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宫复原研究4附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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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复原研究4附录
附录
1唐代宫廷礼仪活动与宫廷建筑·文献与图像(出自《唐六典》)
卷八·门下省
城门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周礼》地官有司门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盖城门郎之任也。
初,汉置城门校尉员一人,秩二千石,掌城门屯兵;有司马及丞各一人,十二城门候各一人,出从缇骑百二十人,盖兼监门将军之职。
魏因之。
晋氏品第四,秩二千石,银章、青绶,绛朝服,武冠,佩水苍玉。
元帝省之。
宋、齐俱以卫尉掌宫城屯兵及管钥之事。
梁、陈二代依秦、汉,以光禄卿掌宫殿门户,亦无城门之职。
后魏置城门校尉,第三品下;太和末,第四品上。
北齐卫尉寺统城门寺,置城门校尉二人,第四品上,掌宫殿、城门并诸仓库管钥之事。
后周地官府置宫门中士一人、下士一人,掌皇城五门之禁令;又置城门中士一人、下士一人,掌皇城十二门之禁令,盖并其任也。
隋氏门下省统城门局校尉二人,从第四品下。
炀帝三年,又隶殿内省;十二年,又减一人,降为正第五品。
后又改校尉为城门郎,置四人,从第六品,又隶门下省。
皇朝因之。
)门仆八百人。
(按:
晋光禄勋左中郎将有崇礼等门仆各二人,隋有太庙、郊社门仆。
皇朝城门郎置门仆,分番上下,掌送管钥。
)城门郎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开阖之节,奉其管钥而出纳之。
(明德等门为京城门,朱雀等门为皇城门,承天等门为宫城门,嘉德等门为宫门,太极等门为殿门,通内等门并同上合门。
东都诸门准此。
)开则先外而后内,阖则先内而后外,所以重中禁,尊皇居也。
候其晨昏击鼓之节而启闭之。
(承天门击晓鼓,听击钟后一刻,鼓声绝,皇城门开;第一冬冬声绝,宫城门及左。
右延明、乾化门开;第二冬冬声绝,宫殿门开。
夜第一冬冬声绝,宫殿门闭;第二冬冬声绝,宫城门闭及左。
右延明门、皇城门闭。
其京城门开闭与皇城门同刻。
承天门击鼓,皆听漏刻契至乃擎;待漏刻所牌到,鼓声乃绝。
)凡皇城、宫城阖门之钥,先酉而出,后戌而入;开门之钥,后丑而出,夜尽而入。
(宫城、皇城钥匙,每日入前五刻出闭门,一更二点进入;五更一点出开门。
夜漏尽,第二冬冬后二刻而进入。
)京城阖门之钥,后申而出,先子而入;开门之钥,后子而出,先卯而入。
(京城门钥匙于东廊下贮纳,每去日入前十四刻出闭门,二更一点入;四更一点出开门,夜漏尽,第二冬冬后十刻入。
)若非其时而有命启闭,则诣合覆奏奉旨、合符而开阖之。
(殿门及城门若有敕夜开。
受敕人具录须开之门,宣送中书门下。
其牙内诸门,城门郎与见直监门将军、郎将各一人俱谐合门覆奏,御注“听”,即请合符门钥,对勘符,然后开之。
凡车驾巡幸,所诣之所,计其应启闭者,先发而请其管钥,及至,郎开阖如京城之制。
)
弘文馆
弘文馆学士,无员数;(后汉有东观,魏有崇文馆,宋元嘉有玄、史两馆,宋太始至齐永明有总明馆,染有士林馆,北齐有文林馆,后周有崇文馆,或典校理,或司撰著,或兼训生徒,若今弘文馆之任也。
武德初,置修文馆;武德末,改为弘文馆。
神龙元年,避孝敬皇帝讳,改为昭文。
神龙二年又改为修文,景云二年改为昭文。
开元七年又改为弘文,隶门下省。
自武德、贞观已来,皆妙简贤良为学士。
故事:
五品已上,称为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
又有文学直馆,并所置学士,并无员数,皆以他官兼之。
仪凤中,以馆中多图籍,置详正学士校理。
自垂拱已来,多大臣兼领。
馆中有四部书。
贞观初,褚亮检校馆务,学士号为馆主,因为故事。
其后有张太素,刘之、范履冰,并特敕相次为馆它焉。
常令给事中一人判馆事。
)学生三十人;(补弘文,崇文学生例:
