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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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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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机构人员.....................................................................................2
第三章组织实施.......................................................................................3
第四章基础设施.....................................................................................4
第五章应用系统....................................................................................6
第六章运行维护...................................................................................10
第七章信息安全....................................................................................13
第八章附则........................................................................................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医药
信息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中
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
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
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以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重点,构建中医
药特色鲜明、技术平台先进、服务管理规范、系统安全高效的现代化
中医医院。
第三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
集成、互联互通、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中医医院应积极开展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
并突出中医药特色,实现医院内部和区域之间信息资源的高效统一、
系统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
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服务流程,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
和降低医疗成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五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管理制度,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标准与规
范。
第六条中医医院应将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制
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满足医院整体发
展的要求。
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将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算,年均
投入应达到年医疗业务总收入的1%~5%。
第八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
综合医院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机构人员
第九条中医医院应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包括院长、
主管副院长、信息部门以及医、药、护、技、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
责人。
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信息化工作,制定医院信息化
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核定资金预算,协调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
重大问题和事项。
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信息部门,负责日
常信息管理与技术工作。
第十条中医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与技术部门(简称信息
部门)。
信息部门的主要职责:
1.拟订医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2.编制医院信息化建设年度资金预算;
3.制订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
5.负责信息技术的咨询和服务。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应按开放床位与人员比例100:
1~100:
2配备
信息管理和技术人员,开放床位低于100张床的医院人员配备应不低
于2人。
第十二条信息部门应建立定岗定责制度,重要岗位应实行双人
负责制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书。
信息技术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医药
信息及相关专业的技术知识。
第十三条医院各科室应设置专职或兼职信息员,负责联系协调
信息部门开展有关信息工作。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应建立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做好需求分析,制定建设规划
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应遵循系统性、实用性、先
进性、安全性、扩展性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分析、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保障
措施、预期成果和发展前景等。
第十七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实行项目管理。
项目按规定实行
招投标。
