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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德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德兴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

前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保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求,合理确定土地利用发展战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解决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上级规划的要求,编制《德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手段。

《规划》的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

其中,规划近期年为2010年,规划远期年为2020年。

规划范围为德兴市行政辖区所有土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依据“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上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我市土地利用控制指标,通过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划期间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为我市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条规划修编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上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展思路,围绕德兴市国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从实际出发,重点突出协调和优化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并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系,认真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规划任务

本规划基本任务是根据全市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等重要资源和生态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

本规划具体任务主要包括:

(一)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在土地利用政策、各业用地的矛盾;

(二)研究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三)统筹协调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四)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

(五)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六)确定农村土地整治的规模和范围,提出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项目(区)安排;

(七)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第四条规划性质

德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德兴市市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德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关土地利用的各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五条规划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四)《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发[1998]第257号);

(五)《江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4日);

(六)《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1年修正);

(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八)《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九)《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十)《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十一)《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十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十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

(十四)《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十五)《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国土资源部2009年12月参考稿);

(十六)《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2007]51号);

(十七)《上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八)《德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六条规划修编原则

(一)依法编制

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

(二)统筹兼顾

规划编制全面考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土地利用。

本区域的土地利用活动不对或尽量减少对相邻地区产生负面影响。

(三)上下结合

规划编制在确定土地利用政策、规划目标与主要指标、土地利用布局与用途分区过程中,注重上下级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同步编制。

(四)充分协调

规划编制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做好协调。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等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五)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

2005年;规划近期年:

2010年;规划目标年:

2020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德兴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所辖6镇、6乡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209488.54公顷。

分别为银城镇、泗州镇、海口镇、新岗山镇、绕二镇、花桥镇、张村乡、万村乡、李宅乡、龙头山乡、昄大乡、黄柏乡。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八条市域概况

德兴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上饶市北部,乐安河中上游,地处赣、浙、皖三省交界处。

德兴,取“山川之宝,惟德乃兴”之意而定名;东接浙江省开化市,东南与玉山县、上饶市毗邻,南和横峰县、弋阳县相接,西接乐平市,北连婺源县。

土地总面积209488.54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2'56"-118°05'48",北纬28°38'36"-29°15'48"之间。

德兴市于东汉建安八年(公元203年)置县,1990年12月撤县设市,市府驻银城镇,市区面积19.52平方公里。

现辖6个镇、6个乡、83个村民委员会、25个居委会,人口30.35万,其中非农业人口11.84万人,城市化率39%。

德兴市地处中低山区,全市大致山地占44%,丘陵占33%,低丘岗地占23%。

境内水资源、旅游资源丰富,森林资源植物种类繁多,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包括铜、金、银、铅锌等,其中德兴铜矿是亚洲最大的铜矿,因此德兴市被称为中国的“铜都”。

德兴市主要对外交通有皖赣铁路乐德支线、景婺常高速公路和4条省道。

公路运输是德兴的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市域内高速公路、省道、市道、乡村公路已经基本形成四级公路体系。

公路交通已经基本形成运输网络,但对外交通依然是薄弱环节。

第九条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

1.上一轮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执行情况

上一轮规划确定全市的耕地保有量为17815.73公顷,至2005年末全市耕地面积达到17815.73公顷。

切实保护了基本农田,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上一轮规划确定德兴市1997-2010年期间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651.74公顷,至2005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651.74公顷。

(2)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耕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上一轮规划确定全市1997-2010年新增建用地指标为1154.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435.34公顷。

据统计,1997-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806.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39.37公顷。

(3)土地开发整理指标执行情况

上一轮规划确定全市1997-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740.49公顷,其中开发250.86公顷,整理复垦489.63公顷。

1997-2005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增加耕地470.53公顷,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现了占补平衡。

2.效益评价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一方面有效遏制建设用地盲目扩大,保护基本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安排用地,确保重点工程等各类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具体表现:

(1)增强规划用地观念。

(2)以规划为依据、用途管制为手段,土地利用管理力度加强;

(3)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4)通过规划,全市土地利用率及土地利用效益得到提高。

(二)存在问题

1.生态建设理念在规划中未充分体现;

2.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布局不合理;

3.重点主要集中耕地保护,但与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联系不紧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弹性。

