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检报告年度定期检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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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检报告年度定期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检报告
(年度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
:
注册代码
:
设备名称
:
设备类型
: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用户编号
:
维保单位
:
检验日期
:
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制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依据TSGT70XX-XXXX《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年度维护保养进行自检的结论报告。
维保单位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增加相应自检项目,允许采用产品制造企业编制增加的检测项目,其格式应符合本报告书的内容。
2.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自检质检员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维保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维保的相关记录或者报告,对维保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对实测结果及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3.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需修改时应用双斜线划改,保留原始字迹,并在旁边签署修改人姓名、修改时间。
4.本报告书无维保单位自检质检员、维保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公章和维保许可证号、自检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5.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监督检验机构、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6.实测结果中有数据要求的应填写实测数值,无数据要求的,可直接在结论项中按合格:
“√”,不合格“×”,无此项“/”标识,其他情况在实测结果栏中可用文字等说明。
施工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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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地点
安全员/证号
电话号码
制造单位
出厂编号
规格型号
制造日期
维护保养单位
许可证号
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
术
参
数
机房位置
○上置○下置○中间○其它______
提升高度
m
额定速度
m/s
倾斜角
0
使用区长度
m
梯级宽度
mm
输送能力
P/h
电机功率
Kw
驱动型式
○变频 ○星三角
控制方式
启动方式
○自动 ○钥匙
检验依据
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T70XX-XXXX《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检验结论
自检质检员:
证号:
日期:
(维保单位自检专用章)
年 月 日
维保单位负责人:
日期:
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名):
使用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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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实测结果
检验结论
1.4使用资料
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
技术资料
1.5维保资料
(1)现场维保人员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在有效期内;
(2)现场应能提供适合有效的作业指导书或维保方案;
(3)自检报告(记录)项目符合《维保规则》规定,填写规范,并经审核人员签字和维保单位盖章;
(4)事故隐患告知使用单位和严重隐患报告监察机构应有记录;
2.驱动与转向
2.1防护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2.2照明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
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的电气照明装置,应提供常备的手提行灯
2.4主开关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应在打开门或活板门后能方便地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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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实测结果
检验结论
2.驱动与转向
2.5暖气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开关
暖气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采用单独供电时,各相应开关应位于主开关旁并有明显的标志
2.6停止开关设置
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
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设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则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且是永久的标识
2.7电气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动力电路:
MΩ
照明电路
MΩ
安全电路
MΩ
2.8接地
工作零线和保护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2.12可移动的手动盘车保护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安全可靠。
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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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实测结果
检验结论
3.相邻区域
3.1照度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
3.4防碰挡板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入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柔性防碰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400mm的除外)
3.5扶手带外缘距离
扶手带外缘与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水平距离:
mm
垂直距离:
mm
4.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4.1扶手带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8mm
间距
mm
4.2扶手装置防攀爬
(1)扶手装置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站立;
(2)应采取措施阻止人们攀爬扶手装置:
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下部外盖板上应安装护栏、挡板或其他设施。
2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且扶手装置盖板的宽度超过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提供限制接近扶手装置盖板的设施;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相邻平行布置,且组合护栏盖板的宽度超过125mm时,也应提供这种设施;
③应设置光滑的扶手装置外盖板。
4.3扶手装置要求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
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
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无产生钩绊的危险
4.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角状
空隙max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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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4.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4.5围裙板接缝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平滑,板与板之间的接缝应是对接缝。
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4.6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间隙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得的垂直间隙不应超过4mm;踏板或胶带产生横向移动时,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数据见
附表1
4.7防夹装置
在围裙板上应装设由柔性材料(如:
毛刷、橡胶型材)组成的围裙板防夹装置。
围裙防夹装置到围裙板垂直表面的投影伸出量应为33至50mm,其最下端与梯级表面的间距应为25至50mm
伸出量
mm
间距
mm
5梳齿与梳齿板
5.1啮合
梳齿板梳齿或踏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6监控和安全装置
6.1扶手带入口保护
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立即停止,并且不能再启动
6.2梳齿板夹入异物保护
当异物卡入梳齿板,或者梳齿板与梯级(踏板)发生挤撞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6.3超速保护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配备速度限制装置,当运行速度超过名义速度后,应自动停车,当速度达到名义速度1.2倍时,应切断电源。
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设计上能防止超速情况,则允许不考虑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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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6监控和安全装置
6.4非操纵逆转保护
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α≥6°)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5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
链条或齿条)的断裂或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保护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6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伸长或缩短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
当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应有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该安全装置应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
上述安全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6.8梯级或踏板的缺失保护
应在驱动站和回转站各安装一个监测装置,以确保缺失的梯级(踏板)应能监测出来,并在缺失的梯级(踏板)到达梳齿位置之前,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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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
应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速度低于梯级(踏板)实际运行速度超过15%、时间持续超过15秒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6监控和安全装置
6.10无中间出口多台连续安装扶梯停止保护
无中间出口或中间出口被建筑(例如活门、防火门)阻挡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同时停止
6.11检修盖板和上下盖板保护
检修盖板和上下盖板应配备一个监控装置。
当打开桁架区域的检修盖板或移去、打开上下盖板时,驱动主机不能启动或在重启程序之前立即停止
6.12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
应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有松闸,驱动主机应立即停止。
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13附加制动器
(1)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和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只或多只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
①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的驱动链轮或胶带驱动鼓之间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
②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
③提升高度超过6m。
(2)附加制动器应功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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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修7检装置
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置检修控制装置:
(1)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置。
(2)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
①手动操作;
②有清晰固定的位置标记;
③符合要求的安全开关;
④需要手动复位。
(3)检修控制装置上应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识
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
(1)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只允许在操作元件用手长期按压时间内运转。
(2)当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应不起作用。
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用。
3.检修运行时,电气安全装置(除了6.7,6.8,6.9,6.10,6.11和6.12)提到的以外)应有效
8自动启动、停止
8.1待机运行
采用待机运行(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当乘客到达梳齿和踏面相交线之前,应以至少0.2倍的名义速度运行,然后以小于0.5m/s2.的加速度进行加速
合格
合格
8.2运行时间
采用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当乘客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的方向进入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0s。
当乘客通过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有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
合格
合格
9标识
9.1使用须知
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拉住小孩;
②应抱住宠物;
③握住扶手带;
④禁止使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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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10运行检查
10.1C速度偏差
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所测的速度与名义速度之间的最大允许偏差为±5%
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实际速度的允差为0~+2%
左侧
右侧
10.3制停距离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
(1)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
额定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m/s
m
(2)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
额定速度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0.90m/s 0.55~1.70m
m/s
m
附表一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间隙mm
项目
下段1
下段2
中段1
中段2
上段1
上段2
左侧间隙
右侧间隙
垂直间隙
注:
测量上、下行梯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间隙时均为人站立在下端面向上端的左右侧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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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检补充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实测数据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