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电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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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电量管理办法
甘河司生技〔2014〕13号
关于印发《增发电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规范公司增发电量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生产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合理进行水库优化调度,最大限度的提高黑河水能利用率和发电效益最大化,公司结合实际修订了《增发电量管理办法》,并2014年8月11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4年
9月3日
增发电量管理办法
(修订)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日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增发电量管理办法
Q/HXSD201.06.30-2013
11总则
为了规范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首一、二级、三道湾及宝瓶水电站增发电量管理工作,合理进行水库优化调度,充分利用各级电站水库有限的调节能力,最大限度的提高黑河水能利用率和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12职责与权限
生产副总经理
全面负责增发电量管理工作。
审批增发电量专项奖惩报告。
审查和批准相关部门的《增发电量实施细则》。
监督本办法的实施执行。
决定有关奖惩事宜。
生产技术安监部
负责监督本办法的落实。
对违反本办法事件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并提出考核意见。
根据本制度,提出年度增发电量奖惩考核意见,形成考核报告。
监督水库优化调度,机组优化运行等措施、办法的落实。
生产技术安监部负责电量有关信息的月度统计和考核。
生产技术安监部负责电量的月度考核工作,每月向公司提交考核意见。
指导日常增发电量工作。
审批电站负荷重大运行方式调整,日常负荷调整发电部负责。
负责制定和修订电量管理办法。
发电运行部
负责落实增发电量管理办法。
参加对影响增发电量事件的调查处理。
评选部门年度增发电量先进个人和班组。
负责设备维护、水雨情、水库优化调度等工作。
做好跟防汛抗旱指挥部、黑河管理局和水务局等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负责调整机组运行工况,确保优化运行;
下达96点负荷曲线,每天对负荷曲线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月度对部门增发电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提高设备巡回检查质量,及时发现缺陷;
负责库区清污工作;维护好清污机,保证拦污栅前后压差在允许范围内;
制定部门《班电量实施细则》并落实。
负责每日电量的统计和考核工作。
检修维护部
负责落实增发电量管理办法。
参加对影响增发电量事件的调查处理。
评选部门年度增发电量先进个人和班组。
做好设备的检修维护消缺工作,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对重大和紧急缺陷,要及时组织抢修,确保设备完好;
维护好各级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确保能够准确采集96点负荷曲线数据,能够具备报表打印等功能;
做好各级电站流量计的维护工作;
制定部门《增发电量实施细则》并落实;
月度对部门增发电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人力资源部
负责增发电量奖金的落实和发放。
负责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3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管理内容
在确保大坝和机组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调节库容,进行水库优化调度,减少弃水,力争多发电。
增发电量奖惩采用以水定电,日、月度电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发电运行部,每天统计、计算、公布前一日(休息日顺延)对各值的奖惩结果。
公司每月公布对生产两部门的奖惩结果。
根据黑河流域水情特点,增发电量按照汛期和非汛期两个阶段分别采用不同的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汛期:
主要以水库的优化调度、机组超额定出力运行、机组可靠性指标三项内容作为考核奖惩依据。
非汛期:
主要以机组耗水率指标作为考核奖惩依据。
综合厂用电率作为节能降耗的一项内容,每月进行统计,年底以各月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考核值。
水情预测
发电运行部成立水情预测技术小组负责对黑河上游水情进行预测。
水情预测技术小组要做到中期(10天)准确率达到60%以上,短期(3天)准确率达到80%以上,当天准备率达到85%以上,并根据天气、水情测报、上游电站下泄等情况及时进行修正。
