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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造假的原因.docx

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财务造假的动因

笔者认为,财务造假者的出发点可以归纳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原因。

客观上,一是存在管理层的暗示或直接授意。

财务人员的工作仅仅是记录和反映一个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仅仅是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税务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客观公正的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但是经营管理层出于实现企业预期的经营目标,维持公众、舆论、供应商、客户对企业的未来发展的信心,维护企业形象,保障企业按照既定的战略路线稳定发展,会暗示或授意财务人员调整财务数据,欺骗公众和社会。

二是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要求调整。

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为了粉饰政绩,会适当对行业或地方的经济发展数据进行调整,要求大的公众公司、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的工、农业定报企业,按照实现确定的数据对财务资料进行修改,欺骗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

三是没有恪尽职守,成为蓄谋造假者

的帮凶或替罪羊。

财务人员没有认真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贯彻执行,形成事实上的程序或手续上的漏洞,经营管理层以及销售、采购等部门有机可乘,蓄谋虚构有关业务,财务人员没能通过审核程序发现,并对外公布,侵犯了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

主观上,一是“为上是从”,丧失独立性,没有遵守职业操守。

财务人员没有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职业道德的要求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客观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一切惟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意志行事,肆意伪造事实、篡改财务数据,公然欺骗公众、舆论和政府部门,已蜕变为造假事件的主谋、帮凶。

二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影响公正性。

财务人员,尤其是高级财务管理人员,通常也是企业或单位经营管理层的成员之一,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较高,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放弃,而得到这一切的前提是,像军人一样坚定、毫不犹豫的执行企业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志和任务,不论对错、不论良知,否则,就会被降职、乃至被炒鱿鱼。

虽然他们也知道

造假败露的后果,轻则身败名裂,重则锒铛入狱,但是为名利所困,更因为存在侥幸心理,还是不断有人前仆后继走上不归路。

三是业务素质和水平较低,造成错账、假账事项。

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很重要,过硬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财务数据的客观公正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否则,财务数据的“错、漏、乱、假”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财务人员自身不具备必须的素质和要求;如果企业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人唯亲,或者是高级财务管理人员靠溜须拍马而提拔上来的,没有真才实学,无论是客观、还是主管上都是假账产生的根本原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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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造假的道德动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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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时期道德滑坡的影响

市场经济在激发人的进取精神,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强化人们的时间观念和效益概念,推动人们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增强的同时,也对人们的价值观念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

一部分人抛弃了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的优秀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思想,以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作为自已的人生观、世界观,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尔虞我诈、投机取巧、弄虚作假。

在义和利之间不能很好地协调,一味地去追求自已的利益,见利忘义,造成社会伦理道德的滑坡,打乱了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而会计作为经济信息的提供者,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个大环境的影响,难免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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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行业诚信的缺失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而且是信用经济。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经济,信用是经济发展的前提。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制定的#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

中,规定企业对外财务报表必须具备:

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四个基本质量特征,并把可靠性作为四项基本质量要求的核心内容。

实践中,可靠性集中体现在会计信息要真实反映经济现实。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更是要求会计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我国现代会计创始人潘序伦先生曾经说过:

立信,乃会计之本。

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

会计诚信缺失是指会计诚信无法正常实现,即在其实现过程中存在一定缺陷和障碍,会对会计信息的发展构成明显的或潜在的危害的不道德行为表现。

中国会计面临诚信危机,美国会计也陷入信用沼泽。

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造假大量盛行,书记收入,主任成本,厂长利润、经理效益比比皆是,令人防不胜防,企业绩效整体低下,会计管理疲软无力。

会计诚信的缺失致使会计行业的公信力和独立性在世界范围内受到质疑。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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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的利益驱动

我国新《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能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当前突出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很大部分是由单位负责人的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制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

这种情况的出现虽有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欠缺和坚持原则不够的因素,但主要是因为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水平造成的。

究其原因,一是单位内部的会计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受聘、受雇于其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吃、穿、住、行都依靠其所在单位,所以,当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则面临着坚持准则,坚持职业道德就有可能被辞退下岗的痛苦选择。

二是客观上也存在着!

