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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常州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不断增强我市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现就推进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特色立校、特色强校、特色兴校”理念,遵循“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工作思路,创新特色学校建设机制,营造特色学校创建氛围,扎实抓好特色学校建设的各项举措,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学校内涵,努力形成全市中小学“一校一特色”的发展局面。

二、建设目标

从2009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创建教育理念先进、管理模式科学、师生素质优良、学生个性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德育、科技、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共300所。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继承创新,着眼学校质量提升和内涵深化,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方法举措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满足学生成长需求。

(二)发展性原则。

特色学校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过程,要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的总体实施要求,逐步分类分层推进、命名、表彰。

(三)独特性原则。

特色学校创建要注重在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提升、凝练独特的办学思想和推进举措,在学校共性的基础上,体现各自个性。

(四)全体性原则。

特色学校建设是学校整体发展策略,需要学校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要面向全体,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

(五)校本性原则。

创建工作要立足校本,认真审视自身历史资源和文化氛围,寻找创建的着力点,将其打造成优势项目和强势特色。

(六)稳定性原则。

学校特色一旦形成,即应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学校要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一般不因为校长、师资以及其它外界环境的变化而改变。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要成立特色建设指导小组,加强对学校特色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全面启动、示范引导、分层推进”的工作思路,制订区域特色学校建设规划。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特色学校建设的宣传发动,激发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营造师生全员参与、有利于特色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实施规划。

学校要立足校情、师情、生情,因地制宜找准特色建设着力点,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好建设规划,确定总目标和近期、中期、长远目标,对规划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确定每学期的工作任务、举措,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三)培育建设队伍。

各地要加强对校长的培训,促进校长形成强烈的创新意识、先进的办学思想、务实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要充分重视对特长教师的培养力度,通过人才引进、专业研修、课程开发、校本培训、激励制度等措施打造稳定的学校特色建设的“特长教师群体”。

(四)优化学校文化。

各校要确立并优化先进的办学思想,将办学思想渗透到学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全面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加强班级文化建设、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学校特色的文化活动。

充分整合课程资源,加强校本课程开发,建立与特色建设相适应的校本课程体系。

加强教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特色学校建设中的先导和促进作用。

(五)加强行政推动。

市级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将于2009年全面启动,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开展特色项目研讨会、现场会和特色学校巡礼等活动,在常州教育信息网上开通学校特色展示平台,推广学校特色创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附件:

1.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评选办法

 2.常州市中小学科技特色学校评选办法

3.常州市中小学体育特色学校评选办法

4.常州市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评选办法

附件一:

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评选办法

一、申报对象

全市已获得辖市、区级以上“德育先进学校”称号的中小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

二、评选办法

1.市级“德育特色学校”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命名,从2009年起,每年评选一次,三年拟命名100所。

2.评选分申报、初评、复评、公示、命名五个阶段进行:

学校向所在辖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文明办初评同意后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和文明办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复评;复评结果上网公示;命名。

3.命名学校有效期为三年,学校每年12月底前需报送本年度德育工作总结,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出优秀特色学校予以表彰奖励,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撤销并收回铜牌。

三、评选标准

创建“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要在全面育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在下列2-3个项目上有特色,并有2-3年的实验基础:

1.校园文化建设有特色。

通过美化、净化校园环境,创建富有科学精神和人文内涵的校园文化氛围。

2.学科德育渗透有特色。

注重挖掘学科德育资源,适时、适度进行德育渗透,同时要通过教师自身良好形象和人格魅力予以示范渗透,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

3.班主任队伍建设有特色。

创新班主任培养方式,班主任队伍建设有新意、有特色,并取得明显效果,有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班主任队伍。

