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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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可行性研究报告
1总论
1.1项目建设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新生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头孢类抗生素的品种日益增多,需求也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目前仅临床应用的头孢类抗生素就有30多种,而头孢曲松用量列头孢类抗生素第一位。
头孢曲松属第三代抗生素,它具有疗效高、抗菌谱广、抗菌性强、副作用小的优越疗效而被广泛应用于临床。
该品种已被列为国家基本药物和基本保险用药。
生产头孢曲松的重要原料为三嗪酸,甲基肼是一种重要的医药中间体,广泛用于新生抗生素头孢曲松原料三嗪酸的合成。
国内三嗪酸生产厂家均从青海购运低含量甲基肼合成甲基氨基硫脲来生产三嗪酸,由于运费较高,致使三嗪酸的生产成本居高不下。
因此,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在赞皇县建设年产300吨甲基肼生产项目,来支持我国抗生素的发展,从而为头孢曲松的生产降低成本打下基础。
随着城乡医疗应用普及,头孢曲松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
随着头孢曲松药物生产的发展,甲基肼作为头孢曲松药物生产的源头原料也将出现旺盛市场。
根据市场调查,国内外三嗪酸生产厂家均大量需求甲基肼,并且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和抚顺美强化工有限公司、河北金通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两大三嗪酸生产厂达成协议,为这两家公司提供甲基肼。
因此,该项目建成后,产品市场前景非常看好。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5.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30;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8)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6.12.17;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1996)31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0)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管(2002)148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1)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管(2003)13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14)《河北省建设项目立项前环境保护意见表》;
(15)《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项目建议书》
(16)《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修改版)》;
(17)石环监函[2004]44号《关于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18)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19)《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意见》;
(20)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
1.3评价目的
⑴通过对拟建项目厂址周围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为该生产项目环评工作提供现状资料。
⑵通过工程分析,查清拟建项目污染类型、排污节点,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规律、排放浓度、排放量,确定环境影响要素、污染评价因子,分析生产工艺的先进性,论证是否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
⑶通过分析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和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⑷从技术、经济等角度论证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时提出替代方案,使其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⑸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4评价原则
⑴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经济建设、环境管理服务的原则,注重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环境管理、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工作。
⑶以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环保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
⑷以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力求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正确、结论可靠、确保评价工作质量。
⑸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料,满足环评工作需要。
1.5评价内容与重点
1.5.1评价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分析、事故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清洁生产、污染物总量控制、公众参与、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5.2评价重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分析、清洁生产、事故风险及防范措施、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为评价重点。
1.6评价因子
(1)污染源评价因子
①废气:
氨气、恶臭污染物、氯气、甲胺、SO2、烟尘、饮食油烟;
②废水:
COD;
③噪声:
等效A声级;
④固废:
灰渣、副产氯化钠、生活垃圾。
(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
