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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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背景

临翔区位于云南省西南部,跨北纬23º29'—24º16',东经99º49'—100º29'之间,东与普洱市的镇沅县、景谷县隔澜沧江相望;西连本市耿马县;南和双江县毗邻;北和云县接壤。

南北长83千米,东西宽55千米,国土面积2652平方公里,境内多为山区半山区,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8.4%,国道“214”线由北向南跨境而过。

县城距省会昆明公路里程522千米,每天有航班直达昆明。

临翔区场年平均气温为17.2℃,年积温6352.9℃,是云南省气候四季如春的三个名地之一;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115.9小时,全年无霜期289天,年降雨量为1163.9毫米。

境内土质多为红壤,占总面积的49%,土壤腐质层较薄,耕作层浅;森林覆盖率自1950年以后逐年减少,1985年最低,为26%,自1996年以后逐年回升,至2009年,森林覆盖率为71.45%。

县城凤翔街道为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机关驻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全区辖九乡二镇,一百零二个村民委员会,三个居委会,2009年末,全区有总人口306900人,83002户,其中:

农业人口182800人,58051户,农村劳动力25022人。

住有傣族、彝族、拉祜族、布朗族等23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8.8%。

全区有耕地338346亩,其中:

水田136601亩,旱地188484亩。

农民人均占有耕地1.44亩。

85%以上的耕地分布在山坡上。

2009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为260265万元;农业生产总值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12775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996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70元;全区财政收入25277万元;财政支出为80524万元,自给率为31.4%。

粮食总产量79940吨,农民人均占有量使285公斤;全区肉类总产量14142吨,人均42公斤。

2009年,临翔区司法局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纠纷16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和制止群体性械斗9件,参与“严打”整治230人次。

全区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1260起,成功9781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2%,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职能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延伸,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临翔区是临沧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人口众多,人流量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行各业凸显出来的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必须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进行化解处理,处理和化解这些矛盾的重任就落到了司法系统的肩上。

所以,临翔区司法局的建设就显得意义重大。

一、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承办单位概况

临翔区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区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社区矛盾排查调处等工作。

(一)临翔区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省、市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研究拟定贯彻执行省、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区贯彻执行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监督、管理全区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4、领导全区的“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建设,协调“148”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计划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物资装备。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及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和劳动工资,管理司法干部队伍。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职责

1、办公室(10人)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和报告的起草;研究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信访、统计、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司法所)行政、事业经费和国有资产及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法制宣传教育股(6人)组织全区公民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指导全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法律培训,协助政法院校法律大中专招生及各类助学工作。

3、基层工作股(6人)负责管理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建设和“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工作。

4、区委依法治区办(2人)贯彻落实依法治省、治市、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计划,负责拟定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文稿,收集了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推广依法治理典型经验;承担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

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区、乡、镇(街道)、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普法工作者的法制培训。

5、社区矫正股(6人)宣传、贯彻社区矫正工作法规、政策,拟定全区矫正试点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指导,收集、分析、综合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并作找相关数据统计,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沧江公证处(11人)办理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对社会性活动提供法律监督,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7、江华律师事务所(4人)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残疾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带来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8、法律援助中心(5人)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委托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符合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监督、指导案件承办。

9、纪检办(2人)监督检查司法部及司法行政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

监督检查司法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经中央纪委监察部批准,初步核实司法部党组和行政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参与调查司法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司法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协助司法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司法部及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

受理对司法部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司法部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派出机构(法律事务所15人)负责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临翔区司法局行政编制67名,其中:

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工科长(副科级)1名,县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1名,股长(主任)9名,一般工作人员38人,乡镇(街道)15人主。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

4、国家计委《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5、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6、委托方与中和公司签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合同书》;

7、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四、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党的十七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做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职能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延伸,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相继增加,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任务日趋繁重。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临翔区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为临翔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发展仍存在很大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业务用房严重紧缺,靠挤占有限的办公用房开展业务,没有独立的、能满足实际需要的业务用房。

