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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办法督导巡视组要求

中铁十局徐盐铁路Ⅶ标第二分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徐盐铁路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规范完善施工过程中的环保行为,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根据指挥部文件要求,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二章目标

施工环保、水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铁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做到环保设施与工程建设“三同时”。

无集体投诉事件,环境监控达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序号

主要环境因素

目标

指标

实施措施

完成时间

实施部门

监控部门

1

纸张消耗、资源浪费

减少纸张资源浪费,做到资源充分合理使用

1、执行公司能源资源管理控制措施;

2、对员工进行节能意识教育;

3、加强对节能降耗的宣传意识,充分利用资源。

长期

项目部全体人员

各部门主管

2

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排放

分类存放、集中处理

1.对废弃物分类存放,集中处理。

2.置放到指定地点。

3.严格按“废弃物控制程序”操作。

4.固体废弃物设置标识牌

长期

项目部全体人员

各部门主管

3

有害气体释放超标

优化排放、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

1.严格材料进场检验,严禁超标材料进场。

2.工人佩戴口罩。

长期

项目部全体人员

安质部、物机部

序号

主要环境因素

目标

指标

实施措施

完成时间

实施部门

监控部门

4

固体废弃物排放

固体废弃物无害处理

固体废弃物100%分类堆放。

1、分类存放,集中处理。

2、堆放到指定地点。

3、严格按“废弃物控制程序”操作。

4、固体废弃物设置标识牌。

工程竣工

项目部全体人员

安质部

5

粉尘排放

减少粉尘排放

现场目测无尘,不影响相关方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防尘控制程序;

2、在操作间封闭施工;

3、配置防尘面罩。

长期

项目部全体人员

安质部

6

噪声排放

噪声达标排放

现场场界噪声控制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单位:

分贝)昼间:

65;夜间:

55

1、夜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严禁施工;

2、在操作间封闭施工,工人佩戴耳塞。

操作间贴警示标识;

3、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减少噪声。

工程竣工

项目部全体人员

安质部

第三章环境保护标准

第一节环境保护管理范围

环境保护管理范围为建设项目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二节施工现场环境标准

从工程施工现场来看,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分为噪声、扬尘与烟尘、污水、废弃物施工(废水、废气、废渣)四大类。

1、噪声标准(人口聚集区)

1)有明显场界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早6点~晚10点不超过70db

晚10点~早6点不超过55db

2)打桩机噪声:

不超过85db

2、污水排放标准

1)生活污水:

先经过隔油池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2)生产污水:

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3、空气标准

1)扬尘:

施工现场目测15m以外无扬尘;

2)汽车、机械尾气:

符合国家规定。

4、固体废弃物标准

1)场内分类存放,提高回收率;

2)充分利用下脚料,减少废弃物;

3)按指定位置排放,减少占地和环境破坏;

4)运输途中无遗洒。

第四章成立环保水保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姜武任健

副组长:

路喜文杜兵吴心国

组员:

李金鹏程鹏王琪陈玉峰李振都陈卫卫李露

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程鹏兼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附环保、水保体系框图:

 

中铁十局徐盐铁路Ⅶ标第二分部环境保护体系框图

 

 

第五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控制措施

第一节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措施

施工中要切实保护好当地自然植被,采取措施使地表植被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及生活设施、原材料堆放处和材料加工场均在规划的区域内进行。

修建的施工便道,要结合地方乡镇长远规划,选择线路。

弃土场必须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不发生水土流失情况,并进行弃土场绿化。

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严禁随意砍伐和偷猎,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

施工便道选线、生活营地、大型临时设施场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保护原有植被。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严禁超范围砍伐。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垦或绿化。

1、噪声控制

1)在人口稠密区域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或居民协调,求得谅解。

对于无明显施工场界,周围有居民、工厂、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如在县、镇城区施工,各分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有关规定或要求,制定合理的噪声限值和工序安排。

