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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的现实价值

改善民生的现实价值

王涛

(聊城大学法学院,山东聊城,252059)

目前,中国正处于复杂的转型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的不平衡发展趋势加强,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民生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探讨的焦点问题之一。

民生问题是一个事关党和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大问题,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决定了社会的进步程度。

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民生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一、民生问题内涵诠释所谓民生问题,是指与国民的生计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等生活必需方面,关系着国家发展与社会和谐。

中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一直与国家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非常重视民众的生计问题,但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文化大革命”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民生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更加重视和关注民生问题,几十年改革开放的进程,可以说就是不断重视民生、改善民生的过程。

要特别注意的是,民生问题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生问题的内涵和外延会不断扩展,解决了原有的民生问题,又会出现新的民生问题。

目前,我国的民生问题已经不是老百姓流离失所,吃不饱饭的问题,而是老百姓如何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就业、教育、分配、社保、医疗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待遇的问题。

这就要求中国的经济发展应该更加注重民众的利益,维护老百姓的生存,促进老百姓的发展。

有学者把民生问题总结为由低到高、呈现出一种递进状态的三个层面的具体内容:

民生问题的第一个层面的内容,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机状态的底线。

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存状态问题,即社会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像人那样有尊严地生存下去。

民生问题第二个层面的内容,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

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计来源问题”问题,考虑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有能力和机会活下去”,即一个社会在满足了社会成员基本生存问题之后,就应考虑社会成员基本的展能力和发展机会问题,以期为民众提供起码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前景。

民生问题第三个层面的内容,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

这一层面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的“生活质量”问题,即当一个社会解决了民众基本生存和基本发展机会、基本能力之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准和公共财力的大幅度提升,随着现代制度的全面确立,进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应当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生活质量得以全面提升的福利

当前的民生问题是我国在未来发展中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

中国的稳定,中国的发展好坏,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生问题解决得如何。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领导集体将解决民生问题列为首要的目标,并且开始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重点。

“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L2]。

改善民生对社会、国家、个人都有很重要的现实价值。

二、改善民生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当代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一直把公平正义作为重要的价值目标。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

“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温家宝同志在2008年3月18日答中外记者问时,明确指出:

“如果说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那么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

”“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

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

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对社会公平正义孜孜以求的重大成果,是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情况的公平正义的含义。

改善民生是现阶段我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重要途径之一。

民生问题事关民众的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和我国的经济社会实践看,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大都与社会公正问题密切相关。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基本实现了小康。

在中国的社会物质财富获得了巨大增益的前提下,解决民生问题就成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

从具体角度来看,我国的社会不公正问题大多集中在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如贫富差距悬殊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分配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因此党和政府只有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才能切实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

改善民生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目前,党和政府提出的很多改善民生的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在教育方面,强调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为促进教育公平,提出了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明确了教育事业的公益性等措施;在就业方面,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为了实现就业公平,强调继续实行积极就业政策,并加强全面培训劳动者、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取向;在分配方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强调了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明确提出初次分配也需要考虑公平问题,再分配要更加突出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通过这一制度安排来解除人民的诸种生活后顾之忧、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价值取向;在医疗卫生方面,着眼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

近年来国家快速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验,可以预期,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将在近年内得到确立,它将从根本上免除国民疾病医疗的后顾之忧,切断疾病与贫困之间的链条。

总之,通过改善民生可以为大量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提供一个基本的保障,提供一个起码的尊严底线,从而消除贫困现象,减小或缓解过大的贫富差距;还可以为每个社会成员广泛地提供最为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平台,从而增强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

从而,有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改革的成果,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充分的自由发展的空间。

三、改善民生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秩序稳定秩序是一切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

没有秩序的无政府状态,比任何专制的危害更烈。

美国学者博登海默在其著作中提到:

“秩序是指在自然界与社会进程运转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

秩序是法治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因为秩序使社会活动可以认识和预测,为人们社会交往与合作提供了可能性,并且一切价值的实现都有赖于秩序。