二是工作开展严重受限,新职能、新任务对司法行政各项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目前临翔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严重滞后,日益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随着形势发展,司法行政职能不断扩大,工作任务增多,司法队伍的壮大,90年代建于凤翔镇西大街的司法局办公用房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局机关办公室于2006年5月根据需要搬迁至区人民政府综合大楼办公。

而其他的部门则分散于临沧城各自办公,为了各职能部门的整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工作效率和协调作用,方便办公及群众办事的需要,临翔区司法局向临翔区政府申请建设业务综合楼。

第2节项目建设概况

一、建设地点

项目地点为临沧市临翔区忙令南路中段(临翔区政府北门对面)。

二、建设规模与目标

新建临翔区司法局业务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为2342m2。

建设目标:

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适度超前,满足司法局各项办公的需要的业务综合楼。

三、主要建设条件

1、具有较好的电力供应条件。

南方电网公司在临沧市内形成了以220KV为进出口、110KV为主干线到县、35KV为支线到乡、10KV到村委会覆盖网络到村的大小电联网运行、余缺互补、优质高效的电力运营网络。

项目区已完成城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地忙令为城网环城线供电区域,电力条件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

2、具有较好的道路交通条件。

项目区位于临翔区忙令南路旁,属临沧城市区,交通十分便捷,能满足项目建设和营运的需要。

3、具有较好的供水条件。

项目建设地位于临翔区忙令南路旁,由临沧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水量充沛,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4、本项目拟建场址符合临翔区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5、拟新建的临翔区司法局业务综合楼不涉及土地征用,政府划拨给司法局的办公用地已能够满足本次新建的需求。

四、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1、临翔区司法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016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4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1.4%。

区政府帮助解决划拨土地7亩,价值3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5%;自筹资金24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4.1%。

其中:

建筑工程费用6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5万元,基本预备费20万元。

2、通过项目的建设,能基本满足临翔区司法工作需要,提升临翔区司法局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二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

第一节 需求分析

根据《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明确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其中市(地、州)司法局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司法行政机关为一级司法业务用房,县(市区)司法局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司法行政机关为二级司法业务用房,乡(镇、街道)司法所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司法行政机关为三级司法业务用房。

临翔区司法局业务用房按照以上划分标准为二级司法业务用房。

根据《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第二十六条,二级司法业务用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以下指标进行控制:

一、编制人数45人以上的不超过35m2/人;

二、编制人数25人以下的不超过38m2/人;

三、编制人数25—45人的应采用插入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35+(45-N)×0.15(公式中N=编制人数,单位:

m2/人)。

临翔区司法局核定编制定员为67人,按照司法局业务量及规模每人平均建筑面积取上限值35平方米,需要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67×35=2345平方米。

第二节 建设规模方案

根据“建标”要求,并结合临翔区司法局的业务规模及需求,按设计使用年限为60年的标准,遵循适度超前的原则,最终确定临翔区司法局业务楼的建设规模方案为:

建设综合业务楼一幢,面积为2342m2,层数为五层,结构为框架结构。

第三章场址选择

第一节场址现状

一、地点与地理位置

临翔区司法局业务楼建设地点为临翔区忙令南路中段。

二、场址土地权属及类别、占地面积

临翔区司法局业务楼场址土地权属为国有,类别为划拨,项目建设占地面积7亩(4666.9m2)。

第二节场址条件

一、地形、地貌条件

1、地形项目区位于旗山坡脚,属临沧坝子北缘,地形平缓,属小型盆地。

2、地貌项目区位于西南横断山中段,云贵高原西缘,为高原丘陵盆地,云南俗称“坝子”。

东面为南汀河,西面为西河,南汀河自南向北,最终流入萨尔温江。

大区域呈东南高北低走势,项目区小区域呈西高东低走势。

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1.工程地质

项目区地质条件为新生界第四系(Q4)冲积残坡层,以黑色、黄色、浅紫砂砾为主。

表面为有机质耕作层;下面为深褐色、褐黄色粗砾为主。

项目建设施工,必须对表层有机质进行软基处理。

2.水文地质

项目区地下水位较高,且水系发达,常年处于饱和状态。

建议建筑物设计基础必须高于地面高程30㎝至50㎝。

三、周边建筑物与环境条件

项目拟建地点地处临沧新城区忙令南路中段。

是政府新规划的办公行政区域,道路宽敞、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没有污染企业,空气质量达标。

