛光照明、航空灯、logo、蜘蛛车的安装指导和监督、审核,包括现场质量控制、项目验收等环节的管理顾问等。
涵盖以下各阶段:
设计阶段、招标技术文件准备阶段、招标阶段、原型样板试验阶段、外墙分包商施工图审核阶段、加工工厂和工地视察阶段、包含幕墙及所有外墙构件的外墙竣工图的审核、项目整体结算配合阶段)。
2.1概念设计
3.1
2.1.1审阅幕墙建筑图,评定设计院幕墙方案的建筑、结构和施工的可行性并进行幕墙系统设计。
2.1.2审查是否符合中国相关规范的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热力、声学、视觉、节能、环保、安全和耐久性的要求。
2.1.3评估风载设计的结果,包括风洞测试和环境风研究。
解释这些结果,并记录包括设计风压和特殊风载处理措施在内的设计准则。
从而建议使用的玻璃尺寸和幕墙系统的设计。
2.1.4为满足幕墙系统声学要求,提供各种方法及方案。
在对幕墙的噪音标准要求基础上,评估包括传声损失要求在内的声学参数,并提供可达到声学要求的安装方法。
同时,使之符合隔音性能的要求。
2.1.5提供各种不同的系统和材料的详细资料,协助建筑师要求达到设计的美感。
2.1.6协助评估不同设计的价值工程,准备推荐报告。
针对建材、系统的设计和维护效果,向甲方提供节约成本的措施。
2.1.7与项目设计院和其他顾问服务协调和联系。
2.1.7.1获得、分析和引证相关的结构参数,如幕墙在主要结构上的荷载,挠度、徐变和建筑位移,以使幕墙系统的设计与之统一;
2.1.7.2满足使用功能的需求,包括:
照明、热荷载、防火和烟火保护需求;
2.1.7.3根据必要的幕墙参数及节点等资料进行节能计算及评估;
2.1.7.4考虑将泛光照明系统不留痕迹地融入幕墙系统中。
2.1.8提交两种及以上实施方案设计图,供甲方选择。
2.1.9进行幕墙成本估算,提交幕墙概念设计估算报告。
2.2深化设计
2.2.1参与相关工程会议,与甲方、设计院和其它有关顾问研讨,拟订进度,以及建筑幕墙、幕墙板材与主体结构界面的初步构想,及确定设计深化方向。
2.2.2与建筑师协调和联系,对整个幕墙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2.2.3协助编制幕墙送审报告,参与幕墙评审等专家会议,协助甲方获得有关部门的认可。
2.2.4进行深化设计,对所有典型的幕墙系统进行深化并提供节点,确保设计符合建筑师的设计意图、技术要求和中国及国际规范。
深化设计时以下(不限于)因素:
方案的成本考虑因素材料和防护层的评估
系统类型的选择建筑规范的要求
风载要求水和空气的渗透
建筑误差和位移环境的条件
隔音要求防火系统要求
节能环保要求安全、耐久性要求
幕墙的维护和清洁外部的照明和标志
与排水系统协调项目管理
2.2.5解决幕墙和其它顾问间在设计上产生的任何突出问题,与项目中的其他顾问协调工作,确保所有说明书和工作相一致。
2.2.6提供一式15套深化图,设计深度要满足初步设计深度的要求。
2.2.7编制幕墙概算,提交幕墙深化设计概算报告。
2.3招标阶段
2.3.1招标文件
2.3.1.1参照建筑图(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提供1:
20比例的局部立面图、剖面图和平面图。
为典型节点提供设计概念图纸,包括1:
2和/或1:
1比例的建筑外部围护结构图纸。
2.3.1.2提供符合中国规范和国际标准的详细技术说明书,这必须涵盖幕墙系统所有的部件和材料。
2.3.1.3在招标文件中,对幕墙系统的材料、性能、测试、制造、组装、运输、安装和幕墙系统的清洁提供质量保证条款。
2.3.1.4招标文件包括Word(PDF)格式的技术规格说明书和Autocad(PDF)等招标图纸,放入幕墙招标文件内。
2.3.1.5提供一式15套幕墙招标图,其设计深度要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
2.3.1.6编制幕墙招标图预算,提交招标图预算文件。
2.3.1.7协助甲方及设计单位就幕墙工程进行技术交流,完善各系统的配置及设备的选用性价比最高。
提供设备及材料选用进口、合资或国产品牌建议,每样设备、材料应提供不少于3个同等水平品牌供甲方考虑。
2.3.1.8配合业主对施工界面进行审核。
2.3.1.9提供的技术规格书包含售后服务要求。
2.3.2招投标
2.3.2.1参与资格预审和参加招标会议。
2.3.2.2在技术方面协助甲方对投标者进行评估、图纸审核、工程计算书审核,拟用原材料的审核,报告和选择。
2.3.2.3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承包商进行复审。
2.3.2.4根据各项技术的特点作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评估的书面报告,为合同的签定给予建议。
2.3.2.5协助甲方进行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工作。
2.4施工图的审查/核准
2.4.1对幕墙承包商递交图纸和取得审批的全过程进行评估。
2.4.2检查所有幕墙贴面系统的施工图和计算书,使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与中国和国际规范的要求相一致。
2.4.3对测试结果、组件和材料进行校对、解释和建议,并建议是否接受幕墙承包商提交的样本和材料。
2.4.4从顾问角度,帮助设计院和项目建筑师/工程师获得建设部门的批准。
2.4.5首次送审后,参与分包商的研讨会,讨论设计样图及计算,协助他们解决问题。
2.5样板性能测试
2.5.1审核、检查和建议样板的设计、施工图,计算书和测试步骤。
为样板性能测试文件进行审查。
2.5.2审核承包商推荐的检测程序和试验场地,确保检测程序被严格地按照计划执行。
2.5.3在制作场地监控测试样板,确保其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来制作、安装。
2.5.4参加样板性能测试,确认进行被认可的测试过程的实验室。
对所有系统测试的结果作一份综合性报告。
2.6施工阶段
2.6.1工厂装配和工地建造的视察
2.6.1.1对材料和安装厂家进行定期的巡视。
每次巡视后递交包括有照片的综合性报告为项目备案。
在加工及施工期间,检查幕墙系统组装情况,检查分包商遵循所有相关的质量检查及控制的程序情况,以及依照设计意图加工生产幕墙的情况。
2.6.1.2进行定期的工地巡视以保证正确的安装和质量控制。
每次巡视后,对有缺陷的地方递交包括有照片的综合性报告为项目质量缺陷备案。
2.6.1.3工地测试的见证和检验,包括材料检测、预埋件测试和现场淋水防漏测试等。
2.6.1.4参加工地会议和现场巡视,解决在工地巡视中发现的幕墙问题。
2.6.1.5根据业主需要,进行驻厂监造。
2.6.1.6对深化图、送审材料样板及报告进行评估审核确认。
2.6.1.7对视觉样板、实体样板提出要求并进行评估审核确认。
2.6.1.8对幕墙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并每周一上报清单及审核情况。
2.6.2竣工
2.6.2.1乙方应在施工完成后进行缺陷巡视,给出甲方建议要求施工方进行修补或改进的工作方案。
提供包括有数码照片的综合报告为项目质量缺陷备案。
2.6.2.2乙方编制及提供维护手册和保证书等,确定它们与幕墙性能技术要求相一致。
2.6.2.3乙方对施工方申报的竣工图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
2.6.2.4乙方需对幕墙的竣工图及设计变更进行确认,配合工料测量师对幕墙结算进行审查。
4服务形式要求
5
3.1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工程顾问服务报告、技术规格书及招标图纸等在内的书面资料,以及相应内容的电子文档。
3.2乙方在方案设计阶段,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两种以上的方案设计阶段图,并提供满足施工招标要求的施工图。