“安全、有序、稳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

民生问题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人民大众都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

解决民生问题,使民众安居乐业、共享太平,能够为政权的稳固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统治者的政治统治只有持久性地获得人民大众的衷心拥护、支持、认可,换取执政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可靠来源,才能形成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新局面,否则就很难真正跳出黄炎培先生所说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

中国历代王朝频繁更迭往往是由于民不聊生,老百姓揭竿而起;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也是无视甚至损害人民的切身利益。

事实反复证明,愈是重视民生问题,一个政权就愈巩固,反之,则面临崩溃瓦解的危险。

目前,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瞻目的成就,不仅基本解决了亿万人民的温饱问题,而且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但是,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及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也在不断出现,民生问题日益凸显。

有学者把目前我国的民生问题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是收入分配失范与不公带来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二是劳动关系失衡带来的劳动者权益不断受损;三是传统户籍制度下的流动人口和城市固定户籍人口的利益分歧带来的对农民工的歧视现象;四是城乡差距的扩大化和地区差距的扩大化。

这些与民生有关的社会问题正在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造成社会的不和谐,严重威胁着社会秩序的稳定。

改善民生的秩序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改善民生有利于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

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

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是党和政府赢得民心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获得和保持执政合法性的必然要求。

要建立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就必须高度关注并不断改善民生,否则,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将会失去前提和基础。

改善民生能够为政治合法性的增强提供“民心”支撑,有利于党和政府在人心向背的关键问题上做出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选择。

第二,改善民生有利于促成“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形成。

所谓“橄榄型”社会结构,顾名思义如同橄榄——“两头小,中间大”的似球状体,它所表明的是社会阶层结构中极富极穷的“两极”很小而中间阶层相当庞大。

从全球视域来看,世界上许多的现代化发达国家都是这种结构,当然也正是这种结构铸就了许多国家今日的发达和辉煌。

因为,庞大的中产阶级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调节功能和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

一个社会的理想类型是衣食有余、人人富足、共同富裕,但我们必须默认人的禀赋能力差异和社会对效率的“选择性激励”,所以所谓人间的富穷都必然相对地存在,而正是人际效用比较所体现出的正常差异才会推动社会的进步。

但是,目前中国现实的社会结构离“橄榄型”社会结构的目标还很远。

中国现在是一个金字塔型的社会分层结构,很不正常。

当前全国居民低收入者以及中低收入者约占全部居民的80%多,中等收入者只占全部居民的10%~15%。

这样的社会结构不是健康的结构,不可能形成一种和谐安全的社会局面。

因此,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国社会结构的发展目标应该是橄榄型的结构。

重视并改善民生是当前我国促进“橄榄型”结构的形成有效方式。

通过改善民生,可以满足民众的基本需求,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准的持续提升,从而有效保障民众有尊严的生存。

在保障民众生存权的基础上,通过保障充分的就业,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维护民众继续发展的权利。

通过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障,为低收入者和中低收入者步人中产阶层提供充分的机会。

另外,通过必要的政策和法律制度,为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良性互动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为弱势群体的发展和创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第三,改善民生有利于缓解社会分化带来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紧张关系。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

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资源重组,加快了社会分化的速度,使一部分人以胜利者的姿态进入强势群体的行列,同时也使一部分人沦为弱势群体。

作为强势群体,他们或是拥有较多的经济财富,或是拥有定的政治权力,或是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具有了相当大的社会能量,对整个社会生活开始产生重要影响。

由于他们占有的社会资源多,使他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左右政府的某些政策。

由于他们更多地受到社会的青睐,民生问题的凸显对于强势群体来说较少波及。

民生问题最突出地反映在弱势群体身上,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是民生问题凸显的主要原因。

