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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车改方案

  篇一: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共5篇)

  篇一:

公车改革修改方案

  公车改革方案

  为有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公司及各权属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下称车改)。

  一、车改的基本内容

  1、车改系指对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非生产性办公用车管理的改革。

含配属个人专用的公车和公用车辆。

  2、收缴在用全部公车。

重新核定和配备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公用车辆,严格公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费用的控制,不再配公车个人使用。

  3、为提高办事效率,拟采取租借私车方式实行私车公用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对私车出租者给一定的购车补贴和日常用车补助。

  二、私车公用适用人员(下称车改对象)

  1、集团公司管理层;

  2、权属公司管理层、集团总部部门长;

  3、因工作需要原配有公车的特殊岗位人员,或自购车辆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人员及标准

  收缴公车后,对原配有公车和没有配公车的车改对象,均实行私车公用管理。

视其车辆的主要用途和实际使用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一次性购车补贴和年度用车补助。

  1、享受购车补贴人员和标准

  ①根据车改对象的工作性质,需购置较高档次车辆的集团高管,

  一次性补助30万元。

  ②集团管理层其他人员和权属公司总经理,以车价的50%计补贴购车款,以20万元为最高限额。

  ③原配有公车的权属公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等,一次性补贴购车款10万元。

④原配有公车的其他人员和未配公车的权属公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一次性补贴购车款5万元。

  2、享受日常用车补助人员和标准:

  ①给予30万元购车补贴款人员,日常用车补助4.5万元/年。

年行驰里程4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油耗费用达到或超过补助标准时,可报总裁酌情增加补助款。

  ②其他给予购车补贴人员,根据其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限额享受不同的日常用车补助:

a、车辆价值20万元(含20万)以下,用车补助1.8万元/年;b、车辆价值30万元(含30万)以下,用车补助2.7万元/年;c、车辆价值30万元以上,用车补助3.6万元/年。

③非公司补贴购车而拥有私车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频繁外出公干,且其私车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范围的,并可根据实际公用情况和车辆状况,给予500-10000元/年行车补助。

  四、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办法

  1、购车补贴办法:

  ①凡享受购车补贴的车改对象,新购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原则上

  应不低于其补贴标准的2倍。

否则根据实购车价按比例减少享用购车补贴款。

  ②购车补贴款凭私车公用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经车主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签批后,由其财务部门的个人借款名义按补贴标准一次性支付。

补贴款分三年作为其个人收入摊销冲抵借款。

转入当年收入冲抵借款额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其所在公司缴纳。

③获得购车补贴的人员,应承诺为公司服务至少三年。

其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三年期(从领得购车补贴之日计36个月)的时差退还相应比例的购车补贴借款。

  2、日常用车补助办法:

  凡享有购车补贴实行私车公用人员,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备案。

对仅享受私车公用行车补助的车辆、人员则实行登记管理。

  ①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的人员车辆,按前项日常用车补助的多少,分别按年支付其5000、4000、3000、0元不同的年度租金。

车辆出租人应按年到税务机关开具其所在公司单位名称的租赁费发票并自行缴纳营业税。

财务部门凭发票支付租金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②私车公用租借期内,由承租公司按日常用车补助标准,限额承担其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交通处罚费及车辆保养维修费等)。

其加油卡由其所在公司统一办理,其他报销的费用凭证,也应开具公司名称发票,按季报销。

  ③采取登记管理的其他私车公用人员车辆,日常用车费用,由车主先行支付,按年度凭其带有公司名头的费用凭证限额报销领取。

  ④公司承担和支付的日常用车费用,累计超过其限额标准的部份,由车主自理。

有结余的跨年不结转。

车辆年检费、交强险等费用应由车主承担,不在其日常用车补助范围报销。

  五、现有公车的处理

  1、无论是配备个人使用或公用的现有公车,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收缴,行驶证、保单等相关证件应收齐全,并将行驶证集中交于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统一处理。

  2、集团公司将在现有公车中挑选车况较好的车辆作为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今后公务接待用车,重新予以分配。

  3、多余公车按现值的80%优惠卖给车改对象或公司其他员工。

出现多人竞购,可采取公开拍卖。

如集团内部最终无人购买,即向社会出售。

  4、现有公车作价和处理,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二手车市场评估或办理过户。

内部员工购买退役车辆的过户费,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承担。

处理车辆的收入归车辆所有权公司。

  六、公务车辆的管理

  1、各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留1-2辆公务车用于客人接待,并配备专驾司机。

车辆和司机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除司机工资、补贴、差旅费外,每辆车限定使用年费,严格实施预算管理。

