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人教版 文学类文本阅读 单元测试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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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人教版文学类文本阅读单元测试1

2019届人教版文学类文本阅读单元测试

一、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狼与猎手

红柳

猎手做着今日必有收获的美梦,不知不觉已经走过了好几处下夹子的地方,但都一无所获。

当转过一片老榆树林时,忽然,远处传来哗啦哗啦的铁链声,他紧走几步穿过树林,一眼望见前面那棵老榆树下,一个大家伙在那儿翻腾,钢夹夹住了它的前腿,原来是一只狼。

猎手心头一阵狂喜,端着枪一步步向狼逼近,狼夹着尾巴立在那儿一动不动,眼里充满了恐惧、仇恨和绝望。

猎手一边小心地挪动脚步,一边举起猎枪,瞄准了狼的天灵盖儿,啪!

脚下的土夹着枯枝败叶骤然飞起来,猎手只觉脚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咬住了。

一阵钻心的巨痛,眼前一黑,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昏死过去了。

猎手的小腿被一副钢夹紧紧钳住了。

这是山里猎人用的猎夹,它的两组弹簧弹力相当大,要想打开钢夹,得将它固定在专用的带钢钩的厚木板上,一个人用铁棍撬开,另一个人赶紧挂上销子和保险。

打开的夹子刚好是两个半圆,在比猎枪筒还粗的钢条上焊着一圈两寸多长的钢齿,当两个半圆合在一起时,钢齿相互交错,尖利无比,任何野兽只要被它夹住就休想逃脱,因为每根钢齿上都有两排倒钩,一旦刺进大牲口的骨头,连猎人也打不开,每次只能把猎物的腿砍断,然后把夹子放在火上烧,直到把上面的骨肉烧成炭。

不知过了多久,猎手终于苏醒了,眼前的一切他都明白了,不过他心里很清楚,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切。

他不用看也会猜到,这夹子上铁链的另一端肯定是锁在旁边那棵大树上。

“这是哪个挨千刀的跑到我碗里扒肉来了!

”猎手疼得直咧嘴,心里骂着,眼睛又闭上了。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已经可以接受这个现实了。

他侧过身子发现狼趴在那儿,正静静地望着他。

这个时候,他才细细地打量起这只狼来。

他第一眼就望见了狼肚子上那两排鼓鼓的奶子,原来是只母狼。

猎手感到一阵内疚,这会儿,它的儿女们一定在洞中焦急地盼着妈妈归来呢,可惜——它们再也不会见到妈妈了。

寂静的山林里,幽僻的小路上,两个生灵在相距不过五米的草丛中,就这样默默地相互对望着。

太阳眼看就要落山了,鸦雀忙着飞向各自的窝巢。

猎人们都知道,黄昏比黑夜更危险,因为那些凶猛的食肉野兽都在这个时候出来寻找猎物。

他伸手把枪抓过来,查看了一下子弹,打开了保险,准备随时应付不测。

脚下那滩血是最大的祸害,血散发的腥味会飘得很远很远,在这一点上,狼做得很明智,随时把流出的血舔干净。

因为它知道,即使是它的同类顺着腥味找到这儿,也会把它吃掉。

人没有勇气把自己的血吮进肚子。

猎手躺在草地上,眼望着天空,无计可施。

他心里盘算着,从家人发现他可能出了意外到最终找到他,起码也得三四天时间。

这三四天就算不饿死、渴死,也难免让野兽吃掉,想到这儿猎手绝望地长叹了一口气,枪下滑到了一边,两颗泪珠竟从眼角两边滚落下来。

突然,一阵响动使猎手警觉起来,他扭过头一看,顿时愣住了:

只见那只狼正用尖利的牙齿撕啃被夹住的前腿。

血不住地从新咬开的伤口向外涌,狼一边吮吸着血,一边低低地呻吟。

当咬到骨头时,那咔嚓咔嚓咬碎骨头的声音令猎手心都跟着颤抖起来。

他实在不忍看它这样遭罪,悄悄地举起了枪。

狼觉察有动静,猛地抬起头,在那一刹那,猎手忽然发现,狼的眼里噙满了泪水,万分痛苦地望着他。

猎手的枪无力地垂了下来。

约莫十分钟过去了,狼腿被生生咬断了。

狼用舌头舔着夹子上的半截腿,呜呜地低头叫着,像是为失去那块骨肉在哭泣。

过了好一会儿,它抬起头默默地望着猎手,缓缓转过身,一瘸一拐地朝山岗上走去。

在山崖的转弯处,狼回过身再一次朝猎手望去。

可它看见的却是一支瞄准它的猎枪,刹那间,一切似乎都凝固了,狼巍然立在崖边,在明亮背景的衬托下,它宛若一尊石雕,只有悬在半空的断腿在微微抖着。

枪响了,回声在山谷中悠悠荡荡,久久不愿散去,仿佛是狼的那份载着怨恨的魂灵。

几天以后,另一个猎手经过这里,看到的是这样一幅情景:

钢夹上夹着一根不知是什么兽类的腿骨,那上面的肉已经被啃得精光,旁边还有一支没有子弹的猎枪。

1.小说中猎手的形象特点是什么?

请简要分析。

2.谈谈画横线句在文中的作用。

3.赏析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语言特色。

4.请结合文本分析小说运用的对比手法。

二、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教授

【美】兰斯顿·休斯

七点整,一辆大型轿车在布克蒂华盛顿旅馆前面停了下来,一个穿制服的白人司机从车里走了出来,向大门走去,打算向服务台询问有没有一位名叫布朗的黑人教授住在这里。

其实这位教授正坐在门厅里。

司机一进来,教授就迎了过去。

“是钱得勒先生的汽车吗?

”他带点踌躇地问道。

“对,先生,”白人司机对这位穿戴整齐、身材矮小的黑人说,“您是布朗博士吗?

“我就是。

”教授微笑着稍稍欠身说。

司机给布朗博士打开了临街的大门,他们上了车。

汽车驶过一条长长的黑人街。

坐在轿车里的教授对于黑人区的大街总是呈现同样的低劣的、讨厌的景象感到很遗憾。

教授移开了目光,不再去看这种又贫穷又邋遢的典型黑人大街的令人不愉快的情景。

钱得勒一家在中西部和南方都很有势力,是美国巨富之一。

现在这位钱得勒先生和他的夫人,就邀请布朗教授到他们的住宅来吃晚饭。

教授坐在这辆又宽大又暖和的轿车里,在美丽的林荫大道上迅速地前进,黑人贫民区已经远远地落在他们后面了。

教授叹了口气,望着汽车外边宽广的草地和好看的住宅,这些住宅里面住的都是白人。

过了一会儿,汽车转进一条郊区道路,只见一些吊着常春藤的围墙,修得很整齐的灌木,还有黄杨木等,这些都表明这里不仅仅有住宅,还有庞大的庄园。

不久,汽车穿过充满了喷泉和树木的园林,开到了一座像旅馆一样大的私人住宅前。

一盏挂在高大门廊上的巨大吊灯,散发出柔和的光线,直照在轿车镀有铬合金的黑色车身上。

白人司机跳下车来,恭恭敬敬地为黑人教授把车门打开。

男管家领着教授走进一间大客厅。

这时钱得勒先生和他的夫人走上前来,一一同教授握了手。

他们又介绍了另一位将和他们一起进晚餐的客人布尔威克博士。

“很高兴认识您,”布尔威克博士说,“我跟您一样,也是社会学家。

男管家送来一大银壶雪利酒。

他们都坐下来,开始有礼貌地谈了起来,布尔威克博士开始问起布朗教授的那本书——《偏见的社会学》,问他认为黑人问题是否能有解决的一天。

布朗博士亲切地说:

“我们是在前进。

”这句话是他经常说的,虽然他老是感到自己是在说谎。

布尔威克博士说:

“没有一所为黑人办的大学——虽然这儿的人口有将近百分之四十是黑人。

我们又不能把他们当作本校学生收下。

这个在目前是不可能的,太不幸了。

“确实,确实。

”钱得勒先生说,“但是,等你们黑人有了发展——我们希望他们将来有所发展,我们委员会计划帮助他们发展——那时候他们的系将由像您这样的人来主持。

“您说得很对。

”布朗博士圆滑地答应着,他想到他们会捐赠一个社会学的讲座,他自己将成为讲座的第一任教授,也许每年可以收入一万元。

但是他的脑子里忘不了刚才坐车经过的黑人区大街,满街的肮脏、悲惨景象,还有那热水总是冰冷的只住黑人的旅馆,那个他讲课的黑人教堂,以及其他所有隔离黑人、歧视黑人的待遇——从来就没有对黑人有过平等的待遇!

