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银联卡无卡自助消费业务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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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银联卡无卡自助消费业务规则

银联卡无卡自助消费业务规则

(待发布稿)

1业务概述

1.1总则

为适应受理市场发展需要,提高银联卡服务品质,明确持卡人自主操作交易终端,终端不读取卡片信息,通过提交终端号码或卡片支付密码发起消费交易相关各方业务运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通过手机、数字机顶盒等不具备刷卡功能的通讯终端发起的无卡有密或无卡无密自助消费交易。

1。

2定义

无卡自助消费交易是指无卡有密自助消费交易和无卡无密自助消费交易的统称.

无卡有密自助消费交易是指受理机构依据持卡人账户定制信息,向发卡机构提交支付卡号及支付密码并索取交易授权的一类跨行交易。

无卡无密自助消费交易是指受理机构依据持卡人账户定制信息,仅向发卡机构提交支付卡号并索取交易授权的一类跨行交易。

账户委托交易是指持卡人向发卡机构提交的对指定商户开通无卡自助消费交易的电子申请。

账户定制是指由持卡人指定无卡自助消费交易适用的银行卡卡号和审核通过的实名制终端,收单机构负责将终端号与持卡人卡号绑定.

2发卡业务处理

2.1业务加入

发卡机构选择开通无卡自助消费交易.

加入无卡自助消费业务的发卡机构应遵守《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及本规则有关规定.

发卡机构相关业务系统应确保符合中国银联相关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要求,完成并通过业务加入系统测试.

2.2持卡人服务和告知

1、业务公告

发卡机构应就业务开通的卡种、开通的业务类型等公示持卡人。

发卡机构应向持卡人明示开展银联卡无卡自助消费业务的权利义务、交易类型及其交易流程、交易限制、风险控制、投诉处理等基本业务要求.

2、持卡人业务开通与终止

发卡机构应向持卡人提供无卡自助消费业务开通服务,具体开通流程和方式由发卡机构自行决定。

发卡机构应在业务开通时与持卡人约定交易密码,作为无卡有密自助消费业务的授权依据之一。

发卡机构可根据与持卡人的协议约定(如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超过限制等)或持卡人终止无卡自助消费业务的申请,及时关闭相应卡片的无卡自助消费业务。

3、查询与投诉

发卡机构应就持卡人发生的无卡自助消费业务交易信息如交易发生的场所、支付商户、交易时间等提供查询服务。

发卡机构应提供持卡人投诉受理服务,制定投诉受理流程,告知持卡人投诉受理时限,对外公布投诉咨询电话。

2.3交易要求

1、卡片要求

发卡机构自行确定开通无卡自助消费业务的银联卡范围.

开通无卡有密自助消费交易的卡片必须是设定了交易密码且符合实名制要求的银联卡。

2、交易支持

发卡机构应同时开通无卡自助消费交易、退货交易、账户委托交易以及委托撤销交易.

3、账户委托交易处理

发卡机构应依据收单机构提交的账户委托交易,就交易提交的账户信息、账户状态、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逐项验证,并就验证结果进行应答。

发卡机构可依据账户委托交易对持卡人无卡自助消费交易的应用范围和应用条件进行记录,用于后续无卡自助消费交易验证和控制。

发卡机构应处理收单机构发送的无卡无密委托撤销交易。

发卡机构收到委托撤销交易后,停止对相关卡片发起的无卡自助消费交易进行授权。

4、交易识别及授权

发卡机构根据《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要求识别无卡自助消费业务,并进行交易授权应答.