4.班级文化建设或团队工作有特色。

创新班级文化建设或团队工作机制,少先队、班级和团组织有活力,特色显著。

5.社会实践有特色。

建立学生实践基地,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效果显著。

6.家庭教育有特色。

创造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等方面上取得显著效果。

家长学校建设卓有成效。

7.后进生转化工作有特色。

对学业和品行有困难的学生,学校有积极的预防和教育措施,并在转化工作上取得显著效果。

8.心理健康教育有特色。

创设符合学生心理健康要求的环境,面向全体学生提供全面心理辅导,开展面向学生个体的心理咨询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9.学生评价制度改革有特色。

改革创新学生评价制度,形成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与素质教育相吻合的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10.专题教育活动有特色。

在民族精神教育、生命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等方面有科学、系统、规范的活动和课程,效果显著。

除以上内容外,学校需在德育方法、途径等方面有其它创新,并在实践工作中取得成效,形成特色。

凡近2年内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未按课程(教学)计划开足开齐课程的;

2.未能落实省、市“减负”规定,有严重违规行为的;

3.师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义务教育阶段出现流生的;

5.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6.未组织学生参加省市教育部门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

四、申报程序

申报学校填写《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申报表》,并认真总结特色德育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总结(2000字左右),经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同时上交资料光盘一份(含总结报告、影像资料或专题片等),以备材料审核和上网公示。

附件二:

常州市中小学科技特色学校评选办法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包括职业高中、幼儿园)。

二、评选办法

1.“常州市科技特色学校”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联合命名,从2009年起每年命名一次,三年拟命名50所。

2.评选分申报、初评、复评、公示、命名五个阶段进行:

学校首先向所在辖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初评同意后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和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复评;复评结果上网公示;命名。

3.命名学校有效期为三年,学校每年12月底前需报送本年度科技工作总结,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出优秀特色学校予以表彰奖励,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撤销并收回铜牌。

三、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

1.科技教育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稳定,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成为常州市科技教育的窗口。

2.科技教育领导班子网络健全,将科技教育列入学校总体发展目标,有创建科技特色学校的规划和实施计划,有良好的运行机制,科教工作有创新性、独特性、示范性。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形成鲜明的科技特色项目,并取得显著效果,在省、市或区范围内有一定影响。

(二)教育教学

1.学校把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作为学生科技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科技教学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方面有新举措。

2.在学校课程建设中,能形成以本校科技教育特色项目为主体的学校课程体系,科技内容渗透于各类学科之中;形成一支较高水准的科技教师队伍。

3.有足够可供学生选择学习的科技类科目;研究性学习中科技领域的学生课题有较高比例;有一批具有初步科技探究能力的学生群体。

4.学校对科技教育课程的实施有定期研究制度;教研活动中有通过课程落实科技素质培养要求的主题内容,形成科技教育特色的教学风格。

5.信息技术教育与科技教育相整合;建立校园科技网,并有相当数量的学生上网浏览;以信息化推动科技教育现代化,推进信息技术手段在科技教育中的应用。

(三)活动开展

1.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教育活动,如讲座、竞赛、观摩、研讨等,每年开展科技节(月)等科技主题活动,师生参与率达95%以上。

2.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设计并开展有创新思路、学生喜欢的科普活动。

科技特色项目在市级以上竞赛中有竞争实力,成果显著。

3.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建立科技社团与兴趣小组,学校的科技类社团与兴趣小组占全校社团与兴趣小组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区(县)的各项科技比赛和科普活动,能独立承担市、区(县)科技示范活动。

(四)基础建设

1.学校把教师科技教育的实绩作为业务考核、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

2.学校每年有计划安排科技教育教师和科技活动辅导员参加专题性的科普报告和新科技知识系列培训,提高其科学文化素质和开展科技教育的能力。

3.学校建有与科技特色项目相匹配的较先进的实验室,并有运作机制;有专人管理和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率高,使用率高;项目资源对兄弟学校及社会开放。

4.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教育的理论研究,学校科技类学科教研组开展一定的科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5.重视对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投入并逐年递增。