在非居民区或非人口密集区施工,分部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

2)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条件可能时,尽量使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

3)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

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等,应采取吸声、隔音、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

4)加强现场噪声监测。

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填写噪声测量记录,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相关因素进行调整。

5)现场施工过程应切实采取措施,控制噪音的产生。

如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禁止夜间使用噪声比较大的施工机械;模板和脚手架等支拆、搬运、修理应轻拿、轻放,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尽量降低人为产生的噪声等。

2、废水控制

1)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涵渠、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

2)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临时食堂及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排放。

定期清掏隔油池内油和杂物。

3)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砼圬工养护、拌合站及砼运输设施冲洗、水磨石、电石、冷却、基础及基坑积水、地基降水等产生的污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将沉淀水用于洒水降尘或进一步处理后回收利用,或者排放。

4)钻孔护壁泥浆,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方式弃置,或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

5)工地临时厕所,设化粪池并采取防漏措施。

中心程式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采取水冲式,蹲坑上加盖,并有防蝇、灭蛆措施。

6)及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尤其是洒落的扬尘。

保持场地清洁,避免不洁物质与大气降水接触,污染水体。

3、扬尘控制

1)市区或人口密集区砂石料、土石方、建筑垃圾铲、运、装卸以及建筑物拆除等一般应采用淋水降尘,倾倒的生活垃圾或易飞扬垃圾应及时覆盖,施工现场砂石料的堆放一般采取覆盖或表面适当淋水降尘。

2)现场道路采用焦渣、级配砂石等路面,尽量避免土质路面行车,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

3)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砂石料或土石方等,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cm,两侧低于槽帮上缘10~20cm。

为控制车轮产生扬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易飞扬材料运输采用淋水和篷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

车辆行驶避免猛拐、急刹车,防止抛洒,自卸车卸料后注意关好车门。

4)工地拌合站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有条件的要采用集中搅拌站,由计算机控制进料、搅拌、输送全过程,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器。

采用普通搅拌站,将其封闭,尽量不使粉尘外泄,并在搅拌机拌筒进出料口上方和地上料斗侧面安装喷淋设施,利用水雾除尘。

水泥及添加剂采用人工投料时,应尽量轻缓,防止出现扬尘。

5)裸露地表在可能时,应尽量硬化或临时绿化,也可淋水降尘。

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4、烟尘控制

1)工地应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

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皮等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

3)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

5、废弃物控制

1)废油料一方面,待其沉淀、过滤后用作擦拭用油;另一方面,废油及滤油残渣用作锅炉等燃油。

并不得作弃置处理。

2)施工垃圾在完工后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弃置或掩埋。

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第二节合理规划施工用地

严格按设计和苏北公司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和水面。

施工临时设施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农田,各种临时房屋采取因地制宜、简易方便的原则就近设置,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线路附近的既有道路和房屋场地。

第三节临时工程环境保护

便道、砼搅拌站、钢筋加工场、施工营地的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损坏,不占用乡村道路、阻碍交通。

搅拌站等高噪音生产设施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或采取限时作业措施。

施工场地周围预先开挖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场内不得积水、积污,应充分考虑其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以免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盛放垃圾,分类标识存放,定期清理,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或废品回收利用,不得乱扔、乱倒垃圾。

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集中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厂或存放点。

污水须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及其它水体中。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定期洒水养护,避免产生扬尘。

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植物、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破坏,并在生活区设立植被宣传保护牌,告示参加施工人员对环境的保护人人有责。

第四节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区临时工程的修建本着节约用地、方便生活、利于生产、保护植被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经业主、当地环保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生活区的设置要相对集中,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废水净化池、化粪池,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生活固体垃圾集中堆放、适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保持驻地清洁。

临时生活设施的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地点处理。

第五节植被保护

施工便道选线、生活营地、大型临时设施场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保护原有植被。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严禁超范围砍伐。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垦或绿化。

