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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会科学院课题管理办法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管理办法

.

    

    

    第一条课题分类

    课题分为国家级、省部级、院级、委托课题、省委省政府临时交办的课题五种类型,自筹项目课题相应归入以上五类。

    第二条课题立项

    1.国家级、省部级、院级课题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委托课题须由课题负责人将委托单位的委托书、文件报科研处备案;自筹经费课题须出示出资方证明。

    2.院级课题通过招标方式产生,特殊、紧迫课题由院直接安排立项。

    3.课题选定后,申请人必须精心设计、论证,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经所在部门和主管领导审定签字,院和科研处盖章统一上报、立项、存档。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及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所需申报费用由科研处统一支付,其余课题申报费用自理。

    第三条课题检查

    1.年中(五月下旬)、年底(十一月下旬)对课题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①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检查表;

    ②课题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向学术委员会或学科组汇报课题研究思路及开展情况;

    ③对未能按计划进度开展的课题,予以警示,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限制课题经费使用。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科研处审批,或由科研处转呈有关部门审批:

    ①变更项目负责人;

    ②改变项目名称;

    ③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④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⑤延期半年以上(立项课题只能申请延期一次);

    ⑥项目研究和出版方面有涉外、安全问题;

    ⑦中止项目协议;

    ⑧申请撤销项目;

    ⑨其它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四条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范围:

国家级、省部级、院级和委托课题经费。

    2.经费开支范围:

资料费、调研差旅费(含出租车费)、小型研讨会议费、邮电通讯费(含手机话费)、计算

    机及其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须经单位同意方可购置,不含便携式机,产权属单位所有)、出版印刷费;咨询费、劳务费、稿费、评审鉴定费等则按国家税法规定扣税后支付个人。

    3.审批权限:

课题经费由科研处、计财处统一管理,开支标准按有关财务政策和法规执行。

院计财处按项目核算,专款专用。

科研处根据课题进展情况,下达用款计划。

课题经费报销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课题组负责人在正规报销单据(评审鉴定费、稿费、课题补助费、咨询费、劳务费除外)上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4.凡接受资助的课题须提留5%-10%的管理费(经费在10000元以下的课题,不提取),但一般项目不超过1500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000元(不得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由院从第一次拨款中一次扣清。

    5.提留的课题管理费,由院掌握使用。

    第五条鉴定验收

    1.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委托课题按立项单位规定程序组织鉴定验收。

院级课题由科研处组织3名以上专家鉴定,验收合格,由科研处签发结项书。

    2.申请结项的课题,其最终成果须由负责人无偿提交科研处8本(套),作为科研成果存档,否则不统计成果量。

    3.凡未通过鉴定的最终科研成果,不作为考核科研成果,不予拨付资助经费的余额部分。

    第六条奖惩办法

    1.为鼓励科研人员争取课题经费,对课题申请人或中介人按到位课题经费的10%给予奖励(从该课题经费中支出)。

    2.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院给予课题配套费:

课题负责人职称为副研以下者8000元,课题负责人职称为副研以上者(含副研)5000元。

    3.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给予课题配套费:

重点课题3000元,一般课题2000元,如该课题已被列为院课题资助,则不再给予配套费;如该课题被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则按第六条第2款配套。

    4.课题配套费分课题立项、中期检查、结项验收三次划拨,比例为3:

3:

4。

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督促改进工作,课题组只能使用该期经费(30%)的50%。

不能按时完成但申请延期获准的课题,结项时扣留余额部分的20%。

凡因故中止课题或成果未能通过鉴定者,院将追回课题配套费。

    5.院级课题分为两次拨款:

第一次以立项通知书下达为凭,拨付资助总额的70%,第二次以结项通知书为凭,拨付余款30%。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省科委有关规定,课题完成有结余的,课题组成员可以补领课题补助费,其标准由课题负责人确定。

    6.课题未按规定时间结题,超过半年则扣除所有预留经费,同时该课题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7.立项课题只能申请延期一次,获准延期课题必须在批准的延期时间前完成。

对因故中止研究或逾期一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院科研处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的剩余经费与不合理开支部分,其总额不低于课题总经费的50%,其余额不足50%,由该课题负责人补足。

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撤项课题经费的追缴工作由科研处和计财处共同负责。

凡因故撤消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追缴经费,按规定返还立项单位;追缴经费的50%返还院课题经费。