在日益攀升的房价面前只能望房兴叹,想拥有一套自己的相对来说比较理想的住房似乎成为天方夜谭。

昂贵的医疗费用,或者把他们拒之医院的大门外,或者使他们从温饱甚至小康重新坠人贫困。

就业问题没有保障,使他们失去了职业安全感。

社会保障的缺位,使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更加突出。

在教育方面,由于教育资源的差异分布,因无法享受公平的教育而影响了素质的提高,在竞争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也变得那样的不容易。

弱势群体如果长期缺乏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和照顾,会造成他们心里的失衡,可能会在一部分人中间产生“仇富”和“仇视社会”的不正常心态,造成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紧张关系。

改善民生能够有效协调人民内部的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优化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紧张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四、改善民生有利于人权的保障人权是指人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人”的正常生存和发展,所现实享有或者应该享有的获得必要社会条件的权利。

人权观念表达了这样一种主张:

一个人,仅因他是人,作为人他参与了社会的缔结和构建,不管其社会身份和实际能力如何,应该享有某些权利。

这些权利与他作为人的属性和发挥人的作用相伴随,并因此是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

在世界范围内,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所有法治国家的基本准则。

人权已经成为规范和影响立法、执法和司法运行的基本法则。

人们越来越多地以是否符合人权保障为标准来评判国家法治水平的高低。

中国发展人权事业的基本立场是:

坚持生存权、发展权的首要地位,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同时不断发展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这是中国人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中国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人权保障事业不断法律化、制度化。

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标志就是要有完备的并能充分保障人权的法律体系。

民生问题主要涉及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的状况。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权的首要方面。

改善民生的人权保障价值主要体现在对民众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维护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众生存权的保障方面。

所谓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公民应当享有的、由国家依法保障的使人成其为人的最基本权利,它包含最基本的生命保障权、最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权以及最基本的文化生活保障权三个层面的内容。

生存权的本质是使人成其为人的最基本权利。

没有生存,人类就不可能进行任何活动,没有生存权,人权也无从谈起。

改善民生通过社会救济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础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基础性的公共卫生制度、基础性的住房保障制度等等,来保障民众的基本生存权。

目前,党和政府正致力于构建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低水平、广覆盖、有实效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在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开始全面启动,中小学的书本费和学杂费全部免除,扩大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标准,等等;在城市,“三险”开始覆盖全部工人包括农民工,陆续偿还对国企老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欠账,适当扩大城市的低保范围,适当提高城市的低保标准,以及对于低收入人群进行住房保障的试点,等等。

这些改善民生的措施将有力地推动对广大民众生存权的保障。

第二,民众的发展权的保障方面。

发展权可以从两层意义上来解释:

一方面,发展权是一种集体人权,是发展中国家及其人民享有的一项权利。

发展权是在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努力下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消除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贫差距,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另一方面,发展权也是一项个人权利。

1986年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发展机会均等是国家和个人的一项特有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提到,每个人都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

个人发展权是获得平等发展机会、参与、促进和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的权利。

国家对实现个人发展权负有主要责任.《发展权利宣言》第8条指出,各国应在国家一级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每个人在获得基本资源、教育、保健服务、住房、就业、收入公平分配等方面机会均等,以实现个人发展权。

在这里,发展权是从个人权利的角度来解释的。

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也是改善民生的最终价值追求。

发展权是一项独立的不可为其他人权所取代的基本人权。

发展权与其他基本人权一道,对主体的价值和尊严、独立性与自主性以及权威性起着决定性的不可取代的作用。

改善民生通过促进充分就业,进行基本的职业培训,消除歧视问题,提供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渠道,保护民众的劳动权、财产权、社会事务参与权等方式,来保障民众的发展权。

[1]吴忠民.走向公正的中国社会[M].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2OO8.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

人民出版社,2O07.

[3][美]博登海默.法理学: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4]郑功成.科学发展与共享和谐EM].北京:

人民出版社,2OO6.

[5]龚向田,龚向和.生存权的本真含义探析[J].求索,2OO8,(3).

[6]郝明金.论发展权[J].山东大学学报,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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