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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故事案例

大学生法律故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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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故事4

阳镠,20岁,隆回人,在长沙某大学读书。

阳镠说,2010年8月,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便寄居在金碧文华小区的朋友家。

8月19日,阳镠跟踪小区的赵某,发现其住在12栋18楼。

20日,阳镠发现赵某独自回家,即携带刀具窜至18楼,冒充物业人员,以查房屋漏水为由,进入了房间。

在房内赵某说自家卫生间没有漏水,提议到楼下查看。

阳镠随即用手捂住赵某嘴巴,持刀威胁,抢走赵某16元后逃离。

几天后的下午5时,阳镠又窜到12栋18楼时,被小区保安抓获。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大学生法制故事5

2005年9月下旬,浙江温州警方宣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告破。

令人震惊的是,干下抢劫杀人重案的犯罪嫌疑人罗吉军和卓科,竟是从长沙岳麓山下某知名高校走出来的天之骄子。

而他们作案的动机,则是为了获取的第一桶金,早日实现当老板的梦想。

警方同时查明,他们此前还在深圳劫杀了一名的哥。

今年27岁的卓科,1978年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

1998年,卓科以优异成绩考入长沙某知名高校的与计量院,成为村里走出来的第一名大学生。

读大二时,卓科还保持着勤奋的本色。

但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

从1999年下学期开始,卓科便很少参与班上的集体活动,甚至和同寝室的同学都很少交流,整天沉溺于网络之中,琢磨着那些在外人看来极其乏味的程序代码。

读大三那年,他设计编写的企业资源计划软件,令国内多家知名软件公司的老总刮目相看,纷纷邀请他去工作。

由于卓科一门心思想着自己的程序设计,导致学业每况愈下。

2002年6月大学毕业时,由于差了0.5个学分,他没能拿到毕业证书。

尽管如此,他还是在一家高公司找到了工作。

老总对他非常赏识,打算只要试用3个月就办理转正手续。

可惜3个月后,他因拿不出大学毕业证书,只得选择主动辞职。

就在卓科的人生陷入低谷的时候,他遇上了一个所谓的朋友罗吉军。

罗吉军也是四川人,1998年同样毕业于长沙那所知名高校的化工系。

由于校友兼老乡关系,两人很快便成了铁哥们。

罗吉军当时系广州一家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日子过得非常滋润,公司还为他配了专车。

但没过多久,随着该公司原负责人因经济问题出事,罗的日子便不好过了。

罗干脆辞掉工作,和卓科来到深圳闯世界。

可他们在外面奔波了好些天,也没有找到工作,两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

2004年9月的一个夜晚,罗吉军专门将卓科约到海边,两人作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罗吉军鼓动卓科和他一起找有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当老板。

两人一拍即合。

此后一段时间,罗吉军和卓科悄悄地跟踪那些坐名车的老板,伺机寻找下手的机会。

可这些老板大多带有保镖,防范非常严密,令他们无法得手。

于是,两人只得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为了方便跟踪那些老板的车辆,罗吉军和卓科先搞辆,他们将作案目标瞄准了司机。

2004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他们携带水果刀、电击棍和绳索等作案工具,在深圳桂芳苑小区打了一辆非法营运的黑的,伺机杀死了司机,抢得100多元现金、40多元港币及一台手机。

他们连夜赶到广东省中山市,将尸体埋到一座荒山上,然后迅速逃离。

由于呆在深圳担心案发,罗吉军和卓科决定转移根据地,到有钱人比较集中的温州干一桩大买卖,以便在30岁前弄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

今年前夕,罗吉军和卓科窜到温州。

卓找到了一份网络管理员的工作,罗则到温州富商林某的公司做销售员。

他很快获得林某的赏识,成为林某的得力干将。

罗见林某的生意做得很大,知道他家非常有钱,心中起了歹念。

4月底,罗吉军偷偷地配了林某家的钥匙。

为了掩人耳目,他不顾林老板的苦苦挽留,以回老家做生意为借口辞职。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罗吉军和卓科在温州市龙湾区租了一间房子,由卓跟踪监视林某,摸清他每天的生活规律和活动去向。

7月28日凌晨1时许,见林某从外面回家,在附近守候多时的罗吉军和卓科用丝袜套在头上,戴上了口罩,用钥匙打开林家房门,像幽灵一样溜了进去。

在三楼的卧室里,已经熟睡的林某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罗、卓用绳子反绑了双手双脚,并用胶带纸蒙住了眼睛。

他们在林某家里搜得1000多元现金、一台手机和一台dvd机。

之后两人逼林某交出信用卡。

但林某说信用卡放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而且钥匙一直由秘书保管。

罗不相信,便拿了林某身上的一串钥匙跑到邻近的林某公司办公楼试了一番,卓则在原地负责看守林某。

罗发现钥匙真的打不开办公室的门,又跑到林某的车上去寻找,结果也不见钥匙踪影。

罗吉军回到林某的住处后,继续逼林某讲出藏放钱物的地点,可林某始终一言不发。

这时,卓科说就这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一个人,但罗不同意。

两人最终用绳子将林某活活勒死,并掩埋了尸体。

次日,两人分道扬镳。

罗吉军先后逃往江苏、上海等地,卓科则于几天后在温州江滨路一家网吧找了一份工作。

尽管已夺去了两条人命,但由于没抢到多少钱物,罗和卓又在继续物色新的目标,准备选择时机干第三桩买卖,幸而在动手之前案发。

7月30日,温州警方接到林某家人报案,称林某已失踪多日且音讯全无。

8月下旬,警方在对林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的过程中,一个曾在林某公司工作过的名叫罗辉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经调查,罗辉就是罗吉军,而此人在进入该公司工作时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伪造的。

同时罗吉军和一名叫卓科的人来往密切。

9月14日晚,民警在一家网吧将卓科抓获。

卓如实交代了伙同罗吉军两次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随后,民警循迹追踪,将罗吉军抓获。

罗吉军向警方交代,他自从进入林某的公司后,便凭着自己的能力迅速赢得了林某的赏识,几乎成了林某的心腹,后来还住进了林某的家中。

面对老板的信任和赏识,罗吉军并没有知恩图报,而是企图继续完成自己和卓科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的计划

根据奥地利学家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理论,人人都有自卑感,人人都追求与优越,这是构成人类精神生活的必要要素,罪犯也不例外。

低劣的社会经济条件是引起个人自备感主要因素之一。

案例中的卓科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是属于社会经济低的人。

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很可能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过度的补偿行为来克服自备感。

这样做往往会触犯社会禁律,导致犯罪。

特别是当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

这个是他犯罪的潜在心理因素。

【篇二:

大学生法律故事案例】

【篇三:

大学生法律故事案例】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

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

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

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

“抢劫,把钱拿出来!

”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

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

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

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

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故事五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

200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

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

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很多。

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

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

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

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

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

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

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

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

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

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

只有实行经济封锁。

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

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

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

200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

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置。

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

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

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

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点评:

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

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

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心学业,学习成绩下降,浪费了青春的大好时光。

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影响了与同学、家长的关系,思想上会产生负担,心理、性格都将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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