①大气:
氨气、恶臭污染物;
②地下水:
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NH3-N;
(3)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①大气:
SO2、PM10、氨气、氯气、恶臭污染物;
②声环境:
等效A声级
1.7评价等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中有关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内容,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1.7.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6t/h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经文丘里水膜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无组织排放氨气排放量0.02kg/h。
甲基肼生产项目地处荒山,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3-93)中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的规定,利用等标排放量计算二氧化硫、PM10及NH3的Pi值:
Pi=109×Qi/Coi其中:
Pi:
等标排放量,m3/h。
Qi:
单位时间排放量,t/h。
Coi: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计算与确定见表1-1。
表1-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
项目
单位
PM10
SO2
NH3
单位时间排放量Qi
t/h
0.00054
0.00252
0.00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Coi
mg/m3
0.50
0.50
0.2
等标排放量
m3/h
1.08×106
5.04×106
1×105
通过计算二氧化硫、PM10及NH3的Pi值均<2.5×108,因此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
根据导则规定,对于三级评价项目Pi值<2.5×107,其评价内容可进一步从简,故本次评价仅对该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达标情况进行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及卫生防护距离计算。
1.7.2声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该项目的规模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声环境影响进行三级评价。
1.8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以厂址为中心,南北2km、东西2km,评价范围为4km2范围。
(2)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厂界。
1.9评价标准
1.9.1环境质量标准
⑴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2。
表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mg/m3)
PM10
日平均
0.15
SO2
日平均
0.15
小时平均
0.50
⑵环境空气中氨、氯、一甲胺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见表1-3。
表1-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最高容许浓度
标准来源
NH3
一次
0.2mg/m3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氯
0.1mg/m3
一甲胺
5mg/m3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⑶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见表1-4。
表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项目
单位
标准值
pH
-
6~9
氨氮
mg/L
1.5
COD
mg/L
40
⑷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93)Ⅲ类标准,见表1-5。
表1-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93)
项目
单位
标准值
pH
-
6.5~8.5
氨氮
mg/L
0.2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
氯化物
mg/L
250
氟化物
mg/L
1.0
高锰酸盐指数
mg/L
3.0
⑸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区标准,见表1-6。
表1-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dB(A)
50dB(A)
1.9.2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表2中Ⅱ时段标准,见表1-7。
表1-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
SO2
900mg/m3
烟尘
200mg/m3
烟气黑度
1级
烟囱高度
35m
⑵氨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标准值见表1-8。
表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染物名称
单位
标准值
标准来源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氨
mg/m3
1.5
⑶氯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标准值见表1-9。
污染物名称
单位
标准值
监控点
氯气
mg/m3
0.4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⑷饮食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标准值见表1-10。
表1-10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率
项目
标准值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60%
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见表1-11。
表1-1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类别
昼间
夜间
Ⅱ类
60dB(A)
50dB(A)