  2、无特殊情况,私车公用人员不应再索用公务车。

市内公干一

  般也不应派用公车。

  3、凡申请使用公车,用车单位和个人须按行驰里程和理论油耗、以及行车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等)签署公车使用回执单,由司机交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并予考核。

  4、司机行车公里补贴,以公车使用回执统计的实际行车里程按补贴标准计发。

  5、财务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预算控制;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车使用费用分解和考核。

  6、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因时因事接待任务过重,可调、借用其他公司公车,调借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司机工资费用等外)由借用公司承担,从公车使用年费预算中列支。

  7、车改后,原则上不再为私车公用人员配备司机。

从安全角度考虑,长途行车若使用私车的,可调用公务车司机,其他行车费用由车主承担。

因工作性质特殊须配司机的,应报请总裁特许后办理。

其司机在闲暇时,可由车辆管理部门分派其他行车任务。

  七、车改方案的实施

  1、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遵照车改方案,按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不同标准,以表式介定车改对象,经相关领导和总经理审核后送总裁办公室呈总裁审批。

  2、非公司补贴购车而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人员范围和补助标准要以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把关。

  3、最终列入的车改对象和实际享用的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以

  总裁审定为准,由总裁办转相关公司执行。

  4、各权属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公车车况,提出留用公务车数量和车号建议,经集团公司平衡调剂后决定。

公务车司机按实际留用的车辆数配置。

  总裁办公室年6月20日

  篇二:

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厅级月补1690元

  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厅级月补1690元

  江门公车改革迎来实质性进展。

昨日,记者获悉,《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方案中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法执勤车,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审核确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对象:

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这次公车改革,部门所属行政机构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随本部门机关一并改革。

人员包括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而改革的车辆范围则包括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单位的通勤用车,经核定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

  公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用车数量,由同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市直每个单位不超过3辆;各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各乡镇要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分类确定保留车辆,其中一般乡镇不超过3辆,较大乡镇不超过4辆,特大乡镇不超过5辆。

  改革总体方案允许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具体编制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补贴:

厅级1690元/月,科员600元/月

  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

广东车改补贴标准为:

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对比而言,江门方案规定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的规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中央和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变化适时调整。

  总体方案也提到,鼓励市及各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几种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篇三:

广东公车改革最新信息:

省发改委解读广东推进公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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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记者/苏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广受社会关注,省发改委18日首次详细解读了多项关注度较高的问题。

包括全省各档次公务交通补贴上限:

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暂不参加改革。

  据介绍,现行公务用车制度源自计划经济时代的供给制,多年以来我省开展了多次公车治理行动,但都未能从根本上破解传统公务用车制度所固有的种种弊端。

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旨在彻底实现公务用车保障由传统供给制向市场化、社会化的制度转换。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发改委主任何宁卡表示,此次改革以市场化、社会化为方向,从制度上推动公务用车保障由"实物供给"向"社会化提供"转变,可以有效地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所固有的诸多弊端,使行政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并且从源头上消除"以车谋私、公车私用"的隐患。

  省发改委表示,此次改革体现了打破"官本位"的制度设计。

古往今来,"出有车"是"官"的一个象征性符号,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际上体现了官民平等的制度设计理念。

  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岗位的公务出行频率,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来确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补贴标准与行政级别重合的现象,主要是因为现行行政体制下公务出行频率与公务人员职级存在着高度正相关的关系。

  我省作为全国车改先行试点地区,承担率先推进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使命。

目前,《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这也是首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

  时间:

6月底完成省直机关公车改革

  省发改委明确,我省本着率先改革、分级分类推进的原则,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9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的改革。

12月底前完成乡镇改革,并将先行车改地区和单位规范到位,从而确保全省于今年底前完成改革。

范围:

事业单位和国企暂不参加

  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包括:

纪委机关和党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党委、政府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参改人员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待中央的改革方案出台后,再另行推进。

标准:

处级上限每人10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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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各档次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分别为:

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上限为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上限为每人每月650元。

  在上述档次上限范围内,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档次和标准。

但是各地市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必须在中央和省规定的上限范围内确定,而且同一地市必须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也不得超过20%。

  处置:

涉改公车将公开拍卖

  车辆处置是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我省按照中央关于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决不搞"暗箱操作",坚决防止甩卖和贱卖的现象出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对涉改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具体由各级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中央和省确定政策。

  篇四:

江苏公务员最新时事:

十问公车改革新方案亮点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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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公务员最新时事:

十问公车改革新方案亮点何在

  时事政治: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发。

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和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回应。

一问:

改革的意义、原则思路、亮点何在?