皇宗缌麻已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已上亲,散官一品、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六尚书、功臣身食实封者,京官职事正三品、供奉官三品子。
孙,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
黄门侍郎子,并听预简,选性识聪敏者充。
贞观元年,敕见任京官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子有性爱学书及有书性者,听于馆内学书,其法书内出。
其年有二十四人入馆,敕虞世南、欧阳询教示楷法。
黄门侍郎王奏:
“学生学书之暇,请置博士,兼肄业焉。
”敕太学助教侯孝遵授其经典,著作郎许敞宗授以《史》、《汉》。
二年,又奏请为学生置讲经博士,考试经业,准式贡举,兼学法书。
)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本置名雠校,掌校典籍。
开元七年罢雠校,置校书四人;二十三年,减二人。
)典书二人;(馆中有经、史、子、集四部之书,使典之也。
其职同流外,八考入流。
)拓书手三人;(贞观二十三年置。
龙朔三年,馆内法书九百四十九卷并装进,其拓书停。
神龙元年又置。
)笔匠三人;(贞观二十三年置。
)熟纸装潢匠九人。
(贞观二十三年置。
)弘文馆学士掌详正图籍,授教生徒。
凡朝廷有制度沿革,礼仪轻重,得参议焉。
校书郎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
其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之制。
(礼部试崇文、弘文生举例:
习经一大经、一小箱;史习史记,汉书,后汉书。
三国志,各自为业,及试时务策五条。
经、史皆读文精熟,言音典正;策试十道,取粗解注义,经通六,史通三;其时务策须识文体,不失问目意,试五得三。
皆兼帖孝经、论语共十条,通六者为第。
)
卷九·中书省集贤院史馆匦使
中书省
中书令二人中书侍郎二人中书舍人六人主书四人主事四人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修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补阙二人右拾遗二人起居舍人二人通事舍人十六人
集贤殿书院
学士直学士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知书官八人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拓书手六人画直八人装书直十四人二造笔直四人典四人
史馆
史官亭长二人掌固六人熟纸匠六人
匦使院
知匦使一人判官一人典二人
中书令二人,正三品。
(《周官》:
“内史掌王之八柄,掌书王命。
”盖中书之任也。
汉中书谒者令、丞属少府。
自武帝游宴后庭,故用宦者。
司马迁被腐刑之后为中书令,即其任也。
不言“谒者”,省文也。
宣帝时任中尚书官弘恭、石显,皆宦者,恭为令,愿为仆射。
元帝即位,恭死,愿代为中书令。
元帝以中人无外党,遂委以政事,事无大小,皆因决白、贵幸倾朝,公卿已下畏之,重足一迹。
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中书宦官,更以士人为之。
《汉旧仪》云:
“领赞尚书出入奏事,秩千石。
”后汉省。
献帝时,魏武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此又中书之任也。
魏黄初,改秘书令典尚书奏事为中书令,又置监与令各一人,秩并千石,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二人用事,权自此重矣。
魏制监右于令,故孟康自中书令迁中书监,时以为美也。
魏中书典尚书奏事,若密诏下州郡及边将,则不由尚书。
晋氏监、令并第三品,秩千石,铜印、墨绶,进贤两梁冠,绛朝服,佩水苍玉,轺车。
监、令掌赞诏命,记会时事,典作文书。
旧尚书并掌诏奏,既有中书官,而诏悉由中书也。
故荀勖从中书监为尚书令,人贺之,乃发恚曰:
“夺我凤皇池,何贺之有?