第六节施工中的环保措施

注意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

对距离居民区160m以内的工程,则应根据需要限定施工时间。

少数高噪音设备尽可能不在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在夜间从事有噪音污染的施工应先通知附近居民,以征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如有可能采取限时作业措施。

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做好当地水系、植被的保护工作,在施工时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防护与植被绿化,施工车辆不得越界行驶,以免碾坏植被、庄稼、乡村道路等。

路基工程中使用的石灰材料,采用覆盖。

场地即时进行清扫,以防粉尘被风吹扬。

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废物,如挖方弃土、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废弃材料等,弃在指定地点处理。

在桥涵施工时各种材料、机械不得随意堆放,破坏植被。

及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及当地的汛情,提前做好河道清淤、畅通工作,路基成形后必须及时做好路基护坡,完善两侧排水沟等附属工程。

钻孔桩泥浆经沉淀处理后定点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流。

第七节竣工环境恢复措施

工程完工后应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当地可以利用的,可通过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的同意,协议转让。

对施工场地要认真清理并收集施工垃圾运至指定的位置处理或就地掩埋。

工程完工后,临时租用的土地立即复耕归还,严格按照环保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作业场所做好环保及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第八节防止大气、噪声、水污染的措施

1、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临时运输道路经常洒水湿润,减少道路扬尘。

对产生尘埃运输车辆和石灰等挥发性材料堆场加以覆盖,减少对空气污染,生产及生活垃圾定期处理。

严禁焚烧有毒废料。

2、防止噪声的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机械作业时和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

为减少噪声影响,机械设备选型配套时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采取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代替振动式设备,并采取消声、隔音、安装防震底座等措施。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施工噪声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合理布置施工和生活区域。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少鸣笛、不急刹、不带故障运行,减少噪声。

3、防止水污染的措施

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排放。

食堂的废水处理应设置隔油池,定期清理油污,污水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农田和水源。

废弃物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雨水冲刷后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

第九节水土保持措施

1、桥梁施工水土保持措施

桥梁施工,特别是钻孔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泥浆水排放,为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钻孔过程中的泥浆水先集中在沉淀池沉淀,符合要求后排放,严禁乱流乱淌。

2、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

弃土场选址依据设计文件规划或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一般选择在坡度较缓、易于形成坡度开发山坡荒地处,避开大面积汇水地带的滞留谷地。

弃砟前先将地表熟土集中存放,砌筑片石挡砟墙,墙身设泄水孔,砟底预埋透水管道,必须先挡后弃,工程结束后对弃砟场进行平整,地面做必要的防护,将存放的熟土回填弃土场顶部,植草复垦。

3、防止水源枯竭的措施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把防止水源枯竭作为一个重要内容,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保护措施,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

施工时,安排专人对地下、地表水位进行观察,发现水位突然变化、水资源流失大时,及时向施工部门反映,改变施工方案,保证对水环境的保护。

施工、生活用水本着节约的原则,尤其对水池的管理,杜绝水池漏水,配设自动加水装置,当水量达到设计要求时,自动关机,防止水资源的浪费。

第六章环境制度

第一节环境保护制度

1、目的

项目部的环保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盐城市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建立项目部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施工和保护并重”的原则,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责任

项目部、各架子队。

4、内容

项目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的原则,提高参建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的施工管理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

1)“三废”定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2)安质部、架子队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3)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安质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6)搞好各分部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7)废水方面

(1)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2)各单位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8)废气方面:

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9)项目部、各架子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10)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11)其他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节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将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控制施工污染,使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减至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内容

项目部负责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和职工的环保生产教育。

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专人检查、班组自查、职工互查相结合方法,深入开展创建环境卫生文明标准工地活动。

1)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

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必须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有相应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

3)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在生活营地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并配备临时的生活污水汇集设施,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排灌系统;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3、内容

1)防止和减轻污水污染措施。

(1)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防止雨季到来时水流对坡面的冲刷,造成排水对附近水体的污染。

