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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度绩效考核工作情况

市财政局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克服金融危机影响,积极组织收入,同时,通过深化部门预算等改革,推进依法理财,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实行有保有控,确保了正常运转、民生工程、法定及重点支出等方面的需要,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各项绩效指标已全面或超额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向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十项承诺”等内容,经报市考核办审核,我局绩效考核指标共39项,其中工作实绩31项,行政效能6项,加分项目2项,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工作实绩1、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经人大批准调整,我市2019财政总收入完成55.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9.8亿元。

201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658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同比增收15110万元,增长2.7%。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02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8%,同比增收69384万元,增长26.6%。

2、市财政安排300万元扶持园区龙头企业实施有利于延长产业链的配套项目。

2019年,我局在工业发展基金中安排资金300万元(含信用担保资金)扶持园区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配套项目,有力地完善了园区产业化配套服务。

loaLHSt3、市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380万元。

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节能专项资金250万元,在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江西华电电力公司建设,安排资金总额为450万元。

4、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用于300个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聚居万人能力的中心村。

根据市新村办余新村办字7号文件要求。

2019年全市新农村建设点300个,每个点财政补助16万元,共需补助资金4800万元,资金通过余财农12号文件(2019年4月21日)和余财预24号文件(2019年5月6日)下拨。

5.市财政安排30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余府发31号文件规定,全市奖励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2万元。

资金通过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余财农77号文件下拨。

6.市财政安排350万元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在新农村建设费中每年安排500万元扶持“一村一品”产业发展。

2019年实际拨付扶持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资金442万元,资金通过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余财农55号文件下拨,市财政局、市开发办余财农号文件下拨,见附件;在新农村建设费中安排500万元扶持“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资金通过市财政局、市农工部余财农112号文件下拨。

7.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根据七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制定了《关于下放城市管理职能核定支出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余财预201904号),按照“权由事定、费随事转”的原则,渝水区政府管辖作业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收费统一由渝水区政府收取,用于弥补经费不足。

按照“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渝水区政府管辖作业范围内的临街店面、个体经营业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宾馆、酒店等单位的卫生服务费,由渝水区政府统一收取,用于弥补清扫保洁、装袋垃圾收运作业经费不足。

8.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做到公务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及党政机关人员出国(境)四项支出“零增长”。

2019年全市党政机关车辆运行费用压缩了791.06.万元,在近3年的平均数5161万元基础上降低了15%;会议费支出2509.93万元,相较于08年2540.95万元,实现了零增长;公款出国(境)支出280.49,在近三年的平均数529.26万元压缩了248.77万元,压缩了47%。

9.加大财政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县级财力占到全省的60%左右。

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以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发展县域经济为重点,推进城乡一体化”。

加大财政对县(市、区)特别是贫困山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县级财力占全省的60%左右。

2019年,我市财政支出完成为58.7亿元,其中县(区)财政支出完成39.2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6.8%。

10.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省级集中部分全部返还市县,并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

根据《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缴有关问题的再次补充通知》(赣财综201940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各预算级次的分成比例为:

中央30%、省级14%、市级10.5%、县级45.5%。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对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省级集中部分实施全部返还,返还金额达到18575.9万元。

1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7号)文件精神,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

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我市范围内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征收契税。

12.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省直管县”、国库集中收付等制度,全面启动设区市公务卡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财政制度,我局将公安、教育支出下划渝水区财政局,确保县级财力增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赣府发20196号)文件精神,分宜县列入试点名单,配套资金有省财政负担。

2019年我市启动县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分宜县、渝水区于1月1日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目前,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全市国库集中支付金额22.1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20.3亿元,预算外资金1.8亿元。

公务卡改革试点进展顺利,2019年,市本级共发行公务卡1070张,其中,注销10张,发生业务1557笔,办理公务支出503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在市本级试点基础上扩点试面,并积极督导县区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

13.省财政增加安排1000万元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领导指示,我局在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100万元。

14.对财政困难县(区)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行专项补助,今年所有县(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要全部发放到位。

2019年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县(区)农村中小学津补贴650万元,并按40%的配套比例予以拨付到位,所有县(区)公务员津贴补贴按年人均1.5万元的标准全部发放到位(经济开发区由于市政府给予政策暂未执行,仰天岗由于人员范围没有确定暂未实行),市本级义务教育教师(含托管的中央、省属企业离退休教师)绩效工资已全部拨付到位。