”东晋朝更重其职,多以诸公领之。
中兴之后,以中书之任并入散骑省,后复置之。
宋、齐置监、令,品秩并同晋氏。
梁监增秩至中二千石,令秩增二千石,监、令并增至二品;后定十八班,监班第十五,令班第十三信。
陈氏监、令品秩依梁;中书分为二十一局,各掌尚书诸曹,总国机要,而尚书唯听受而已。
后魏置监、令各一人。
孝文初,定命中书监正第一品,中书令正第二品中;太和末,监从第二品,令正第三品。
北齐依魏。
后周依《周官》,春官府置内史中大夫二人,掌王言,盖比中书监、令之任;后又增为上大夫。
隋氏改中书省为内史省,置内史省监、令各一人;寻废监,置令二人,正第三品。
文帝废三公府寮,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遂为宰相之职。
炀帝十二年,改为内书省,武德初,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
龙朔二年,改省为西台,令为右相;咸亨元年复旧。
光宅二年,改中书为凤阁,令为内史;神龙元年复旧。
开元元年改为紫微令,五年复旧。
)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帝载,统和天人。
入则告之,出则奉之,以厘万邦,以度百揆,盖以佐天子而执大政者也。
凡王言之制有七:
一曰册书,(立后建嫡,封树藩屏,宠命尊贤,临轩备礼则用之。
)二曰制书,(行大赏罚,授大官爵,厘年旧政,赦宥降虏则用之。
)三曰慰劳制书,(褒赞贤能,劝勉勤劳则用之。
)四曰发日敕,(谓御画发敕也。
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徵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已下官,处流已上罪,用库物五百段、钱二百千、仓粮五百石、奴婢二十人、马五十疋、牛五十头、羊五百口已上则用之。
)五曰敕旨,(谓百司承旨而马程式,奏事请施行者。
)六曰论事敕书,(慰谕公卿,诫约臣下则用之。
)七曰敕牒。
(随事承旨,不易旧典则用之。
)皆宣署申覆而施行焉。
(《尚书》有典、谟、训、诰、誓、命之书,皆帝王诏制记于简策者也。
蔡邕《独断》称:
“汉制,天子之书,一曰策书。
二曰制书。
三曰诏书,四曰戒敕。
策者,以简为之,其制长三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长一短两编,下附篆书,题年、月、曰、称‘皇帝曰’,以命诸侯王、三公。
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韶’,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近道印付使,远道皆玺封,尚书令即准赦、赎令召三公诣朝堂受,制书司徒露布州郡。
韶书有三品:
其文曰‘告某官某官如故事’,是为诏书;群臣有所奏请,尚书令奏下之,有‘制诏,天子答之曰可’,以为认书;群臣有所表请,无尚书令奏‘制曰’之字,则答曰‘已奏如书,本官下所当至’,亦曰诏书。
戒书、戒敕,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被敕,文曰‘有诏敕某官’,是为戒敕。
”自魏、晋已后因循,有册书、诏、敕,总名曰诏。
皇朝因隋不改。
天后天授元年,以避讳,改诏为制。
今册书用简,制书、慰劳制书、发日敕用黄麻纸,敕旨、论事敕及敕牒用黄藤纸,其赦书颁下诸州用绢。
)凡大祭祀群神,则从升坛以相礼;享宗庙,则从升阼阶;亲征纂严,则使戒敕百寮。
册命亲贤,临轩则使读册;若命之于朝,则宣而授之。
凡册太子,则授玺、绶。
凡制诏宣传,文章献纳,皆授之于记事之官。
(武德、贞观故事,以尚书省左、右仆射各一人及侍中、中书令各二人为知政事官。
其时,以他官预议国政者,云“与宰相参议朝政”,或云“平章国计”,或云“专典机密”,或“参议政事”。
贞衬十七年,李绩为太子詹事,特诏同知政事,始谓“同中书门下三品”。
自是,仆射常带此称;自余非两省长官预知政事者,皆以为此为名。
