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成果评价评奖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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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成果评价评奖方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成果评价(评奖)方法
一、石油石化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界定
1、Ⅰ类成果
(1)必须是首次应用。
首次应用,是指上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成果在石油石化子公司、分公司首次应用。
首次应用,可以是自主创新技术、合作开发的新技术、引进的新技术。
“新”主要表现在“首次”,源头可以不在企业。
(2)必须有工业化设计(含配方、工艺参数设计及改变等)。
不但工艺、产品要有工业化设计,而且地质研究成果也要以工业制图、设计任务书等形式规范化、量化表达,使一种认识或理念具有有形化的载体。
(3)必须纳入企业生产部署或计划,并对该新技术有一定规模的专门投资。
(4)必须有可计算的经济效益,计算参数具有规范依据。
2、Ⅱ类成果
具有重大理论价值的应用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产生了重大间接或潜在社会经济效益的公益类研究成果。
二、评价(评奖)分类和体系
1、分类
石油石化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按分类标准确定评价(评奖)体系与评价方法。
技术创新成果评价(评奖)系统包括勘探、油气田开发、管道及地面工程、炼油化工、信息、经济与管理等六个主体专业。
根据能否直接计算经济效益可分为二类成果,根据经济效益的具体表现形式又细分为七种类型(见图1),各种类型的具体定义见附件一。
图1技术创新成果分类
2、评价(评奖)体系
评价体系是针对技术创新成果分类标准确定的,分类不同,评价体系与方法也不相同。
对Ⅰ类成果(资源类成果、产品类成果、工艺类成果、技术服务类成果)从经济效益和创新程度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即经济效益计算与创新程度评价,然后采用分值(百分制)归一化处理得出综合评分,最后进行评价(评奖)排序。
对Ⅱ类成果(公益类成果、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经济与管理类成果)采用独立指标综合评价体系,将定性指标定量化,然后进行综合排序。
图2评价(评奖)体系
三、标准与规定
1、经济效益评价一律采用已实现值为标准的原则。
其中,资源类储量成果须经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石油天然气专业办公室认定(探明储量)或中油股份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认定(预测储量、控制储量)的三级油气储量分别乘以评奖办法规定的经验参数,即换算成SEC标准下的证实储量。
新增石油折算证实储量=新增预测地质储量×2%+新增控制地质储量×10%+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6%;新增天然气折算证实储量=新增预测地质储量×7%+新增控制地质储量×35%+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6%。
2、经济效益计算结果采用等分法确定百分值,不同类型的成果上限和下限分值分档确定。
3、资源类成果经济效益下限值为1000万元;产品类成果、工艺类成果、技术服务类成果经济效益下限值为300万元。
4、创新程度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创新程度评价结果低于边界条件(暂定50分)尽管经济效益很大的项目不能参与评价(评奖);经济效益低于下限值不能参与评价(评奖)。
5、创新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得分值按权重系数为0.3:
0.7进行加权处理,计算项目的综合得分。
6、参照2005年度评奖实际情况,各专业分配比例原则上确定为勘探25%、油气田开发25%、管道及地面工程15%、炼油化工25%、信息5%;管理与经济类5%;根据每年报奖具体情况,各专业评奖分配额度最终由科技主管部门协调确定。
7、Ⅰ类、Ⅱ类成果评奖分配额度确定为上游80%和20%,下游60%和40%;根据每年报奖具体情况,幅度可作适当调整。
四、Ⅰ类成果(应用技术成果)评价(评奖)
Ⅰ类成果(应用技术成果)评价程序:
◆经济效益计算
◆创新程度评价
◆归一化处理
◆项目综合评价与排序
(一)经济效益计算
1、计算公式
单项(或多项)技术创新成果净现值=生产项目净现值×(1-30%)×分成系数
其中:
生产项目净现值:
表示技术创新成果实施后生产项目获得新增产出量、节省成本所创造的税后净现值。
30%:
作为一种标准,按30%从生产项目税后净现值中剥离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其它辅助技术革新贡献后的税后净现值。
分成系数(K):
当多项技术创新共同作用产生创新成果时,若需要评价其中某一项创新技术的经济效益,则进行分成计算。
以各专业的技术结构模板为计算标准确定分成系数,可将任一专业任一级别的技术群或单项技术剥离出来,得到该项技术群或单项技术的经济效益贡献。
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三。
2、计算流程
主要参照财务现金流法计算生产项目税后净现值,经二次剥离后可得到任一级别的单项技术群或单项技术的净现值(经济效益)。
计算流程见图3,具体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二:
图
图3经济效益计算流程
3、计算过程中的有关规定
(1)按产品类成果、技术服务类成果计算的不得按资源类成果计算,联合申报奖励的成果除外。
(2)产品类成果、技术服务类成果的经济效益不得再计算该产品或技术服务中新工艺产生的经济效益。
(3)如一项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多种途径产生经济效益,则按成果类型分别计算各类经济效益,然后累加求和;如开发的新产品既销售、又提供技术服务,则分别按产品类成果和技术服务类成果计算其经济效益,然后加和确定该成果经济效益。
(4)资源类成果根据SEC标准的储量资产评估结果计算确定技术创新成果净现值;其它成果以评奖年度12月31日基准日价格计算技术创新成果净现值。
(二)创新程度评价
1、评价方法: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专家评分法确定评价结果。
2、专家选择
(1)专家选择的途径:
石油专家库——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技术创新奖,专家由各分专业评委担任。
