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检查实施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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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检查实施记录
强制性条文检查实施记录
电气部分
强条要求
部位
实施要求
实施情况
核查人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1990
升压站高压断路器
在断路器招标时选选用成熟产品,安装时,严格把关,验收时不漏项。
已按要求实施
第4.4.1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三、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正确可靠。
四、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应符合规定;电气回路传动正确。
五、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漏率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六、接地良好。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
第2.7.1条绝缘油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电抗器中。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混合使用前,必须做混油试验。
主变、厂变、启备变
在设备订货和备用油采购中,严格规定只用一种牌号的油,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混合使用前,必须做混油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合格
第2.10.2条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
检查项目如下:
一、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五、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七、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铁芯和夹件的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接地小套管及电压抽取装置不用时其抽出端子均应接地;备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应短接接地;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应良好。
九、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十三、变压器、电抗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主变、厂变、启备变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
第5.4.7条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220KV启备变电缆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6.2.10条 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
所有电动机的动力电缆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7.0.1条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网继室、控制室、配电室
电缆防火封堵在设计、施工时严格按大唐集团公司的电缆防火标准执行。
电缆防火封堵的分包方应经项目部认可的施工单位。
向施工单位宣贯大唐集团公司的电缆防火标准。
已按要求执行
第7.0.7条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1992
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一、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二、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三、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所有电气设备的底座,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电缆接线盒、终端头,电缆桥架、支架、井架。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2.2.5条在地下不得采用裸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2.2.7条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2.3.3条接地线应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
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管子或角钢等加以保护。
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2.3.4条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接地网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2.3.15条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绞链处应用软铜线连接,以保持良好接地。
高压配电装置的栅栏门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2.4.2条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二、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三、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四、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全厂主接地网、所有电气设备与主地网的联接处。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焊接完毕盖土之前必须经监理及工程部验收,主地网接地扁铁周围半径为0.5m区域采用粘土包围回填。
已按要求执行
第2.5.1条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二、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
三、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四、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
筒体底部应有两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五、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六、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
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七、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八、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连接,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所有建筑物上避雷针(线、带、网)等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2.5.2条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所有建筑物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2.6.1条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利用其他用电气设备的零线接地;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装置相连接。
手电钻、电锤等携带式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第2.6.2条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
第2.0.9条手车式柜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检查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装置齐全,并动作灵活可靠。
6KV、380V开关柜
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在设备订货中要求开关柜有五防装置,在验收中要求五防功能灵活可靠、性能应良好。
已按要求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
2.0.4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3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所有低压电器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3.0.2.2低压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安装在电源侧。
所有低压电器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3.0.3低压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裸露在箱体外部且易触及的导线端子,应加绝缘保护。
所有低压电器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7.0.3按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7.0.3.3集中在一起安装的按钮应有编号或不同的识别标志,“紧急”按钮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保护罩。
操作台、屏柜上的按钮。
所有事故按钮。
所有按钮应有双重编号,停机按钮、设备事故按钮应设保护罩。
已按要求执行
10.0.1熔断器及熔体的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核对所保护电气设备的容量与熔体容量相匹配;对后备保护、限流、自复、半导体器件保护等有专用功能的熔断器,严禁替代。
所有装有熔断器的低压电器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10.0.5安装具有几种规格的熔断器,应在底座旁标明规格。
所有装有熔断器的低压电器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10.0.8螺旋式熔断器的安装,其底座严禁松动,电源应接在熔芯引出的端子上。
螺旋式熔断器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1996
1.0.11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行车等起重设备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1.0.11.1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1.0.11.2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2,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1.0.11.3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
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2.0.1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0.1起重机上的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0.1.1起重机上的配线除弱电系统外,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
多股电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5mm2;多股电缆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0mm2。
3.0.1.2在易受机械损伤、热辐射或有润滑油滴落部位,电线或电缆应装于钢管、线槽、保护罩内或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行车等起重设备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4.0.5行程限位开关、撞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5.1起重机行程限位开关动作后,应能自动切断相关电源,并应使起重机各机构在下列位置停止:
(1)吊钩、抓斗升到离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处;起重臂升降的极限角度符合产品规定;
(2)起重机桥架和小车等,离行程末端不得小于200mm处;(3)一台起重机临近另一台起重机,相距不得小于400mm处。
4.0.5.2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
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横向窜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4.0.5.3撞杆在调整定位后,应固定可靠。
行车等起重设备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1996
2.1.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EX”标志和标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的标志的铭牌,并在铭牌上标明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蓄电池室等电气设备
