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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

2019年

 

1.企业基本情况

2.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3.监测点位示意图

4.执行标准限值及监测方法、仪器

5.质量控制措施

6.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和时限

 

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本方案适用于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一、企业基本情况

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

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扬子江化工园长江北路东侧16号

法人代表

赵海良

联系方式(手机)

/

联系人

朱洪春

联系方式(手机)

所属行业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聚氯乙烯

生产周期

7200小时/年

成立时间

2010年10月13日

职工人数

200人

占地面积

116848m2

污染源类型:

废水重点企业[]废气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类重点企业[√]

工程概况

江苏康宁化学有限公司是由江苏蝙蝠塑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江阴大华化工有限公司联合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目前实际产能为10万t/年的糊状聚氯乙烯树脂,共有4条生产线。

分两阶段建设,均已通过三同时验收。

 

污染物产生及其排放情况

生产工艺流程图

排放源

主要污染物

处理设施

排放途径和去向

103线粉尘排放口

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布袋除尘

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01线粉尘排放口

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布袋除尘

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02线粉尘排放口

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布袋除尘

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03线粉尘排放口

氯乙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布袋除尘

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厂界无组织废气

氯乙烯

/

排入大气环境

废水总接管排口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pH值、悬浮物、流量、石油类、动植物油、五日生活需氧量

废水处理设施

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雨水排放口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附近河流

噪声

昼间噪声、夜间噪声

/

/

自行监测概况

自行监测方式(在[]中打√表示)

[]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手工和自动监测相结合

手工监测,采用[]自承担监测[√]委托监测

自动监测,采用[]自运维[√]第三方运维

自承担监测情况

(自运维)

委托监测情况

(含第三方运维)

手工监测委托江苏华夏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监测。

该公司技术力量雄厚、人员素质精良,实验室环境优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

公司现有员工80多名,其中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18人,初级职称61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都具备环境监测系统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技术功底。

实验室现拥有1000平方米的固定使用场所,固定资产投入1600余万元,其中仪器设备1000余万元,主要有气质联用仪(美国安捷伦)、气相色谱仪(美国安捷伦)、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岛津)、离子色谱仪(赛默飞)、原子荧光光度仪(北京海光)等。

公司于2012年5月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资质评审,取得资质认可证书(注册号:

CNASIB0303),2016年11月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取得资质认定合格证书(CMA),目前可开展化工产品、环境(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硬质和固体废物,噪声和振动,有毒物质,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煤炭和防雷检测,检测能力436项。

未开展自行监测情况说明

缺少监测人员[]缺少资金[]缺少实验室或相关配备[]无相关培训机构[]当地无可委托的社会监测机构[]认为没必要[]其它原因[]

二、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并安装统一的标志牌。

类型

排口编号/

点位编号

排口名称/

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监测方式

有组织废气

DA001

103线粉尘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次/月

手工

氯乙烯

1次/季

手工

DA002

201线粉尘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次/月

手工

氯乙烯

1次/季

手工

DA003

202线粉尘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次/月

手工

氯乙烯

1次/季

手工

DA004

203线粉尘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次/月

手工

氯乙烯

1次/季

手工

无组织废气

G1-G4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

氯乙烯

1次/季

手工

废水

DW001

废水总接管排口

pH值、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

自动

自动

总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五日生活需氧量

1次/季

手工

雨水

DW002

雨水排放口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1次/日(排放时)

手工

噪声

N1-N4

噪声监测点

昼间噪声、夜间噪声

1次/季

手工

说明:

1、排口编号按照环保部门安装的标识牌编号填写。

2、监测项目按照执行标准、环评批复以及监管要求确定;

3、监测频次:

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内容填写。

4、监测方式填手工或自动

监测项目内容要求相同的可填写在一行上,不同的应分行填写。

三、监测点位示意图

四、执行标准限值及监测方法、仪器

类型

监测项目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分析仪器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6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

电子天平

非甲烷总烃

20

气相色谱法

HJ38-2017

气相色谱仪

氯乙烯

10

气相色谱法

HJ/T34-1999

气相色谱仪

无组织废气

氯乙烯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0.15

气相色谱法

HJ/T34-1999

气相色谱仪

废水

pH值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6-9

玻璃电极法

GB6920-1986

便携式ph计

动植物油

100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8

红外分光光度计

化学需氧量

250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数字瓶口滴定器普兰德(50ml)

50ml滴定管

石油类

10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8

红外分光光度计

总氮

50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36-2012

紫外分光光度计UV-2600

悬浮物

70

重量法

GB11901-1989

电子天平

五日生化需氧量

60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溶解氧测定仪YSI58

总磷

胜科水务接管标准

2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893-1989

N2S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氨氮

25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分光光度计

流量

/

/

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

SL337-2006

流量计

雨水

化学需氧量

/

/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滴定管

悬浮物

/

/

重量法

GB11901-1989

电子天平

噪声

昼间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5

等效声级法

GB12348-2008

AWA6228+型多功能声级计

夜间噪声

55

等效声级法

GB12348-2008

AWA6228+型多功能声级计

五、质量控制措施

要求:

企业自行监测应当遵循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

手工监测委托江苏华夏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测。

该公司于2016年11月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评审,获得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监测项目在能力范围内,有系统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使用的仪器设备均满足监测的技术要求,并经过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监测方法均使用国家和行业的标准方法,环境条件满足方法和技术规范要求。

质量控制措施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空白、曲线等符合要求,采取平行样、加标回收、质量控制样等质量控制措施。

六、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和时限

要求:

企业可通过对外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同时,应当在省级或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开执行局信息,并至少保存一年。

监测结果公开方式

[]对外网站[√]环保网站

[]报纸[]广播[]电视

[]其他具体为:

监测结果公开时限

对应监测内容,说明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时限,注意以下要求:

企业基础信息应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应于变更后的5日内公布最近内容;

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三日内公布;

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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