    8.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凡无正当理由课题未按期结项,或课题未通过最后鉴定的课题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

   。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副标题:

 

1、教育科研是教学、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长期不间断性的科研活动是每个教师必须履行的职责,是提高教师自身教学、教育质量的先决条件与提高自身价值的必由之路。

每位教师都应认同学校的科研方向,并主动地、能动地成为教育科研的主人。

要求每个科(级)组、每位教师都要拟定科研课题,做到“人人齐参与,个个有项目”。

2、学校科研工作采用“校长(书记)领导—科研处具体管理—课题组负责落实”的管理模式,其中科研处是管理科研的职能部门。

学校、科(级)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要有五个基本环节:

(1)项目确立;

(2)开题论证;(3)开展研究;(4)总结成果;(5)成果评价。

3、教育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以及科组长要根据学期进程周期性的特点做好管理常规工作。

期初,主要对前一学期的课题研究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以便结合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制订新课题或抓好结转课题,即诊断性管理。

期中,主要以课题计划所规定的目标,检查实验研究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行过程性管理。

期末,主要作好实验检测、结果统计写好实验报告、进行终结性管理。

4、各课题组负责人每月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一次,交流、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5、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了解新信息。

要求教师利用继续学习的时间结合自己研究课题,主动地、有针对性进行理论学习,作好学习笔记,科研处定时检查。

每学期检查继续教育记录本各一次。

6、科研与教研相结合,教师要把课题研究自觉地落实在平时的备课、上课、岗位练兵以及各种教育活动中,根据实验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合理、系统地操作实施。

7、注意原始材料的积累,分类归档。

课题负责人和有关的实验教师要收集以下科研资料交到学校存档(每学期期末收缴):

  

(1)计划性资料。

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开题报告。

  

(2)基础性资料。

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

如学生居住地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3)过程性资料。

如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纪实,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的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的情况。

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长、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

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

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测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度量、答案、试卷及有价值的学生作业、制作、作品等成果。

  (6)总结性资料。

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建立课题档案要科学、适用。

8、教师要及时总结研究成果,每学期根据研究课题写好一篇论文。

第一学期缴交论文时间为:

寒假后教师回校集中的第一天。

第二学期缴交论文时间为:

暑假回校日。

9、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中,要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科研处要加强科研过程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制度内容包括:

对已立项项目实施过程的定期检查、监督和项目承担者定期汇报等,以利于对科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原方案或计划中的不妥之处及时调整,对遇到的困难给予及时帮助解决。

10、校长要想方设法争取扩大科研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

对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书刊、设备及必要的会议、差旅费等,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给予资助;对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检查。

11、在教育科研管理中科研处应特别重视对教育科研成果的处理。

对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科研处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予以大面积的交流、推广和应用

瑶琼小学校本教研制度(试行)

校本教研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行长期不间断性的教研活动是每个教师必须履行的职责,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先决条件和提高自身价值的必由之路。

为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中更好地发挥教学研究工作的作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学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校本教研的理念:

校本教研强调学校是教学研究的基地,以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为宗旨,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作为研究的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化组织。

  二、校本教研的任务:

在先进教育理念与千变万化教育实践之间沟通桥梁,使先进理论转化为生动实践并产生积极成果。

把教师从单纯的课程被动执行者角色中解脱出来,真正成为新课程的开发者、创生者。

创设一种教师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切磋、相互交流的学校文化环境,使学校成为一个促进教师不断成长与提高的学习化共同体。

深入了解并及时解决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专业水平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能力。

  三、教研时间:

  1、集体时间:

  每周三下午放学后。

  2、个体时间:

  由教师个体自定。

  四、教研形式:

  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主要活动形式。

以新课程为导向,灵活运用案例分析、问题解决、调查研究、实践探索、区域交流等多种教研活动方式,努力提高教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倡导开放式教研活动、促进式教研活动、学科整合式教研活动、针对式教研活动等多种教研形式。

  

(一)、自我反思:

教师的自我对话,对自己行为的思考、省视、分析,自定个人教研学习计划、培训计划以及对自己教学行为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制定对策,并形成研究性论文。

鼓励教师大胆探索,认真总结经验,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积极向县市级以上的教育刊物投稿。

学校定期检查每位教师教案中的反思记录。

  

(二)、同伴互助:

