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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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葛洲坝集团巴基斯坦N-J项目部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第01章总则

第01条为了更好的贯彻《N-J项目部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巴基斯坦N-J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生产安全,防止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结合,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N-J水电工程合同协议》、《N-J项目部管理提升方案》、《N-J项目部项目管理方法》和国家商务部印发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以及国内相关部门、巴基斯坦克什米尔地区有关安全、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02条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在建、新开工的引水发电工程施工区域内由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

第03条项目部应急工作原则为:

预防为主、自救结合,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第04条预案体系

1.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等。

2.本预案专门叙述由(分)项目部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第05条总则:

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结构体系等。

第06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每个环节中负责应急指挥、处置、提供主要支持的机构、部门或人员,并确定其职责,清晰界定职责界面。

第07条预防和预警:

明确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应急准备、监测要求、预警、信息报告与接报处置。

第08条应急响应:

掌握接警、预警的程序、方式和内容,明确应急响应条件、程序和响应解除条件等内容。

第09条应急保障:

明确本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与救援直接相关的应急保障资源及内外部依托资源。

第10条附则:

主要阐述名词与定义、预案的签署和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第11条附录:

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工作流程图。

应急值班联系及通讯方式、应急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联系电话及通讯方式、上级组织和外部救援单位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或)工艺流程图、消防设施配置图。

气象信息资料、医疗资源平面布置图及联系电话、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

周边区域的相关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和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等。

第02章危险性分析

第12条一般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表》(详见附录1)。

第13条项目部工程地区海拔在600~1100m之间,地势较高,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最大渗流量达2000L/min;拦河坝进水口区域地震水平加速度为0.25g,地下电站厂房区域地震水平加速度为0.20g,垂直加速度是水平加速度的1/3。

第14条克什米尔地区水力资源丰富,最近几年将有多座引水发电工程项目开工。

工程区域多为地势高、落差大,地质条件复杂,地震裂度高,地下水渗流大等地貌地质条件。

新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根据实际工程,对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表》(详见附录1)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有针对性地编制各个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

第15条本预案“第4章”中仅列举防洪抢险、高支模工程、触电事故、洞室坍塌、突水突泥等5项重大危险源,编制专项预案。

第03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16条应急组织体系

 

第17条应急救援指导领导小组

组长:

(分)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

(分)项目部副经理

成员:

(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部长;各作业工区区长;设计组、测量组、试验组组长;医务室负责人;警察负责人等。

第18条通讯组

组长:

综合管理部部长

成员:

机电物资部分管机电的副部长;各作业工区党支部书记或副区长;综合管理部中方及巴方负责通讯的员工、机电物资部电气工程师等。

第19条安全、保卫组

组长:

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员:

各作业工区副区长;综合管理部负责治安的员工;安全环保部的专职安全员等。

第20条消防抢险组

组长:

施工管理部或机电物资部长

成员:

各职能部门副部长;各作业工区区长;应急救援队队长等。

第21条避难引导组

组长:

技术管理部部长

成员:

机电物资部、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环保部副部长;试验组组长;警察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外联络员工等。

第22条医疗救护组

组长:

(分)项目部分管人力、综合副经理(兼)

成员:

医务室负责人及中巴方医生;应急救援队副队长;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外联络员工等。

第23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

3.负责组织各救援组的组成、训练、演习、督促检查各救援组各项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4.负责发布和解除工地事故警报,组织指挥工地应急行动。

5.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6.负责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7.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第24条通讯组的职责

1.确保各专业组和应急救援小组之间对讲机和通讯的畅通。

2.通过对讲机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3.确保对外通讯的畅通。

第25条安全、保卫组的职责

1.熟悉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计划。

2.指挥职工防护和疏散,担任事故应急救援时的治安和主要目标的保护、要害部门的警戒,封锁进入事故区的道路(必要时),维护施工工地的秩序,防范现行犯罪等。

第26条消防抢险组的职责

1.熟悉施工工地重点目标情况和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全面指挥、协调各专业应急救援队及各作业工区救援力量。

3.对于火灾、爆破事故,选用相应的灭火器材,迅速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对具有火灾、爆破性质的危险点进行监护和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及二次事故。

第27条医疗救护组的职责

1.积极参加应急救援的训练和演习。

2.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急救的药物供应。

3.护送重伤人员到市区医院;请求市区医院现场急救。

第28条避难引导组的职责

1.熟悉项目部发生事故时的紧急疏散路线。

2.迅速通知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撤离。

3.对周边村庄、学校、工厂有影响时应通知周边村庄、学校、工厂进行疏散。

第04章专项应急预案

第29条洪水灾害主要针对3小时降雨量超过30~50mm(具体根据河流上游汇水面积、导流设施导流能力等因素,在主讯期前确定)以上或20年一遇的洪涝灾害。

第30条在主讯期前,(分)项目部要向工程师申请,专项组织对与工程相关的河道、导流洞、排洪沟、桥梁涵洞等进行清淤疏障,保证行洪畅通。

第31条(分)项目部施工管理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情况,并将结果及时报告给(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项目部工程管理部。