每周安全生产例会发电运行部总结上周水情预测情况,汇报本周水情预测情况;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发电运行部总结上月水情预测情况,汇报本月水情预测情况。
发电运行部负责对中期、短期和当天水情进行预测,并负责对水情预测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发电运行部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运用计划、水库优化运行和防汛预案,在确保大坝安全度汛的原则下,尽力调节水位争取多发电;发电运行部做好部门内部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经科学预测后确定机组和水库的运行方式。
发电运行部落实人员对当天的水情进行预测。
汛期,每日9时以前向公司办公室、抗旱防汛指挥部汇报8时上游水文站水情,并预测当天来流情况。
每日定时抄写上游扎马、祁连和黄藏寺水文站水情,并对水情的变化及时进行滚动校正,决定开停机组。
发电运行部应在每年5月1日前,设立当年水情预测技术小组。
水情预测技术小组人员应经常、主动联系有关水情、防汛部门,每天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分析预测水情,严密监视水文、水情趋势。
水工值班人员根据上游水情和水库实际入库流量的大小,按公司有关制度、规范向有关部门、领导、水工班长和运行值长报告水情。
发电运行部运行人员每班进行流量计流量的计量和拦污栅前后压差的统计工作,为完成每班、每月的电量耗水率的计算做好基础工作。
发电运行部每月1日向生产技术安监部提交班电量总结报告。
生产技术安监部每月下达各级电站机组耗水率及发电量指标(按照近三年数值5:
3:
2的比例计算,遇有特殊工作时进行调整);发电运行部要不断校核和修正各级水电站在不同水头、水量情况下的库水位——负荷关系、库容——水位关系、下泄流量——尾水位关系曲线和对应表格,以指导电站的经济运行。
经济运行
发电运行部要根据来水情况、检修计划及调水计划等,合理安排龙首一级、二级、三道湾、宝瓶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运行方式和水库运行方式,以提高四级电站综合发电的经济性。
汛期发电运行部联合检修维护部每月要对所管辖梯级电站的设备工况进行测试,明确测试内容,为机组经济运行和制定负荷曲线提供依据。
发电运行部要根据水情、设备实际状况,在每天早上9时之前及时向运行班值下达龙首一级、二级、三道湾、宝瓶水电站24小时负荷曲线,并可根据情况适时进行修正。
发电运行部运行值长要根据部门下达的日负荷曲线运行,在设备工况发生变化时,运行值长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部门,修改负荷曲线。
发电运行部运行值班人员根据水库优化运行方案和检修维护部提供的各台机组负荷、振动曲线,及时合理的分配各台机组之间的负荷。
发电运行部运行值班人员要做好本班各台机组发电量、过机流量、累计流量和上、下游水位的记录和计算工作,计算出耗水率。
非泄洪期间,发电运行部运行人员要随时监测机组耗水率,使其在较优工况下运行。
发电运行部水工值班人员要根据来水量的变化,做好水库运行方式的建议工作,做好相关的水情计算工作。
发电运行部要不断优化机组和水库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合理控制下泄流量,及时进行腾库,在确保四级电站大坝机组设备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拦洪蓄尾提高水量利用率。
为了防止污物进入引水洞,龙首二级水电站水库最低运行水位不得低于1910m,宝瓶水电站水库最低水位不能低于公司审定水位2512m。
发电运行部要维护好清污机,及时对四级电站库区污物进行清理,按照拦污栅的栅前、栅后压差不能超过40cm规定的要求进行随时清污,并及时汇报拦污栅前、后压差,否则按照水头损失进行电量计算。
发电运行部要不断校核和修正各级水电站在不同水头、水量情况下的库水位——负荷关系、库容——水位关系、下泄流量——尾水位关系曲线和对应表格,以指导电站的经济运行。
发电运行部要不断优化机组和水库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和控制下泄流量,及时进行腾库,在确保电站大坝、机组设备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拦洪蓄尾提高水量利用率。
发电运行部应确保洪水预测的准确性,在洪水到来之前降低水库水位至最低运行水位;洪水过后,泄洪闸门全部关闭,水库水位应达到汛限水位或公司批准的水位合理值,进行计算拦蓄洪水的水量,并计入年底的电量中。
机组检修后或运行工况出现较大变化时,检修维护部应及时测定机组在不同水头情况下的运行负荷曲线、负荷与耗水率曲线、振动区、经济负荷区、最大有功负荷(最小无功负荷)以及各工况下的振动、摆度和温度情况,并提交发电运行部和生产技术安监部,以指导经济运行工作的开展。
机组出现效率降低时,发电运行部应及时通知检修维护部进行检查、分析和处理。
14增发电量的计算
汛期指标
机组超额定出力运行:
在汛期由于超出力运行,机组超发电量计入检修维护部和发电运行部(4:
6);
设备可靠性指标:
在6~9月份若各级电站出现非停次数≤2次/年(累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站),按汛期水库优化调度增发电量的15%计入检修维护部,85%计入发电运行部。
水库优化调度:
每次行洪过程,按照:
(1)根据不同量级洪水,龙首二级水电站可提前降低水位至1910m高程,宝瓶水电站可提前降低水位至公司审定水位;
(2)洪水过后龙首二级水电站(宝瓶水电站)库水位升高到汛限水位或公司批准的水位。
