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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原理复习资料

一、 什么是建筑?

建筑是人们用石材、木材等建筑材料搭建的一种供人居住和使用的物体,如住宅、桥梁、体育馆等等。

二、建筑构成要素及设计方针

1.建筑构成要素

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提出建筑三要素

“适用、坚固、美观”。

 1).建筑功能:

目的--建什么?

 2).建筑技术:

手段--怎样建?

 3).建筑艺术形象:

审美要求--建得怎样?

2. 建筑设计方针:

1953年:

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

1986年:

适用、安全、经济、美观

三、建筑的分类与分级

1.建筑的分类:

按使用功能分:

民用建筑(非生产性建筑)

工业建筑:

(生产性建筑)

农业建筑:

(农副业生产建筑)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

 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

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

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

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

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

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

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2.建筑类别等级的划分

⏹按建筑的耐火等级分:

多层建筑分为四级,高层建筑分为二级。

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

⏹按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分:

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按工程复杂程度分: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五、建筑工程设计的内容与依据

一)建筑工程设计的内容

⏹建筑设计:

建筑平立剖面设计、空间环境及造型设

       计、构造设计

⏹结构设计:

受力体系

⏹设备设计:

给水、排水、供热、通风、电气、燃气、

      通讯、动力

二)建筑设计的依据

1.人体的尺度和人体活动所需的空间尺度

2.家俱设备和使用它们的必要空间

二) 建筑设计的依据:

3.自然与环境:

① 气象条件:

温度、湿度、日照、风雪、风向、风速等气候条件;

② 地形、地质、地震烈度;

③水文条件

4.材料与施工技术:

尽量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减少建造费用

5.有关法规、标准:

① 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

② 建筑模数:

a.基本模数:

1M=100mm

b.水平扩大模数

c.竖向扩大模数

d.分模数

建筑模数的应用

v水平洞口尺寸:

1000mm以下符合1M模数:

600mm,700mm,800mm,900mm,1000mm

1000mm以上符合3M模数:

1200mm,1500mm,1800mm,2100mm…

v建筑层高尺寸:

层高3.6m以下符合1M模数:

2.6m,2.7m,…3.6m

层高3.6m以上符合3M模数:

3.9m,4.2m,4.5m…

D入账

二、 房间设计的影响因素

1.功能要求的影响;

2.基本家具、设备尺寸,人的尺寸及活动尺度的影响;

3.人的活动路线和安全疏散的影响;

4.天然采光与通风的影响;

5.室内环境系统的影响;

6.建筑结构的影响;

7.建筑艺术要求的影响。

一、主要使用空间设计的内容

● 房间的面积

● 房间的平面形状

● 房间的平面尺寸

● 房间的门、窗设置

Ü横、纵轴线

Ü开间和进深

 建筑平面尺寸

Ü建筑平面尺寸标注

房间的门、窗设置

 2.门宽

由人流多少和搬运家具、设备时所需的宽度来确定。

●单股人流最小为550(0-150)mm,

●考虑一人携带物品,门宽为900-1000mm;

●按防火要求,建筑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900mm;

3.门的开启扇数量

考虑开启方便和少占用使用面积。

●1000mm以下做单扇门;

●1200-1800mm做双扇门;

●2400mm以上做四扇门。

4.门的数量

影响因素:

  使用性质、

  使用人数的多少、

  房间面积大小、

  防火疏散

Ø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规定: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该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

1房间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

2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的房间。

Ø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规定:

●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

●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

房间面积不超过50m2,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1个门。

5.门的位置

(1)要求:

●门的位置应尽量使墙面完整,便于家具设备布置和充分利用室内有效面积;(a)

●门的位置应有利于采光通风;(b)

●门的位置应便于交通,利于疏散。

(c)

6.门的开启方向

 一般房间门宜向内开;

 公共建筑疏散门向外开;

 会议室、一般建筑物的出入口多采用内外开弹簧门;