第32条当预报即将发生强降雨或强对流天气时,(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必须提前预警,为总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通知有关单位及各应急救援小组做好相关准备。

第33条洪涝灾情发生后,(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

第34条(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讯期值班副组长:

根据各作业工区报汛点巡视人员的报告情况,立即向组长汇报,并召集有关副组长、成员集结待命;判断事发危急情况,研究应急行动方案,并向组长提出应急反应建议;依照组长指示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洪抢险预案。

第35条领导小组组长:

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家进行技术判断及救援力量、事故危害性的评估,并向总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供应急响应、应急反应建议;依照总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示,在现场开设应急指挥系统。

第36条消防抢险组组长:

按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调动并指挥各应急救援队伍投入抢险行动,设立救援基地;向增援人员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

第37条防洪抢险应急处置

1.进入抗洪抢险紧急状态,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坚守岗位待命。

2.消防抢险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组长命令,立即组织抢险队伍,携带必需的抢险工具进行抢险救灾。

3.机电物资部根据抢险需要,立即准备好雨衣、雨鞋、手套、水泵、电缆、开关、水管、草袋、抬筐、抬杆、铁丝、铁锹、铁镐等抢险物资。

4.地质组、测量组、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组成巡视小组巡视地面、边坡塌陷或裂缝、滑坡等情况。

5.机电物资部组织好临时供电系统,准备抢险救灾必须的机电设备、配件,保证抗洪抢险供电正常和排水设备运行正常。

6.医疗救护组要对洪水漫流区域进行消毒、免疫、喷药等工作,并对饮用水进行防疫化验、消毒等工作。

7.商务管理部、施工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合同工程师,进行洪涝灾害损失统计工作;总部财务管理部、商务管理部要根据受灾损失,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做好保险索赔全部工作。

8.避难引导组和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人员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38条高支模作业技术性预防

1.模板工程在进行施工前必须经过详细的计算,由(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2.支设模板所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必须为合格产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齐全、可靠;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用在施工当中,已进场的坚决予以退场。

3.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计算书中的数据进行支设,不允许随意调整系统内各构件的间距、位置。

4.对于直接支设在基土上时,基土必须夯实,与基土直接接触的构件必须加设垫板;在浇注混凝土前密切注意天气情况,遇雨天必须采取排水措施。

5.安装、拆除模板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除作业过程中保护措施要齐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有防坠落措施。

6.混凝土强度达到允许值才可拆除模板,严禁随意乱拆;拆除前必须将作业面封闭,禁止他人出入;拆除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严禁野蛮施工。

7.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必须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8.作业过程中任何物件不得随意抛扔,防止坠落伤人。

9.大风、大雨、大雪时候不得进行作业。

第39条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现场安全员、施工负责人必须利用对讲设备、电话或呼喊等方式发布预警:

1.发现模板支撑系统与专项方案不符,并明显感觉支撑系统稳定性不能满足施工荷载要求时。

2.在浇筑混凝土时,当观测到支撑体系出现异常情况时。

3.在浇筑混凝土中,发现局部模板出现塌陷或支撑系统倾斜等现象时。

第40条高支模作业现场处置

1.坍塌、坠落事件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2.现场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判明事故严重程度,查明险情、人员伤亡情况等,如有人员伤亡或人员被埋情况,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报告(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同时上报总部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其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4.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消防抢险组组织人员对被埋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对坠落受伤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5.医疗救护组人员要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第41条触电事故急救报警

1.急救:

作业工区或班组兼职应急员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情况下,以最短时间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受过急救培训的应急员对触电者实施急救。

2.报警:

作业班组长、兼职应急员等第一时间报告给医疗救护组;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报警程序。

第42条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1.消防抢救组迅速安排电工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并立即对供电线路进行彻底检查。

2.医疗救护组对触电者伤势进行检查、确认;避难引导组联系市区医院医务人员及救护车辆。

3.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医疗救护组人员要使触电者安全休息,不要走动。

4.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未中断,医疗救护组人员要使触电者便于呼吸,并做好伤者心脏跳动或呼吸停止后的进一步抢救工作。