(1)建设项目场地周边:

属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环境安静地段。

(2)远离易燃、易爆物的场所,不在有污染腐蚀性气体单位的下风向处,无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3)周边建筑物多位行政用房及民房,行政用房为五层以上建筑,框架结构,民用建筑为三层以上建筑,砖混或框架结构。

四、城镇规划条件

临沧城市规划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临沧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临翔区发展计划局、临翔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临翔区国土资源局联合向省建设厅以临建字〔1997〕第51号《关于报请审定〈临沧县城总体修编纲要〉的报告》,并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总体设计,于2003年3月完成了《临沧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沧城市建设东至文华,南至大转山,西至青华大沟,北至清华桥,占地面积由原来的10平方千米扩大到20平方千米。

本项目处在城镇规划忙令片区,为行政办公区。

五、公共设施条件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进行整体搬迁,统一规划,建设项目其公共设施以临沧城为依托,公安、司法、卫生、电力、通信、银行、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公共设施齐全,符合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

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符合规划的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

六、征地拆迁条件

临翔区司法局的建设项目用地,属区委、区政府统一规划的行政事业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权属国家所有,规划地面上没有附属物、建筑物,不涉及征地拆迁。

七、施工条件

临翔区司法局建设项目,地点在临沧市临沧新城忙令南路中段,周边为政府区域,施工现场临时出口直通忙令南路,交通条件能满足项目建设期施工要求;施工用电为临沧市供电局供电,电力供应平稳,施工用电有保障;施工用水为临沧自来水管网供水,能满足项目建设施工需要,符合工程用水标准。

第三节场址条件比选

项目建设场址是唯一的,不进行第二个场址比选。

 

第四章建筑方案选择

第一节建筑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建筑设计的指导思想

建筑设计的指导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适度超前,满足司法局办公的需要。

充分利用基地范围内的地势、地貌,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新建建筑所处的环境,周密规划总体布局,近期与远期的有机结合并进行通盘考虑。

二、建筑设计的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的整合原则。

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各项建设事业为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可持续发。

3.坚持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有机结合。

4.坚持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其“独特性”和“适应性”。

5.坚持土地开发与节约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

三、建筑设计方案选择

1.本着环保的原则,设计考虑以钢代木,门窗均采用铝合金窗,实木门。

2.建筑物采用框架结构,墙体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做填充墙,外墙符合环保和耐久性要求的外墙涂料。

3.内墙面为石灰浆刷白或做仿瓷墙面。

4.室内地面、走廊地面均为花岗岩或地砖地面。

四、结构设计原则

1.刚柔相济。

合理的建筑结构体系应该是刚柔相济。

结构太刚则变形能力差,强大的破坏力瞬间袭来时,需要承受的力很大,容易造成局部受损最后全部毁坏;而太柔的结构虽然可以很好的消减外力,但容易造成变形过大而无法使用甚至全体倾覆。

本项目采用框架现浇,克服了这一问题。

2.多道防线。

安全的结构体系是层层设防的,灾难来临,所有抵抗外力的结构都在通力合作,前仆后继。

这时候,如果把“生存”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某个单一的构件上,是非常非常危险的。

因此我们要求在此项目结构设计中要做到强构造来增强防线。

3.抓大放小。

“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等是建筑结构设计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建筑结构中,柱倒了,梁会跟着倒;而梁倒了,柱还可以不倒的。

