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586162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32.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

《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ICU收治范围系统分.docx

ICU收治范围系统分

ICU(重症监护病房)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

ICU的病人来源一般可分为四个方面:

(1)急性可逆性疾病。

对于这类病人,ICU可以明确有效地降低死亡率,疗效肯定。

(2)高危病人。

这类病人以患有潜在危险的基础疾病但又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创伤性治疗的病人为代表。

ICU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并发症,减少医疗费用。

(3)慢性疾病的急性加重期病人。

ICU可以帮助这类病人度过急性期,以期望病人回到原来慢性疾病状态。

对于这类病人,ICU有较好的效果。

(4)急慢性疾病出现不可逆性恶化,如大出血但无法有效止血、恶性肿瘤病人的临终状态等等,ICU无法给予这类病人有效的帮助,故他们不是ICU的收治对象。

ICU收治病种的范围主要有:

一、呼吸系统

1.急性呼吸衰竭

2.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

3.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LI/ARDS)

4.重症哮喘

5.肺性脑病

6.肺栓塞

7.重症肺炎

8.胸部外伤

9.肺脏大手术后

10.其它需呼吸支持治疗情况

具体指征如下:

一、急性呼吸衰竭

收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有引起急性缺氧和/CO2潴留的病因存在并以下之一:

1.一般鼻导管吸氧不能纠正低氧

2.引起呼吸衰竭的病因不能立即纠正而需要一段时间或进一步治疗

3.引起其它系统功能障碍或代谢紊乱

4.有进一步加重的可能

(二)需要基本呼吸监测和支持治疗及更高级的呼吸支持治疗

转出指征:

呼吸困难、紫绀完全缓解,病因得到明显纠正或治愈,血气分析大致正常,不吸氧情况下可能满足机体基本需要,不再需要机械通气治疗。

二、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

收入指征:

(一)多次住院,经呼吸支持治疗呼吸功能明显改善伴

1.此次呼吸功能不全较前有加重的趋势

2.一般鼻导管吸氧不能纠正低氧

3.引起急性发作的病因不能立即纠正而需要一段时间或进一步治疗

4.引起其它系统功能障碍或代谢紊乱

5.有进一步加重的需要高级呼吸支持可能

(二)需要基本呼吸监测和支持治疗及更高级的呼吸支持治疗

转出指征:

呼吸衰竭得到明显改善,呼吸困难、紫绀完全缓解,病因得到明显纠正或治愈,血气分析大致正常,不再需要机械通气治疗。

三、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LI/ARDS)

收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存在引起ALI/ARDS急性因素;

(二)临床有明显呼吸困难或紫绀的急性发作;

(三)血气分析有下列任何一项异常者:

1、PH值<7.30;

2、PaO2<8Kpa(60mmHg);

3、PaCO2>6.66Kpa(50mmHg);

4、SpO2<90%;

(四)慢性呼吸功能失代偿,需要开放气道机械通气者。

转出指征:

呼吸困难、紫绀完全缓解,血气分析大致正常,不再需要机械通气治疗。

四、重症哮喘

转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呈端坐呼吸,伴有焦虑,烦躁,大汗淋漓或意识改变;

2.呼吸频率>30次/分,心率>120次/分,哮鸣音响亮,弥漫或减弱至无;

3.如果患者能配合检查,则最大呼气峰流速(PEFR)<60升/分,最大呼气流量(PEF%)<50%,常伴有高碳酸血症或需要机械通气;

4.即使接受了"充分的"治疗后,仍可再次出现严重发作及需要接受多个疗程的全身性激素治疗.其严重程度可能从轻度到危及生命,

5.临床上有任何致命性发作的表现;

6.开始治疗后重症发作的表现持续存在;

7.雾化吸入β受体激动剂治疗15~30min后PEF<50%预计值或个人最佳值。

8.吸入60%氧浓度时PaO2<8.0kPa;PaCO2>6.7kPa;

9.全身衰竭、呼吸微弱、意识模糊或嗜睡;昏迷或呼吸停止。

转出指征:

二氧化碳潴留和低氧血症纠正,稳定24小时。

五、肺性脑病

转入指征:

具有原发病基础及诱因且具有以下情况之一:

1.呼吸衰竭(标准见教科书);

2.有中枢神经系统改变和精神障碍(兴奋或抑郁);

3.出现其它系统功能改变(心率增快、血压下降、尿量减少等);

4.出现酸碱平衡紊乱或电解质失调

转出指征:

病因得到明显纠正或治愈,意识状态明显改善,血气分析大致正常,不吸氧情况下可能满足机体基本需要,不再需要机械通气治疗。

六、肺栓塞

转入指征:

具有发生肺栓塞的危险因素同时伴有以下之一:

1.短时间内出现呼吸功能明显改变;

2.出现血流动力学明显改变;

3.出现胸痛、发绀、呼吸困难、晕厥、休克等表现之一

4.血气分析、心电图、胸部X线、D-二聚体、CT、MRI、DSA核素肺通气/灌注显像、超声心动图、肺动脉造影等辅助检查中有两项支持肺栓塞的诊断,或有三项不能排除肺栓塞的诊断。

转出指征:

病因得到明显纠正或治愈,症状明显缓解,血气分析大致正常,不吸氧情况下可能满足机体基本需要,不再需要机械通气治疗。

七、重症肺炎

转入指征:

胸部X线斑片状阴影,或间质改变,有或无胸液。

且伴有以下之一者:

1.新近出现咳嗽、咳痰,或原呼吸道疾病加重,并有脓痰,有或无胸痛;

2.发热;

3.肺实变体征或湿罗音:

 

4.白细胞>10×109/L或<4×109/L,有或无核左移;

5.血或胸液培养到病原菌;

6.经纤支镜或人工气道吸引标本培养到病原菌浓度≥l×105cfu/ml(半定量培养++)、支气管肺泡灌洗液(BALF)标本≥1×104cfu/ml(+~++),防污染标本毛刷(PSB)或防污染BAL标本≥l×103cfu/ml(+);

7.呼吸道标本培养到肺炎支原体或血清抗体滴度呈4倍或4倍以上增高;

8.血清肺炎衣原体抗体滴度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9.血清嗜肺军团菌直接荧光抗体阳性并抗体滴度增高。

转出指征:

呼吸困难、紫绀完全缓解,肺部干湿性罗音大部或完全消失,生命体征平稳,病因得到明显纠正或治愈,血气分析正常,白细胞恢复至正常,细菌学检查两次以上为阴性,不再需要机械通气治疗。

八、胸部外伤

转入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

1.肺挫伤,气管、支气管损伤需呼吸机治疗;

2.创伤性窒息;

3.连枷胸,影响循环功能;

4.胸部畸形影响生命体征;

5.影响呼吸、循环功能的其它情况;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呼吸困难完全缓解,血氧正常,血气分析正常,无需机械通气。

九、肺脏大手术后

转入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

1.肺叶切除术后

2.肺移植术后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呼吸困难完全缓解,血氧正常,血气分析正常,无需机械通气。

十、其它需呼吸支持治疗情况

转入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

1.呼吸频率>40次/分或>30次/分持续6小时以上或≤8次/min;

2.SPO2在吸入50%氧气时<90%;

3.动脉血PCO2增高并有呼吸性酸中毒;

4.胸部物理治疗或吸痰频率小于2小时一次;

5.有、无创机械通气;

6.长期带气管切开管或无人工气道但需人工排痰

7.气道严重病变。

转出指征:

呼吸困难、紫绀完全缓解,肺部症状完全消失,生命体征平稳,病因得到明显纠正或治愈,血气分析正常,白细胞恢复至正常,细菌学检查两次以上为阴性,不再需要机械通气治疗。

二、心血管系统

1.心跳呼吸骤停复苏成功后

2.各种类型休克

3.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塞)

4.急性心功能衰竭

5.严重心律失常

6.高血压危象

7.高血压脑病

8.急性主动脉夹层

9.感染性心内膜炎

10.心脏及血管大手术后

11.其它心血管系统情况

具体指征如下:

一、心跳呼吸骤停复苏成功后

收入指征:

不明原因或急性因素导致心跳呼吸骤停经心肺复苏抢救成功后,均应收入ICU继续进行监护与治疗(不包括病程晚期的心脏停博及暂不能搬动者)。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基本平稳,不再需要对呼吸、循环等各项参数进行严密监测,也不需要进行机械通气治疗。