⑸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199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10环境保护目标
该厂址最近敏感点为西偏北2.2公里的东王俄村及南2.1公里的南焦西村,两公里评价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及其它环境敏感点。
该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二类区标准。
2区域环境概况
2.1地理位置
赞皇县位于石家庄市西南部,隶属石家庄市管辖。
赞皇县东接高邑县,南面为邢台市,西面隔太行山与山西省相连,北面与井陉、元氏县相邻。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赞皇县南邢郭乡,原赞皇县氢氟酸厂厂址。
厂址西北距东王俄村2.2公里,东南距高邑县的南焦西村2.1公里,赞皇与高邑县境交界地带,厂址北距高赞公路3公里。
拟建项目厂址地理位置见附图1。
2.2自然环境概况
2.2.1地形、地貌
赞皇县位于石家庄市西南部,太行山中段东麓。
是一个山区、丘陵、平原兼有的县,大体是“七山一滩二分田”,赞皇地势西高东低,自西向东倾斜。
地形大致可分为三类:
西部、西南部为深山区,中部为浅山和丘陵区,东部为山前平原区,地貌以山地和丘陵构成主体。
山区海拔高度1500-1700米,平原海拔高度50-100米。
2.2.2气候、气象
赞皇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一年四季分明:
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
全年平均气温13.3摄氏度,无霜期平均193天,年平均降水量568mm。
干旱、冰雹、大风、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因季节出现频繁。
县内东西两部温差较大。
该地区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冬季为西北风,年平均风速1.8米。
多年平均气象数据如下:
年平均大气压:
1000.5hPa
全年平均气温:
13.3℃
平均相对湿度:
59%
年平均降水量:
568mm
年平均降雪量:
15.3mm
冰冻层最大深度:
460mm
主导风向:
NNW
年平均风速:
1.8m/s
2.2.3水系概况
槐河和济河:
槐河和济河均发源于赞皇县境,两条河均属于季节性河流,枯水年和丰水年水量悬殊很大。
槐河上游建有白草坪水库,济河上游建有平旺水库。
槐河流经赞皇、元氏和高邑三县,济河流经赞皇和高邑两县。
两河下游基本干涸,赞皇县几家企业向槐河和济河排污,元氏、高邑两县工业和生活废水大多采取渗坑的方式排污,对地下水污染较重。
2.3社会环境概况
赞皇县隶属于石家庄市管辖,位于石家庄市西南部,现辖2镇9乡212个行政村379个自然村。
全县人口23万人,面积1210平方公里。
在槐、济两河上建成两座中小型水库,配套了槐南、平旺两大灌渠,兴修72座小型水库和塘坝,打机井2000多眼。
平滩地7万多亩,使耕地增加三成,赞皇县土地125.7万亩,耕地28.2万亩,其中水浇地14.4万亩,旱地13.8万亩。
水资源年平均总量为18698.9万立方米。
主要名牌产品为面粉机械、联合收割机、特种水泥等。
该县居民年收入及消费水平近年来不断提高,市政建设发展迅速,能源、交通、通讯等公用设施逐步完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系健全。
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不断提高,各乡镇都已通车、通电、通邮等,基本上可以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
该县经济以农业为主。
2.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该项目位于赞皇县南邢郭乡境内,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区标准。
2.5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拟建项目选址为原赞皇县氢氟酸厂旧址。
根据赞皇县建设局出具的证明,该厂址为工业用地。
该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功能区;声环境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功能区。
2.6区域污染源概况
2.6.1基本概况
南邢郭乡位于赞皇县东南侧,近年来,该乡紧邻高赞公路的两侧逐渐形成了工业区。
该区域里的企业具有规模小、污染轻的特点,大大促进了赞皇县的经济发展。
2.6.2污染源现状调查
项目拟选厂址周围两公里内主要污染源为河北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东王俄村煤矿以及厂址东南面的砖瓮生产的小作坊区。
河北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325#、425#硅酸盐水泥,高标号水泥生产能力为60万吨,主要采用回转窑水泥烧成系统,生产工艺分为生料制备、熟料煅烧和水泥制成三个阶段。
水泥生产燃煤量为45000吨/年。
砖瓮生产的小作坊区主要生产砖瓮用具,烧制使用均使用土窑炉,目前均已经闲置。
东王俄村煤矿采煤作业在地下400米左右,日采煤量100吨左右。
该煤矿的主矿道为西北方向,距离拟建项目西围墙在50米左右。
2.6.3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防治措施
2.6.3.1废水
根据现状调查,该区域没有供水系统。
企业给水均由企业内部自打水井提供。
特种水泥厂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每天产生量140m3/d,经防渗明沟沿乡级公路向北排入济河。
东王俄村煤矿没有生产废水排放。
2.6.3.2废气
特种水泥厂水泥生产中,在破碎、转运、配料、粉磨、煅烧、烘干、冷却、运输、包装等工序均有粉尘排放。
所有粉尘排放点均设有除尘装置,除尘效率在99%以上。
可以满足《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的要求。
粉尘有组织排放总量为130t/a。
粉尘无组织排放产生于原燃料的装卸及露天堆场,该项目物料堆存在露天堆场,在装卸过程产生扬尘,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4t/a。
烧成窑尾排放的SO2是由于煤粉在窑内燃烧产生的,SO2年排放量为17.86t。
水泥厂排放的NOx主要产生于窑内高温煅烧过程,NOX年排放量为372.00t。
2.6.3.3固体废物
特种水泥厂固体废物主要为炉灰渣及回收粉尘,均回收用于水泥生产,不外排。
3工程分析
3.1原有工程基本情况
3.1.1原有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原址为赞皇县氢氟酸厂年产1000吨氟化氢项目。
氢氟酸厂原建于1981年,是一家国有企业。
该厂由于管理不善,于1995年倒闭。
厂区内东侧为生活区,西侧为生产区。
生产区内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房、锅炉房、循环水池、供配电设施。
建筑面积共计4000平方米。
该厂生产氟化氢采用硫酸法,即用氟化钙(萤石)与浓硫酸反应生成氟化氢。
(1)主要生产设备
氟化氢生产的主要装置包括外加热反应炉、除尘塔、分馏塔、洗涤塔、冷凝器等。
