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491554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8.6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docx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docx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农机[2016]15号文件通知要求,在总结以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机化发展实际,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实施的重点范围及规模  1、根据我县产业发展要求和农机化发展实际情况,本着突出重点,兼顾发展的原则,经过**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我县今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的重点范围以抗旱排灌机械、稻麦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沼液沼渣抽排设备、植保机械为主,兼顾甘蔗装载机、农用挖掘机等其它机具。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的要求,今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暂停对杀虫灯、设施农业和节水灌溉的补贴;暂停农机直补超市的运营。

  2、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规模以省厅下达我县的补贴资金指标260万元为控制数。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定额补贴。

详细情况请查询“云南农业信息网”公告。

  二、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县境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我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3年以上,并继续在本地从事农业生产,由当地派出所出据相关证明的外籍农民。

  

(二)补贴数量  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套(即3台主机和其匹配的9台作业机具);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专业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台。

  三、补贴操作程序  

(一)申请和确定受益人。

购机者首先写出书面申请(其申请的主要内容是购机者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购机的原因),之后到所在村委会提出意见和盖章,然后由所在农技站和财政所对购机者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是否同意购机的意见。

最后购机者将申请交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二)确认。

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农技站和财政所对购机者的审核确认情况,按照购机者交申请的先后顺序将购机者身份信息和购机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并在申请人所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打印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交购机者,购机者按要求去办理相关手续。

若申请购机受益人超过补贴指标,当年未购到机具的,下一年优先享受补贴。

  (三)购机。

购机者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身份证到省农业厅公布的“目录”及经销商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具、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谈价、自主购机,按扣除补贴额后的机具差价交款提货,经销商出具购机发票。

购机户购机时必须要与经销商签订“三包”协议和向农机部门提供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择机具、自主与经销商谈价的承诺书。

  (四)核实。

农户购机后,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受益人购置机具进行实地核实,购机户与核实人员进行人机合影,核实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三实、三见、三合影”,即“实地、实名、实机”,“见机、见人、见票”,“核实人、受益人、机具合影”,“三合影”时核实人需佩戴“**县农机购置补贴核实人员工作证”,核实无误后,对补贴机具喷识“国补机具”和编号的统一标识,并及时向经销商提供相关报帐材料。

  (五)档案。

县级农机部门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归档表》,并按要求做好档案归档及管理。

  (六)补贴机具的管理。

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到县农机监理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未取得相关驾驶资格的农户,须进行驾驶资格培训并领取驾驶证。

县农机主管部门按《云南省购机补贴机具编号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享受补贴机具及时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负责在显著位置做出国家补贴机具和编号的统一标记,并进行监督管理。

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让(卖)的,须报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市农业局备案。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申请及确定补贴对象。

截止时间到9月25日,第二批补贴资金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实行一次性公布申请者名单、一次性确定受益人、一次性公示受益人名单。

  第二阶段:

时间从9月25日至10月10日。

购机农户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择机具、自主购机。

  第三阶段:

补贴机具的核实。

10月10日至10月15日,由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机具购置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按要求填写《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表》并签字盖章。

  第四阶段段:

总结上报。

10月15日至10月20日,县农机部门根据核实情况,向经销商提供补贴资金申报材料,完成购机补贴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将项目执行情况报市农业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大、工作量大、操作程序严格、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使我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根据我县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特成立四个工作组抓好此项工作:

  1、**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吕望晶(县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

关树文(县农业局纪委书记)  谢学彬(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

万荣、胡永春、季海峰、杨正钦、关林秋、黄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由万荣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使用实施意见的拟订、组织协调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检查、绩效考评、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等制度,确保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和操作程序规范。

  (3)负责购机补贴工作的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工作。

  (4)协调解决购机补贴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核实组  组长:

万荣(县农业局综合股股长)  副组长:

胡永春(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成员:

季海峰、关林秋、张永华、谭跃、彪秋芳、苏丽琳  核实组工作职责:

由核实人员对受益人购置机具进行实地核实,核实实行责任追究制,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三实、三见、三合影”,核实无误后,在补贴机具显著位置喷涂“国补机具”和编号的统一标识,并核对和抄录发动机编号和机具编号及相关信息。

  3、信息录入、归档组  组长:

黄江  成员:

刘永生、吴志梅、王国英。

  信息录入、归档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作受益人的公示表和各种信息的录入、上报。

  

(2)负责确认通知书、申请表的打印,核实表的制作。

  (3)对享受补贴机具及时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进度的上报工作,做好档案归档、管理和总结工作。

  (4)负责向经销商提供相关报帐材料。

  4、质量监督组  组长:

杨正钦  成员:

潘永林、聂洪亮  质量监督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购机户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负责对享受补贴的机具质量进行监督,并做好后期质量跟踪调查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补贴机具核实工作。

  (4)监督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一要规范操作程序。

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管理,认真做好申报受理和补贴受益人的公示,充分尊重农民选择机具和经销商的自主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检查、绩效考评、监督等制度,确保公正、公开原则的贯彻实施。

三要搞好专项信息档案管理和工作进度的上报工作。

  (三)广泛宣传,搞好服务  要加强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特别要做好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和补贴机具的范围及补贴金额。

要做好咨询服务,及时办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扩大中央惠农政策的影响。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理程序  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程序规定严格的支农惠农工作。

各相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补贴机具落实到购机户手中。

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购机户指定经销商或指定购买某一类型某一品牌的机具;二是购机户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购机手续,未经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和公示擅自提前购机的,坚决不给予补贴;三是供货商必须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若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购买机具、供应不合格产品、强买强卖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在我县的供货资格。

  六、县、乡镇农机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乡镇、村广泛公布购机补贴政策和产品目录,充分利用黑板报、公告、广播、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农民,使中央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二)受理农民购机申请,指导农民填写申请表;  (三)根据优先条件和农民认可的其它方式确定受益者;  (四)对确认的受益者在其所在的乡或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与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签订购机承诺书;  (六)对农民购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进度。

  (七)对实际购机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并填写《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表》。

  (八)对已购的机具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九)在补贴机具的显著位置喷漆“国补机具”和编号标识。

  (十)做好日常服务、监管和总结工作。

日常服务主要是对机具的使用和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帮助农民排忧解难;监管工作主要是享受补贴的机具在两年内原则上不准转让和买卖。

  注:

1、2016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详细内容请到“云南农业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2、2016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经销商名单请到“云南农业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3、未尽事宜按《2016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水产渔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