二、各种类型休克

收入指征: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有下列休克的基本临床表现

收缩压<10.7Kpa(80mmHg),或原收缩压降低4Kpa(30mmHg)以上,并伴有下列二项:

1、意识障碍;

2、皮肤湿冷;

3、尿量减少,24小时尿量<400ml或<17ml/h;

4、代谢性酸中毒。

(二)各类型休克(低容量休克、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过敏性休克等),经扩容及初步病因治疗后,生命体征仍不平稳者。

转出指征:

休克纠正,无继发性损伤存在,病情基本控制。

三、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塞)

收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临床诊断为不稳定型心绞痛中高危组患者(见表1);

2.可疑急性心肌梗塞(心绞痛持续并伴有急性心梗早期心电图变化);

3.确诊为急性心肌梗塞。

表1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危险度分层

心绞痛类型

发作时

ST↓幅度

持续

时间

TnT/TnI

低危险组

初发,恶化劳力型,无静息时发作

≤1mm

<20min

正常

中危险组

A:

1个月内出现的静息绞痛,但48小时内无发作者(多数由劳力型心绞痛)进展而来

B:

梗死后心绞痛

>1mm

<20min

正常或轻度升高

高危险组

A:

48小时内反复发作静息心绞痛

B:

梗死后心绞痛

>1mm

>20min

升高

注:

①陈旧性心肌梗死患者其危险度分层上调一级,若心绞痛是由非梗死区缺血所致时,应视为高危险组;②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应视为高危险组;③若心绞痛发作时并发左心功能不全、二尖瓣返流、严重心律失常或低血压(SBP≤90mmHg),应视为高危险组;④当横向指标不一致时,按危险度高的指标归类,例如:

心绞痛类型为低危险组,但心绞痛发作时ST段压低>1mm,应归入中危险组。

转出指征:

(一)不稳定型心绞痛症状缓解,心电图稳定,心肌酶正常;

(二)急性心肌梗塞症状明显改善,无心功能不全及心律失常并发症,不再需要心脏及血流动力学监测。

四、急性心功能不全或衰竭

收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急性左心功能不全;

2.急性左心功能衰竭肺水肿;

3.心源性休克;

4.急性心包填塞(心脏压塞)。

转出指征:

左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心包填塞等症状得到控制,不再需要进行心脏血流动力学监测。

五、严重心律失常

收入指征:

临床上有症状或并伴有严重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快速心律失常或慢性心律失常。

对频发室性或房性早搏是否收入ICU,应请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含主治医师)决定。

转出指征:

心律失常基本控制。

六、高血压危象

收入指征: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1.血压显著增高:

收缩压>200mmHg,舒张压>110mmHg以上;

2.靶器官急性损害的表现(之一):

(1)视力模糊,视力丧失,眼底检查可见视网膜出血,渗出,视乳头水肿;

(2)胸闷,心绞痛,心悸,气急,咳嗽,甚至咯泡沫痰;

(3)尿频,尿少,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增高;

(4)一过性感觉障碍,偏瘫,失语.严重者烦躁不安或嗜睡.

(5)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征象:

发热感,多汗,口干,寒战,手足震颤,心悸等;

转出指征:

血压控制正常或收缩压<18.7Kpa(140mmHg),舒张压<12Kpa(90mmHg),症状消失。

七、高血压脑病

收入指征: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1.动脉压升高:

原来血压已高者,在起病前,再度增高,舒张压达16Kpa(120mmHg)以上,平均动脉压常在20.0~26.7kpa(150~200mmHg)之间;

2.颅内压增高:

由脑水肿引起。

患者剧烈头痛,喷射性呕吐,视乳头水肿,视网膜动脉痉挛并有火焰样出血和动脉痉挛以及绒毛状渗出物;

3.意识障碍:

表现为嗜睡及至昏迷,精神错乱亦有发生;

4.癫痫发作:

可为全身性局限性发作,有的出现癫痫连续状态;

5.阵发性呼吸困难:

由于呼吸中枢血管痉挛,局部缺血及酸中毒所引起;