 疏散门向疏散方向开; 

 建筑地面层疏散门向室外开。

二、 不同类型房间的设计

●生活用房—住宅

● 工作学习用房—中小学教室

● 展览类—陈列室

● 观演类—观众厅

§2.3辅助使用空间设计

辅助用房包括厕所、盥洗室、浴室、设备用房、仓储用房、开水间等,是建筑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一、卫生间设计一般要求

1.经济性

在满足设备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力求经济,节约面积

2.平面位置

在建筑平面中的位置要适当,既要隐蔽又要便于寻找;

几个卫生间的位置在建筑平面中应均匀;

厕所、盥洗室宜左右相邻,上下对位

住宅中根据不同房间的需求就近布置

3.卫生要求

公共卫生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少数人使用的厕所,允许间接采光,但应考虑换风设备;

公共卫生间应设有前室;

公共卫生间不应采用坐式大便器

4.构造、技术要求

地面标高应比同层其他部分(房间、走廊)略低,一般为20-50mm,并有1%-3%的坡度坡向地漏;

墙面和地面应采用防水性能好,便于清洁和防滑的材料。

二、住宅卫生间设计

1.洁具种类、数量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

便器、洗面器、洗浴器

Ø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2.布置形式

干湿分区

有无前室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面积

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①设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

3.0m²;

②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

2.50m²;

③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

2.0m²;

    ④单设便器:

1.10m²。

4.平面形状

矩形、弧形、多边形…

5.平面位置

不占南向、景观良好方向;可无直接采光;

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方

6.住宅卫生间数量

每套住宅都应设卫生间;

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住宅套型分类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

套    型

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m²)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

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7.不同类型住宅的卫生间

三、公共建筑卫生间设计

 1、组成:

一般由厕所、盥洗间、浴室三部分组成。

 2、设计步骤:

(1)定器具总数量

a.建筑性质

同一建筑不同功能区块指标不同;

使用对象,如老、幼、病人等,因不宜久等,数量适当增加;

 使用者在建筑物中停留时间的长短。

b.使用建筑物的总人数

c.建筑物的面积

2)定几处

根据平面功能分区确定划分为几处;

根据不同功能分区性质、人数定洁具数量

(3)定位置

位置要适当,既要隐蔽又要便于寻找;

几个卫生间的位置应均匀;

左右相邻,上下对位

4)定每一处

尺寸、洁具数量、形式、形状

3.布置方式

 a.无前室:

应考虑厕所门开启时的视线遮挡;

b.有前室:

前室作为盥洗用,男女可合用,为保

证必要的使用空间,前室深度宜为1.5-2.0m

4.尺寸设计

①人使用时的最小尺寸

Ø隔间门宽:

0.60m

Ø供1人通过宽度:

0.55m

Ø供2人通过宽度:

1.10m

Ø供一隔间门开启时1人通过宽度:

1.30m

Ø供1人洗脸时,左右需0.70m

前后距洗面盆边缘0.55m

Ø供1人捧一个盆,将两肘收紧左右需0.70m

②各使用空间基本尺寸

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

③卫生设备间距

1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宜小于m;

2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m;

9浴室间尺寸要求③卫生设备间距:

1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55m;

2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0m;

3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

4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

5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

净宽度不应小于2m;

6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65m;

7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

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

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

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距:

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0m;

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

8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外沿的净距:

当采用内开门

时,不应小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

dhgd交通联系空间设计

●交通联系部分的作用:

把各个独立使用的空间联系起来,组成完整的建筑。

●在建筑物中,交通联系部分所占的面积比重根据不同性质而不同。

●交通联系部分包括三种基本空间形式:

  水平交通联系空间:

过道、廊子等

  垂直交通联系空间:

楼梯、电梯、自动扶梯、坡道等

  枢纽交通联系空间:

门廊、门厅、过厅、中庭等

hkkgj水平交通联系空间

主要用来联系同一标高上的各个使用空间。

Ø按使用性质可以分为:

●单纯交通联系空间

(一) 过道(走道、走廊)

一般指内走廊(两侧为房间)、

单侧外廊(一侧临空一侧为房间)。

1.过道的宽度:

●①单股人流的最小通行宽度为0.55m;

●②住宅过道宽度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

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净宽不应小于1m;

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

Ø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m/百人的净宽度指标计算。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

楼层位置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地上一、二层

0.65

0.75

1.00

地上三层

0.75

1.00

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

1.00

1.25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过10m的地下建筑

0.75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过10m的地下建筑

1.00

2.过道的长度

过道从房间门到楼梯间或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以及袋形走道的长度,根据建筑性质、耐火等级及防火规范来确定。

1)公共建筑

①多层民用建筑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m)

名称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

位于袋形走道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托儿所、幼儿园

25

20

20

15

医院、疗养院

35

30

20

15

学校

35

30

22

20

其它民用建筑

40

35

25

22

20

15

2.过道的长度

名称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

位于袋形走道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一、二级

 

 

托儿所、幼儿园

25

 

 

20

 

 

医院、疗养院

35

 

 

20

 

 

学校

35

 

 

22

 

 

其它民用建筑

40

 

 

22

 

 

注:

1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

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中的规定减少5m;

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中的规定减少2m;

2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②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m)

二、垂直交通联系空间

 主要用来联系不同标高的使用空间。

包括楼梯、坡道、台阶、工作梯、爬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电梯。

2.楼梯的组成:

由梯段、平台、栏杆扶手三部分组成。

1).梯段

楼层间的倾斜构件。

(梯跑)

2).平台

供人们休息和转换方向的水平构件。

3).栏杆扶手

梯段侧面或中间设置的安全围护设施。

公共建筑楼梯设计步骤

4.楼梯的数量

 楼梯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通行能力和疏散能力。

◆为保证防火疏散安全,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5.1防火和防烟分区

5.1.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5.1.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

◆高层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1个安全出口:

Ø 塔式住宅

Ø 单元式住宅

Ø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  

Ø单元式住宅:

  

≤18层的——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

  >18层的——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

◆高层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Ø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下表规定的公共建筑。

两个防火分区之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建筑类别

两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之和(m2)

一类建筑

1400

二类建筑

2100

注:

上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仍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②多层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备注

一、二级

按本规范第1.0.2条规定

2500

1.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三级

5层

1200

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2.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

四级

2层

600

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不应设置在二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500

注: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厂房;

6仓库;

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9可燃材料堆场;

10城市交通隧道。

5.1.9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5.1.7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5.1.10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多层建筑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2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下表规定的公共建筑。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人数

一、二级

3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

不超过100人

三级

3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

不超过50人

四级

2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

◆多层建筑

◆ 局部设置1个楼梯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部位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1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多层建筑

◆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5m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可设1个。

◆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符合下表要求时,安全出口可设1个。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人数

一、二级

3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

三级

3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四级

2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

地下、半地下建筑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2 当平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3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此条只用于多层)

5.楼梯的位置

◆楼梯的位置应与建筑的对外出入口紧密相通。

◆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

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处。

◆防火规范中,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控制指标影响楼梯位置。

◆多层民用建筑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m)

名称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

位于袋形走道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托儿所、幼儿园

25

20

20

15

医院、疗养院

35

30

20

15

学校

35

30

22

20

其它民用建筑

40

35

25

22

20

15

注:

1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

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中的规定减少5m;

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中的规定减少2m;

2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6.楼梯间的形式

◆ 开敞楼梯间;

◆ 封闭楼梯间;

◆ 防烟楼梯间

7.楼梯宽度

Ø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m/百人的净宽度指标计算。

Ø

疏散楼梯每100人的净宽度(m)

楼层位置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地上一、二层

0.65

0.7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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