第十条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209488.54公顷,其中,农用地195204.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18%;建设用地9864.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其他土地4418.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1%。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781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园地面积为5195.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8%;林地面积为16618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3%;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00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面积为1264.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采矿用地面积为306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6%;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32.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81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595.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6%;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991.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

其他土地中,其中水域滩涂面积为3166.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52.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

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率为97.89%,土地垦殖率为8.50%。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376.76平方米/人,德兴市矿产资源丰富,采矿用地面积较大,其中工矿面积为3196.85公顷,城镇人均建设用地为104.52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50.39平方米/人。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的特点

(一)采矿用地面积较大并集中

德兴市是亚洲最大的铜矿基地,采矿用地面积较大,并且相对集中在德兴北部银城镇、泗州镇、海口镇和新岗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土地利用以林地、耕地为主,耕地中低产田比重较大

全市土地利用以林地、耕地为主,林地面积16618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9.33%;全市共有耕地1781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0%,二者共占土地总面积的87.83%。

根据全市土壤普查显示中低产田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40.00%。

(三)土地利用类型分布相对集中,地域差异明显

全市耕地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丘陵和各个乡镇较开阔的河谷平原和低丘沟谷地区;林地资源主要集中于东部和北部山林地区,西部部分乡镇亦有集中分布;建设用地集中在银城镇、新岗山镇、泗洲镇、这三个地区商业相对发达,工业基础好,人口集中,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和综合效益水平较高。

土地利用类型差异特征明显。

(四)其他土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较小,开发利用潜力较大

全市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4418.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1%。

主要包括荒草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和河流水面、苇地、滩涂等,土地开发潜力较大。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人地矛盾凸显,人均耕地减少

近年来,全市土地利用变化表现为农业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1996—2005年,耕地面积净减787.40公顷,平均每年减少87.49公顷。

耕地的减少主要来自农业结构调整及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而德兴市人均耕地仅0.0587公顷/人(合0.88亩/人);耕地的减少伴随人口的增长使得人地矛盾进一步凸显。

(二)矿山开采对土地利用影响较大

全市采矿业中以铜、金开采为主,现有江铜德兴铜矿、中金控股金山金矿、江铜银山矿等矿山,是我国的一个重点铜、金采矿基地,在矿山开发的过程中,由于形成了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在强降水过程中易诱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部分土地利用。

(三)农用地土地利用效益较低

在土地总面积中,全市园地面积仅占2.48%,低丘山岗未能得到充分利用;耕地利用中,中低产田比重偏大,根据土壤资料,全市各种低产水稻土占水田面积的三分之一,旱地除少量菜地外,大多为低产土壤。

开辟的果、茶园,由于改土培肥措施跟不上,缺乏灌溉设施,土壤肥力低,抗旱能力差,大部分成了低产园。

林地利用中,德兴市林地资源利用仍以生产原木为主。

(四)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扩大,建筑密度和建筑容量小,城镇布局不够合理,部分乡镇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120-150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用地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用地结构单调,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率低。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十三条土地利用战略方针

(一)高度重视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是江西省境内全国最早“百强”林业县(市)和全国科技兴林试点县(市)之一,也是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8县(市)之一。

生态环境是我市城市发展和进行城市竞争的重要资本,大力保护德兴天然秀美的山水自然环境,通过大面积的生态空间和绿色廊道构建大尺度自然空间与中微观环境相结合的区域生态网架,在不超越自然生态自我修复的环境开发容量内,要努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协调快速城镇化、工业化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态旅游业,科学合理布局生态用地。

(二)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基本农田的保护放在首位,强化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的全面管护。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确保通过开发整理方式补充耕地数量不低于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质量不降低。

(三)重点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实现各区域协同发展

首先,围绕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严禁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和利用,逐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其次,以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生态型观光农业为产业依托,择优培育重点城镇;最后,调整村镇空间布局,建立有利于向集约式、规模化发展的土地利用方式,建立中心集镇—中心村—自然村三级农村居住区用地空间布局。