5、风险监控

(1)密码安全管理

发卡机构应设置密码错误累计次数限制。

持卡人密码输入错误累计次数超过规定次数,发卡机构应将卡片设置为锁定状态。

(2)交易限额设置

发卡机构可根据本行风险策略或持卡人申请,针对无卡自助消费交易发起频率、单笔交易金额、单日累计交易金额等设置控制指标。

3收单业务处理

3。

1业务加入

收单机构应向中国银联申请加入银联卡无卡自助消费业务,申请内容应包括业务处理方案、业务开办范围和计划等内容。

成员机构如选择作为收单机构开通无卡自助消费业务,应先作为发卡机构开通。

中国银联应在收到收单机构申请资料后的1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并提出业务开办书面意见。

收单机构应确保相关业务系统符合中国银联相关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要求,完成并通过业务加入系统测试。

收单机构不得对业务方案、开办计划中未涵盖的地区和业务类型开放无卡自助消费业务。

3。

2终端入网与管理

收单机构负责无卡自助消费业务支付终端的入网与管理,负责查验终端所有人身份等信息,并建立终端与发起无卡自助消费交易卡号的关联关系。

具备刷卡功能或布放于公共场所的支付终端暂不得开通无卡自助消费业务。

1、入网申请与审核

收单机构应收集并详细审核终端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终端实名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终端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等)、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终端接入号码,第二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等。

必要时,在告知申请人的情况下,可通过相应征信机构或资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核实。

2、账户定制

收单机构应在终端开通无卡自助消费业务前,完成账户定制工作,将终端号与持卡人卡号进行绑定.

(1)持卡人知情

收单机构应向申请开展无卡自助消费业务的持卡人明示开展终端账户定制的权利义务、交易流程、投诉处理等基本业务信息。

收单机构应在持卡人知情并认可的前提下开展账户定制。

(2)定制方式

收单机构自行确定账户定制的方式.

收单机构可通过柜面、定制代理点等渠道向持卡人提供账户定制服务。

收单机构对定制代理点应视同特约商户管理。

(3)定制流程

收单机构应核验持卡人身份,通过账户委托交易向定制账户发卡机构核查账户定制卡片的持卡人信息(如身份证、姓名等)、卡片账户有效性等信息,验证并确保终端所有人与关联卡片所有人一致,并保留账户定制委托交易凭证。

账户委托交易应向发卡机构提交卡片磁道信息和密码.

(4)信息要素及审核

账户委托交易信息至少应包括定制终端号、用于定制的银联卡卡号以及身份认证信息。

无卡无密自助消费业务的账户委托交易必须包含接受无卡无密自助消费业务的商户编码.

收单机构应依账户委托交易中发卡机构验证结果完成账户定制操作。

账户委托交易成功,收单机构保留委托交易凭证.

账户委托交易失败,收单机构应拒绝持卡人账户定制要求。

(5)定制撤销

收单机构应依持卡人申请,及时解除无卡自助消费业务支付终端与对应支付账户之间的定制关系.

收单机构自行确定定制撤销的方式和流程.

3、签署协议

对于通过终端入网审核及账户定制审核的申请,收单机构应与持卡人签订无卡自助消费业务受理协议。

无卡自助消费业务受理协议应包括如下必备条款:

(1)持卡人同意将终端号码与银行卡卡号进行关联;

(2)协议内容应包含持卡人允许开通的业务内容;

(3)持卡人对所持的无卡自助消费终端和密码负有保管责任,因保管不善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4、入网登记

审核通过的自助终端应在联网通用商户信息注册公共服务系统中进行登记注册.收单机构应确保终端编码在本机构范围内唯一。

3。

3商户发展与管理

1、商户范围

可开通无卡自助消费的商户范围详见下表。

商户类别

MCC

航空公司

4511

公用事业

4900

电信服务

4814

有线和其他付费电视服务

4899

保险服务

6300

如确因业务开展需要,商户类型超出上述范围的,收单机构应向中国银联申请开通,经批准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具体审批程序另行制定。

2、商户资质

收单机构应在上述规定的商户类型范围内,谨慎发展无卡自助消费业务商户,不得向经营状况、信用评级不佳的商户及个人结算户商户开放无卡自助消费业务。

收单机构发展商户,应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审核商户资质。

开展无卡自助消费业务的商户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稳定,能遵守受理银联卡的有关规定。

(2)商户具有永久注册地信息。

(3)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提供用户投诉途径并及时响应处理;

(4)能按照中国银联的业务要求按时、准确地完成交易对账与资金结算;

(5)能协助收单机构共同监控交易异常,防范风险;

(6)从未作为“可疑商户"录入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3、商户编码

收单机构应按《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对无卡自助消费业务的商户进行编码,确保本机构范围内商户编码唯一,禁止多个商户使用同一商户编码。

