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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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章制度细则…………………………………………
(1)
一、主席团职责………………………………………………
(2)
二、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2)
三、主席、副主席职责………………………………………(3)
四、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4)
五、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5)
六、分团委学生会人事任命制度……………………………(6)
七、分团委学生会活动开展经费申报制度…………………(7)
八、分团委学生会财务制度…………………………………(8)
九、分团委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9)
十、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11)
十一、分团委学生会关于“优秀部门”评选方案…………(12)
十二、分团委学生会关于“优秀团支部”评选方案………(13)
十三、分团委学生会关于“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评选方案
……………………………………………………………(15)
十四、分团委学生会关于“团日活动组织开展”若干意见
……………………………………………………………(16)
第三章各职能部门工作细则…………………………………(2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
一、组织部思想教育组……………………………………(20)
二、宣传部…………………………………………………(25)
三、通讯站……………………………………………………(28)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学生会
四、组织部志愿服务组………………………………………(32)
五、文体部……………………………………………………(35)
六、学习部……………………………………………………(39)
七、网络部……………………………………………………(43)
八、生活部……………………………………………………(46)
九、秘书部……………………………………………………(50)
第四章附则………………………………………………(53)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是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和计算机系党总支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团委学生会是先进的学生群体性组织,团委学生会成员要在学生中发挥着重要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团委学生会干事应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团委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四条团委学生会干事应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成员应该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团委学生会的相关责任制度,利用可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是以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分团委书记为核心,设主席团、组织部(思想教育组、志愿服务组)、文体部、学习部、宣传部(包括通讯站)、网络部、生活部、秘书部七大部门。
第二章规章制度细则
一、主席团职责
第一条主席团成员由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投票产生。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上级组织领导的工作指导。
第三条根据分团委书记的提议,对学生会重大事情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第四条批准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第五条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第六条负责各部通知的传递和公布;
第七条负责院、系举办各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八条督促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并及时向分团委书记反馈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进展情况。
第九条带领学生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第十条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每位主席分管两或三个部门,并确保这几个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负责学生会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
第十二条集思广益,积极引导学生会内部的改革与创新工作。
第十三条完成上级领导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第一条协助分团委书记处理分团委的一些日常工作。
第二条在分团委书记的委托下,领导分团委的具体日常工作。
第三条和学生会主席一起参与学生会的重大日常工作。
第四条积极与院团委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反馈我系分团委信息,及时下达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安排与通知。
第五条收缴各部门的活动经费预案,并交与分团委书记审批,做好学生会及各部门的经费支出情况,并定期向分团委书记汇报。
第六条完成上级领导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和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方针,带领全体学生干部团结、有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抓好学生会自身建设。
第三条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订每学期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检查各部们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
第五条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对各部工作进行评议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推广先进经验,表扬优秀干部。
第六条学期终给各部做工作鉴定,进行工作考核。
第八条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
第九条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做好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工作。
第十条代表学生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全体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
决实际问题。
第十条主席与副主席要分工明确,及时交流沟通。
四、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总结工作和预定计划,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会定期召开全系学生干事会议,汇报近期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情况,通报分团委学生会下阶段工作计划。
第三条主席团成员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总结近期工作情况,并把有关意见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第四条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第五条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第六条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第七条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会议期间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五、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准备阶段:
(一)各部门须在学期初两周内向秘书部递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书。
并由秘书部递交分团委书记审批。
(二)对于全校性的活动,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个月向秘书部递交活动申请表,其中必须包括活动大体介绍、可行性分析、预期效果,活动经费报与分团委副书记处。
并由秘书部递交分团委书记审批。
(三)各部门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周需向秘书部递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
并递交分团委书记审批。
(四)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五天内必须与将参加此次活动的校领导、老师、单位及校外嘉宾联系,并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天做最后确认。
(五)各部门在活动开展时,如有需要出展板或发布通讯稿须在活动开始之前两天内向宣传部递交详细宣传计划,并由宣传部递交分团委书记审批。
(六)各部门在预定时间内对活动涉及的各类事项做全面充分的准备。
第二条活动进行阶段:
(一)活动进行中,分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由分团委副书记、主席团监督。
(二)对于活动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及时处理,以尽量达到活动计划的预期效果。
第三条总结阶段:
(一)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各部门应及时到分团委副书记处报销帐目,如需推延,须说明理由,否则逾期不予办理。
(二)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秘书部上交详细的活动总结。
六、分团委学生会人事任命制度
第一条为了推进学生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减少学生会人浮于事的现象,从而提高学生会的战斗力水平,学生会每年对干部举行一次换选活动以及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
第二条在分团委学生会招新之前,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实际用人需要,向分团委书记递交人员招新计划,审批通过后,可以根据本部门特色对全系新生进行统一、公开招新。
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组织机构具体职位成员配置为:
分团委副书记1名;主席1名;副主席两名。
各职能部门:
原则要求为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干事6—8人;志愿服务组鉴于其工作性质及职能原因,可以酌情分配:
部长1人、副部长2—4人、干事10—20人。
第四条被录用的学生会干事实行试用制和任期制:
试用期限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学生工作组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做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分团委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辞退;任期时限按照学期划分,依照任期内工作表现,经考核并经主管上级提议,决定其解职或续职。
第五条分团委学生会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各职能部门部长均由演讲竞选,全体师生投票产生。
第六条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理由。
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七、分团委学生会活动开展经费申报制度
第一条开展的活动必须在法律及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且有利于加强计算计系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提前递交活动策划案。
策划的内容应包括主题、目的、意义、时间、地点、人数、组织形式、活动流程、物资需求、活动预算,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支持与配合的事项等。
第三条策划被否决必须无条件服从;策划一经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策划书的内容执行,如需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应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第四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对活动进行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由秘书部存档,一份由本部门存档。
第五条每学期初各部门需提交本学期活动经费预算,写明活动名称及预计所需经费,以合理安排学生会活动经费。
八、分团委学生会财务制度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第四条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上交于分团委副书记处。
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正规发票和收据上交分团委副书记处,由上级组织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第五条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正规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
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六条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
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获得上级领导批准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