以不弃水和减少弃水为原则,根据以上两个条件的结合进行应发电量计算【应发电量=腾库库容应发电量+洪水过程应发电量】。
如果洪水过后库水位没有达到汛限水位,则计算该部分损失电量【该部分损失电量=汛限水位耗水率应发电量—当前水位耗水率发电量+水位高差库容应发电量】
宝瓶水电站在洪水期间腾库,拦蓄洪水的库容,按照三宝两级电站增发电量统计。
龙首二级水电站在洪水期间腾库,拦蓄洪水的库容,按照龙首一、二级水电站增发电量统计。
反之,宝瓶水电站洪水期间因水位未降至规定值,损失库容对应的应发电量按照三宝两级电站统计。
龙首二级水电站洪水期间因水位未降至规定值,损失库容对应的应发电量按照龙首一、二级水电站统计。
非汛期指标(机组耗水率)
非汛期,按照公司下达的耗水率指标和实际入库流量进行电量计算,以流量计的读数为准。
计算方法:
各级电站增发电量=月入库流量/指标耗水率—实际发电量
计算结果为正值,该部分电量作为增发电量计入发电运行部,计算结果为负值,该部分电量作为损失电量计入发电运行部。
节能降耗指标(综合厂用电率)
公司每年下发各级电站《生产经营预算指标》,作为综合厂用电率的指标值,发电运行部按月进行统计,年底以各月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考核值。
综合厂用电率每降低1%折算为增发电量,计入发电运行部。
相反,作为损失电量,计入发电运行部。
计算方法:
各级电站节能降耗电量=(实际综合厂用电率—指标综合厂用电率)*年发电量
年底进行电量和奖金的换算,并根据计算结果进行调整。
15奖惩
发电运行部运行人员应认真填写数据、报表,对弄虚作假或未及时按要求上报数据者,发现一次扣除本班值班电量50%,本值人员绩效分值5分。
发电运行部运行各值,每月对班电量进行统计,逐月进行累加,到年底进行班电量考评。
因机组设备原因影响机组出力,发电运行部运行人员应及时安排其它机组并网发电转移负荷,未及时转移负荷考核当值相应电站人员、值长绩效分值10分。
检修维护部必须确保电站机组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因机组设备原因影响机组出力,由此而减少的发电量计入检修维护部(按照恢复正常负荷能力的时段进行计算);发电运行部运行人员应及时安排其它机组并网发电转移负荷,没有及时转移负荷,由此而少发电量应计入发电运行部。
因检修原因造成机组负荷降低,按照以下内容考核:
机组负荷降低在20%以内,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发生一次考核检修维护部责任班长及相关人员绩效分值5分,正副主任5分。
机组负荷降低超过20%,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发生一次考核检修维护部责任班长及相关人员绩效分值10分,正副主任5分。
对违反《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相关责任人,或由于与上级调度部门联系不力造成水位长期保持低水位运行,所造成的电量损失,计入发电运行部,并根据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绩效分值10分。
机组被迫停运按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电量损失计入相应部门。
发电运行部要合理安排水库调度工作,生产技术安监部每月下达各级电站机组耗水率,按照耗水率和拦洪蓄尾情况对发电运行部、检修维护部的班电量工作进行考核。
对损失电量按照部门归属进行划归,每月进行月度损失电量的汇总,年底在班电量奖励金额中按照损失电量总和扣除相应奖励金额。
汛期机组因设备原因停机,造成事故者,按照公司《事故调查规程》进行处理,损失电量计入责任归属部门。
汛期机组因设备原因停机,未造成事故且水库未弃水者,停机损失电量计入责任归属部门;黑河上游有洪水,因设备原因造成弃水的,分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①由于运行人员误操作、巡视不到位引起的设备损坏或停机,损失电量以停机时间到机组并网时间机组的额定负荷计算,损失电量计入发电运行部;按照《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甘河司计经【2013】5号文附件2-2生产技术考核标准中规定:
按照未及时按照公司批准的方案进行设备的检修、技术改造、维修工期,造成设备异常和发电损失的,一次扣20分/次,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②因检修抢修不及时、误工,导致检修工作延期,机组推迟并网的,按照机组额定负荷在停机时间段的应发电量计算,损失电量计入检修维护部(若设备返厂维修或购买备件,则返厂维修时间和购买备件的时间,不计入损失电量);按照《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甘河司计经【2013】5号文附件2-2生产技术考核标准中规定:
按照未及时按照公司批准的方案进行设备的检修、技术改造、维修工期,造成设备异常和发电损失的,一次扣20分/次,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③若同时出现运行人员误操作、检修抢修不及时导致弃水,则损失电量按照发电运行部与检修维护部7:
3比例分别计入相应部门,并按照《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甘河司计经【2013】5号文附件2-2生产技术考核标准中规定:
按照未及时按照公司批准的方案进行设备的检修、技术改造、维修工期,造成设备异常和发电损失的,一次扣20分/次,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汛期,