统筹城乡用地”的土地利用格局。

(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积极探索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方向和措施,切实转变方式,盘活存量土地,针对德兴市采矿用地较大的特点,加大矿山废弃地的复垦整理力度;形成“矿山企业采矿用地主要通过复垦建设用地置换,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则通过存量挖潜和增减挂”的用地思路,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因地制宜,制定合理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方案,努力提高各类土地特别是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大力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尤其加大矿区用地复垦力度,加强对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实行严格规划管理,控制建设用地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土地利用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全面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做大作强旅游商贸业,加快发展现代化服务业;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发展提升有力支撑;加快科教事业发展,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1.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79.00亿元;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21.00亿元。

预期到2010年全市财政收入达到12.16亿元;到2020年全市财政收入达到18.25亿元。

2.人口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31.52万人,城镇人口达到14.5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6.13%;预期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33.32万人,城镇人口达到17.8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3.63%。

(二)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1.总量目标

根据《上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德兴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1)在规划期内,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806.67公顷;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926.67公顷。

(2)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0438.0公顷,城乡用地规模不突破7352.6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不突破4593.33公顷。

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0707.3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7260.6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4656.00公顷。

(3)在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为1573.34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指标为1280.67公顷,占用耕地指标为725.33公顷。

(4)在规划期内,2010年,园地、林地面积分别不低于5253.33和公顷166000.00公顷;2020年,分别不低于5393.33公顷和166126.67公顷。

全市土地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725.33公顷。

2.增量目标

(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占用耕地规模

2006-2010年: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67.33公顷内,其中占农用地低于603.33公顷,占耕地低于311.33公顷。

2006-2020年: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73.34公顷内,其中占农用地为低于1280.67公顷,占耕地为低于725.33公顷。

(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目标

2006-2010年:

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方式补充耕地总量为357.98公顷,其中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311.33公顷。

2011-2020年:

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方式补充耕地总量为500.56公顷,其中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414.00公顷(包括国家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补充耕地153.33公顷)。

3.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目标

到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315.91平方米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104.17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人均面积降至149.47平方米/人;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260.55平方米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104.12平方米,农村居民点人均面积为148.30平方米/人。

4.土地生态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率为79.3%,森林蓄积量900万立方米以上,全市森林质量明显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优质水量增加;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12.4平方米,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上升。

环境质量状况继续保持稳定,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十五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一)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二)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五)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六)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第十六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预期到2010年,全市农用地达到195012.30公顷,占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末的93.18%下降到93.09%,到2020年农用地达到195259.01公顷,占总面积的比例由2010年的93.09%上升到93.21%。

(一)耕地调整

预期到2010年耕地规模减少到1775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7%;到2020年耕地规模增加到1780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0%。

规划期内,耕地减少867.60公顷,补充耕地858.54公顷,耕地净减少9.06公顷。

(二)园地调整

预期到2010年园地规模增加到525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1%,到2020年园地规模增加到539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

(三)林地调整

预期到2010年林地规模减少到1660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24%,到2020年林地规模增加到16612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0%。

(四)其他农用地调整

预期到2010年其他农用地规模达到6005.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规模达到5932.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3%。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达到10438.0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达到7352.67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达到10707.3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260.67公顷。

(一)城市建设用地

到2010年城市用地面积达到1038.71公顷,到2020年,城市用地面积达到1211.18公顷。

(二)建制镇用地

由于德兴市城镇的建设发展,“一城三组团”的城市格局的形成,城镇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规划期内建制镇用地净增加299.33公顷。

到2010年,建制镇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475.88公顷,到2020年,建制镇建设用地面积达到649.52公顷。

主要增加花桥、泗州、海口、绕二、新岗山镇的城镇用地。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

由于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发展,配合新农村建设,整理部分空心村和半空心村,预期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减少为2759.34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减为2604.67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1.24%。

(四)采矿用地

预期到2010年采矿用地规模减少到2945.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到2020年采矿用地规模减少到2662.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

(五)独立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独立建设用地不作调整,保持原有面积132.99公顷不变。

(六)交通用地

预期到2010年,交通用地增加到1305.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预期到2020年,交通用地增加到1659.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9%。

(七)水利设施用地

预期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787.01公顷,新增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8%;预期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790.01公顷,新增3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0.38%。

(八)其他建设用地用地

预期到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99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996.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8%。

第十八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到201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4038.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3%,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3522.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

根据土地分地类增减变化情况,编制出德兴市规划期间的土地利用平衡表,从表中可知2006年到2020年规划期间,十二大地类之和完全与德兴市土地总面积相吻合,各地类增减之和为零,实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平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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