5.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中断或心脏停止跳动。

救护组人员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急救。

第43条应急员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进行抢险,并知道人员撤离的要求和程序,同时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应急员免受事故的伤害;应急员在抢险过程中,要正确使用抢险器材,以免因抢险器材使用不当,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44条在进行人工呼吸时要将病人仰卧,松解衣领衣服,清除病人口鼻中泌物和污泥、假牙等,将病人头部后仰,使呼吸道伸展,救护人员将口紧贴病人的口,另一手捏紧病人鼻孔以免漏气,术者深吸一口气,向病人口内均匀吹气,使病人胸部能随吹气16~18次,直到病人自动呼吸恢复为止;如果病人牙关紧闭,无法进行口对口呼吸,可以用口对鼻呼吸法(将病人口唇紧闭)。

第45条人工呼吸时要注意保持病人呼吸道通畅,松解衣服,防止用力过猛。

如有胸肋骨骨折或其他情况不宜做人工呼吸时,要立即采取其他急救措施;如果呼吸、心跳均停止时应同时进行心脏按摩术。

第46条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详细了解工程的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并密切注意地质条件的变化、断层破碎带及地下水出水迹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第47条加强超前地质探测和围岩监测,根据开挖面揭露的地质条件及对地下水的观察情况,对开挖面前方断层的破碎带范围或地下水的贮存情况做出详细准确的超前地质预报,并根据超前预报资料制定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48条领导小组下达抢救指令后,消防抢救组要认真检查、督促事故现场抢救是否按程序进行,抢救所需的人力、物力是否到位。

第49条消防抢救组在迅速组织抢救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检查确认事故现场是否存在二次危险源,防止事故蔓延扩大;若事故现场存在再次发生事故的危险源时,必须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处置。

第50条避难引导组首先了解事故现场伤害和被困人员情况,明确抢救通道,要在极易拥挤的通道上布置专人看护。

第51条避难引导组要根据伤员伤害程度、地点,及时配齐抢救专用工具,同时安排专人引导、疏散作业人员至安全地带。

第52条医疗救护组要组织专人,对事故伤员采取止血、包扎、人工呼吸等相应的急救措施。

并根据伤者伤势情况,迅速安排分批护送前往市区指定医院进行救治。

第53条当坍塌造成危石封堵洞室的进出口时(室内空气缺乏),抢救人员要配备氧气瓶,并迅速调来空压机、鼓风机向室内供风。

如果室内有产生有毒气体聚集的作业时,抢救还需要配齐防毒面具,同时立即安排设备和劳力进行封堵危石的清理。

第54条当伤者被困在洞室、竖井等难以施救的部位时,抢救工作要迅速调来卷扬机、吊车、专用吊篮等设备,并配备安全绳、专用绳梯。

第55条当现场抢救伤者时,周边可能发生二次坍塌,消防抢救组要组织对危石进行清理、加固(搭排架支护),确认周边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抢救工作。

第56条抢救工作结束后,消防抢救组要组织对坍塌周边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还存在危石或坍塌的迹象,必须迅速组织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加固。

如一时不能处理完的,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拉警戒线,派专人进行监护。

第57条事故在应急处置同时,总部会同(分)项目部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

第58条突水突泥预防预警请见“第32条”。

第59条根据超前地下水预报资料,(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药品和生活保障物资:

⑴在洞内显著位置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绳、长竹竿等。

⑵内部固定电话、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⑶备用发电机和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⑷备用抽水泵数量足够、状态良好。

⑸洞口和通道口预备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导水流方向。

第60条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总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示可由(分)项目部自行进行处理。

第61条如果事故较大或(分)项目部处理不了,则由总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向工程师、业主进行报告和请示,请求启动业主单位的救援方案。

第62条发现较弱突水突泥现象现场处置:

⑴作业班组立即报告(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⑵现场作业人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打随机排水孔,安置塑料软管进行排水,释放排水压力。

⑶及时喷锚进行围岩封闭;加固围岩,可在初喷混凝土结束后迅速安置钢拱架,然后再进行复喷混凝土封闭围岩,加强支护。

第63条若发生高强压力突水突泥现象现场处置:

⑴作业班组班组长立即撤离人员和机械设备,确保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⑵作业班组班组长及时向(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消防抢救组、作业班组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⑶准确记录涌水的流量、流速、水压,根据突水突泥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突水突泥控制。

第05章应急救援保障

第64条(分)项目部建立应急队伍,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消防抢救组、避难引导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通讯组等。

第65条(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成员、各救援队组长手机均保持24小时畅通,同时各作业工区、各职能部室、各施工现场值班室均设固定电话,并在各危险场所、各作业工区公布应急救援人员的电话号码。

第66条项目部周边有一定应急救援装备的企业,一旦发生洪涝、火灾等事故可与友邻单位联络请求支援。

第67条请求当地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发生洪涝、火灾事故后,项目部施救力量不够时,请求当地政府消防公司支援。