4、商户登记

审核通过的商户应在联网通用商户信息注册公共服务系统中进行登记注册。

未登记的商户不得开展无卡自助消费业务。

对于未按要求注册登记的商户,一经发现,相关商户信息即列入中国银联跨行交易转接黑名单,中国银联有权拒绝转接该商户的无卡自助交易,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收单机构自行承担。

5、账单识别

收单机构开展账单支付业务,必须在业务开通前与商户就账单编码规则、编码识别、交易受理等达成一致操作流程。

6、账务调整

开展账单支付业务的商户应在收到收单机构销账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销持卡人购买商品或服务产生的的账务.

3.4交易要求

1、密码安全

收单机构应确保持卡人在终端不得同时输入卡号和密码。

2、交易发起号码验证

收单机构负责对发起每笔无卡自助消费交易的终端号码进行校验,拒绝未登记终端号码发起的交易。

收单机构承担因终端验证失误引致的风险及责任。

3、账户定制关系验证和账号转换

收单机构负责对发起每笔无卡自助消费交易的账户定制关系进行校验

,拒绝账户定制关系验证未通过的交易;收单机构根据账户定制关系将终端号码转换为卡号,并发送到中国银联跨行交易系统.

收单机构承担因账户定制关系验证失误或转换错误引致的风险及责任.

4、交易支持

收单机构应支持无卡自助消费交易、商户端的手工退货和联机退货交易以及余额查询交易。

不支持自助消费撤销交易。

收单机构不得开通持卡人自助终端的联机退货交易功能,对于开通上述交易的引起损失的,收单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5、交易确认

收单机构应识别发卡机构返回的交易应答信息并反馈至交易终端。

6、商品签收

接受持卡人自助消费交易请求时,商户应与持卡人就商品的交货方式、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以及收货人等信息予以明确,并按约定要求交付商品或服务。

商品交付时,商户应要求送货人按送货单列明的审查要求,审核收货人或委托收货人(委托收货人需出示委托协议)的身份证明文件。

收货人或委托收货人应当场查验商品或服务,审核商户交付的商户或服务与送货单列示的商品明细一致后签收.

7、交易凭证

收单机构应记录或者保留无卡自助消费交易凭证.

(1)凭证内容

交易凭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卡号、关于所售商品或服务的简单描述、商户编码、终端号码、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检索参考号等信息。

收单机构应确保交易凭证包含的卡号与交易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之间具有关联性.

(2)凭证形式

收单机构交易系统记录的交易电子数据,及以下形式的交易记录共同视为自助消费交易的有效凭证。

A.当持卡人完成支付后商户提供送货服务时,交易凭证包括,收单机构交易系统记录的交易电子数据,以及持卡人收妥商品后签字确认的商户发货凭证。

B.当持卡人自助进行帐单支付且收单机构负责通知商户进行持卡人账单帐务处理时,交易凭证包括,收单机构依据交易系统记录的交易电子数据自制的替代单据。

替代单据必须加盖收单机构印章。

替代单据格式见附件一。

C.当持卡人自助支付购买虚拟数字商品或服务时,交易凭证包括,收单机构交易系统记录的交易电子数据,以及相关商品或服务已按约定完成给付的证明文件。

(3)凭证提供

每笔自助消费交易成功后,应向持卡人提供交易凭证。

具体形式应通过自助支付终端向持卡人进行明示。

自助支付终端应在交易完成后,通过终端屏幕显示关于所售商品或服务的简单描述、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检索参考号等关键信息。

(4)凭证保管

交易凭证应至少保留一年,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可相应延长保留时限。

8、交易数据要求

收单机构应根据《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规范上送交易信息。

收单机构不得记录保存持卡人在账户定制和交易中的敏感信息,如有效期、信用卡CNN2、密码、持卡人身份证件号码等。

9、交易限制

无卡无密自助消费交易的受益人必须为支付账户持有人本人。

收单机构可针对终端发起无卡自助消费交易发起的频率、单笔交易金额、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和笔数等设置控制指标,并告知持卡人。

10、销账要求

收单机构负责在交易成功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商户核销持卡人购买商品或服务产生的的账务.