保证活动经费,添置更新教学活动科技器材;图书馆、电教馆中存有最新科普读物,出借率、使用率高;有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室,定期组织专题科技教育成果展示。

(五)社会成效

1.充分依托社区、社会,广集资源、形成合力,有对口的市、区级科普教育基地,有科技特色项目的实验基地,并发挥其作用。

2.在学校校园文化和环境设计中体现科普宣传教育内容,并能体现学校科技特色。

3.建立一支由科学家、专家等组成的热心于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兼职辅导员队伍,指导学校科技教育并有一定成效。

4.重视科技教育工作宣传,每年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报道学校科技教育。

5.成立较固定的学生科普传播志愿者队伍,引导学生利用节假日积极参与社区科普宣传活动,并获得好评。

四、申报程序

申报学校填写申报表并提供1000字以内科技教育工作总结和资料光盘一份(含总结报告、影像资料或专题片等),报送辖市、区科协,由辖市、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汇总后推荐上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会同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结果经上网公示无异议后,对通过学校颁发铜牌。

附件三

常州市体育特色学校评选办法

一、申报对象

近五年内获得过辖市、区体育先进称号的中小学校。

二、评选办法

1.市级“体育特色学校”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命名,从2009年起每年评选一次,三年拟命名100所。

2.评选分申报、创建、审核、公示、命名五个阶段进行:

学校先向所在辖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初评同意后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上网公示;命名。

3.命名学校有效期为三年,学校每年12月底前需报送本年度体育工作总结,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出优秀特色学校予以表彰奖励,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撤销并收回铜牌。

三、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

1.学校重视体育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2.有具体、可行的体育特色项目发展规划,有年度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及总结。

3.有特招体育特长生的政策,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

4.体育特色项目建设有必要设施设备和经费保障,训练、竞赛活动经费,教师(教练)补贴得到落实。

(二)体育场地、器材设施

1.学校基本具备本校体育特色项目的标准场地和课余训练器材,长期(1年以上)租用学校周边场地可按实际场地算。

2.各项目场地标准如下:

田径200米以上跑道的田径场

游泳4条以上标准宽度泳道的25米以上游泳池

篮、排球有训练馆或2块以上符合标准的室外场地

足球有60米×40米以上面积的足球场地

乒乓球有8副以上乒乓球台,其中5副为室内

羽毛球有训练馆(内有2块以上符合标准的场地)

健美操有专门的健美操房

象围棋有专门的象棋、围棋室

网球有2片以上标准的网球(短网)场地

跆拳道(武术)有专门的训练房

其它项目由市教育局、体育局根据申报校实际条件情况再作审批。

(三)师资配备及课程安排

1.按国家规定配齐体育教师,并有专职的体育特色项目教师(练),教师(练)具有相应学历,能够满足特色项目教学和训练需要。

2.体育教师(练)有培养目标计划,健全培训制度(指参加国家及省、市、区教育、体育局主办的岗位培训、短期培训及各类讲座等)。

(四)体育活动与竞赛

1.学校能认真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能有效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推进体艺“2+1”工程,建立技能、体能评价标准;全体学生参与并掌握1-2项以上的体育健身技能,并能较好掌握校本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学生参加体育特色项目活动人数占学校学生总数的50%以上(特殊项目除外)。

2.学校有2-4支以上的体育项目运动队,并形成年龄梯队;每学年举办2次全校运动会并形成制度,其中一次为学校特色体育项目比赛;特色项目运动队水平较好,每年都能参加上级体育、教育部门联合举办的特色项目体育竞赛活动(无年度竞赛计划的项目除外),比赛成绩优良(达到全市前6名水平);特色项目运动队训练经常化、制度化;校运动队管理规范,保障运动员有效文化学习时间,建立特色项目校运动队运动员档案。

3.每年能向高一级学校(体育特长班)及辖市区体校输送5名以上运动员。

向市体校输送1名算2名,向省体校输送一名算3名,向省体工队输送一名算6名。

四、工作要求

1.各辖市区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各学校要学习宣传本办法,积极推荐和申报体育特色学校,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细致地部署本地区的体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

