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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文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四)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

坚持能力为重。

坚持全面发展。

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六)明确政府职责。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增强学生体质。

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第六章职业教育

第七章高等教育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

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

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增加投入。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巩固提高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

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

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

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

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

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

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

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

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

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

办好在内地举办的少数民族班(学校)和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

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

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特殊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

注重因材施教。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完善治理结构。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

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

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

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

统一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

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落实教师绩效工资。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

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

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

推行校长职级制。

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

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体系。

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第二十二章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

本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

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中共临夏州委  临夏州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全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决定

(二O 一二年九月七日)

 

2011年,我州“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教育事业进入了发展的关键阶段。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州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一面旗帜,紧盯一个目标,围绕一个统揽,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加快建设三大基地、三个经济带、两个示范区,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生态优美的幸福美好新临夏”的总体思路,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着力推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促进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育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事业,肩负着人才培养、智力支持的重任,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

促进我州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人口素质,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州的发展进入了政策机遇叠加、转型跨越、蓄势待发的关键阶段,促进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直接关系到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渠道,关系到我州与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教育事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抓教育的决心和信心,立足州情、着眼未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采取非常措施,以大动作、大工程、大项目,全力促进全州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1.总体思路。

实施人才引领、科教兴州战略,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全面促进教育的公平发展、均衡发展、提质发展和跨越发展,促使我州教育事业争先进位。

 

2.目标任务。

——学前教育。

到“十二五”末,全州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力争达到60%;到2020年,全州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义务教育。

到“十二五”末,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

到2020年,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

到“十二五”末,力争使全州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0%,高中阶段学生职普比达到4:

6;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中阶段学生职普比达到5:

5。

 

——特殊教育。

“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工程项目,全州力争建成2所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到2020年,全州共建成5所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70%。

 

——人均受教育年限。

着力提高适龄人口受教育程度,使我州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3.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每年选派考录的高校毕业生到山区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

对长期在边远山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切实解决山区学校师资薄弱、教师派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从2013年开始,对边远山区工作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20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边远山区学校由县(市)界定。

城镇、川塬区学校对口帮扶山区学校和薄弱学校,每年选派教师到山区学校和薄弱学校进行轮岗支教。

 

4.加强山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

加强对山区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建设改造力度,切实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

县(市)财政加大对山区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投入,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在图书、教学实验仪器、音美体器材的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山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并着力改善师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5.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

县(市)根据实际需要,在乡镇建设小学高年级寄宿制学校。

农村寄宿制中小学要配备必要的管理、服务、医务、保安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

 

6.确保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

各级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女童作为“控辍保学”的重中之重,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辍学。

积极动员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加大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救助力度。

集中力量办好州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努力满足残疾少年儿童的各种教育需求。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流浪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着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7.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加快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步伐,实现乡乡有标准化幼儿园,有条件的村积极创办幼儿园。

县(市)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幼儿教师招录计划,积极从小学富余人员中培养幼儿教师,从幼儿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中自主招录幼儿教师。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

 

8.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不懈地开展“控辍保学”,不断提高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切实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扫盲工作,巩固扫盲成果,不断提高人口素质。

 

9.加大对普通高中学校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从2013年开始,州政府将连续三年每年设立400万元的普通高中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州直高中学校教育信息化、实验室、通用技术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方面的办学条件。

县(市)政府设立2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县(市)高中办学条件的改善。

各级发改、财政、教育、人社、编办、建设、税务等部门积极为示范性高中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充分发挥省、州级示范性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10.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

大力支持州直中职学校实验实训基地、骨干优势专业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创办省级重点中职学校。

县(市)加大力度,建设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采取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办学形式,加强农村技能人才的培训。

积极引进省内外职校,扎实推进联合办学。

充分利用州外、省外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动员、组织输送大中专毕业生和“两后生”到外地接受优质的职业教育,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实现转移就业。

 

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教师补充力度。

县(市)制定优惠政策,按照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自主引进紧缺学科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和“双师型”教师,其工资待遇由同级财政支付。

强化教师培训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项目,依托电大临夏分校建设功能完善的教师培训中心,加强州级教师培训工作。

县(市)、各学校积极开展县级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

 

12.稳妥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坚持“以县为主,一县一策,积极稳妥,合理分流”的原则,妥善解决2003年9月25日以前的在岗代课教师问题。

 

13.落实教师职称待遇。

适当提高中小学、中职学校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县(市)、州直学校根据教育工作需要,提出具体的提高比例,报州人社局审批。

对已获得任职资格的,落实相关待遇。

 

14.提高班主任补助标准。

从2013年起,根据县(市)实际,对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按照班额大小,每月发放100—200元的补助金,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15.实行提前离岗政策。

身体不适宜教学、长期不能在教学一线工作的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任教师,经本人申请,同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可提前离岗,享受原职称待遇,不占原职称岗位,到龄退休;教龄达到30年的教师,退休时享受100%工资。

 

16.实施教育“提质工程”。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教育工作的重点转向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采取超常规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向教育局长、向校长、向教师、向课堂要质量。

州委、州政府每年召开隆重的教师节庆祝大会,在全州范围内评选先进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特别是对普通高考成绩突出的县(市)、学校、教师和全州文理科前100名优秀学生,进行重奖。

县(市)每年对各级各类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学生进行奖励。

 

五、全力推动教育跨越发展 

17.实行免费教育。

逐步将义务教育向上延伸到高中、向下延伸到幼儿园。

从2013年起,全州免除普通高中学生的学杂费和课本费,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18.创办高等教育。

采取边建边办边批的措施,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合作,依托临夏州的区位优势,经过1—2年的努力,积极创办3所高等院校,结束临夏无高校的历史。

依托创办的高校,创新办学模式,积极引进国内外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走教、科、研、产一体化的办学路子,为我州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文化教育根基。

 

六、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9.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每年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

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争当“教育书记”、“教育县(市)长”,切实做到教育项目优先立项、教育资金优先拨付、教育困难优先解决,使教育成为“一把手”工程,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20.建立科学的教育考核评价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推进教育发展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和县(市)、部门工作的基本要素和重要指标;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县(市)政府设立一名副县级主任督学,加强督政和督学工作,形成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事事干到位的教育工作局面。

 

21.切实加大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安排,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规定,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教育的各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教育事业上。

 

22.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州、县(市)建立校长队伍后备人才库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罚。

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建立职、责、权、利相统一的校长管理机制校长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做到学者治校、专家治校。

坚持质量立校,教学质量连续下滑的学校,对校长实行组织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选派校长到发达地区学习锻炼,邀请国内知名教育专家每年举办2—3次论坛或讲座,使教育系统牢固树立思想引领发展,思路决定出路的观念,着力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办学思路、教学理念上有所创新。

 

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按照《决定》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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