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

的问题,在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同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产生分歧时,许多会计人员不能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做到依法办事,表现出不良的职业道德,而这种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正是单位负责人意见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作用的直接结果。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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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的利益驱动

会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所设置的会计机构中,或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具体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师、会计员和出纳员等。

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也属于会计人员。

本文所讨论的会计人员主要指公司或企业中的会计人员。

会计工作的特殊性质,使得会计人员实施经济犯罪的可能性更大。

受利益的诱惑和私欲的驱动,有些会计人员为了获取财富,故意伪造、编造、毁损会计资料,监守自盗、弄虚作假,铤而走险,置法规和职业道德于不顾,不惜违背职业道德来满足自已的私欲。

会计人员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利用会计造假,实施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会给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有些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涉案金额竟高达数千万元。

他们在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严重不幸。

财务部门是经济管理的枢纽,财务负责人手中拥有很大的财权,一旦涉足犯罪,其危害性是难以估量的。

二、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看到的问题及原因

(一)从上市公司看到的问题

上市公司造假之风愈演愈烈,极大地影响着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地发展,给国家、企业、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已成为我国经济顺利发展的巨大障碍。

会计实践中的非理性行为越来越多,其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主要表现有:

乱挤乱摊成本、费用,虚假发票和原始凭证,截留或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编造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亟待克服的顽症,从侧面反映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的问题。

例如闽福发财务造假案。

闽福发年收入只有2~3个亿元(实际上真正的收入估计连1个亿元都没有达到),但近几年货币资金一直保持较高余额,甚至超过了年收入额,而且闽福发的货币资金很有意思,除了2002年有“其他货币资金3550万元”外,其余基本都是银行存款,而这些银行存款都是没有受限的。

而实际上,闽福发大股东的股权早就被司法冻结或质押,闽福发截至2005年半年报,资产总额11.08亿元,股东权益.4.60亿元,资产负债表58.48%,而这只是账面数,如果扣除大量的泡沫、虚假资产,各界评论怀疑闽福发早已资不抵债,在此背景下,竟然还有2个亿甚至3个亿元无受限的银行存款,只能断定这些银行存款实为虚构或早已受限。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

从上述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这几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

一方面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另一发面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

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

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

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漏洞,为财务造假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一方面,会计准则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操作空间。

如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费用,会计信息提供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又如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就很容易使会计人员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益来操纵损益。

另一方面,会计政策提供了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会计信息提供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目的的会计政策。

例如:

黎明股份1999年为了粉饰其经营业绩,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其中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项分别占该公司对外披露数字的37%和166%。

经过检查组审定后,该公司利润总额由检查前对外披露的5231万元,变为-3448万元。

更为严重的是该企业出现的上述问题,除常规性的少提少转成本、费用挂账、缩小合并范围等违规行为外,有90%以上的数额是人为编造假账、虚假核算虚增出来的。

(四)市场体制不健全

目前,诚信不足、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第一原因是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透明度低导致诚信激励机制不足。

我国目前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很不健全,市场信息传导机制不畅,导致信息缺乏、市场信息传播速度缓慢,市场主体各自拥有的信息不对称,致使好的商誉难以得到广泛而迅速的传播,失信者不能及时地被曝光和发现,并得到应有的惩罚。

社会化诚信机制尚未形成,缺乏有效的诚信监督机制。

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导致的市场奖惩机制的不完备,直接造成诚信保证机制的缺乏,实际是对守信者积极性的打击和对失信者失信行为的放纵,从而使市场主体缺乏遵守和履行诚信的内在激励。

二、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

1.会计造假的动机。

会计造假根据不同的利益追求,可以从经营者自身利益和企业本身利益两方面表现出来。

(1)从经营者自身利益来说首先是经济利益。

在国有企业中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如何对经营者实行激励约束成为很重要的方面,许多企业采用奖金办法,在奖金的动力和压力之下,有些国有企业便会调整会计处理,人为控制利润,以达到既定目的。

(2)官位利益。

经营者为了其职位的升迁,在企业经营业绩不好的情况下,通过会计造假来掩饰企业的困境,显示自己的经营才能。

(3)推卸责任和隐瞒违法行为的动机。

国有企业在人事变动过程中,新任领导往往要清理前任遗留的陈年旧账,在此过程中会采取一些违背国家政策和会计准则的做法,变通某些会计处理,形成虚假会计信息;经营者的一些违法行为比如挪用公款、非法转移国有资产等,一旦被发现,为隐瞒这些违法行为,经营者很可能指示会计人员造假。

(4)从企业本身利益来讲,其造假动机一是借款动机。

近年来,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标准不断提高,银行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查来确定其偿还能力,这样企业在贷款时不惜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来获取银行贷款。

(5)纳税动机。

在纳税环节上,有些企业想方设法不缴或者少缴国家税款,甚至还出现了抗税的严重问题。

为了达到维护企业利益的目的,只能通过会计造假,调整账面利润,减少应纳税额。

(6)股票上市动机。

有些企业为了股票上市能够符合证券法中“上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的规定,通过各种手段人为进行会计虚假处理,使会计报表反映盈利,这样在市场上便会出现“上市后便亏损”或“两年不亏,一亏惊人”的现象。

