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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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深圳市龙华新区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深圳市龙华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龙华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新区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615个,比2008年末增长458.68%(2008年末数据采用第二次经济普查综合卷,以下略)。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6.1%,零售业占33.9%。
(详见表3-1)。
表3-1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11615
批发业
7677
农、林、牧产品批发
6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9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5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7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2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489
贸易经纪与代理
337
其他批发业
481
零售业
3938
综合零售
6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5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0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47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8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6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6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54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1%,外商投资企业占0.44%。
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02%,股份有限公司占0.23%,有限责任公司占7.70%,私营企业占90.55%(详见表3-2)。
表3-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11615
内资企业
11447
国有企业
2
集体企业
3
股份合作企业
3
联营企业
12
有限责任公司
895
股份有限公司
27
私营企业
10366
其他企业
13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17
外商投资企业
51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新区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6.16亿元。
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4.5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63亿元(详见表3-3)。
表3-3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286.16
批发业
214.53
农、林、牧产品批发
2.8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2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9.8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9.3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0.2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4.1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2.28
贸易经纪与代理
12.90
其他批发业
16.78
零售业
71.63
综合零售
3.6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4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1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83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21.0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9.1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7.3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6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93个。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2%,外商投资企业占0.58%。
(详见表3-4)。
表3-4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693
内资企业
684
国有企业
1
集体企业
0
股份合作企业
2
联营企业
0
有限责任公司
55
股份有限公司
1
私营企业
617
其他企业
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外商投资企业
4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新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7.63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527%;(详见表3-5)。
表3-5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147.63
铁路运输业
0
道路运输业
92.39
水上运输业
4.10
航空运输业
0.18
管道运输业
0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26.50
仓储业
23.04
邮政业
1.40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60个,比2008年末增长246.66%。
(详见表3-6)。
表3-6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260
住宿业
107
旅游饭店
36
一般旅馆
64
其他住宿业
7
餐饮业
153
正餐服务
98
快餐服务
22
饮料及冷饮服务
11
其他餐饮业
2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5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5%,外商投资企业占2.31%。
内资企业中,股份有限公司占0.76%,有限责任公司占7.25%,私营企业占83.59%。
(详见表3-7)。
表3-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260
内资企业
251
国有企业
0
集体企业
1
股份合作企业
1
联营企业
0
有限责任公司
22
股份有限公司
2
私营企业
222
其他企业
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外商投资企业
6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新区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0.18亿元。
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67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1亿元,(详见表3-8)。
表3-8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20.18
住宿业
10.67
旅游饭店
9.61
一般旅馆
1.03
其他住宿业
0.03
餐饮业
9.51
正餐服务
5.47
快餐服务
3.15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6
其他餐饮业
0.63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56个。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5%,外商投资企业占0.35%。
(详见表3-9)。
表3-9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856
内资企业
844
国有企业
0
集体企业
0
股份合作企业
0
联营企业
0
有限责任公司
49
股份有限公司
7
私营企业
785
其他企业
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
外商投资企业
3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新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21亿元(详见表3-10)。
表3-10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24.2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4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72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0个。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新区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0亿元(详见表3-11)。
表3-11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7.40
货币金融服务
5.36
资本市场服务
0.25
保险业
0.07
其他金融业
1.71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69个,比2008年末增长70.89%。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44个,物业管理企业424个,中介服务业121个,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00.00%、168.35%和332.14%(详见表3-12)。
表3-12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769
房地产开发经营
44
物业管理
424
房地产中介服务
121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168
其他房地产业
12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新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46.00亿元。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223.20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42.8%;物业管理企业50.99亿元,中介服务业7.93亿元(详见表3-13)。
表3-13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346.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223.20
物业管理
50.99
房地产中介服务
7.93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50.60
其他房地产业
13.29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69个。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9%,外商投资企业占0.23%。
(详见表3-14)。
表3-14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2169
内资企业
2149
国有企业
2
集体企业
1
股份合作企业
52
联营企业
2
有限责任公司
155
股份有限公司
11
私营企业
1908
其他企业
1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5
外商投资企业
5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新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1.83亿元。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20个。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1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8%,外商投资企业占0.72%。
(详见表3-15)。
表3-1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1520
内资企业
1491
国有企业
0
集体企业
0
股份合作企业
2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115
股份有限公司
3
私营企业
1349
其他企业
2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8
外商投资企业
11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新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56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6亿元(详见表16)。
表16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亿元)
行政事业及其他
年末资产(亿元)
合计
43.56
0.06
研究和试验发展
8.91
0.03
专业技术服务业
21.56
0.0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3.08
0.00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18个。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1%,外商投资企业占0.31%(详见表3-17)。
表3-1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318
内资企业
316
国有企业
1
集体企业
1
股份合作企业
1
联营企业
2
有限责任公司
31
股份有限公司
0
私营企业
274
其他企业
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外商投资企业
1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新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4亿元(详见表3-18)。
表3-18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亿元)
行政事业及其他
年末资产(亿元)
合计
6.94
0
居民服务业
0.63
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15
0
其他服务业
3.16
0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3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个。
(二)资产
2013年末,新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35亿元(详见表3-19)。
表3-19按行业分组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亿元)
行政事业及其他
年末资产(亿元)
合计
6.01
1.35
水利管理业
-
0.66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0.26
-
公共设施管理业
5.75
0.69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65个。
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11个。
(二)资产
2013年末,新区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5.74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1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9个。
(二)资产
2013年末,新区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80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新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36个。
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个。
(二)资产
2013年末,新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39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43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新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04个。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金融业的法人单位数以深圳市普查中心核定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