  有效解决"车轮腐败"力度大配套措施具体

  国家发改委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公务用车改革的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能够有效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车轮上的铺张浪费问题;二是有利于节约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现在在我们的三公经费当中,公车的经费所占比重很大,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不多占60%;三是有利于的合理配置,这次公车改革从中央国家机关开始,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的示范作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改革就更加容易。

  "在公务用车改革的设计上,节约是最基本的原则。

"连维良说,改革之后,公务用车补贴的总量要低于改革之前我们用于公务用车保障的支出。

同时他还强调,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福利性质的补贴,而是改革性补贴,他是公务用车补贴方式的转变,从原来的实物转换为货币保障。

  在谈到此次改革的亮点时,连维良介绍:

  第一,强调市场在公车改革中也要起决定性作用。

这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是一致的,过去公车配置完全靠实物配给制度,会导致浪费,助长公车私用腐败。

这次改革在原则上取消了公务用车实物配给制度,那么公务人员要采用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要给公务人员补贴,补贴高了,老百姓认为是变向增加福利;补贴低了,公务人员影响办公效率。

这次的改革司局级等的补给分配,设立适度适量的补贴标准。

  第二,中央典范,地方灵活。

一旦中央确定后,地方就会有一定的参照系,地方可以参照中央标准,可以提高30%,偏远地区不能超过50%,这样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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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章可循。

  第三,力度和范围大,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审判检查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四,配套措施非常具体,公车节俭下来要的公车公开拍卖,精简下来的收入要上交国库。

精简下来的人员内部消化,包括内部转岗、新增岗位。

距离退休5年期间,让他们提前离岗,期间所有待遇都不变,等正式的退休年度再办理手续。

  二问:

如何防止公车被贱卖?

  全部公开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拍卖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刘鲤生介绍,首先重点通过招标确定评估机构,第二个是通过评估以后要全部公开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拍卖。

  这些车会不会还没有公开拍卖就被贱卖给自己人了?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尚晓汀回应,这种现象绝对不能发生,不允许自己私自处理。

在拍卖的时候,低于评估价都是不能卖掉的,而且我们是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拍卖。

内部的公务员不能随便购买这些车。

要想买必须要参加公开的拍卖。

按照北京的要求,摇不到号也不能购买。

  据了解,中央和国家机关这次改革要取消拍卖掉的公车5000辆。

刘鲤生说,目前已经开始做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委托政府采购招标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

  篇二:

广东事业单位热点之车改车补问题

  广东事业单位热点之车改车补问题

  车补的发放固然重要,但公众更关心的是封存了的公车的去向,包括具体的封存标准,哪些公车被封存了,甚至被封存公车的具体数量和牌照号,都需要公开透明。

这样可以方便公众监督,也可以杜绝封存公车被违规悄悄"解封"的可能。

  中央机关车改方案的实施,随着年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中"车补"的出现,而得到顺利推行。

据报道,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

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此次中央车改的一个基本做法是"车上交发车补",一手交车,一手发补贴。

因此,除了少数单位确实没有准备好之外,大多数的机关都不想当车改的"落后者"。

而对地方车改来说,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准备,可能谁都不想率先公布车改方案,而一旦公布了车补的金额,就会成为别的地方的参照标杆。

所以,地方车改可能很难做到像中央机关那样整齐划一,会有一个陆续出台的过程。

  车补直接进工资条更加方便

  此次中央机关车改方案已经出现了几个足以影响地方车改推行的内容。

  一是车补就是三等,局级、处级、科级,没有正副之分,这在客观上会增加车改的成本。

由于科级每月500元,局级每月1300元,社会上出现了"苦了科员肥了领导"的说法。

我想这也不是绝对的,不妨从三个角度分析一下,第一,科员往外跑的几率会越来越少,一般性的文件可以通过络传送,机要件有机要通信用车,这是不要科员花钱的。

  第二,有车的处长副处长科长开车带着科员外出开会,我想不会要科员掏钱吧。

  第三,车补随级别提高,也是一种相对的合理。

在车补这个问题上,还有就是已经改的地方如何"降贴""软着陆"的问题。

笔者曾经提过,车改的阻力之一来自车改区,因为车改区的车补普遍比较高。

比如温州的处级干部每月最高的车补有3100元,现在最高为1040元。

但这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

  二是车补直接进工资条,这是没有想到的。

原来还设想像有的地方一样,如杭州,发市民卡,只能用于加油、修车、打的、坐公交等交通费用。

现在直接进工资条,简单多了。

  三是有的部门明确规定,有专车的只是在职的副部级及以上的官员与退休的正部级干部,其他的包括退休的副部级干部都没有专车,但是,我还是不清楚退休的副部级干部用车如何解决?