2.会计造假成本相对低廉。

会计造假是一种经济行为,既然是经济行为就存在成本与效益对比问题。

会计造假的成本主要是人力、物力等现实成本和造假一旦被发现所受到的经济处罚和信用降低等。

会计造假的收益包括企业实力增强、经营者报酬增加以及企业税款减少等。

在当前监督力量较弱的情况下,造假行为被发现的不是太多,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注册会计师等社会监督职能机构及其从业者难辞其咎。

尽管我国《刑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不够等情况依然存在。

有些虽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往往还停留在警告和罚款上。

从行业的职业道德约束来看,其约束力和行业处罚力度也远远不够,致使违法收入远远大于违法成本,这无疑助长了一部分会计人员去冒险。

3.会计工作的社会环境欠缺,使会计舞弊有机可乘。

尽管《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监督的权力,但真正敢于监督的人并不多,许多事项还得按上司的意志办。

在大的社会环境中:

第一是各种凭证的管理问题,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发票由财政部门印制并管理,经营性收入发票由税务部门监制并管理,很多行业性的收据、发票由行业主管部门设计并印制,导致样式多元化,管理难以到位;第二是票据开的很不规范,例如定额发票只盖有经营单位的规定印章,一般情况下,很少填写日期、接收凭证单位名称、开票人名称等,零售业的发票问题也很多,明明是个人消费品却开成办公用品等;第三是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有的人为了某种利益,把关不严,开具不实或不当发票的问题时有发生;第四是倒卖空白发票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就给造假者提供了空间。

4.单位领导法律意识淡薄,授权、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做假账。

在一些单位领导中,往往忽视对财务管理的重视,认为这些是会计的事,对会计知识根本就不去学习,对一些指标的完成或是出于某种目的,授权、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调整会计账目,虚列收支和往来款,假账真算或真账假算,借以骗取荣誉,捞取政治资本。

还有些上级领导人为夸大政绩,不顾企业实际情况以及面临的市场状况,往往以行政命令方式给下级企业硬性下达各项经济指标,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了企业弄虚作假,人为调节会计报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5.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在我国,部分单位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要是对会计知识的学习不够,不能主动接受新知识。

一些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不能实事求是,恪守会计职业道德,不坚持依法办事,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中饱私囊;有的会计人员为了追求金钱利益、个人享乐,经不起物质和权利的诱惑,在道德观念上出现偏差、蜕化甚至沦丧。

1会计造假的原因

1.1利益的驱动是会计造假的源动力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通过造假旨在得到直接的或间接的、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另外对政治利益的追逐也使造假者铤而走险,不顾后果。

而当这一切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时,就不得不依靠做假帐来改变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和分配关系,改变衡量其政绩的各项经济指标。

1.2从企业的角度来分析,现代企业资本结构“缺陷”使会计造假成为可能企业资产的投资者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的权利,也就是说投资者实际上只享有财产收益权和归属权。

企业的经营者虽然是由所有者选择的,但由于投资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都必须通过经营者的汇报才得以了解,并且企业的许多生产经营管理方案,实际也是由经营者提出,但是经营者不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他们的利益必然会与投资者的利益不一致,并发生冲突。

若出资者不能对内部人的行为实施有效的控制,他们就可能利用这种对资产的控制权来通过造假牟取私利。

1.3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有上千万的会计人员,这支队伍的发展在经济发展和会计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必须给予肯定的。

随着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知识更新步伐加快,法规体系逐渐完善,需要会计人员更新观念、学习新法规、掌握新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塑造会计行业诚信理念。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实际水平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职业判断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也给会计造假提供可能。

众所周知,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

然而这些年来,中外企业的会计造假案却是频繁发生,给公众与资本市场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比如,2009年财政部对2008年度150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结果显示本次检查共查出150户企业资产不实185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100亿元,利润不实85亿元。

如果说由于会计理论与方法不完善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技术性问题,那么,蓄意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则完全是社会法律与伦理的问题。

从伦理的角度看,相关行为主体的道德丧失是会计造假产生的伦理根源,虚假会计信息是会计伦理丧失的必然结果。

因此,会计造假的产生也是一个典型的伦理问题。

一、会计造假的伦理学分析

尽管当前针对公众对真实会计信息有着热切的期待和市场对真实会计信息的迫切需求,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会计行为,但会计造假依然层出不穷。

这意味着会计造假的产生有着深远的伦理根源。

(一)复杂经济人假设根源

任何经济行为都是由经济人发生的经济行为,对经济行为的伦理解释首先是对经济人的人性、行为动机及意图的理解与解释,因为,它们会影响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取向与选择。