6.其它脑机能障碍的症状:

如失语、偏瘫等;

7.实验室检查可见:

脑脊液压力增高(诊断已明确时禁作),细胞和蛋白含量也可增高。

脑电图可见弥散慢波或/和癫痫性放电。

颅脑CT扫描可见因脑水肿所致的弥漫性的白质密度降低。

转出指征:

血压基本控制,意识状态明显好转,颅内高压症状消失,癫痫得到控制,呼吸困难消失。

八、急性主动脉夹层

转入指征:

具有动脉夹层动脉瘤的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之一(1+1):

临床表现:

1.胸痛:

突然发生的、持续性、进行性加重的剧烈胸痛,呈刺痛、撕裂样或刀割样疼痛,病人往往不能忍受,此时大汗淋漓,含服硝酸甘油无效。

心电图检查排除急性心肌梗塞;

2.休克:

病人出现面色苍白,大汗,精神紧张或晕厥,四肢末端湿冷;

3.胃肠道症状:

若夹层波及主动脉远端,病人可有腹痛,呕吐,呕血及便血。

系夹层血肿压迫肠系膜动脉引起缺血性结肠炎所致。

4.精神神经系统症状:

若血肿累及颈动脉或无名动脉开口处,可表现一时性脑缺血,甚至脑卒中。

5.肢体无脉或脉搏减弱:

此系血肿累及无名动脉或左锁骨下动脉,或髂总动脉并压迫其开口处所致。

6.其他:

血肿压迫临近脏器而出现相应器官受压的症状,如声音嘶哑、呼吸困难、咯血、哮喘等。

如果血肿发生在主动脉的近端,可引起主动脉瓣的相对关闭不全,胸骨左缘第二肋间可闻及舒张期杂音。

有时主动脉夹层血肿向脏器溃破可出现心包积液、胸腔积液等。

辅助检查:

1.X线表现:

  

(1)正、侧位胸部平片可见上纵隔影增宽,主动脉局部或广泛性膨隆,如能观察到主动脉内膜的钙化影与主动脉外缘的距离增宽(正常为3mm),则提示有夹层动脉瘤的可能。

  

(2)主动脉邻近的器官,如气管、食管或腹部脏器受膨隆的主动脉推压移位。

  (3)心影增大,搏动减弱提示心包积血或心衰。

  (4)夹层动脉瘤破入左侧胸腔,表现为迅速增加的胸腔积液

2.心血管造影:

  在主动脉影膨隆部分,注射造影剂后显示主动脉腔变窄,主动脉壁增厚。

造影剂可通过主动脉壁上的裂口进入动脉夹层,使真假腔显示为两条平行的致密管道影,其中有一细的透亮线影分隔。

若夹层动脉瘤假腔内有血栓,则不能或不完今为造影剂所充盈。

3.超声检查:

显示主动脉内的双腔改变。

4.CT表现:

  

(1)钙化的内膜从主动脉壁向腔内移位5mm以上。

增强后可见撕脱的内膜片呈线样的低密度影。

  

(2)增强后显示真假两腔,其各自的密度与血流速度、有无血栓形成有关。

通常假腔的强化与排空均较真腔延迟。

5.MRI表现:

  (l)直接征象是显示主动脉内的内膜瓣和真假双主动脉腔。

真腔和假腔的鉴别主要取决于两者的血流速度不一。

真腔血流速度快表现为流空的无信号改变,假腔因流速慢常出现信号。

内膜瓣则为真、假两腔之间的窄条状较低信号影。

由于夹层动脉瘤的真假腔与其间的内膜瓣对比明显,易于观察内膜的撕裂口。

  

(2)间接征象是主动脉腔受压失去正常形态。

如假腔内为血栓所充填,可表现为动脉壁局部增厚。

  (3)心包积血或胸腔积血,表现为T1加权和T2加权均为高信号强度改变。

(4)夹层动脉瘤可直接破入肺或胸腔,MRI扫描时可见到夹层动脉瘤旁的肺组织内出现成片的高信号影,应高度警惕夹层动脉瘤已破入肺内。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心痛等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各种严重心律失常纠正,内环境紊乱得到纠正,各种病因或危险因素得到明显控制或处于稳定期。