(1)宝瓶水电站上游来流量小于100m3/s时,宝瓶水电站、三道湾水电站电量按照总来水量和耗水率计算应发电量进行考核;龙首一、二级水电站上游来流量小于130m3/s时,按照总来水量和耗水率计算应发电量进行考核;
(2)黑河上游有洪水,按照汛限水位和最低水位应腾空库容、洪水过后水位应达到汛限水位、行洪过程中机组满发超发电量等三项指标进行考核。
月度实际发电量小于应发电量在10万kW.h以内的不予考核;实际发电量小于应发电量的50万Kw.h以内,按照《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甘河司计经【2013】5号文附件7生产项目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
未按照计划进度完成的,一次扣10分/次,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实际发电量小于应发电量的100万kW.h以内,按照《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甘河司计经【2013】5号文附件7生产项目考核评分标准中规定:
未按照计划进度完成的,一次扣20分/次,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96点负荷曲线考核
为避免出现单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降低设备使用寿命,以96点负荷曲线为参考量,按以下方式进行考核:
各级电站超出总装机容量的发电量作为超发电量,计入发电运行部运行班,未达到电站总装机容量,只出现单台机组超发的,不计入超发电量。
检修维护部要维护好各级电站监控系统,确保96点负荷曲线录入正确,完善监控系统历史数据库查阅功能。
汛期,生产技术安监部定期对各级电站96点负荷曲线进行抽查,
因监控系统故障或历史数据库原因导致查询失败的,每发现一次,考核相关责任人绩效分值2分。
抽查中发现运行人员在总负荷未达到电站总装机容量,但单台机组过负荷(超过单台机组额定负荷的5%),超过2小时的,每发现一次,考核相关责任人绩效分值2分。
发电运行部、检修维护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告公司批准,发电运行部、检修维护部负责对班电量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班值和个人在每月提出考核意见,生产技术安监部按照本规定每月对部门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同时违反本规定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性质由公司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16奖金的计算和发放
公司对增发电量设立专项基金,由工资总额渠道列支。
在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的增发电量工作进行总结并奖励。
增发电量专项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为所有一线生产人员(发电运行部、检修维护部、生产技术安监部及增发电量领导小组成员)。
增发电量专项奖励基金的计算:
按公司核定的发电量指标进行考核发放增发电量奖励,实际发电量比核定发电量每减少2%,增发电量奖励总额减少5%。
各级电站的增发电量,按照0.012~0.014元/kW.h进行奖励(年发电量超过设计电量的5%,取最小值;年发电量超过设计电量的10%,取中间值;年发电量超过设计电量的15%,取最大值;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奖金的发放:
年底在各级电站均完成设计发电量或公司核定的发电指标后,发电运行部和检修维护部分别提交增发电量报告至生产技术安监部,生产技术安监部向公司提交年度增发电量的总结报告,公司批准后进行一次性发放。
生产技术安监部负责发电量专项奖励基金的计算和分配,年底分配时按照电量贡献程度和月度考核内容进行分配。
发电运行部和检修维护部,应根据公司奖励,结合月度考核及增发电量贡献程度进行二次考核发放,部门不得截留。
发电运行部应设立水情测报专项奖励,对水情测报小组成员进行奖励。
增发电量奖励奖金发放原则:
生产部门副职与部门班值长人均额度;生产部门正职与副职;领导小组副组长与发电运行部正职,领导小组组长与副组长均按1.25系数计算;生产技术安监部按发电运行部同岗位平均水平发放。
依据超发、损失电量部分并折算损失费用,计入年底相应的部门或班组,由部门在专项奖金中进行奖惩。
17附则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正式执行。
本规定由公司生产技术安监部负责解释。
附则
1、耗水率是指单位电量所消耗的水量,以m3/Kw.h表示。
各级电站耗水率考核值
一级
二级
三道湾
宝瓶
四级电站综合耗水率
龙首一、二级电站综合耗水率
7.38
2.81
2.82
2.90
1
2
2、非汛期应发电量=月度实际来水量/核定耗水率指标
3、汛期行洪期间应发电量计算表达式
(1)洪水期间腾库库容增发电量
=宝瓶水电站腾库库容/四级电站综合耗水率+龙首二级电站腾库库容/龙首一、二级电站综合耗水率
=宝瓶水电站腾库库容/1+龙首二级电站腾库库容/2
(2)洪水过后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或公司批准水位
应发电量=理论腾库库容/综合耗水率
(3)洪水过后库水位没有达到汛限水位的损失电量
损失电量=未达到汛限水位的库容损失/综合耗水率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14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