第06章应急响应

第68条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当发生生产事故、洪涝、火灾时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并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物质和装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等。

第69条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总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第70条救援行动结束后,进行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警戒解除,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第07章应急培训、演练

第71条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1.各种器材、工具的使用和应急救援的技能。

2.应急救援的任务、目的和如何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3.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意。

第72条对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1.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和常识。

2.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3.自救和相互救护的能力。

第73条对周边村庄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1.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存在的危险。

2.介绍各种信号的含意。

3.紧急状态下的紧急疏散。

第74条应急演练准备

1.确定演练日期。

2.编写演练方案。

3.确定演练现场规则。

4.指定评价人员。

5.准备和分发评价人员工作文件。

6.培训评价人员。

7.讲解演练方案与演练活动。

第75条演练范围

对于预案中的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演练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一定的应急人员和资源,并开展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的实践性演练,以检验相互协调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76条演练组织

1.演练由演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演练类别,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别采用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等。

2.演练时的参演人员由演练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组成。

3.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的效果作出评价,提交演练报告,并详细提出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按对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性的影响,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分别进行纠正、整改和改进。

第08章应急保障措施

第77条为保障信息通畅,采用项目部内部固定电话、对讲机(在炸药库、油库、重油发电厂等区域必须使用防爆对讲机)和涉及本预案人员的手机等多种渠道保障通讯畅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能够及时沟通信息。

第78条事故发生时,网络、电话线维护人员随时待命,一旦出现线路故障,及时修理,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第79条事故发生较大,需要外部支援时,要求员工熟知常用的救援电话。

第80条一般按《N-J项目部(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电话表》(详见附录2)中顺序通知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再由各领导小组副组长通知各专业应急小组组长。

各(分)项目部在应急演练中要摸索最快的通讯方式;为确保通话质量,优先使用内线固定电话。

第81条当专业应急小组组长出差或休假期间,要在本专业应急小组中指定一名成员替补;在工程主讯期,如有替补,要及时更新《N-J项目部(分)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电话表》(详见附录2)。

第82条《N-J项目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电话表》(详见附录3)要中英文对照;“救援功能”列表中要较详细注明该单位救援设备数量、性能及驰援到现场的时间等。

第83条内部保障

1.确定应急队伍。

2.保管相关图纸:

消防设施配置图、各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TBM避难仓使用说明书等,存放于安全环保部,由专职安全员保管;现场平面布置图、周围地区图存放于档案室。

3.建立各种制度保障。

第84条外部保障

1.消防应急救援力量:

当地消防公司距施工现场30公里,满足消防驰援服务半径的要求。

2.医院应急救援力量:

施工现场距当地市区医院30公里。

第85条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消防器材:

消防水带、水枪、手提式灭火器、推式灭火器、砂土等。

2.抢险器材:

手电筒、应急灯;氧气瓶、乙炔瓶;砂袋、铁锹、十字镐、大锤、撬杆;钉、木工锯;隧洞工程用的,如格栅钢架、钢拱架、锚杆、钢筋网、工字钢(14或16,6~8m长)、圆木(25cm以上,3~5m长)、5cm木棱填塞短木等。

3.通讯器材:

移动电话、内外部电话、对讲机、防爆对讲机等。

4.防护器材: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救生衣、救生圈、长竹杆;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绝缘杆(3m、5m);绳索(φ20综绳长30m、φ12尼龙绳长30m)等。

5.救护器材:

担架、药品、绷带、急救箱、清洗器具、急救车等。

第86条应急装备

1.发电、照明:

备用发电机、照明专线;移动平板车上安装柴油发电机、投射灯架等。

2.常用机械、机具:

挖掘机、装载机、机动翻斗车、运输小平板车、现场值班车;卷扬机、液压汽车吊;电焊机、气割设备;移动螺杆空压机、移动内燃空压机、风动凿岩机;各种类型、规格水泵;通风机等。

3.加固设备:

注浆泵、混凝土喷射机等。

第09章附则

第87条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通俗理解为超过一定量的危险源。

第88条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及严重伤害、财产严重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的根源或状态,请见《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表》(详见附录1)。

第89条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第90条预案:

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或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影响程度从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

第91条高支模作业:

指承重排架、承重平台高度≥10m、面积≥10m2情况下安装或拆除模板作业。

第92条突水:

又称灾害性涌水,指在洞室、隧洞施工过程中,穿过溶洞发育的地段(尤其是遇到地下暗河系统)、厚层含水砂砾石层或与地表水连通的较大断裂破碎带等所发生的突然大量涌水现象。

第93条突泥:

又称涌泥灾害,指伴随洞室、隧洞突水活动,大量泥砂涌入洞室、隧洞所造成的灾害,泥砂主要来源于岩溶陷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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