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担保机构经营目标与实现途径探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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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担保机构经营目标与实现途径探析

探析政策性担保机构经营目标与实现途径

 

 

摘要:

我国目前直接为企业融资进行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以给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经营宗旨的政策性担保机构;

二是由各种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设立,以追求经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担保机构;

三是由部分中小企业自发组建,以自我出资、自我服务、自担风险、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互助性担保机构。

由于各类担保机构投资人的目的不同,决定了其经营目标与实现经营目标的途径也必然有异。

本文只对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经营目标的确立和经营目标的实现途径方面进行一些探索与分析。

一、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特征

由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与其它类型的担保机构相比,具有以下一些明显的特征:

1、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产物

确切地说政策性担保机构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逐步进入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产物,其实质是将政府扶持企业发展所投入资金的受益范围由原来计划经济时期直接对具体企业扶持的几个“点”,扩大为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均进行扶持的整个“面”;扶持方式从单一的资金扶持转变为对广大中小企业融资进行信用担保,即由单纯为一些企业“输血”转变成帮助众多中小企业通过从银行融资,改善自身财务与经营状况,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整体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和增强中小企业自我发展的“造血”功能。

2、不以盈利为目的

政策性担保机构无论组织形式如何,一般都遵循“财政性资金、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经营模式。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经营方向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辅助政府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融资担保难问题;经营重点主要是放在如何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更充分地体现政府财政投资的社会效益上。

3、业务开展范围具有区域性

政策性担保机构一般由当地政府出资设立,其服务的目标群体基本上仅限于政府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经济实体。

4、经营服务方向具有政策导向性

有别于其它类型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进行担保首先要了解申请担保企业经营的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属于当地政府重点支持、鼓励发展的方向。

对国家明确表示限制、压缩、调控的行业和地方政府近期不支持、不鼓励发展的项目一般不予介入。

5、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

政策性担保机构无论资本金有多大,经济实力多么雄厚,主要为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担保服务,支持当地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经营方向不能改变。

二、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经营目标

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前述特征表明其与其它类型担保机构相比,无论在经营理念还是在经营目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向、服务对象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别。

可以说,政策性担保机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后由各地政府出资搭建的一个主要承担为当地中小微企业融资进行专业担保的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性担保机构经营过程的一举一动不仅仅体现着担保机构自身经营理念是在如何体现和落实,而且还间接地反映着当地政府支持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种态度和形象。

因此,不能将政策性担保机构简单地与一般经济组织等同看待,更不能只设立以财务考核指标为主的经营目标,而应当设立一个充分体现政策性担保机构崇尚服务、勇于担当、求实奉献精神的经营目标。

这个经营目标的设定要能够全面反映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经营理念、服务质量、实际效果,能够集中体现与担保机构有相互关联各方的感受和评价,具体地说,政策性担保机构需要经过不懈努力,争取实现“企业满意、银行满意、员工满意、政府满意”(简称“四满意”)的经营目标。

政策性担保机构“四满意”的经营目标,是从客观现实出发,根据政策性担保机构自身性质,特点,外部与内部的共同要求设定的,虽然只是定性目标,却能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一家政策性担保机构经营业绩的方方面面。

特别是一家政策性担保机构是否优秀,不能只听其自己怎么说,还需要把它放在社会这个开放的大舞台上,让与其有关联的各方以自己的亲身感受以及从内心里是否真正感到“满意”这个标准来衡量、评价、打分。

三、政策性担保机构经营目标的实现途径

政策性担保机构要达到“四满意”的经营目标,需要从如何让企业、银行、员工、政府满意为出发点,怎样才能让企业、银行、员工、政府确实感到满意为落脚点,制定规划和实施步骤,并组织落实。

具体地讲,政策性担保机构除了努力做好自身日常每项具体工作,还需要着力在企业、银行、员工、政府四个方面的一些现有观念上有所更新;在一些重要环节上精益求精;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增加服务手段。

同时要注重树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提升各方的满意度。

(一)企业方面

1、要合理进行服务对象的目标定位

根据政府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初衷,担保机构应毫不含糊地把中小微企业确定为担保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特别是要把大量信用担保资源投放到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上面。

事实上,小微企业占比超过我国企业总数的80%,对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帮助政府解决就业方面功不可没,而目前的融资环境对它们却显得很不公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小微企业融资难。

为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担保,通过融资担保促进其健康成长,既符合政府设立担保机构的初衷,又可以使信用担保资源发挥出最好最有价值的效益。

实际情况是,目前一些政策性担保机构往往只从风险的角度考虑,在思想上对小微企业进行歧视,业务上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漠不关心,能推则推,以至常常出现某些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一个年度内担保贷款数额很大,受保企业户数和笔数却很少,当地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不能有效缓解,实际经营结果与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方向相背离的不正常现象。

2、增强服务意识

需要转变长期以来在某些政策性担保机构存在的把企业申请融资担保看作是“有求于我”,为企业提供担保是给企业“帮忙”的经营观念,树立为企业进行融资担保本身只是政策性担保机构正常的经营业务,是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平常心态。