是也发车补呢?

还是电话约车?

如果是后者,就应该给老干部留几台车。

退休的副省级干部在全国不是一个小数字,希望有一个制度上的明确规定。

公布封存公车的去向更重要

  当然,发车补立马可以减少公务交通开支,也相信官员拿了车补之后,会考虑采用更为务实的方式出行。

但是,另外两大难题还在等待解决,一是现有公车怎么办,二是庞大的司机队伍怎么办。

  按照年的厉行节约条例的规定,现有公车一律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拍卖来处理,一个地方公平处理起来还比较容易,要做到全国各地都一律平等,无疑是一场硬战。

一方面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另一

  方面也要采用络拍卖等方式,提高效率。

同时,公车在等待过程中也会有一定的损耗,至少要半个月启动一次。

对于司机队伍只能采用分类分流的方式,必要的财政代价是必需的。

  车补的发放固然重要,但公众也关心封存了的公车的去向,包括具体的封存标准,哪些公车被封存了,甚至被封存公车的具体数量、牌照号以及具体处理办法,都需要公开透明。

这样可以方便公众监督,立信于民,也可以杜绝封存公车被违规悄悄"解封"的可能。

  应看到,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中央国家机关的公车改革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各地的公车改革也将加速进行。

公车的封存和车补的发放并不意味着车改的完成,而应看作是一个新的开始,公车的去向还应该进一步透明化,方不违车改的初衷。

  篇三:

车改方案

  ***有限公司公车管理制度

  改革方案

  一、改革目的

  为了实施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培养和建立集团公司的核心人才团队,激励和保障具有专业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决定在正常薪酬体系之外,为公司的核心人才给予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定额补助,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控制车辆使用成本,公司决定对原有公车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为指导以上措施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改革原则

  坚持公正改革、透明改革、高效改革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公司正部级(含主持工作的副部级)以上管理人员及同职级技术人员。

  四、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配车资格条件的审查及申报;

  2、董事会审批符合车辆配给人员及补贴标准;

  3、财务管理部负责费用及票据的审核报销。

  五、总体方案

  

(一)公务车产权转移

  1、凡属公司车辆配属给部门、个人使用的,在处理完毕其违章记录后,其所有权统一收回公司,由人事行政部委托外部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依据评估价值部分车辆在公司内部折价变卖,车辆产权归属购买人,转让费由公司承担。

变卖时,原车辆使用人对车辆享有优先购买权。

原使用人不购买的,依据配车条件从高到底确定选车顺序,依次进行。

内部员工无人购买的车辆,由公司处置。

符合选车标准的人员选车时,每人限选一辆。

  产权转移车辆清单见附表一。

  2、选车程序:

符合条件的配车人员,由个人填写《选车申请单》书面向公司(由人

  事行政部代理)申请,经人事行政部核对条件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

  批。

获批准的配车人员,在现有车辆中挑选车辆的,需凭批复的申请到财务部足额缴纳

  购车款后方可提车。

  《选车申请表》见附表二。

  

(二)购车补贴与用车补助

  1、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购买车辆的,在签订限制服务年限合同后,公司给予购车

  人相应的购车补贴、用车补助(登记车主必须是享受补贴人员本人)。

补助标准按职级分

  为三级。

其中购车补贴为一次性,除升职因素外,以后再换车时,不再给予。

  购车补贴及用车补助标准见附表三。

  2、符合配车条件但已购买车辆的,签署五年服务合同后,可追溯享受购车补贴。

  3、对于配车人员或未配车但确有必要的人员,公司根据职级每年给予一定的用车补

  助,补助费用包含油费、维修保养费、年审/检费、路桥费、保险等。

享受用车补助的人

  员,其本人及部门人员公务外出的油料消耗适用本方案第五条第

(二)项第5款的规定。

  4、购车补贴、用车补助的发放程序

  

(1)购车补贴分期支付、每年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购车的,购车费用先由个人

  自理,购车当月签订五年服务合同。

自购车当月起算,至第12个月时,购车人持购车发

  票及牌证到财务部门,领取相应的购车补贴。

以此类推,每12个月领取一次购车补贴。

  

(2)用车补助每月发放,在当月工资补贴中以交通费列入。

  (3)配车者领取以上补贴/补助时,应交回不少于补贴金额的税票以利公司入账。

  5、购车补贴、用车补助的管理

  

(1)享受购车补贴人员在协议期内辞职、被免职或降职的,从变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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