11、退货要求

商户应在交易完成前通过自助终端屏幕显示、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向持卡人明示退货政策和退货程序,包括退货适用情形、退货时间要求、退货方式、退货地址、退货费用等内容。

如商品或服务需要配送的,商户应在商品或服务送达收货人时,向收货人提供纸质的退货政策文件。

符合上述退货政策的的退货交易,商户应在上门回收货物或持卡人将商品退还到指定地址后,当场向持卡人提供退货交易凭证。

对于商户同意持卡人通过邮寄等非现场方式退还商品的,商户应向持卡人补寄退货凭证;如商户未邮寄退货凭证,则持卡人提供的商品已按商户指定收货地址寄还的邮寄凭证,也可作为有效退货凭证,邮寄凭证应包括退还的商品明细。

3.5风险监控

收单机构应对无卡自助消费业务涉及终端、商户专门设置不低于POS消费交易监控的风险指标。

对于风险监控指标异常终端、商户开展专门核查整治,必要时收单机构应采取注销或关闭措施。

同时,中国银联有权先行采取拒绝交易等管理措施。

3.6委托外包要求

收单机构委托外包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要遵循《银联卡收单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1、收单机构委托外包终端接入服务的,应落实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职责,确保终端布放审核、交易要求及数据安全等符合本规则规定。

2、收单机构委托外包商户拓展服务的,应落实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职责,确保商户入网审核、商户注册登记及风险监控等符合本规则规定。

3、收单机构应首先承担第三方机构管理不善、操作不当产生的各类风险和责任.

4业务处理要求

4.1委托交易

详见账户服务类

4。

2委托撤销交易

详见账户服务类

4。

3自助消费交易

1、适用卡种

加入银联网络,记名的所有卡种。

2、发起渠道

定制终端。

3、交易要求

持卡人根据收单机构规定的方式及流程发起交易请求。

对于无卡有密自助消费交易,交易确认时输入无卡自助消费交易密码;对于无卡无密自助消费交易,交易时无需输入密码.

收单机构根据定制关系,组织交易信息后发送中国银联;中国银联将交易报文中的持卡人终端号码替换为绑定的银行卡卡号,并发送发卡机构授权。

交易完成后,终端屏幕应显示交易结果。

4、交易凭证

根据持卡人选择提供交易凭证.

终端屏幕显示或者提供的凭证要素应包括:

卡号、金额、授权号码、交易流水号、渠道和客服电话。

其中卡号屏蔽要求同POS消费交易凭证要求。

4。

4自助消费退货交易

收单机构应要求商户以手工方式为主提交退货交易,审慎开通商户端的联机退货交易功能,不得开通持卡人自助终端的退货交易功能.采用手工退货方式处理时,商户应告知持卡人由此可能导致入账时间延长.

退货交易支持多次退货,但退货累计金额不得大于原始交易金额。

收单机构防范退货交易的资金结算风险,对因退货交易产生的资金结算风险由收单机构承担。

1、手工退货

(1)适用卡种

已完成自助消费交易的卡片。

(2)发起渠道

公共服务平台。

(3)交易要求

商户收银员在退货手工单上填写卡号、原始交易金额、退货金额、原交易日期等要素辅助收单机构匹配原交易,由收单机构检索原交易并开展手工退货交易授权。

商户应在持卡人发起退货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将退货手工单提交收单机构,由收单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联公共服务平台提交中国银联进行退货处理。

退货交易并入当日中国银联清算文件。

自助消费交易的手工退货交易时间以收单机构提交清算的时间为准。

(4)凭证要素

手工退货凭证要素应包括:

卡号、退货金额、交易类型、终端布放机构和商户客服电话.建议包括:

特约商户名称、有关退货的详情描述等。

2、联机退货

(1)适用卡种

已完成自助消费交易的卡片。

(2)发起渠道

商户终端.