粗略地看,“服务”与“帮忙”意思视乎相差不多,但仔细推敲,却可以发现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

“服务”应该是发自内心的,是主动真诚的,是一种义务的履行,是不需要任何回报的,其最佳效果是让被服务方心情舒畅,“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服务者自身收获的应该是一份愉悦的好心情。

而“帮忙”却不一定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一般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以额外的劳动或付出给予对方的一些帮助,这种额外的劳动或付出有时是可以接受对方答谢的。

因此,把政策性担保机构正常的担保业务看作是给中小微企业“帮忙”的观念是不正确的,它偏离了政府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的是为中小微企业融资进行担保服务的经营宗旨,如果不从思想认识上予以纠正,有时还会带来十分有害的结果。

3、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担保机构受理企业担保申请和办理担保业务手续环节,是最能体现担保机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两个重要环节,也是能否赢得企业满意度最集中的环节。

担保机构需要通过自身不断地努力,有针对性地修订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持续地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让企业感到更为满意。

(1)在企业提出担保申请环节,要接待热情,态度诚恳,认真倾听对方情况介绍,本次申请资金担保数额和用途,耐心解答对方提出的各种问题。

对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要向对方讲明申请贷款担保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及要求,并认真与对方磋商本次贷款担保需要企业提供的反担保数额,讨论企业能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的有效性及可行性等细节。

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要明确告知对方目前在哪些方面还不符合贷款担保的申请条件,给企业指明需要改进的方向和路径,让企业明白自身的不足之处,并有所收获。

对开通网上企业申报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资料的处理,及时向申报企业反馈担保机构的处理意见。

(2)在担保手续办理阶段要快捷。

对确定的事情,经办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全力以赴,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对遇到的困难或问题,经办人员要设身处地地从企业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办法,尽量缩短办理时间和让企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4、重视关键环节的服务

(1)通过先行代偿服务,尽量减少企业贷款发生逾期。

任何担保机构在正常开展业务中不可避免地都会或多或少地发生担保贷款逾期的情况,也会有相应的处置方案。

显然,最好的处置方案是能够让担保机构和企业共赢,双方都满意。

分析企业贷款逾期发生的原因,很大一部分不是因为担保贷款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而是另有其它原因,如:

第三方答应支付的资金没有按时到账,临时性生产订单增加占用了准备还款资金,已经讲好的临时筹措资金有变故,等等。

对于这类生产经营正常的担保贷款企业,为了保持企业在银行征信系统有一个持续良好的信用记录,担保机构需要解放思想,在服务意识和手段上进行创新,尽量减少企业担保贷款发生逾期。

参考做法是:

在贷款到期前担保机构要对企业进行还贷情况摸底,对预计到期日不能归还贷款,但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和分析有可能发生无法按时归还贷款情况的真正原因,企业生产经营与现金流的现状及未来趋势,在确定企业即使不能按时归还贷款也只是临时性原因造成,不是企业故意行为,在近期企业就有可能偿还,且企业成立以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及对担保机构不会造成最终损失的情况下,担保机构应主动担当起为企业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的责任,即在担保贷款到期日进行先行代偿服务。

这样,在企业面临失信的关键时刻,因为担保机构的先行代偿服务,避免了企业“失信”情况的发生,保住了企业在银行征信系统的良好信用记录,就为企业今后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企业是会永远感激担保机构的。

关键时刻真诚的服务,会给担保机构带来永恒的朋友。

(2)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企业提前还贷部分多收的担保费。

担保贷款企业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各担保机构对企业提前还贷部分多收的担保费因认识上的差异,处理方法可能也会不尽相同。

比如,有一些担保机构认为提前还贷是企业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因此担保机构多收的担保费不能给予退回。

事实上,提前归还贷款的企业多发生在小微企业身上。

小微企业的特征是经营规模小,贷款金额不大,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与控制性普遍较弱。

从小微企业角度来考虑,手头有多余的资金放着,银行贷款还需每天支付利息,是很不划算的。

将全部贷款提前归还,企业不仅可以减少利息支出,而且还可以享受到“无债一身轻”的感觉;而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企业却在想,在能够减少部分利息支出的同时,还可以减轻企业贷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带来的压力。

担保机构假若站在贷款企业同样的角度考虑,多数也会作出同样的决定。

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充分认识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之间的差别和特点,正确认识小微企业提前归还贷款既对企业有利,也让担保机构减小了担保责任,是件好事而不是坏事,认真做好企业提前还贷部分多收担保费的清算处理工作。

其实,把提前还贷涉及到多收的担保费返还担保贷款企业,对于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己任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来说合情合理,无需任何解释,即便因此会或多或少地带来一些麻烦,但此举对提升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社会信用,践行政策性担保机构真诚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理念,赢得中小微企业的好评,却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3)为中小微企业着想,与合作银行进行降低担保贷款利率的谈判,减少企业融资成本。

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属于国有企业性质,有政府财力做后盾,信用等级是很高的。

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得天独厚的信用优势,与每家合作银行进行降低担保贷款利率的谈判,努力为中小微企业争取降低担保贷款利率水平,将其作为一项为企业服务的内容,真心诚意地做好这项服务工作。