第十八条承担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设备供应、外包服务、工程监理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九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实施包括基础准备、软件
实施和硬件实施三个部分。
基础准备应按照规划要求,做好思想、组
织、人员、技术、资金和物资等准备;软件实施包括需求分析、系统
研发、基础数据准备、模拟运行、单轨运行和正式运行等环节;硬件
实施包括调研、招标、安装和验收等环节。
第二十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信息化项目的
验收。
验收应根据设计方案或合同要求等,制订验收方案,形成验收
报告;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组审定验收报告。
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医院信息化
建设项目的综合评估,主要包括系统设计、系统功能、系统应用的评
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等。
第二十二条信息系统管理与操作的培训,应坚持分类考核、合
格上岗的原则,纳入医院职工业务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纳入职称晋升
条件和继续教育学分评定内容。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机房管理、网络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
理、技术文档管理等制度,明确系统管理、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等岗位职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
第四章基础设施
第二十四条基础设施包括计算机硬件系统、基础软件、网络及
其他辅助设施。
基础设施应选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与市场主流产品,
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硬件系统包括服务器、客户端、网络设备、
存储与备份设备和其他相关设备。
1.服务器配置的基本要求:
1)具有高可用性、可管理性、可维护性;
2)具有先进性、扩展性、稳定性;
3)有足够的处理内存和存储空间,实现安全可靠的数据访问;
4)用户数、并发用户数及使用率满足实际需求;
5)主服务器应采用冗余方式配置。
2.客户端配置的基本要求:
1)满足应用系统的实际运行需要;
2)安全运行被服务器认可的操作系统;
3)支持应用系统所需的各种接入设备,具有扩展性。
3.网络设备是保证网络高效、安全、可靠运行的硬件设备,包括
交换机、路由器、入侵检测设备、网络脆弱性扫描设备、防火墙等。
配置的基本要求:
1)符合系统架构、协议和应用系统的网络需求;
2)可靠性、兼容性、安全性以及标准化程度和效率满足实际需
求;
3)具有通用性、易操作性、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4)满足网络拓展需求;
5)核心交换机等关键设备应采用冗余方式配置。
4.存储与备份设备是容灾的基础设备。
包括磁盘阵列、磁带库、
光盘塔等。
配置的基本要求:
1)构架设计应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
2)具有高可用性、数据安全性、易操作性、可管理性和可维护
性;
3)支持灵活的容量调整、数据备份和远程复制。
第二十六条基础软件是对计算机硬件资源进行利用和管理,为
应用软件提供服务与支撑的软件。
包括系统软件及其他基础软件。
系统软件是控制和协调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支持应用软件运行的
计算机程序,包括操作系统和各种服务支撑软件。
选用的基本要求:
使用正版的系统软件,具有高安全性,能持续提供更新和技术支持服
务。
其他基础软件选用的基本要求:
能与相关应用系统有效集成,系
统稳定、安全性能高、技术文档齐全,有良好的扩展性,维护、管理
方便。
第二十七条网络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及供
配电系统等设施。
采用先进、成熟、环保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保障
系统可靠稳定运行,满足信息技术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
1.综合布线系统是以双绞线、光缆及无线通讯系统为传输媒介,
面向建筑屋内或建筑群之间的信息传输通道。
实施流程包括方案论
证、系统选择、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和应用培训等环节。
基本要求:
1)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等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2)通信电缆线材品牌相对一致;
3)无线网络宜覆盖医疗业务各环节和行政、办公场所;
4)线路应有备份和冗余,关键部位应有应急线路。
2.机房及配套设施应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等标准,
结合医院实际,进行设计、建设与管理。
第五章应用系统
第二十八条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是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
通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中医医院的人流、财流、物流进行综合管
理,对中医医疗活动各阶段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储存、处理、分析、
传输及交换,为中医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
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要求:
1.具有合法的版权;
2.支持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支持基于医院信息
集成平台的医疗服务与医院管理的协同机制,支持区域医疗卫生服务
协同;
3.系统应向平台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支持开放式的系统架构,
适应各种政策、技术和业务发展;
4.支持中医电子病历形成,全面采集和存储患者诊疗信息,实现
医疗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
5.支持医院经济核算和绩效考核,实现医院人、财、物管理和绩
效考评的信息化;
6.提供全面、实时、可靠的营运数据和数据分析,支持数据挖掘
与分析利用,满足医院科学管理和辅助决策的需要;
7.支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医药特色评价和考核;
8.支持医院科研、教学、行政和后勤等信息化管理,实现医院工
作的流程化管理。
第三十条中医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
1.系统应有备份与冗余,保证不间断安全运行,有条件的医院建
立异地灾备系统;
2.建立基于中医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充分共享信息资
源;
3.系统数据处理应准确无误;