3.3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各阶段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服务的形式除前款所述的幕墙工程顾问服务报告、技术规格书及招标图纸等形式外,还可以用电子邮件和会议纪要等方式对服务内容予以表述。
3.4乙方应提供和其它顾问、设计单位配合工作。
对涉及幕墙方面的内容,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参考性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3.5对甲方指定或单独采购的设备/材料等,由乙方编制相关文件,文件内容包括技术规格书/参数表等,以及相关的招投标工作等内容。
3.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书面/电子文档的资料,如果是快递方式,则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如果是传真方式,则以甲方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6其他服务
7
4.1如遇规范、法律、规定或政府解释新出台或变化引起乙方已完成的设计文件发生较大变更。
4.2如应甲方要求,提供中文以外的文件/图纸资料及文件翻译工作。
4.3以上4.1和4.2款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的合同价格中。
8工作要求
9
5.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深度、质量提供所有幕墙顾问服务的成果文件、图纸及意见。
5.2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所有幕墙顾问服务文件、图纸及意见,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计算依据供甲方审核。
5.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应妨碍甲方行使工程变更、工程指令、设备/材料审批、承包方索赔等的审批权及签认权的情形。
5.4乙方确保提交甲方的工作成果的正确性及完整性,且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服务要求和标准。
5.5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能保证满足工期及使用要求,包括招标、合同谈判、施工等。
5.6乙方须配合设计、结合工期计划,并按甲方确认的时间交付各阶段工作成果和资料,因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进度时,乙方配合调整,且应满足甲方需求。
5.7乙方提供所有幕墙顾问服务的意见均要求书面。
10乙方服务团队的要求
11
11.1乙方委派以下主要人员为本项目提供幕墙工程顾问服务:
(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
11.2
项目幕墙顾问人员组成最低配备要求表
序号
姓名
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数量
基本要求
一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
1
与招标公告一致
二
专业人员
2
建筑专业负责人
1
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3
结构专业负责人
1
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4
机械专业负责人
1
所学专业为机械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三
合计
4
注:
①本表作为必要审查依据,作为“项目团队”的组成人员依据。
②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所列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里的参与人员。
③投入项目的幕墙顾问人员驻场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期间全程驻场,其余人员在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分阶段驻场。
以上人员投入情况根据投标人投标书的内容配备,投标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④投入人员驻场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期间全程驻场,其余人员在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分阶段驻场。
中标人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和要求安排好其他驻场人员来现场服务时间。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增加人员投入或安排人员加班的(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夜间工作等),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若甲方要求驻场而未及时驻场的,按每人每天2000元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
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工作,乙方应在工作紧急、技术难度大、工作量大等情况下,免费增派人员或委派公司专家指导完成相关工作。
若甲方需要时,乙方应派相关专家顾问免费提供顾问服务工作。
中标人申请支付每期幕墙顾问酬金时,需提供当期顾问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各阶段顾问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及评估报告。
[注:
结合《各阶段工作成果文件的要求》进行说明]
11.3乙方将按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保证满足甲方的要求。
11.4
12履约保证
13
7.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之全部义务。
7.2乙方保证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含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人生安全伤害及财产损失均自行负责。
7.3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银行保函),担保期限至合同期满终止。
若本工程工期延长,乙方需将履约担保有效期相应延长并承担所需费用。
14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15
幕墙顾问服务费含税总价(大写):
(¥),(不含税)(大写):
(¥)。
幕墙顾问服务费为总价包干。
结算时服务费不予调整(不因国家税率政策调整而调整不含税价格)。