15.继续对市县新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值税省级分成部分全额奖励,并按奖励额的10%给予嘉奖。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扩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值税省级分成部分奖励经费的通知》(赣财预2019110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执行了《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新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值税省级分成部门奖励经费的通知》(余财预201951号),兑现奖励资金123.2万元。

16.支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财政政策;二是加大财政对招商引资工作支持;三是努力增加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投入。

2019年,面对剧变的宏观经济环境,我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中央、省、市支持经济发展的各类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成品油税费改革、全面实施修订后的营业税条例及细则,坚决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加快经济发展优惠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象各类奖励资金1700多万元,为支持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我市招商引再上新台阶,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820万元;2019年以来,我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实施,千方百计调度资金,支持新钢三期技改、赛维、力德风能等重点项目建设,仅新钢公司三期技改全市投入资金就达到150亿元;支持各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以基建专户的方式投入资金4.95亿元;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向江西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等几家担保公司注资2.1亿元;通过贷款贴息等财政扶持手段,支持重点企业上马,使重点支柱财源不断壮大。

17.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一是落实好收入任务;二是努力消化减收因素;三是依法征管;四是均衡入库;五是努力扩大税源。

2019年面对严峻的经济财政形势,我局把组织财政收入放在所有工作的首位,确保组织财政收入不放松。

一是落实好财政收入任务。

我市积极分解落实财政收入任务,将收入任务具体落实到县区、征收部门、征收人员、税种、企业,不留任何缺口,确保收入任务落到实处。

同时,为了及时掌握财政运行情况,全面统筹我市财税工作的开展,根据市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市实行每月一次的财税工作调度会,各县区和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主要领导要实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财税工作做到进度跟着时间走,政策随着环境变。

二是努力消化减收因素。

为将减收因素影响降到最低,消化减收因素影响,我市积极开展财税联合检查,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依法征管。

强化税收征管,突出抓好重点税源大户、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专项检查,挖潜堵漏,严查严管。

四是均衡入库。

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狠抓收入任务不放松,克服复杂经济形势影响,积极做好收入调度工作,千方百计确保财政收入稳健增长,实现收入进度与时间进度协调发展。

五是努力扩大税源。

发展总部(结算)经济,延伸“三大支柱、四大产业”产业链,支持鼓励冶金、光伏等关联企业在我市纳税,抓好建筑安装及房地产业税收。

18.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

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确保2019年的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比2019年增长30%以上。

今年年初,我市确定全年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11亿元的目标。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工作,先后作出批示,出思路、提要求,经常调度争取资金的进展情况,为抓好争取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市财政局党组立足支持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大局,坚持抓项目、搞申报、催进度、促到位,加强对上协调沟通,认真研究政策导向,密切关注资金分配动态,及时合理确定项目,积极做好项目申报,跟踪落实已立项项目的到位情况,并结合实际,实行新设项目动态上报和实时争取工作。

特别是下半年以来,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进入了收获期,局党组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月调度和通报进展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措施,确保顺利推进。

从第四季度起,坚持由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进一步加大了对上协调、争跑落实力度。

2019年全年,我局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共计14.44亿元。

19.全面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全力贯彻市政府60件为民实事;二是民生建设资金确保需要;三是调度好民生资金进度;四是强化民生资金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立足市情,量力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民生工程。

目前,各项工程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民生工程已安排资金总额为7.2亿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一)社会保障方面:

今年我市的民生工程中涉及到我局的社会保障方面共有21项,已安排资金总额为38738.9万元;

(二)教育文化方面:

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教育文化方面共有15项,已安排资金共计8656.29万元;(三)三农建设方面:

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三农方面项目共有13项,已安排资金共计11846.17万元;(四)行政政法方面:

民生工程中我局涉及到行政政法方面,已安排资金6985.6万元,已拨付6985.6万元。

此外,经济建设房、廉租房建设已安排资金5994.5万元,并已全部拨付到位。

20.加大财政支持“三农”力度。

一是积极落实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二是加大“三农”投入;三是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财政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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