4.用户界面友好,支持鼠标或键盘单独操作;
5.支持可定制化设置和调整各种单据、报表以及打印输出格式;
6.相对独立的系统应支持单机和网络两种环境运行;
7.支持电子签名、数字认证以及无线移动设备的使用;
8.具有详细的日志记录,应当包括:
系统运行,重要信息的统计,
权限修改,用户的增加、删除和修改,数据的修改和删除等。
第三十一条软件产品开发和管理过程的主要文档应符合《计算
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要求,提供归档的技术文档,应当包括:
1.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2.软件(或项目)开发计划;
3.软件需求规格说明;
4.数据需求规格说明;
5.接口需求规格说明;
6.系统/子系统设计(结构设计)说明;
7.软件(结构)设计说明;
8.接口设计说明;
9.数据库设计说明;
10.软件用户手册;
11.软件测试计划;
12.软件测试报告;
13.操作手册;
14.维护手册。
第三十二条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应建立数据中心,各应用系统信
息应实时上传和自动备份到医院数据中心和第三方存储中心,实现数
据资源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第三十三条数据库的基本要求:
设计和使用应保证数据的准确
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完整性、安全性,使用多种技术手段保护数
据库的安全,数据的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数据技术要求:
1.数据输入:
提供准确、快速、完整的数据输入手段,实现数据
源发生地实时输入数据,提供多种数据字典辅助录入功能;
2.数据共享:
建立患者主索引,提供医院信息系统各分系统之间
及与其他相关系统之间数据共享功能,包括数据交换解决方案、标准
数据接口等;
3.数据通信:
具备通过网络自动通信交换数据的功能,避免通过
介质(软盘、磁带、光盘等)交换数据;
4.数据备份:
包括自动定时数据备份、程序操作备份和手工操作
备份,应建立数据异地备份机制;
5.数据恢复:
包括程序操作数据恢复和手工操作数据恢复;
6.数据安全:
包括数据安全和数据保密功能;
7.数据权限:
提供数据使用权限设置功能,用户对数据的操作权
限与其工作职责权限相对应;
8.数据字典:
包括国家标准数据字典、行业标准数据字典、地方
标准数据字典和用户数据字典,对已有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数据字
典,不得自行修改与定义,允许用户扩充的字典,应按照标准的编码
原则扩充,新标准出台后应立即改用标准编码。
由于技术限制导致已
经使用的系统不能更换字典,应建立自定义字典与标准编码字典的对
照表,并开发相应的检索和数据转换程序。
第三十五条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各分系统功能模块之间应实现互
联互通、数据共享,相关数据之间应相互关联和相互制约,具备通用、
标准的外部接口。
第三十六条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分为基础功能与医院信息集成平
台、临床服务部分和医院管理部分。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各分系统与功
能可根据业务需求与业务流程进行组合,不断补充和完善。
第六章运行维护
第三十七条运行维护主要包括系统日常管理,系统检查和评价
工作,系统恢复工作。
系统维护应保证系统不间断运行,持久地满足
用户需求。
运行维护的年度平均费用投入应达到信息化建设总体投入
的8%~15%。
第三十八条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
建立医院信息系统运行与维
护管理机制,明确系统运行的管理部门、维护部门、使用部门和个人
的职责;建立用户请求服务机制和重大事件上报制度;定期检查与监
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九条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对象文档,文档管理工作的基本
要求:
确定管理对象,建立统一的命名规则,建立相应的管理对象文
档,设专人管理文档并确保文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管理对象应当包括:
1)用户身份、权限和密码;
2)用户端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
3)服务器硬件、软件及配置;
4)网络系统、网络设备及配置;
5)机房及设备间设施;
6)布线系统和配置;
7)各类技术说明书。
2.管理对象文档应当包括:
1)管理对象的标识、位置、拥有者/责任人、购置/保修信息等;
2)管理对象的技术文档,如系统配置清单、配置参数和系统安
装、配置手册、图纸以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对象列表和关系等;
3)管理对象的操作手册、用户指南;
4)管理对象的维护文档,如系统维护日志、数据库备份日志、
机房值班登记表、重大事件报告、硬件报修表等。
第四十条制定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以及环境设施的操作规程,
如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的操作规程,数据库的操作规程,基
础数据的维护规程,系统软件的安装规程,客户端设备环境和应用软
件的安装规程,机房或设备间的空调和不间断电源等操作规程,常见
故障的处理规程等。
操作规程应文档化,内容包括:
操作目的、内容、步骤、结果、
正常反应及异常反应、出现异常反应时的处理及处理的时间和环境要
求等。
第四十一条服务器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1.统一分配和管理服务器资源;
2.做好服务器的日常维护与软件升级;
3.监控服务器运行状况,确保服务器正常运作;
4.排查、分析和处理服务器故障;
5.记录服务器日常监控和维护日志。
第四十二条客户端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1.统一客户端硬件管理和软件部署;
2.监测与反馈客户端运行情况;
3.定期对客户端进行检测、整理、升级等维护工作;
4.记录客户端日常监控和维护日志;
5.建立备用客户端机制。
第四十三条网络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1.统一分配和管理网络资源;
2.监控网络运行,保障网络安全;
3.改进和优化网络结构、网络技术和网络管理;
4.排查、分析和处理网络故障;
5.记录网络日常监控和维护日志。
第四十四条机房管理维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1.具备防静电、防水、防火、防尘、防盗、防鼠、防雷击等安全
防范措施,保持恒温、恒湿,确保机房的运行环境;
2.建立机房人员出入、设备出入管理制度;
3.记录日常监控日志和维护日志。
第四十五条数据库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1.统一管理数据库,包括数据库资源管理、数据用户权限管理等;
2.监测与反馈应用系统数据库运行情况;
3.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清理、归档等维护工作;
4.建立数据备份机制,包括备份数据、资料整理和保管工作;
5.记录数据库日常监控和维护日志。
第四十六条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1.统一应用系统的管理;