会计造假就是在不善的人性动机与意图影响下的一种具有危害性的行为选择。

“经济人”的观念最早源于亚当.斯密,其提出了人的自利性问题。

他认为,利己、自私是人类的普遍本性,是人类行为,特别是经济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人类行为是由私利驱动的,并且,人类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人类利己本性是斯密对人性的现实理解,是其理论推理的起点,但又体现斯密对社会的理想追求。

斯密试图把个人利益与社会统一起来。

他并不主张人类追求私利的行为可以放纵和过度。

他提出了行为的正当性问题,认为追求私利而不违背公正和法律,追求私利而不损害整体或他人利益,行为才是正当的。

聪明的经济人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们会在各种追求与偏好之间进行权衡比较,并作出选择与替代。

自利的、聪明的经济人总是想方设法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也会在不择手段与遵守既定的制度安排之间进行权衡与选择,权且称之为复杂的经济人。

(二)功利论与道义论

功利论伦理学的最基本原则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里所谓最大多数人是指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其他人。

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也就是要使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其他人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按照功利论的理想,这才是最道德的。

但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自身利益与他人或公众利益往往又是相互矛盾与冲突的。

这样,与会计信息的生成、供给与披露行为相关的行为主体对自身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进行怎样的权衡,这会影响会计信息究竟是如实披露还是违规操作的行为选择。

如道义论伦理学强调行为的道德规范,要求任何行为的发生都必须以道德为前提,道义论认为道德失范是非道德行为发生的根源。

从道义论的角度来看,道德原则与具体规范是规范会计信息行为的制度必需品,违规操作是不道德的。

虚假会计信息之所以产生,是会计行为道德失范的必然结果。

目前,我国会计造假现象极为严重,粉饰财务报表、操纵利润已不是个别现象。

2000年,国家审计署对近1300家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盈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有68%的企业会计报表有假,各类违纪违规金额高达1000亿元。

2001年的情况也差不多,上市公司假重组、假并购比比皆是,尤其是已被证监会查处的郑百文、银广夏等上市公司造假案轰动全国。

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已经出现信任危机。

一、会计造假的动机

企业会计造假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有企业管理结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存在缺陷等客观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企业的主观因素,即为了获取本不能获得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而故意进行会计造假。

会计造假最常见的动机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了获得上市、配股、增股资格而造假。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无论公司初次在股市发行股票,还是配股、增股,均需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

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突出,才有可能取得上市发行股票的资格;已经上市的公司获得配股资格的最低标准为近三年的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增股为10%)。

再如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亏损就会遭受停牌、退市处理。

这样就使本来不够条件或条件已丧失的企业产生了通过会计造假来获得上市、配股、增股的资格之动机,以便达到其在股市筹资、圈钱的目的。

据一份调查显示,67%的公司为获得上市资格进行了利润控纵,91%的公司会为保持或重获增股或配股资格而进行利润包装。

由此可见,对于希望上市的公司和已经上市的公司而言,为获得上市或配股、增股资格是会计造假的最主要动机。

2.为了业绩考核而造假。

由于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不尽一致,所有者对经营者的考核以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以利润指标为基础,如净利润,投资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等。

经营业绩的考核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能力评定,影响他们的留用及升迁,也影响他们的薪酬、奖金、福利以及带职消费等切身经济利益,还涉及企业众多员工的薪水、奖金、福利。

既然通过会计造假能提升经营业绩,可以为经营者和员工带来额外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好处,那么,这些利益主体就会产生会计造假的主观动机。

3.为了获取银行及商业信用而造假。

债权人一般会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不愿向亏损严重、财产担保力不强、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信用。

这样,经营状况不佳而又急需资金的企业要想从银行贷款或向供应商赊购商品,最便捷的方法就是进行会计造假,提供一套天衣无缝的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4.为了减少纳税而造假。

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变为应纳税所得,再乘上适用所得率而得出的。

因此,企业为了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往往通过会计造假来隐匿收入、调节会计利润。

5.企业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升迁而造假。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国有企业。

经营者为了夸大自己的政绩,往自己脸上贴金,因而产生了会计造假的动机,所谓“数字出官,官出数字”正是其写照。

另一方面,有的经营者好大喜功,一旦由于经营决策失败,为了推卸责任,于是通过会计造假,将责任推给前任或后任。

所谓会计造假,就是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采取仿造、掩饰等手法编造假账,是会计主体为实现其主观目的而故意违反会计准财政、践踏国家有关会计法规而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

会计造假在我国企业中已不是个别现象,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治理会计造假己成为一项极为紧迫而又艰巨的工作。

一、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

1.以获取经济利益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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