(2)主要原料消耗
氟化氢生产用原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1。
表3-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
级别
年耗(t/a)
来源、产地
1
莹石
制酸级
3500
石家庄
2
发烟硫酸
98.5%以上
4000
石家庄
3
燃煤
3000
山西
4
电
100万度
氢氟酸项目生产使用一台外加热窑炉及一台4t/h蒸汽锅炉。
除反应炉供热外其它生产供热及由蒸汽锅炉供给。
窑炉及蒸汽锅炉均以煤为燃料,燃煤购自山西,锅炉耗煤量1000t/a,反应炉耗煤2000t/a。
年总耗煤量为3000吨。
燃料煤成份分析见表3-2。
表3-2煤质成份表
含硫份(%)
灰份(%)
挥发份(%)
发热量(kJ/kg)
1.0
24.53
10.02
23531
(3)氟化氢生产工艺
氟化氢生产工艺为:
把质量比为1:
1.2的莹石与98.5%的浓硫酸投入到外加热反应炉中进行反应,生成含有少量水蒸气、二氧化硫、四氟化硫等杂质的氟化氢气体的混合物由反应炉前段排出,经除尘塔除去固体粉尘颗粒后,再进入到分馏塔内,除去大部分的硫酸和水蒸气,此时要求分馏塔内的塔釜温度应控制在100~110℃的范围内,而塔顶温度应保持在35~40℃范围内。
由分馏塔内出来的气体,经冷却塔除去残余的硫酸和水,然后,进入到洗涤塔,用冷凝器中分离出来的硫酸洗涤以去除二氧化硫和四氟化硫等杂质。
最后经冷凝器进一步冷凝,使氟化氢气体液化,压力下送入液化罐内,外售。
冷凝器中未冷凝的氟化氢经二次酸洗后,排入大气。
(4)氟化氢生产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废水
原有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m3/d,COD产生浓度为400mg/m3,排入防渗旱厕,由农民定期清掏做农肥。
原有工程循环冷却水排入冷却池内循环利用。
生产中产生的废硫酸500t/a,收集外售。
2废气
⑴外加热反应炉及蒸汽锅炉供热时产生烟气,烟气量为3.6
107m3/a,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及SO2,烟尘及SO2初始浓度在1400mg/m3、3000mg/m3左右,燃煤烟气均经多管除尘器除尘,多管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2%左右,处理后的烟气经25米排气筒排放。
烟尘及SO2排放浓度为240mg/m3、1400mg/m3,烟尘及SO2排放总量为8.64t/a、50.4t/a。
原有项目外加热反应炉及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治理后,废气中除SO2外,烟尘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Ⅰ时段二类区标准:
即烟尘<250mg/m3。
⑶氟化氢气体经冷凝器冷凝成液体过程仲,未冷凝的少量氟化氢不凝气产生速率为3.3kg/h,经工艺中的废硫酸二次酸洗后,氟化氢酸洗处理效率在97%以上,氟化氢排放速率0.10kg/h,经15米排气筒排入大气。
氟化氢排放量为0.24t/a。
3.固体废物
氟化氢生产产生氟石膏渣,产生量在5000t/a,送水泥厂做原料使用。
3.2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3.2.1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是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项目,厂址在赞皇县南邢郭乡东王俄村东南2.2公里处。
该项目占地面积24000m2,总投资为400万元,年产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300吨。
拟于2004年12月底投产运营。
该项目基本情况见表3-3。
表3-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项目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美斯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赞皇县南邢郭乡东王俄村东南2.2公里处
建设性质
新建
占地面积
24000m2
生产规模
年产含量40%甲基肼水溶液300吨
项目投资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劳动定员
职工70人
工作制度
300日/年,3班/日,每班8小时。
建设期限
自2003年10月1日到2004年12月31日
3.2.2厂址周围环境概况
拟建项目拟建厂址选在赞皇县南邢郭乡,原赞皇县氢氟酸厂厂址。
该厂址北距东王俄村2.2公里,南距高邑县的南焦西村2.1公里,赞皇县与高邑县境交界地带。
厂址北距高赞公路3公里。
地理位置见附图1。
拟建项目厂址周围两公里内没有居民区及其它环境敏感点,厂址东南面为砖瓮生产的小作坊区,现均已闲置。
拟建厂址西侧100米处土坡下是东王俄村煤矿,西侧700米处隔乡级公路西为河北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厂区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2。
3.2.3厂址现状
该项目占地原为赞皇县氢氟酸厂,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氢氟酸厂原建于1981年,由于管理不善,于1995年倒闭。
厂房一直闲置至今,生产设备均已搬走。
厂址内没有原材料储存,没有原氢氟酸厂遗留下来的危险固废隐患问题。
没有该公司决定征用原氢氟酸厂厂址,做为拟建项目厂址。
3.2.4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安排
拟建项目总建设期为十四个月。
进度安排如下:
2003年10月~2004年4月,项目建议书即可研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及初步设计;
2004年5月~2004年9月,土建工程施工,设备购进;
2004年10月,设备、管线、电气仪表的安装;
2004年11月, 设备调试、试运行、试生产;
2004年12月31日 项目正式投产。
3.3厂区平面布置
拟建项目厂址现为空地,厂区的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⑴厂内工程:
厂内工程为各建(构)筑物的土建工程,厂区内由北向南依次排布为水泵房、凉水池、软化水房、锅炉房、氮气机房、制冷车间、甲基肼合成车间、堆煤棚、煤渣池、变配电室、蒸发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电修及机修房、办公室、化验室、宿舍、餐厅、门卫室等建筑物及配套的供汽、给排水等管路及烟囱等设施。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30平方米,绿化面积为4000平方米。
主要建(构)筑物详细情况见表3-4。
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表3-4项目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
建筑面积(m2)
结构形式
1
蒸发车间
300
一层砖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