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积极引导、合理布局,鼓励农村学校和初中学校创建体育特色学校。

要因地制宜,完善特色学校创办条件,稳健推进,追求实效,促使学校体育工作特色化、优质化。

2.各学校要对照《常州市体育特色学校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另行下发),扎实开展自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自查要形成有关总结材料,并对下一步学校特色的建设工作起指导作用。

3.第二批市级“体育特色学校”将从2008年申请名单中产生,2009年5月进行审核工作,6月公示,7月命名,10月考评。

今后每年3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5月审核,6月公示,7月命名,10月考评。

到2011年完成全市体育特色学校创建任务。

附件四

常州市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评选办法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包括职业高中)。

二、评选办法

1.“常州市艺术特色学校”从2009年起每两年命名一次,三年拟命名50所。

2.评选分申报、初评、复评、公示、命名五个阶段进行:

学校首先向所在辖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初评同意后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和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复评;复评结果上网公示;命名。

3.命名学校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自动取消,重新评审。

学校每年12月底前需报送本年度艺术工作总结,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出优秀特色学校予以表彰奖励,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撤销并收回铜牌。

三、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法规、文件,管理体系健全;制定艺术教育工作计划,有艺术教育总结;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艺术教育工作正常。

2.分管校长每学期至少听4节以上艺术课,定期检查、指导艺术教育;学校有艺术科研课题,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材料、有成果;教务处定期检查、督促艺术教研组备课情况。

3.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4.学校重视师德教育,关心艺术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艺术教师的积极性。

(二)课程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按照新课程标准制订学期艺术(音、美、艺术)学科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内容。

2.艺术教师按照新课标要求备课;教学环节紧凑,重、难点突出,注重过程性、自主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3.课堂教学模式、结构合理,按照艺术教育的规律和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组织教学;学生有兴趣学习艺术,教学效果良好。

4.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察和毕业考核科目,有成绩记录。

5.学校艺术教研组有计划、记录,能定期开展活动;艺术教师重视理论学习和研究,有个人业务学习笔记;领导、教师按要求参加学科教研活动、业务会议和基本功训练,按时上报各类材料。

(三)课外活动

1.学校特色教育组织管理有序,普及面达100%。

2.学校每年举办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定期举办艺术(文化)节;在艺术教育中结合重大节日和庆典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艺术展演活动。

3.校园广播、展览、演出、展示和整体设计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

4.学校组织艺术活动全年无安全事故。

(四)保障有力

1.学校有校级领导主管艺术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注重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在艺术教育活动中的作用;在学校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确保艺术教育经费。

2.学校尊重艺术教师的劳动,确认艺术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对艺术教师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寄语适当表彰奖励。

3.艺术教师组织、指导学校课外艺术活动,计入教师工作量。

4.按照教育部制订的《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一类标准)配备艺术教育教材,并有较高的使用率。

5.鼓励艺术教师参加业务进修、观摩、科研和创作活动,并在时间、经费上给予支持。

支持教师参加教师艺术团活动。

(五)办学特色

1.学校艺术氛围浓厚,音乐、美术教师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

2.学校课外艺术活动活跃,学生有较高的审美素养,艺术教育成果显著,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在省、市以上艺术活动或比赛中获奖。

3.学校或教师在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和科研中有成效,教科研论文在省市相关评比中获奖,或有其他艺术形式的成果展示,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4.有艺术学科的校本课程,在师资、教材、设施、教学效果和社会影响等各方面都体现学校的艺术特色。

四、申报程序

艺术特色学校评选工作每年10月上报材料,11月到12月组织评审验收,次年年初公布名单。

申报学校认真总结艺术特色建设情况,形成创建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并填写好“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表”(一式三份),辖市区汇总、审核后填写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并将所有材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如有光盘等资料也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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