九、感染性心内膜炎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1.常引起严重和迅速的瓣膜损害,造成主动脉瓣和二尖瓣返流。

2.多个器官和组织的转移性感染和脓肿的出现;

3.形成瓣膜口狭窄,可出现严重的血流动力障碍;

4.演变成难治性心力衰竭;

5.感染性心内膜炎复发或再发者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各种严重心律失常纠正,内环境紊乱得到纠正,各种病因或危险因素得到明显控制或处于稳定期。

十、心脏及血管大手术后

收入指征: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

1.先心病矫形术后

2.心瓣膜病换瓣术后

3.冠脉搭桥术后

4.大血管置换或修补术后

5.心脏外伤术后

6.心房粘液瘤术后

7.心脏移植术后

8.腹主动脉瘤手术后;

9.心脏及大血管介入术后

转出指征:

手术后24小时,且生命体征平稳,无需呼吸循环支持。

无严重并发症。

十一、其它心血管系统情况

收入指征: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

1.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升压/降压)>48小时;

2.介入治疗后出现心律失常或血压下降;

3.抗凝和溶栓后出现心律失常、血压下降、脑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4.失血、低血容量、全身性感染但未达严重休克阶段;

5.动脉急性闭塞性疾病未彻底解除;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血管活性药物应用停止或用量非常小,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各种严重心律失常纠正,内环境紊乱得到纠正,各种病因或危险因素得到明显控制或处于稳定期。

三、消化系统

1.消化道出血

2.大量腹泻

3.急性重症肝炎

4.肝性脑病

5.重症胰腺炎

6.食管、胃、十一指肠术后

7.急性肠梗阻或肠扭转术后

8.化脓性胆管炎术后

9.门脉高压分流或转流等大手术后;

10.消化系统肿瘤根治术后;

11.腹腔间隔综合征

12.短肠综合征

具体指征如下:

一、消化道出血

收入指征:

上消化道急性大出血出现大量呕血,或肝破裂等出现低血压,收缩压<10.7Kpa(90mmHg),面色苍白、皮肤湿冷等休克表现者;

转出指征:

休克状态纠正,血压稳定,出血基本停止。

二、大量腹泻

收入指征:

导致内环境紊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收缩压<90mmHg,面色苍白、皮肤湿冷

2.血钠<130mmol/L或>155mmol/L;

3.血钾<3.0mmol/L或>5.5mmol/L;伴或不伴心律失常;

4.PH<7.3或 >7.5或正常但有双重或多重酸碱平衡紊乱;

转出指征:

生命体片平稳,腹泻明显好转,内环境紊乱得到纠正。

三、急性重症肝炎

收入指征: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高度黄疸、高度乏力、高度食欲不振;

2.血清白蛋白的浓度低于30g/L;

3.血压下降、心律不齐、心跳骤停;

4.明显出血倾向;

5.肝、肾功能明显改变;

6.大脑功能受抑制,昏迷;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低蛋白血症纠正,肝、肾功能明显好转,意识状态好转,凝血功能好转。

四、肝性脑病

转入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意识状态改变,出现行为异常,昏迷;

2.脑水肿,颅内压增高等表现

3.低钠血症<120mmol/L;

4.出现MODS;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意识状态好转,肝、肾功能明显好转,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得到纠正;

五、重症急性胰腺炎

收入指征:

同时具备下列两条者:

1.有暴饮暴食、腹部外伤或胆道系统疾病史;

2.临床诊断符合急性胰腺炎;

3.伴有以下一条表现者:

1.有剧烈和弥漫的腹痛或休克表现;

2.高热、腹胀,全身中毒症状明显;

3.腹腔穿刺液为血性液体或酱油色液体,穿刺液淀粉酶升高;

4.升高的血淀粉酶突然下降,血糖升高,血清钙磷浓度下降;

5.B超提示胰周渗出、胸腔积液,腹腔积液、肠腔积液积气;

6.CT提示胰腺肿大、边界模糊,胰腺实质密度不均匀;

7.急性器官功能不全或衰竭。

转出指征:

胰腺炎症控制,坏死感染组织吸收、局限,器官功能恢复,生命体征稳定。

六、食管、胃、十一指肠术后

转入指征:

当具有以下情况之一:

1.进食穿孔后,术中见腹腔污染较重者;

2.溃疡出血量>1500ml,或>1000ml,有休克表现者;

3.术后出现并发症,需密切观察生命体征者;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休克纠正,感染得到控制,无并发症发生。

七、急性肠梗阻或肠扭转术后

转入指征:

当具有以下情况之一:

1.腹腔感染较重;

2.肠切除范围广泛>100cm;

3.出现酸碱平衡失调或电解质紊乱;

4.出现严重并发症,需监测生命体征者;

5.需较长时间肠外营养支持治疗者;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休克及内环境紊乱得到纠正,感染得到控制,无需肠外营养支持,无并发症发生。

八、化脓性胆管炎术后

转入指征:

当具有以下情况之一:

1.体温升高>38.5度,脉率增快>120次/分等休克表现;

2.麻醉清楚后,出现烦躁不安、意识障碍、昏睡乃至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表现;

3.手术前的保守治疗期生命体征监测;

4.出现并发症,需监测生命体征;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休克及内环境紊乱得到纠正,感染得到控制,意识状态明显好转,无并发症发生。

九、门脉高压分流或转流等大手术后

转入指征:

术后进入ICU观察24-48小时;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无活动性出血,无相关并发症。

十、消化系统肿瘤根治术后;

转入指征:

1.食管肿瘤根治术后

2.胃大切(毕I,毕II式)

3.肠道肿瘤根治术后

转出指征:

术后进入ICU观察24-48小时;生命体征平稳,无活动性出血,无相关并发症。

十一、腹腔间隔综合征

转入指征:

影响心功能、呼吸功能或其它脏器功能;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呼吸循环系统功能受限解除。

其它脏器功能影响改善。

十二、短肠综合征

转入指征:

需长期肠外营养及特殊肠内营养支持。

转出指征:

营养状况改善,无需肠内外营养支持治疗。

四、神经系统

1.急性神经系统损伤

2.急性重症肌无力

3.原因不明的急性昏迷、晕厥、抽搐等

4.神经系统大手术后

5.其它神经系统疾病

具体指征如下:

一、急性神经系统损伤

收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有引起急性脑功能障碍的病因且伴有

1、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

2、意识状态逐渐加重

3、颅内感染,颅内压增高

(二)暂不够手术指征的脑血管病变有可能进一步发展者

(三)有可能突然加重的脑血管病变或畸形

(四)需要监测生命体征及影响呼吸循环中枢的急性损伤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基本平稳,引起急性脑功能损伤的病因得到控制或消失,无需呼吸支持。

二、急性重症肌无力

收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病情加重,累及呼吸肌,引起呼吸肌无力或麻痹而致呼吸困难时;

2、出现肌无力危象、胆碱能危象等需基本或高级呼吸支持(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等;

转出指征:

呼吸肌无力得到缓解,呼吸困难明显改善,无需呼吸肌辅助通气后24-72小时仍平稳者。

三、原因不明的急性昏迷、晕厥、抽搐等

收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原因不明并经相关科室会诊,仍不能明确病因者,也不能预测病情下一步发展

2、影响生理功能及内环境紊乱

3、急诊处理后患者病情无明显好转

4、多次出现上次情况,且发作时间缩短,病情逐渐加重者

转出指征:

病因检查清楚,且得到控制,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清楚或抽搐得到控制,预计短时间内无再发者。

四、神经系统大手术后

收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需测监颅内压;

2.术后需呼吸支持治疗;

3.术后需循环支持治疗;

4.需监测生命体征患者;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平稳,无需呼吸循环支持。

无需监测颅内压。

四、其它神经系统疾病

收入指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中枢抑制达到威胁气道通畅和痰液引流;

2.突然意识丧失(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标准<10或下降>2分有继续恶化可能);

3.癫痫反复发作或者发作时间延长;癫痫持续状态;

4.侵入性监测(如颅内压);

5.脑出血、脑栓塞累及呼吸、循环中枢需支持治疗;

6.脑血管急症同时伴有其它脏器的栓塞或出血;

转出指征:

转出指征:

生命体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