(3)交易要求

收单机构至少支持自交易日起30天内的联机退货;

商户收银员在终端上刷卡,按照终端屏幕提示输入原交易检索参考号、退货金额、原交易日期等交易信息要素进行退货。

退货交易无须验证持卡人个人密码。

收单机构对退货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后返回应答信息,并将确认成功的交易信息提交中国银联纳入当日清算。

退货交易成功,打印交易凭证。

退货交易不成功,终端屏幕显示不成功原因。

商户应尽快联系收单机构,通过手工方式进行退货.

(4)交易凭证

凭证要素应包括:

卡号、退货金额、交易类型、检索参考号、交易日期、交易时间、终端编号、交易流水号、商户客服电话。

建议包括:

特约商户名称、付款代码(缴费号码、充值号码、订单号等)。

其中卡号屏蔽要求同POS消费交易凭证要求。

4。

5余额查询交易

1、适用卡种

加入银联网络,记名的所有卡种.

2、发起渠道

定制终端。

3、交易要求

持卡人根据收单机构规定的方式和流程发起余额查询交易.

经持卡人确认交易后,终端发起余额查询交易。

交易成功,终端屏幕显示持卡人账户余额信息.对于信用卡,显示账户可用额度。

5.差错处理

除以下特别规定外,无卡自助消费业务的差错处理依照业务运作规章第四卷《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中相应卡种的差错处理流程、适用原因和规则进行.具体原因码的使用要求,参阅《差错处理操作指引》。

5.1差错处理流程

借记卡无卡自助消费交易,对其贷记调整失误的,可通过例外协商或托收方式处理。

信用卡无卡自助消费交易,请款交易仅适用于对贷记调整失误的处理。

对因机具或系统原因等出现原始交易短款的,可通过例外协商或托收方式处理.

5。

2交易凭证

对于无卡自助消费业务,账户定制协议、无卡自助消费交易凭证和本规则规定的替代单据、退货凭证等均可作为差错处理的有效单据.

发卡机构调单时,收单机构应提供交易凭证或替代单据,对持卡人该笔交易所指定服务的提供情况予以说明,同时还应注明是否已与持卡人签订有账户定制协议.对借记卡交易,发卡机构以持卡人对交易有疑义原因直接发起调单时,收单机构应同时提供账户定制协议副本文件、委托交易凭证、账户定制时的持卡人身份验证凭证等文件。

替代单据可按附表格式(附件一)提供,并加盖收单机构业务章(境内机构适用)。

5。

3退单原因

对于无卡自助消费业务,适用的一次退单原因码(运作规章第四卷相关卡种限制使用的除外)如下:

4502—消费未成功,已扣账

主要适用于交易已成功清算,但收单机构的商户未能提供相应的服务。

4503—对请款交易有异议

主要适用于收单机构贷记调整失误后进行了请款,但因持卡人账户异常不能向持卡人追索时对请款交易退单。

4507—持卡人对交易金额有争议

主要适用于商户对持卡人账务核销交易金额不正确

、出现汇总错误或其他错误;商户未经持卡人同意,修改交易金额等情形。

4512—交易重复提交清算

主要适用于交易后,出现一笔交易被重复清算的情形.

4526—收单机构提供资料不清晰

主要适用于发卡机构调单后,收单机构提供的单据中卡号、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交易流水号、批次号、收单机构名称、特约商户名称、商户端用户信息、提供服务内容等要素不清晰,影响到持卡人对交易结果的判断等情形。

4527—收单机构调单回复超过时限或回复码为04

主要适用于发卡机构提交调单请求后,收单机构未在时限内回复或回复码04。

4532—退货交易未清算

主要适用于持卡人已联系商户完成退货,商户或收单机构未提交清算。

4806—以其他方式支付

主要适用于持卡人发起交易后,所需支付的款项已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了支付.

4810—持卡人否认交易-非面对面交易

对收单机构上送交易信息中清晰标示了交易类型为无卡自助消费交易,且交易发起之日持卡人并未撤销账户定制关系的,不支持发卡机构以持卡人否认交易理由(4810)进行拒付。

5.4差错处理费用

进行差错调整(例外长款处理除外)涉及的原始交易手续费遵从《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二卷《业务规则》第七章规定处理。

差错处理手续费参见《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四卷《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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