(二)银行方面

银行是政策性担保机构正常开展担保业务的重要合作伙伴,双方的良好合作是担保机构能够为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担保服务的坚实基础。

为了持续保持和发展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担保机构还应该重视和做好以下工作:

1、对每笔合作业务要充分沟通

沟通的内容主要是:

交换各自对贷款企业发展前景的看法;交流银行本次放贷额度是否能够满足贷款企业的实际需求;商讨对额度较大的贷款是否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用款情况分期放款,以方便企业使用和还款;约定贷款期间双方对贷款企业信息的互通与交换;等等。

2、执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担保机构要自觉地执行与合作银行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认真落实协议中有关担保机构应该承担的各项义务,积极维护自身的信誉。

(1)对合作期间担保机构内部发生的重大事项,要主动、及时地向对方进行通报。

(2)按照担保贷款额度的增量,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调增协议中规定的担保机构预存保证金数额。

(3)对出现的逾期担保贷款要主动与合作银行沟通,研究清收方案,相互配合,共同组织清收。

(4)对已经逾期且在双方合作清收期内仍不能收回的担保贷款,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规定,在计算出的应由担保机构代偿日主动予以先行代偿,以维护担保机构自身的信誉。

特别是在担保贷款代偿方面要尽量避免故意不执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对应代偿款项不主动、不积极,推诿扯皮,引起银行方面不满,导致强行划款情况的发生;或到应代偿日仍不想代偿,向银行方面提出延期代偿等额外要求,有损担保机构自身信誉情况的发生。

事实证明,信誉是无价之宝。

按照合作协议在规定的代偿日主动代偿正是充分展示和体现担保机构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提升担保机构自身社会信用的最佳时机,是赢得银行方面长期业务合作的坚实基础。

(三)员工方面

员工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展示活力和持续发展的依靠力量。

担保机构要想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必须有一支忠于职守,素质过硬,乐于奉献,特别能战斗的员工队伍。

这样一支队伍的建设,要求担保机构能够营造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内部环境,让每名员工都能真切感受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工作舒心,精神快乐。

1、要有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良好的执行机制

制度是管理的基础。

担保机构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简洁易行、自成体系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适时地增补新的制度和对已有的制度进行及时的修订,用以规范内部管理、担保业务等行为。

担保机构负责人要成为机构内部设规立矩的主角,遵守内部规章制度的模范,在要求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自觉地将自己置身于规章制度的约束范围之内,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起到表率作用。

2、设身处地为员工着想

员工是担保机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一支好的员工队伍的成长一靠培训,二靠实践,三靠自身努力。

担保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对员工的成长成才负起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员工成才计划并注重全面落实。

有条件的担保机构还可以为每位员工量身定制职业规划,让每名员工清楚自己目前处于什么职业阶段,职业前景是什么,如何实现目标,以此鼓舞员工士气,增强员工与担保机构的凝聚力。

3、营造一个和谐活泼向上的工作氛围

担保机构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内部建立一套议事公开、决策民主、办事透明的工作机制,并努力为全体员工营造一个劳逸结合、互助互爱、和谐愉悦的工作氛围。

(四)政府方面

政府是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出资人,政策性担保机构经营状况的优劣,外界评价好坏,是否达到了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担保难预期目标等是政府关注的重点。

要达到政府的满意,担保机构需要做好下列工作:

1、合法经营

政策性担保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担保业务活动。

2、将业务重心真正放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上

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注重服务时效,提高服务质量,对符合贷款担保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做到应保尽保。

3、贯彻落实政策,坚持经营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产业调控政策和地方政府调整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担保业务经营方向与中央和地方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方向保持一致。

4、做社会诚实守信的标杆

政策性担保机构从事着信用担保事业,经营的是信用产品,首先要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做现今经济社会中诚实守信的模范和标兵,并以自身诚实守信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和引领当地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推动当地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5、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将国家最新担保政策,自身业务发展,经营业绩等最新情况,通过信息、报道等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用以传播国家信用担保政策,信用担保知识,信用担保业务和经营成果,让担保机构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扩大担保机构自身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6、保持与政府的良好沟通

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经常与政府联系,接受政府的工作指导;经常以信息、报道、汇报材料等形式,向政府传递和反映担保机构经营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让政府能够及时了解担保机构经营运作的真实情况,并得到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一直把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党和政府一切方针政策的根本准则。

政策性担保机构在关注自身经营方面相关数据指标的同时,理应将企业、银行、员工、政府各方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自身经营业绩优劣的核心标准。

总之,政策性担保机构要达到“四满意”的经营目标,需要将经营管理重心真正放在务实、高效、服务上面,不断修炼和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通过真诚服务,信守承诺,努力工作的实际表现,尽量做到让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合作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基础——单位员工,担保机构出资人——政府都能满意。

姜汝祥博士所著《请给我结果》一书中有一段话,现摘录下来,送给所有的政策性担保机构:

我们服务顾客,永远无法达到百分之百的客户满意度。

但是虽然如此,我们却可以让客户更满意一点儿,然后努力,努力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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