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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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理制度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总监:
时间:
年月日
目录
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制度
第四节重点安全验收检查制度
第五节安全生产旁站监理制度
第六节安全巡视、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制度:
第七节定期报告(施工安全/质量周报)及即时报告制度
第八节安全监理的控制手段和方法
附录1:
建筑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录2:
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附录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检查记录表
附录4:
东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三项制度管理内容
附录5:
监理人员安全/质量法律责任
附录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需专家论证部分
前言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强化项目监理部各监理人员安全综合意识,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承接的工程监理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
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部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三)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项目监理部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项目监理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及时向镇城建办和东莞市安全/质量监督站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周报、监理月报中。
项目监理部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提升机)、脚手架、模板安装、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部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如项目监理部未执行以下四条,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镇城建办和东莞市安全/质量监督站报告;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监理单位如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构架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
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三)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公司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监理的第一负责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员是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的直接责任人,各项目监理部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二、各项目监理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三、项目监理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架构,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员负责项目监理部经常性专项安全监理工作实施和管理,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四、项目监理部监督承包人进行安全施工是项目监理部的重要职责,项目监理部必须明确分工,并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监理细则,监督承包人进行安全施工。
五、总工室负责安全监理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宣贯及更新,对安全专项方案技术审核,对薄弱环节部位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技术性监管和指导。
六、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
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分工和职责等。
2、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件中第五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需专家论证部分具体见(附录6)。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如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恶劣天气及台风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提升机)、脚手架、模板安装是否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七、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贯彻落实目标,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构架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2、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及时进行审查批复;并提出审查意见,使之符合安全施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如果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4、检查和督促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员监理工作;
5、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6、定期审阅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安全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及监理资料。
(二)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条例,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监理责任;
2、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工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在24小时内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
3、如果施工单位对监理及安监人员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不落实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以监理报告形式报告向镇城建办和东莞市安全/质量监督站报告;
4、监理工程师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
5、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做好《定期/专项安全检查记录表》,且不得弄虚作假。
6、监理月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监理周报、安全监理日记要如实反映工地现场重大安全隐患。
7、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文件中第二十二条履行监理安全职责;
8、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做好会议纪要、签名、拍照)
9、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安全责任分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
(三)安全监理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条例,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监理责任;
2、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在巡查、检查、旁站中对看到违章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3、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理检查,认真跟踪承包单位对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
4、监督督促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记录、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做好《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审查登记表》
5、对基坑支护施工、模板工程施工、脚手架搭设、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等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和巡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6、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资料。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
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7、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得要求;
8、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恶劣天气及台风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门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需专家论证。
五、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并配合镇城建办和东莞市安全/质量监督站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镇城建办和东莞市安全/质量监督站报告。
六、 监理部门在做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七、 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八、 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九、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提升机、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的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5、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第三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制度
一、审核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结论应合格,
二、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
1、安全生产施工方案
2、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3、基坑支护与降水方案
4、土方开挖方案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6、脚手架搭拆方案
7、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8、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
9、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
10、施工电梯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
11、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12、施工现场应急求援预案和
13、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安全施工方案。
各专项施工方案要根据工程结构、人员状况、施工方法、作业环境条件、使用的材料设备等情况,具体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附有相关安全验算结果;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编制审批,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现场专职安全员监督实施。
三、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救援人员、器材和设备。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各司其职,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四、各种防护用品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准用证书。
严禁使用伪劣产品,特别是对建筑起重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提升机检查如下:
(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镇城建办和东莞市安全/质量监督站报告;
(七)按东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三项制度管理内容(见附录4)执行管理。
做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检查记录表》(见附录3)
五、各种安全记录的检查,主要包括:
三级安全教育记录、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等。
六、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做好《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审查登记表》
第四节重点安全验收检查制度
一、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验收记录;
二、提升机、井架搭设验收记录;
三、塔吊安装、升节验收记录;
四、人货两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
五、深基坑支护验收记录;
六、其他需安全验收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记录;
七、填写检查记录表;
八、设备、设施使用前完成检查工作;
九、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五节安全生产旁站监理制度
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管理,并做好书面记录,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严重时须立即上报并采取暂停施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待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
其采取措施及过程采用书面记录,做好《安全旁站记录》(见附录2)。
安全旁站的重点部位一般为以下方面:
1、深基坑开挖支护;
2、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3、塔吊、人货电梯、提升机的安装,顶升、拆除;
4、高支模施工、模板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
5、大模板的吊装、堆放;
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备;
第六节、安全巡视、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巡视:
安全监理人员巡视施工现场,每天不少于1次,巡视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上,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以口头、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及时整改,努力使施工过程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附录。
二、定期/专项安全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文明大检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加,检查部位及其详细内容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重大节日前、后(如五一节、国庆节、春节)组织专项安全/文明大检查,要求与月检查相同。
做好《定期/专项安全检查记录》(见附录1)。
对上述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再次复查整改情况。
对两次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须签发《工程暂停令》且上报镇城建办和东莞市安全/质量监督站报告。
三、监理部每周举行内部会议、学习安全文件,分析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薄弱环节,制订下一周工作重点。
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应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以便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工程暂停令》
第七节定期报告(施工安全/质量周报)及即时报告制度
一、监理报告分为两种形式:
监理周报和即时监理报告。
1、监理周报是指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当在每周星期一下午上班前将监理项目上周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分别向项目质量监督员和项目安全监督员提交书面报告:
分为质量监理周报、和安全监理周报。
2、即时监理报告(附录)是指当施工现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项目质量监督员和市质监站或项目安全监督员和市安监站报告。
二、当施工现场发生下列情况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
(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又不能及时消除的;
(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四)施工单位不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五)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施工单位擅自组织施工的;
(六)存在监理单位无法处理的其它质量安全问题的。
当情况特别紧急时,即时监理报告可以先以口头方式报告后再提交书面报告。
三、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不得知情不报或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八节安全监理的控制手段和方法
一、审核技术文件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补充齐全,具有可操作性。
作为监理工作依据。
二、签发指令文件
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的,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当地镇城建办和东莞市安全/质量监督站报告。
可以即时监理报告形式发出。
三、现场监督和检查
通过巡视及时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和控制。
四、规定监控程序
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安全监控工作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是进行安全监控的必要手段。
如: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经试压达到有关规定,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模板等。
五、利用监理例会
施工进场在第一次现场会议上进行监理工作的交底,明确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及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以便更好的开展相关监理工作。
定期例会上,安全生产方面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总结,统一认识,提出改进意见,做好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
六、定期的安全综合检查
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记录,由施工单位自己确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促进整改落实。
七、利用支付手段:
针对有的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之处,事故隐患较多的现象,利用支付手段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力督促,也是有效的安全控制和约束方式。
在进行阶段施工安全评价评定不合格。
八、每天对于看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下达指令后,做好监理安全日记,必要时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
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有健康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才能保证质量和工程进度。
附录1
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安全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检查范围
施工进度
监理单位
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总计满分值为100分)
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管理(满分分值为10分)
文明施工(满分分值为20分)
脚手架(满分分值为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分值为10分)
“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分值为10分)
施工用电(满分分值为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分值为10分)
塔吊(满分分值为10分)
起重吊装(满分分值为5分)
施工机具(满分分值为5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记录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1、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量化打分
2、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表格把每个分项值附在本表的后面
3、至少每月一份
附录2
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日期及气候:
工程地点: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施工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施工作业前安全基本条件的检查情况:
施工作业过程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专职安全员(签字):
年月日
监理旁站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
旁站部位包括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提升机\塔吊\起重吊装设备的安装和拆卸、事故易发和多发工序。
附录3建筑施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