(2)专家选择原则
客观公正性:
选择的专家应具有客观、公正。
权威性:
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权威性,高级职称应在90%以上。
针对性:
熟悉该专业技术。
配置合理性:
技术、经济与科技管理专家兼顾;产、学、研、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专家兼顾。
专家数目:
每个评价(评奖)项目专家人数为7—13人,取奇数。
回避原则:
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咨询专家:
申报单位的工作人员、与申报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专家、以及申报单位书面申请希望回避的竞争对手。
(3)专家评分:
专家应参照各指标打分标准分别打分。
3、评价指标体系、权重设置及打分标准:
各专业创新程度评价见附件四。
4、专家评分结果处理
将各专家打分结果汇总,并按公式进行结果处理,最后确定评价(评奖)项目的综合分值。
每个项目所得分值为全部专家对该项目创新程度评分之和再除以专家人数确定。
(三)归一化处理
不同类型的成果上限和下限分值按分档等分法确定。
资源类成果按下表的比照标准确定经济效益计算结果的百分制得分值:
经济效益计算类型
经济效益等级标准
(万元)
得分值
(合计100分)
资源类成果
≥100000
100
+4500
1
10000
80
+450
1
1000
60
产品类成果、工艺类成果、技术服务类成果按下表的比照标准确定经济效益计算结果的百分制得分值:
经济效益计算类型
经济效益等级标准
(万元)
得分值
(合计100分)
产品类、工艺类、技术服务类成果
≥15000
100
+500
1
5000
80
+235
1
300
60
(四)项目综合评价与排序
项目综合评价应遵循突出经济效益的原则,即采用创新程度:
经济效益=0.3:
0.7的权重系数确定应用类技术成果的综合评分值,综合处理结果见下表:
Ⅰ类成果(资源类、产品类、工艺类、技术服务类成果)综合评价表
评价方面
分别处理评分值
权重系数
评分
经济效益
A(百分值处理结果)
0.7
0.7A
创新程度
B(创新程度得分)
0.3
0.3B
评价项目综合评分值合计
0.7A+0.3B
将各专业评价(评奖)项目按得分从大到小排列,按评价(评奖)数取其得分值高的项目为优选项目,按评价(评奖)规定确定其得奖等级。
五、Ⅱ类成果评价(评奖)
Ⅱ类成果(公益类成果、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经济与管理类成果)评价体系组成:
◆创新程度评价
◆项目综合评价与排序
(一)创新程度评价
1、评价方法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专家评分法确定评价结果。
2、专家选择
(见Ⅰ类成果创新程度评价部分)
3、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设置
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综合评价表、公益类成果综合评价表、经济与管理类成果综合评价表见附件六。
(二)项目综合评价与排序
专家参照评价指标标准分别打分,并将评价(评奖)成果按各专家打分结果汇总,按公式进行结果处理(计算公式同Ⅰ类成果),最后确定评价(评奖)项目的综合分值。
将评价(评奖)项目的综合分值按大小排序,确定评价结果。
六、评价(评奖)程序
技术创新成果识别首先判断是否首次应用?
是否进入企业计划?
是否有投资及规模记载?
是否符合各专业门径条件?
若有一项不符,则不予评价(评奖);若符合上述四条标准,则按成果可否计算直接经济效益选择评价体系,若能计算直接经济效益的成果,则进入Ⅰ类成果评价(评奖)体系,否则进入Ⅱ类成果评价体系。
七、评奖流程
评奖工作涉及到四个部门:
申报单位(石油石化企业)、科技管理部门、专业评审组、大评委,评奖程序分四步进行,具体内容及框图如下:
1、申报单位根据评价体系与成果分类标准确定所报项目的类型,选择评价体系;按不同成果类型的评价方法和操作标准确定评价值;对符合报奖要求的成果进行申报,并向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经济效益和创新程度的初评值及要求的附件,申报单位按照上级科技管理部门下达的额度予以申报。
2、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格式要求和不按本办法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正。
3、科技管理部门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按照获奖项目三倍的数额提交专业评审组。
在提交之前,科技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如委托评估机构)对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计算结果进行审核。
专业评审组对创新程度评分,并对提交的经济效益计算结果予以认定,若有重大异议,专业评审组提出修改意见,科技主管部门予以协调;专业评审组将创新程度评分和经济效益计算结果按归一化处理标准得出综合评分值,然后对申报项目在专业内进行排序,最后按专业评奖分配额度得出各专业评奖结果及相关意见,并提交科技管理部门。
4、科技管理部门综合平衡专业评审组的评奖情况,并对专业评审组的问题和异议进行平衡处理,并将项目按规定额度提交大评委评审通过。
评奖程序流程图
附件:
一、名词解释
1、资源类成果:
凡进入油田勘探部署和开发方案的创新技术,其性能、质量和应用规模经生产实践检验,具有发现储量(含提高采收率新增储量)、提高油气产量等稳定效果的应用技术成果属资源类成果。
2、产品类成果:
凡在市场上或企业内部推广应用而增加收益、节约资金等稳定效果的创新产品(含新产品类、新产品替代旧产品类、进口产品替代类等成果),且其性能、质量和应用规模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有企业标准;◇若是国外同类产品质量相当的产品,要有对比数据;◇对机械、化工、设备、仪器、仪表、应用软件等成果有专业检测部门测试报告;◇能批量生产;并实现产品销售的成果属产品类成果。
3、工艺类成果:
凡在企业内部各专业生产经营领域及管理中,以提升生产或管理水平、改善产品或管理质量,提高生产或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或运营成本等为目的的新技术,其性能、质量和应用规模达到专业技术结构模块对比条件(见各专业附件),并转化为企业现实生产力的创新成果属工艺类成果;包括增加产量类、提高产品质量等级类、降低单位成本类、节能降耗类、减少作业费用类、减少工作量类、回收(节约)物资类、节约工时类、减少事故发生类、节约(基建、设备、工程建设费用)投资类等成果。
4、技术服务类成果:
凡性能、质量和应用规模符合产品类成果或工艺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