(2)钻孔桩用的泥浆以泥浆池存放,废渣弃至弃碴场。

(3)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沉渣池过滤,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排入河流。

(4)清洗集料用水或含有沉淀物的水在排放前先经过过滤、沉淀处理;

(5)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附近的水体造成污染;

(6)施工机械防止漏油,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及维修机械时油污水不得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7)施工期间,水泥、油料、化学品的堆放严格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时期,材料随雨水排入地表对附近的水域造成污染。

2)防止扬尘污染措施。

(1)施工便道进行泥结石硬化,在全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时洒水,使尘土飞扬减到最低程度(不超过1m);

(2)开挖的土石方及时清运,遇风时淋水降尘;弃土、弃碴堆放到指定弃碴场;弃碴场弃土完毕,表面进行复耕、绿化。

(3)水泥和其他容易起尘的细料和松散材料放入库内保存。

(4)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水泥砼拌和场所的投料器均加设防尘设备。

3)防止噪音污染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将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6:

00至22:

00)施工。

现场加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噪声监测。

(1)所选施工机械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经过教育。

(2)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及装载机装载量,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运转。

(3)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使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

(4)运输车辆噪声采取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4)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分区、分期的防治模式。

一般分为四个区(主体工程、取土场、弃土场和临时工程)分两期进行防治:

(1)工程建设前期项目部采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快速有效地遏制水土流失;

(2)工程建设后期我项目部以生物措施为主,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按规定进行控制性爆破设计。

雨季填筑路基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

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

(3)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相关规定,保护自然资源,不要伤害野生动物,不乱砍伐树木,自觉保护好天然林内的各种动物、植物和沿线自然景观。

(4)施工便道、工棚等,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便道通过大树、林木茂密的路段时需绕行,工棚周围的树木要最大限度地保留。

施工便道的设置坚持不破坏自然景观、不过多地挪动土方、不造成坍塌的原则。

(5)施工期间注意河道的防护,以干季施工为主,雨季到来前疏通好河道,开挖好施工现场的排水道,保证河道的通畅以及河道的水质清洁。

涉及生活用水时,在建设工程开始之前为居民解决好用水问题,

(6)对施工期及今后受到的影响也要考虑到。

取土、弃渣等各种施工行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及时作好取弃土场的环境保护及恢复工作。

挖掘征用的耕地时,将表层土皮(30cm)保留以便复垦和补偿耕地。

(7)施工车辆在临时车道上行驶,不得驶入农田和林地。

减少施工区的数量和面积;在设计的施工区内施工,不能随意扩大取、弃土石场等施工区,减少开挖面。

如果不能马上施工,不过早涉入施工区。

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雨季路面迳流直接冲刷坡面而造成水土流失。

5)施工期废弃物的管理措施

(1)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采取集中处理,或堆制为农家肥料的方式。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集中处理,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集中处理。

(2)施工驻地设置化粪池和垃圾箱,并按时清除垃圾、清理化粪池。

废渣堆弃的防护措施以拦挡为主,场地选择后,在弃渣下游先修建拦渣坝,场地周边根据汇水情况修建排水沟接入原有排水系统,然后再进行废渣堆弃。

弃渣行为结束后,必须进行植被恢复。

按计划和施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

5)完工后场地清理及恢复平整的环保措施

(1)工程完工后对临时用地内所有建筑、生活垃圾应进行清理,垃圾运至指定位置处理,场地清理平整合格后,将其恢复原状。

(2)施工完工后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环保验收,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从当地政府取得环保措施得到实施的证明材料,确保不留环保后患。

第三节“三同时”与“五同时”制度

1、“三同时:

制度

“三同时”制度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自然开发项目。

实行这一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基本建设中产生的新污染源。

“三同时”制度是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及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各项法律规定。

“三同时”制度内容

第一,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第二,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三,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第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五,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第七,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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