永淳中,始诏郭正一、郭待举、魏玄同等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止平章事。
自天后已后,两省长官及同中书门下三品并平章事焉宰相;其仆射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但厘尚书省而已。
总章二年,东台侍郎张文瑾、西台侍郎戴至德等始以“同中书门下三品”著之入衔,自是相承至今。
永淳二年,黄门侍郎刘齐贤知政事,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后,两省长官及他官执政未至侍中、中书令者,皆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
)
中书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按《环济要略》:
汉置中书,掌密诏,有令、仆、丞、郎。
《汉旧仪》云:
“置中书领尚书事,掌匈奴营部一郎,民曹一郎,谒者一郎。
”魏黄初,中书置监、令,又置通事郎,次黄门郎,即中书侍郎在任也。
《魏志》:
“明帝诏举中书郎,谓卢毓曰:
‘得人与否,在卢生耳。
’”又:
“司马宣王辞王伯与,擢为中书侍郎。
”则其名起于魏氏。
《晋令》:
“中书侍郎四人,品第四,给五时朝服,进贤一梁冠。
”晋氏每一郎入直西省,专掌诏草,更直省五日;从驾,则正直从,次直守。
东晋又改为通事郎,寻复旧。
宋、齐并同晋氏。
梁功高者一人主直内事,秩千石,班第九。
陈依梁。
后魏置四人,初,正第四品上;太和末,从第四品上。
北齐因之。
后周依周官,春官府置小内史下大夫二人,盖比中书侍郎之任也。
隋初改为内史省侍郎,置四人,正第四品下;炀帝三年减二员,十二年改为内书侍郎。
皇朝改为内史侍郎。
武德三年改为中书侍郎,龙朔、咸亨、光宅、神龙、开元并随省改复。
)中书侍郎掌贰令之职,凡邦国之庶务,朝廷之大政,皆参议焉。
凡监轩册命大,令为之使,则持册书以授之。
(若自内册,则以册书授使者。
册后则奉琮、玺及绶,册太子则奉玺、绶,皆以授使者。
)凡四夷来朝,临轩则受其表疏,升于四阶而奏之;若献贽币弊则受之,以授于所司。
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
(魏氏中书置通事一人,掌呈奏案章,《魏志》云“明帝时有通事刘泰”是也。
高贵乡公正始中改为通事舍人,寻又改为通事侍郎,则犹兼侍郎之任也。
《晋书百官志》云:
“晋初,中书舍人、通事各一人,至东晋合为一职,谓之通事舍人,专掌呈奏。
后复省之,而以侍郎兼其职。
”《晋令》:
“中书通事舍人品第七。
绛朝服,武冠。
”宋初又置通事舍人四人,品秩同晋氏,入直合内,出宣韶命,而侍郎之任轻矣。
齐武永明初,中书通事舍人四人,各住一省,时谓之“四户”,既总重权,势倾天下。
会荧惑入太微,太史奏宜修祈禳之礼,太尉王俭谓帝曰:
“天文乖忤,此由四户。
”帝纳之,不能改也。
梁氏秩四百石,品第八。
梁用人殊重,简以才能,不限资地,多以他官兼领,并入合内,专掌中书诏诰,犹兼呈奏之事。
故裴子野以中书侍郎、鸿胪卿常兼中书通事舍人,别敕知诏诰。
自魏、晋,韶诰皆中书令及中书侍郎掌之,至梁始舍人为之;其后,除“通事”,直曰中书舍人。
陈氏置五人,余同梁氏。
后魏第六品上,史阙其员。
北齐置十人,品同魏氏,并掌诏诰。
后周春官府置小史上士二人,比其任也。
隋初改曰内史舍人,置八人,专掌诏诰,正第六品上;开皇三年,加从第五品上。
炀帝三年减置四人,十二年改曰内书舍人。
皇朝改曰内史舍人。
武德三年改曰中书舍人,龙朔、咸亨、光宅、神龙、开元并随省改复。
)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
凡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皆按典故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而行之。
其禁有四:
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逢失,四曰忘误,所以重王命也。