在施工时向施工单位宣贯本要求,在验收中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2.1.5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应能可靠地接线和密封,多余的进线口其弹性密封垫和金属垫片应齐全,并应将压紧螺母拧紧使进线口密封。
2.1.8事故排风机的按钮,应单独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且应有特殊标志。
2.2.4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隔爆型电气设备,其电气联锁装置必须可靠;当电源接通时壳盖不应打开,而壳盖打开后电源不应接通。
用螺栓紧固的外壳应检查“断电后开盖”警告牌,并应完好。
蓄电池室等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2.4.5微压继电器应装设在风压、气压最低点的出口处。
运行中电气设备及通风、充气系统内的风压、气压值不应低于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最低所需压力值。
当低于规定值时,微压继电器应可靠动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4.5.1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为1区时,应能可靠地切断电源。
2.4.5.2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为2区时,应能可靠地发出警告信号。
已按要求执行
2.4.6运行中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内部的火花、电弧,不应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
3.1.3爆炸危险环境内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必须高于线路的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
电气工作中性线绝缘层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敷设。
3.3.4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的钢管配线,在下列各处应装设不同型式的隔离密封件:
3.3.4.1电气设备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
3.3.4.2管路通过与其他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
3.3.4.3管路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他场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的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件。
3.3.4.4管径为50mm及以上的管路在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及每距15m处,应装设一隔离密封件。
、蓄电池室等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5.1.1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5.1.6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线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相连,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5.2.1.2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得互相串连接地。
5.2.1.3防静电接地线的安装,应与设备、机组、贮罐等固定接地端子或螺栓连接,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应有防松装置和涂以电力复合脂。
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5.2.1.6容量为50m3及以上的贮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接成环形的闭合回路
5.2.2引入爆炸危险环境的金属管道、配线的钢管、电缆的铠装及金属外壳,均应在危险区域的进口处接地。
蓄电池室等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合格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1991
第6.0.1条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十一、绝缘油试验;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三、检查相位。
主变、厂变、启备变、干式变
所列试验项目不能漏项,所有试验全部合格并有有效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有效合格
第6.0.1条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十一、绝缘油试验;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三、检查相位。
主变、厂变、启备变、干式变
所列试验项目不能漏项,所有试验全部合格并有有效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有效合格
第8.0.1条 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二、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三、测量35kV及以上互感器一次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四、测量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五、测量1000V以上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和励磁特性;六、检查互感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互感器引出线的极性;七、检查互感器变比;八、局部放电试验;九、电容分压器单元件的试验。
6KV及以上所有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所列试验项目不能漏项,所有试验全部合格并有有效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有效合格
第11.0.1条 真空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二、交流耐压试验;
三、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
四、测量断路器主触头分、合闸的同期性;五、测量断路器合闸时触头的弹跳时间;
六、测量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
七、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
6KV真空断路器
所列试验项目不能漏项,所有试验全部合格并有有效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有效合格
第12.0.1条 六氟化硫(SF6)断路器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二、耐压试验;三、断路器电容器的试验;四、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五、测量断路器主、辅触头分、合闸的同期性及配合时间;六、测量断路器分、合闸线圈绝缘电阻及直流电阻;七、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八、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试验;九、测量断路器内SF6气体的微量水含量;十、密封性试验;十一、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校验。
升压站220KV电气断路器
所列试验项目不能漏项,所有试验全部合格并有有效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有效合格
第18.0.1条 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绝缘电阻;二、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及电容值;三、耦合电容器的局部放电试验。
升压站220KV电气断路器
所列试验项目不能漏项,所有试验全部合格并有有效试验报
试验报告有效合格
第20.0.1条 避雷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绝缘电阻;二、测量电导或泄漏电流,并检查组合元件的非线性系数;三、测量磁吹避雷器的交流电导电流;四、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持续电流;五、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工频参考电压或直流参考电压。
升压站220KV避雷器
所列试验项目不能漏项,所有试验全部合格并有有效试验报
试验报告有效合格
第24.0.1条1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绝缘子和线路的绝缘电阻;二、测量35kV以上线路的工频参数;三、检查相位;四、冲击合闸试验;五、测量杆塔的接地电阻。
主变至升压站变电设备
所列试验项目不能漏项,所有试验全部合格并有有效试验报
试验报告有效合格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DL5009.3—1997
3.3.2.11照明、动力分支开关箱,应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所有照明回路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3.3.2.14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4.1.5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
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3.6.1.9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
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3.9.1.7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3.9.1.13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气源,整理好器具,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3.9.2.3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3.9.2.9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地线。
在采用屏蔽电缆的变电站内施焊时,必须用专用地线,且应在接地点5m范围内进行。
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5.2.4.2验电时,必须使用同样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验电器,严禁用低压验电器检验高压。
验电前,应先在确知的带电体上试验,在确证验电器良好后方可使用。
验电应在已停电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进行。
所有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5.2.4.3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及电压表的指示等,均不得作为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必须验电。
如果指示有电,严禁在该设备上工作。
所有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5.2.4.4对停电设备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进行三相短路接地。
凡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部位均应装设接地线。
在停电母线上工作时,应将接地线尽量装在靠近电源进线处的母线上,必要时可装设两组接地线。
接地线应明显,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所有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5.2.4.5接地应用可携型软裸铜接地线,截面积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所有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5.2.4.6接地线在每次装设前应做详细检查。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做接地线或短路线用,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
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再接设备端,拆接地线时顺序相反。
所有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5.2.5恢复送电
5.2.5.1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拆除全部地线,收回全部工作票,撤离全部工作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
接地线一经拆除,设备即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进行工作。
5.2.5.2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所有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
已按要求执行
5.3.1.1油浸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
a)大型油浸变压器、电抗器安装前必须依据安装使用说明书编写安全施工措施。
b)充氮变压器、电抗器未经充分排氮(其气体含氧密度>18%),严禁工作人员入内。
充氮变压器注油时,任何人不得在排气孔处停留。
c)大型油浸变压器、电抗器在放油及滤油过程中,外壳及各侧绕组必须可靠接地。
j)储油和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