8.1甲方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乙方服务范围向乙方支付幕墙顾问服务费,上述服务费将按如下阶段支付。
序号
服务阶段
顾问服务费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累计支付金额
1
概念设计阶段
至合同价5%
概念设计图甲方确定后,按合同书8.8条规定时间支付
2
深化设计阶段
至合同价15%
深化设计完成甲方确定后,按合同书8.8条规定时间支付
3
施工图审核阶段
至合同价30%
施工图审核完成后,按合同书8.8条规定时间支付
4
招标阶段
至合同价40%
幕墙施工招标完成后,按合同书8.8条规定时间支付
5
施工阶段
至合同价80%
幕墙工程挂板施工开始后按施工进度分四次支付(以实际验收幕墙展开面积占幕墙展开总面积的比例每完成25%支付一次),每次均按合同书8.8条规定时间支付
6
竣工验收备案
至结算价90%
竣工验收备案并办理结算后,按合同书8.8条规定时间支付
7
保留金
至结算价100%
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配合完成项目整体结算工作后,按合同书8.8条规定时间支付
合计
100%
顾问服务费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幕墙工程顾问服务内容各个阶段的包干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税费、加班费、参加甲方会议费、市内交通费、复印费、图纸及技术规格书的制作费、电讯费、保险、外出考察(包括境外考察费用)等,且不因建筑规模及总投资的变化而调整;不因非乙方原因,新增或重复的工作内容造成阶段工作返工或超期,乙方无权追加费用。
因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发包人应尽快向乙方发书面通知,停工期间服务费不增加。
8.2甲方可选择单独和/或全部阶段要求乙方提供服务,并根据计费标准和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
8.3甲方有权在各阶段开始前一个月取消该阶段一项或几项服务内容。
8.4如果乙方只提供各阶段顾问服务工作内容的其中一部分,则甲方按照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与该阶段的工作总量的比例,支付相应的顾问服务费。
8.5顾问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且配合完成项目整体结算工作止,不因工期延误增加顾问服务费,包括甲方要求乙方派常驻现场所有人员的费用。
8.6服务费包括涉及本项目的施工图、消防审核盖章、报审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8.7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为缴付政府费用和专业咨询费,乙方可根据授权文件及付款证明向甲方据实报销。
8.8甲方应于收到付款申请的30日内确认具体的支付款项,并在此后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应付款项。
8.9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申请后,甲方按照上述费用支付时间提交给乙方转账支票,或将应付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纳税责任
乙方须按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缴纳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稅项,乙方在每次申请款项时须递交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必须的凭证,而甲方将按本合同规定予以支付。
16通知、版权
17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双方递交文件、发出通知、日常联系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邮资付讫挂号(特快专递)发出,或按下列电传或传真号码采用电传或传真方式通知。
下列地址、号码若有变更应提前3日预先书面告知对方,收件人可以提前3日预先通知要求发件人向其指定的其它地址、号码递送文件。
致甲方:
名称:
太平置业(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上品公寓223室
邮编:
510000
电话:
传真号码:
收件人:
电子邮件:
致乙方:
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号码:
收件人:
电子邮件:
9.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文件、技术规格书等所有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2乙方不得将属于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文件用于本工程,否则一切因侵权引起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与甲方无关。
9.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在支付服务费后可享有所有权;甲方应尊重乙方的顾问服务工作文件,除用于本项目外,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修改或复制;甲方有义务保护顾问服务工作文件,除用于本项目外,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其它项目。
9.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雇员不得发表、引用或将甲方关于本项目的任何文件提交给任何第三方,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与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合同或甲方的业务活动有关的资料或信息,以及本合同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形成的成果和意见。
18违约责任
19
10.1若乙方发生严重失误或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赔偿金、重做、其他补救措施)。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支付顾问服务费,若甲方逾期支付则每逾期一天按本期应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在收到书面催告后14日内仍未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有权终止服务,甲方应按乙方已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补齐所有应付费用。
10.3甲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其所需的项目信息及资料,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导致乙方工作受到影响时,乙方有权顺延履行义务的期限。