制敕既行,有误则奏而改正之。
凡大朝会,诸方起居,则受其表状而奏之;国有大事,若大克捷及大祥瑞,百寮表贺亦如之。
凡册命大臣于朝,则使持节读册命命之。
凡将帅有功及有大宾客,皆使以劳问之。
凡察天下冤滞,与给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其事。
凡有司奏议,文武考课,皆预裁焉。
(按:
今中书舍人、给事中每年各一人监考内外官使。
其中书舍人在省,以年深者为合老,兼判本省杂事;一人专掌画,谓之知制诰,得食政事之食;余但分署制敕。
六人分押尚书六司,凡有章表皆商量,可否则与侍郎及令连署而进奏。
其掌画事繁,或以诸司官兼者,谓之兼制诰。
)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周官天官有司书中士四人,郑注云:
“主计会之簿书。
”掌邦国六典、八法、九职,盖比主书之任也。
王道秀《百官春秋》:
“初,晋中书置主书,用武官,宋文帝改用文吏。
”齐氏中书置主书令史。
梁氏不置。
陈氏中书置主书十人,去仿史之名。
后魏中书有主书令史八人,从第七品上。
北齐十人,从八品上。
天保中,文宣躬亲政事,主书令史颇亦受委,并得奏事。
文宣曾立看主书令史题署,嫌其迟,语云:
“但主书,何须复著‘令史’二字也。
”即以去之。
至武成河清初,左丞劾其轧改吏称,皆云文宣口事物,寻属新令初颁,遂去“令史”之字。
文宣之代,虽曰委任,用人犹轻。
至孝昭、武成,召引才学之士荀士逊、李德林、樊孝廉为之,颇曰清举,犹未有约然子弟屈为此职。
隋氏中书主书亦有“令史”字,置十人,正第九品上,用人益轻。
炀帝三年改减为四人。
皇朝因子,流外入流累转为之。
)主事四人,从八品下;(魏氏所置。
历宋、齐,中书并置主事,品并第八。
梁中书令史二人,品第八。
陈氏及后魏、北齐并不置。
隋初,诸台省并置主事令史,皆正第九品上;炀帝三年,并去令史之名。
前代用人皆轻,而隋氏杂用士人为之,故颜ê楚文学名家为内史主事;寻罢士人。
皇朝并用流外入流累转为之。
旧》令《从九品上,开元二十四年敕进入八品。
)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
(魏置中书令史,吕第八。
晋氏品第九,宋氏品第八。
齐中书令史品第六。
梁中书令史八人、书令史十二人,品皆第九。
陈氏中书吏不置令史。
后魏、北齐中书并有令史。
自前代已来,令史皆有品秩,至隋开皇初始降为流外行署。
)
右散骑常侍二人,从三品。
(故事已详于左省。
显庆二年置,龙朔二年改为右侍极,咸亨元年复故。
)右散骑常侍掌如左散骑常侍之职。
右补阙二人,从七品上;(废置已详门下省左补阙注。
)右拾遗二人,从八品上。
(已详左拾遗注。
)右补阙、拾遗掌如左补阙、拾遗之职。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
(起居舍人因起居注而名官焉。
古者,人君言则右史书之,即其任也。
其设官沿革,起居郎注详焉。
隋炀帝三年,减内史舍人四员;置起居舍人二人,从第六品上,次内史舍人下,始以虞世南、蔡允恭为之。
皇朝因之。
贞观二年省,显庆二年又置。
龙朔二年改为右史,咸亨元年复故。
天授元年又改为右史,神龙元年复故。
)起居舍人掌修记言之史,录天子之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以纪时政之损益。
(自永徽已后,起居唯得对仗承旨,仗下之后,谋议皆不得预闻。
长寿元年,文昌左丞姚知政事,以为帝王谟训,不可遂无纪述,若不宜自宰相,史官无从得书,遂表请仗下所言军国政要,即宰相一人专知撰录,号为“时政记”,每月送史馆。
自后因循,录付两省起居,使编录焉。
)季终,则授之于国史。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
(通事舍人即秦之谒者。
《汉书百官表》云:
“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仆射,秩比千石。
”《旧仪》云:
“谒者有缺,选郎中美须眉大音者补。
”《后汉百官志》:
“和帝时,陈郡何熙为谒者仆射,赞拜殿中,音勋左右。
”后汉有常侍谒者五人、谒者三十五人。
二汉谒者台并隶光禄勋。
魏置谒者十人。
晋武帝省仆射,以谒者并兰台。
晋初,置舍人、通事务一人,隶中书。
东晋令舍人、通事兼谒者之任,通事舍人之名,自此始也。
宋武帝置谒者仆射,领谒者十八人。
齐因之。
梁置谒者十人,亦隶谒者台。
陈亦有之。
俊魏谒者从第五品中。
北齐谒者三十人,正第九品下。
隋初罢谒者官,置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开皇三年,增旧为二十四员。
又置谒者台,改通事舍人为通事谒者;创置四方馆于建国门外,隶鸿胪寺,以待四方使者。
皇朝废谒者台,改谒者为通事舍人,隶四方馆,属中书省。
)通事舍人掌朝见引纳及辞谢者于殿庭通奏。
(京官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假、使,去皆奏辞,来皆奏见;其六品已下奉敕差使亦如之。
外官五品已上假、使至京及经京过,若新授及驾行在三百里内过,并听辞、见。
)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则引以进退,而告其拜起出入之节。
凡四方通表,华夷纳贡,皆受而进之。
(若有大诏令,则承旨以宣示百僚。
)凡军旅之出,则受命慰劳而遣之;既行,则每月存问将士之家,以视其疾苦;凯还,则郊迓之,皆复命。
凡致仕之臣与邦之耋老,时巡问亦如之。
集贤殿书院
(开元十三年所置。
汉、魏已来,其职具秘书省。
梁武帝于文德殿内列藏众书。
北齐有文林馆学士,后周有麟趾殿学士,皆掌著述。
隋平陈之役,写书正、副二本,藏于宫中,其余以实秘书外阁。
炀帝于东都置观文殿,东西厢贮书。
自汉廷熹至今,皆秘书掌图籍,而禁中之书时或有焉。
及太宗在藩邸,有秦府学士十八人;其后,弘文馆、崇文馆皆有学士,则天时亦有珠英学士,皆其任也。
今上即位,大收群书,以广儒术。
泊开元五年,于乾元殿东廊下写四部书,以充内库,仍令右散骑常侍褚无量、秘书监马怀素总其事,置刊定官四人,以一人判事,其后因之。
六年,驾幸东京;七年,于丽正殿安置,马修书使。
褚、马既卒,元行冲为使,寻以张说代之。
八年,置校理二十人。
十二年,驾幸东都,于命妇院安置。
十三年,召学士张说等宴于集仙殿,于是改名集贤殿修书所为集贤殿书院,五品已上为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以说为大学士,知院事。
说累让“大”字,诏许之。
其后,更置修撰、校理官。
又有待制官名,其来尚矣。
汉朱买臣待韶公车。
公车,卫尉之属官,掌天下之上书。
东方朔、刘向、王褒、贾捐之等待诏金马门,宦署门也。
今之待制,即其事焉。
)学士,(五品已上为学士,每以宰相为学士者知院事。
初,张说为中书令知院,制以右常侍徐坚副之,自尔常以近密官为副,兼判院。
)直学士,(六品已下马直学士。
并开元十三年置。
)侍讲学士,(开元初,褚无量、马怀素侍讲禁中,为侍读。
其后,康子元等为侍讲学士。
)修撰官,校理官,(同直学士,无常员,以佗官兼之。
又有留院官、检讨官,皆以学术,别敕留之。
)中使一人,(自乾元殿写书,则直知出入、宣传进奏,掌同宫禁。
)孔目官一人,(开元五年置。
)知书官八人,(开元阮五年置。
汉刘歆总群书而为七略,凡三万三千九十卷。
遭王莽、董卓之乱,扫地皆尽。
魏氏采掇遗亡,至晋,总括群书,凡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五卷。
惠、怀之后,靡有孑遣。
东晋所存三千一十四卷。
至宋,谢灵运造《四部目绿》,凡六万四千五百八十二卷。
其后,王俭复造目录,凡万五千七十四卷。
齐王亮、谢フ《四部书目》,凡万八千一十卷。
齐末,兵火延烧,秘阁经籍煨烬。
梁帝克平侯景,收公私经籍归于江陵,凡七万余卷;周师入郢,咸自焚之。
周武保定中,书盈万卷,平齐所得,才至五千。
隋秘书监牛弘请分遣使者搜访异书,平陈之后,经籍渐备,凡三万余卷。
炀帝写五十副本,分为三品。