可见柱承担的责任比梁大,柱不能先倒。

为了保证柱是在最后失效,我们故意把梁设计成相对薄弱的环节,使其破坏在先,以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出现的损失。

五、结构设计方案选择

根据临沧城地质资料及周围地质资料,确定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建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框架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墙体为240㎜新型轻质墙体材料填充墙,不参与承重和抗震。

六、土建设计采用的主要规

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设计标准》(GBT50001—2001);

2、《建筑制图标准》(GBT50140—200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6);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局部修订版;

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8、《建筑设计给排水规范》(GB50015—2003);

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0、《混泥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第二节项目总体规划方案

一、总平面布置和功能要求

根据基地及周边的相关现状条件,项目总平面布置为:

南面开放式小广场,为道路入口,也是对外联络的窗口;业务综合楼坐北朝南,布置在北面正中央,用房为一字型布局,尽量留出绿化空间为司法局和城市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的环境。

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单内走道多层集中式布局,紧凑整体布局方式在用地有限的情况下,设计中充分考虑办案业务用房安全的特点,结合整幢建筑的朝向、采光问题,在设计中充分挖掘现有的条件,将办公用房的使用功能最优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建筑理念。

二、规划的原则

项目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1、整合原则

项目规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的整合原则。

(1)应当符合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

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2)要正确处理好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

要从全局出发,使司法局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主次分明,互相衔接,科学考虑项目区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3)要正确处理好规划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辩证关系。

(4)要处理好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

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项目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

2、经济原则

项目规划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设的方针。

(1)要本着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尽量少占土地。

(2)要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地确定司法局各项建设用地和定额指标,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论证,建设规模适度,确保客观需要与融资能力相结合。

3、安全原则

安全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

因此,项目规划要将司法局防灾对策纳入规划指标体系。

司法局规划应当符合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

在可能发生强烈地震和严重洪水灾害的地区,必须在规划中采取相应的抗震、防洪措施;特别注意建设的防火防风问题等。

4、美学原则和社会原则

按照美的规律来安排项目建设的各种物质要素,以构成项目主体的整体美,给人以美的感受,避免“城市视觉污染”。

(1)要注意传统与现代的协调,保护好那些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设施、名胜古迹的同时,也要注意体现时代精神,包括使用新材料、新工艺,让二者结合“神似”而不是“形似”。

(2)要注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协调,建筑格调与环境风貌的协调。

项目规划需要通过对建筑布局、密度、层高、空间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预,体现项目主题的精神和气质,满足生态的要求。

所谓社会原则,就是在项目规划中树立为全体市民服务的指导思想,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尽量满足人民的各种需要。

(1)设计要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

人是环境的主角,让建筑与人对话,引入公园、广场成为人交流联系的空间,使人享受充分的阳光、绿地、清新的空气、现代化的公共设施、舒适安全的环境,这种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主体环境,已成为世界上许多项目面向21世纪的规划和建设的目标。

(2)要大力推广无障碍环境设计。

公共设施不仅要为健康成人提供方便,而且要为老、弱、病、残、幼着想,在建筑出入口设置无障碍通道,体现社会高度文明。

第三节建筑方案

一、建筑方案描述

1.建筑艺术与风格

建筑风格为现代主义风格,以体现时代特征为主,没有过分的装饰,一切从功能出发,讲究造型比例适度、空间结构适用美观,强调外观的明快、简洁。

体现了现代生活快节奏、简约和实用,但又富有朝气蓬勃的生活气息。

2.建筑特征与结构

外立面以现代风格为主,建筑造型设计以刚劲、挺拔、简洁、大气为原则,运用几何体形的组合与变化,使建筑整体虚实变化得当、形态生动。

根据项目区及周围地质资料,本建筑方案工程设计采用框架结构,墙体为240㎜免烧砖墙,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60年。

3.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力求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适度超前,能满足司法办公工作需要。

建筑功能的空间和设施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物质载体,其空间、构建、材料、色彩、品质,总体协调关系、使用方便程度等都基于建筑的一般文化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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