2.实时监测并反馈应用系统运行情况;
3.做好基础数据的维护工作;
4.建立数据质量控制的管理机制;
5.建立应用系统备份和管理机制。
第四十七条建立系统的变更、升级和扩展操作的管理规程,包
括软件、硬件、网络设备和文档等。
制订完整的升级、扩展和变更实
施方案,经审核和测试后实施。
基本要求:
1.对升级、扩展和变更潜在的风险、影响及需要的资源进行分析;
2.制订实施计划、测试计划、回退计划等;
3.进行预先测试,形成测试报告;
4.避免在业务高峰期间进行操作;
5.兼容历史数据。
第七章信息安全
第四十八条遵循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
构建医院信息平台的综合防御机制,保证中医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运
行以及业务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四十九条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以及检查审核和风险评估机制,制订完备的系统恢复及应急预案,完
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保障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平稳和高效的运
行。
第五十条中医医院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应由医院主要领导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制定统一的安全策略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审核、发布和实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安全防范技术方案;
3.组织信息系统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4.开展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组织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应急演练。
第五十一条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
护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定级备案工作。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安全按
照等级保护第二级要求进行安全建设。
根据中医医院服务受众的多少
和对应用系统依赖的程度,重要信息系统推荐参照等级保护第三级要
求进行安全建设。
第五十二条中医医院信息安全技术管理主要包括身份认证、访
问控制与授权、数据备份与灾备系统、安全分域及边界防护、防病毒
系统、入侵检测、漏洞扫描、补丁管理、邮件安全网关、远程接入、
网络审计等,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基本要求:
1.身份认证管理:
计算机入网运行应经备案批准,重要主机的用
户名、开机口令、应用口令和数据库口令实施重点管理,严格控制设
备存取及加密;
2.访问控制与授权管理:
根据网络主机不同的安全级别采取相应
的访问控制、数据保护、监控管理和系统安全等技术措施,定期对网
上用户的访问及授权情况进行检查,不得超过授权设置权限;
3.备份与恢复管理:
建立备份和恢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
期对备份和恢复策略进行测试,制定系统恢复的预案并定期演练;
4.边界安全的防护管理:
根据安全区域划分情况明确安全防护边
界,实施有效的访问控制策略和机制,应在网络系统或安全域边界的
关键点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机制;
5.病毒防护管理:
部署有效的网络病毒防范软硬件系统、入侵检
测系统,制定相应的病毒防范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
策略以及规章制度,实施对计算机网络病毒和安全事件的监控和有效
防范;
6.远程接入管理:
在有效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系统的
基础上实施远程接入,使用公用网络应采取安全措施,内网业务与外
网业务应进行隔离,涉密计算机禁止与非涉密网络联接;
7.数据安全管理:
制定保密防范措施,重要数据、软件的修改应
留有操作痕迹,并具有恢复功能。
严格审查数据的输入、处理、存储、
输出;重要数据须加密存储,对存储介质的文件和数据,应有软件保
护措施;
8.网络审计管理:
部署有效的网络安全审计系统,制定相应的安
全审计策略及规章制度,对网络系统中的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
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记录。
第五十三条保护信息系统医疗信息和患者隐私,不得利用医疗
信息从事商业活动或其他与治疗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复制、下载、
传播和泄漏患者信息。
第五十四条医院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管理的基本要求:
1.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控制、预防为主、
健全制度、快速响应、有效配合;
2.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应急预案、
通讯系统以及必要的物资储备;
3.应急预案应采用手工、半手工、备用系统等多种可使业务持续
运行的手段,对关键业务的处理流程制定应急操作步骤,制定定期应
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演练;
4.建立信息系统预警等级制度,发生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立即
上报和确定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5.应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宣传和技术培训,保证应急预案的有
效实施,不断提高信息系统的应急能力。
第五十五条信息系统审计是对信息系统及其业务应用的效能、
效率、安全性进行监测、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应建立审计制度,配备
经验丰富的高级技术人员为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在系统设计、实
施、运行阶段应有审计人员参加,审计工作应长期进行。
第五十六条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的基本要求: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
行风险分析,包括硬件资源的破坏与丢失、数据与程序文件的破坏与
丢失、对实现系统功能的不利影响和对系统资源的非法使用等;针对
风险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保密分析过程与结果,避免非法
利用系统弱点。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
局发布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