1、以课堂研讨为主线,抓实教研,促进教师与同伴的对话。

注重"以老带新,以强带弱";提倡在校本教研中有不同呼声,在一个群体中有不同思想,鼓励教师大胆批评,各抒己见。

学校教研组每两周至少集中备课(或开展其他教研活动)一次,探讨教学问题,研究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并做好记录。

每学期每位老师(45周岁的老师除外)至少提供一节公开课、观摩课或优质课。

要重视做好教研的全过程工作,即每次开教学探讨课,要做到从“集体备课—开课—评课”一条龙,开课和评课要在同一天内完成,要以教科研来指导教学,大胆探讨教学模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积极参加学校或学区开展的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听课、评课、说课、开公开课等)。

要做到开课者认真备课,写详案;听课者认真记录;教研时人人发言,各抒己见,指点得失,共同探讨,交流提高。

不无故缺席。

除了探讨课,学校还经常组织教学骨干教师对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评课,并针对课堂教学中的问题给予一定的理论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帮助老师专业成长。

2、以教师产生的问题为研究内容,将问题入组,以组为单位定计划开展研究。

以课题研究为载体,深化教研。

坚持用新课程理念指导课堂教学,用课题研究拉动课改实验。

  (三)、专业引领:

一方面提倡教师从专业名刊及互联网上学习和引进名家教研思想,学校为教师开展教研提供硬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校园网、图书馆,为教师学习、收集理论资料提供滚动性条件。

另一方面将专家、教研员请进学校,引进他们新的理念和教学思想,促进我校教师的专业发展。

五、教研活动的管理

  1、教研组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并由教导审核。

  2、教研组做好教研活动过程记录和教研活动总结。

  3、教研实行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结果制度。

  4、教研组成员人人参与教研并实行考勤。

  5、行政人员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并协助教研组长做好管理工作。

  6、各教研组活动情况应及时汇总反馈。

  六、校本教研的奖励。

  1、将教师的提高与教师"发展性评价等级"结合。

  2、对优秀的教师个人,派出参加各级专业培训。

  3、与教师评优评先挂钩。

  4、与教师个人期终"教育教学量化等级"挂钩

工商管理学院科研管理制度

为了整合科研资源,优化科研机制,提升我院学科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科建设管理

1、制定学科建设规划,每三年修改一次。

对积极参与学科建设规划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

2、按照《杭州商学院关于重点学科经费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高效、规范地用好重点学科建设经费。

运用学科建设经费,对有利于我院学科建设的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进行资助。

每学年从重点学科基金中为每位教师在核心期刊和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报销不超过2000元的版面费。

对高质量的著作给予5000-20000元的出版资助。

对青年教师设立一定数量的小课题,其研究成果凡是能够在一级以上杂志发表,给予1000-3000元的事后资助。

二、研究所管理

1、研究机构设立。

研究机构设立必须有利于我院学科发展,发起人必须是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者是骨干,校级研究机构的人员不少于15人,院级研究所的人员不少于10人。

校级机构和院级所申报必须填写申报书,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并同意后报请学校审批。

2、研究机构运作。

研究机构实行所长(主任)负责制。

研究机构要整合资源,培育团队,打造学科特色和竞争优势。

校级研究机构每年最少要举办两次学术活动;二级学院研究所每年要至少举办一次学术活动。

3、研究机构考核。

校级研究机构要按造学校规定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考核。

二级学院研究所要每年填写科研成果和科研活动检查表,每三年进行一次总体性评估,并将评估成绩公布。

对运作良好、成效显著的研究机构给予奖励;对不能有效运作的研究所要进行整改,整改一年后尚不见效的,要报请学校予以撤销。

三、课题管理

1、凡是盖有工商管理学院章的横向课题的合同书和教师获准的纵向课题项目通知书要报送院办备案。

2、学院向横向课题收取5%的管理费。

学院收取的管理费主要用于

(1)院学术活动;

(2)研究所设施购置;(3)对横向课题负责人进行奖励。

四、科研奖惩

1、为加强我院企业管理重点学科的建设,特规定不同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应完成学术论文、专著、纵向课题等三项的综合要求。

具体标准为:

教授:

12分;副教授:

8分;讲师:

4分;助教2分。

如教师没有达到上述科研标准分,则每分扣减院创收分配200元。

每一科研分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由院再按创收分配规定进行奖励。

2、教师在院内作学术报告,时间在一小时以上者,每次奖励500元。

3、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论文、调研报告公开发表或参加竞赛获奖者,给予教师按学校科研奖励标准的一半奖励。

 

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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