大唐平王充,收其图书,沂河西上,多有漂没,存者犹八万余卷,自是图籍在秘书。
今秘书、弘文、史馆、司经、崇文皆有之;集贤所写,皆御本也。
书有四部:
一曰甲,为经;二曰乙,为史;三曰景,为子;四曰丁,为集。
故分为四库,每库二人,知写书、出纳、名目、次序,以备检讨焉。
四库之书,两京各二本,共二万五千九百六十卷,皆以益州麻纸写。
其经库书钿白牙轴、黄带、红牙签,史库书钿青牙轴、缥带、绿牙签,子库书雕紫檀轴、紫带、碧牙签,集库书绿牙轴、朱带、白牙签,以为分别。
)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开元五年十二月,敕于秘书省、昭文馆兼广召诸色能书者充,皆亲经御简。
后又取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已上子。
孙,各有年限,依资甄叙。
至十九年,敕有官为直院也。
)拓书手六人,(乾元殿初置二人,开元十四年奏加至六人。
取人及有官同直院。
)画直八人,(开元七年敕,缘修杂图,访取二人。
八年,又加六人。
十九年,院奏定为直院。
)装书直十四人,(开元六年置八人,七年更加十人,十九年八月减四人。
)造笔直四人,(开元六年置。
)典四人。
(开元五年置二人,九年加二天。
)集贤院学士掌刊缉古今之经籍,以辩明邦国之大典,而备顾问应对。
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承旨而徵求焉。
其有筹策之可施于时,著述之可行于代者,较其才艺,考其学术,而申表之。
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
(开元八年十月敕:
“学士等入经三年已上为年深,若校理精勤、纰缪多正,及不能详核、无所发明,委修书使录奏,别加褒贬。
”)
史馆史官。
(周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而诸侯之国亦置史官。
又春秋、国语引周志及郑书之说。
推寻事迹,似当时记事务有职司。
其后陵夷,史官放绝。
秦灭先王之典,其制莫存。
至汉武始置太史,命司马谈为之。
时,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
谈乃据《左氏》、《国语》、《代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
谈卒,基子迁又为太史,嗣成其事,名曰《史记》。
迁卒后,好事者若冯商、刘歆、杨雄等亦颇著述。
汉末,扶风班彪缀后传数十篇。
彪卒,其子固绩成其志,名曰汉书。
后汉明帝又召固入东观,与陈宗、尹敏、孟冀共成《光武本纪》。
其后,刘珍、刘毅、刘陶、伏无忌、黄景等相次著述东观,所撰书谓之《东观汉记》。
然皆他官兼领史职。
至魏明帝太和中,始置著作郎及佐郎,隶中书省,专掌国史。
至晋惠帝元康二年,改隶秘书省。
历宋、齐、梁、陈、俊魏并置著作,隶秘书省,北齐因之,代亦谓之史阁,亦谓之史馆。
史阁、史馆之名,自此有也。
故北齐邢子才作诗训魏收“冬夜直史馆”是也。
后周有著作上士、中士,掌国史,隶春官府。
隋氏曰著作曹,掌国史,隶秘书省。
皇朝曰著作局。
贞观初,别置史馆于禁中,专掌国史,以他官兼领;或卑品有才,亦以直馆焉。
)史官掌修国史;不虚美,不隐恶,直书其事。
凡天地日月之祥,山川封域之分,昭穆继代之序,礼乐师旅之事,诛赏废兴之政;皆本于起居注以为实录,然后立编年之体,为褒贬焉。
既终藏之于府。
匦使院,知匦使一人。
(垂拱元年置,常以谏议大夫及补阙、拾遗一人为使,专知受状,以达其事。
事或要者,当时处分;余出付中书及理匦使据状申奏。
理匦使常以御史中丞及侍御史一人为之。
)知匦使掌申天下之冤滞,以达万人之情状。
立匦之制,一房四面,各以方色。
东曰“廷恩”,怀材抱器,希于闻达者投之,南曰“招谏”、匡正补过,裨于政理者投之;西曰“申冤”,怀冤负屈,无辜受刑者投之;北曰“通玄”,献赋作颂,谕以大道及涉于玄象者投之。
(初置有四门,其制稍大,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