10.4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期限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文件(满足设计及有关政府审批要求),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1日,按每日10000元支付违约金,多次违约的,违约金可叠加;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不免除其继续交付顾问服务成果文件及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的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0.5因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任何瑕疵导致工程和/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按每发生一次支付甲方5000元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另行计算。
无论上述情况发生和/或发现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均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10.6乙方服务于本项目的团队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如果有人员变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沟通,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予以更换,委派人员在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如甲方同意更换,须对此支付违约金:
按项目负责人每更换1人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各专业负责人每更换1人次支付违约金2万元。
10.7乙方委派的人员应具有符合工作要求的技能、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如甲方认为委派人员不符合工作要求,需要更换的,扣除乙方违约金5万元,且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未及时更换的按下达通知之日起项目负责人再按每日扣除违约金5000元,各专业负责人再按每人每日扣除违约金3000元,至3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10.8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认可的顾问服务人员。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顾问服务人员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经甲方指正仍不改正的,再按每人每日5000元违约金进行扣除,至3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10.9按工程实际需要,甲方须提前3天通知中标人参加工程例会或专题会议或考察,如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则按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各专业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则按每次支付违约金3000元。
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会议3次以上的,前溯每次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10竣工结算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备案办理完成一个月内提交,逾期提交的,每逾期1日,甲方有权按每日10000元扣除违约金,至完全扣除尾款及保函金额为止。
10.11上述违约金均在最近一次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20不可抗力
21
11.1甲方因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履行或被迫延期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在此类情况发生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说明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合同义务的理由,并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或公认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2甲方因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履行或被迫延期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其相关责任全部免除。
11.3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政府机关的命令或规定、战争、政府的制裁、封锁、禁运、市民骚动、暴动、骚乱、恐怖行为、火灾、爆炸、洪水、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等。
22合同期限
23
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且配合完成项目整体结算工作止,提供幕墙工程顾问服务。
24合同的解除
25
13.1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误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返还其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对由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解决争议支出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以及支出的差旅费等)。
26争议的解决
27
14.1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本项目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发生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28法律适用及合同解释
29
15.1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广东省及广州市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并按上述法律、法规与规章解释、执行和接受监管。
15.2本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
15.3本合同按照本合同15.2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