“饭已经好了。

”男管家说。

他们站起来,走进餐厅,边喝汤边轻松地交谈。

“您的《偏见的社会学》,”布尔威克博士说,“在结束处有一段话是我非常赞成的。

布朗博士不住地点着他的黑脑袋,心里想的却是有了一年一万元的收入,夏天他可以把他的一家带到南美洲去,在那儿他们就可以有三个月的时间不当黑人。

钱得勒说:

“现在我们再谈谈您的学院——大学吧,我相信您称它为大学。

要使它成为第一流的大学,您需要的是……?

“我们需要……”布朗博士说起来了。

眼前来了黄金机会,这工作可能变成一年一万元的职位,他本人可以有足够的钱,至少能带领他的一家到南美洲去旅行,在那里他们就可以不当黑人了。

“我们需要,钱得勒先生……”

布朗博士的小学院所需要的东西在钱得勒夫妇的眼里都算不上一回事。

布朗博士这种明智的、稳健的提出要求的方式使钱得勒夫妇的慈善心肠大为高兴。

在适当的时候布朗博士起身要走了。

汽车叫来了,他与布尔威克博士和钱得勒夫妇一一握手。

这些白人对布朗博士感到满意,于是他们就鞠躬送别。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钱得勒夫妇对黑人布朗教授极其尊重,因而专门派了一位穿制服的司机准时到达旅馆去接布朗教授用晚餐。

B.布朗教授坐在车上经过黑人区的时候,看到黑人区的景象感到很遗憾,这是因为他自责没有为黑人种族争取应有的权力和地位。

C.小说在塑造布朗教授这个人物形象时,揭示了他的自私、虚伪和软弱,让读者在冷冷的轻蔑中又分明感受到一种沉重。

D.小说通过语言、心理等描写从正面突出了钱得勒先生的形象特点,又通过对其居住环境的描写从侧面说明了钱得勒先生的身份和地位。

2.小说中运用了对比的手法,请指出三处并简要分析。

3.有人说布朗这个人物形象是十分矛盾的,你是否同意这个观点?

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难舍的礼物

刘文艳

人们都很留恋童年、少年、青年时期。

那个时期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多,无须为物所累,所以生活很轻松。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属于自己的东西越来越多。

许多东西留之无用,弃之可惜;也有许多东西留之有用,但用处不大,却难以摆脱牵挂之念,甚至是为物所累,疲于整理,使生活变得很不轻松。

女儿今年春节回家,与我一起探讨人与物的关系。

她的话耐人寻味:

“我们在与物建立关系时要十分慎重,因为人是有感情的,一旦与物建立了所属关系,便难以割舍,难以割舍的东西越多就越累。

因此当你要割断与物的关系时,一定要毅然决然,否则就根本割舍不掉,割舍不掉就为物所累。

”我很赞同她的观点。

于是她帮我收拾出许多衣物、书籍和一些积攒起来的生活用品,并确定哪些送与何人,捐赠何处。

因为有了与物品割断联系的理念,我也毫不犹豫地支持女儿的清理行动。

但也有例外。

有两件东西已经被女儿理所当然地清理出去了,我却又把它们捡了回来。

这两件东西不是什么贵重物品,也不是稀有之物,就是两双拖鞋。

然而在我看来,这两双拖鞋的意义却非同一般。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在辽宁北票二中读书。

当时我与班里的一位女同学非常要好,她也是我最为欣赏的同学之一。

她学习成绩好,经常在班里名列前茅,特别是语文非常出色。

她还多才多艺,会唱歌,会识谱,舞蹈方面也很有造诣。

她让我十分羡慕,对我也十分亲近。

当然,我们俩十分要好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着差不多的家庭背景,当时我们都是农村户口。

高中毕业时,城市户口的同学都分配了工作,只有我和她两个女生没分配工作,因为是农村户口,毕业就回村参加生产劳动了。

我三年后被调入北票县妇联、县委办公室工作。

可她却没有我这么顺利,回到村里一直没有机会展现才华。

她曾想去当一名民办老师,可没能如愿。

后来她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在土产公司工作的赶着马车拉土特产的“车老板”,人很厚道,也很体贴。

我曾经去过她的家里,三间平房,东西两个屋是土炕,中间的屋是锅台,很是俭朴。

有一年春天,我出差去朝阳,一些中学同学赶来相聚,她也带着女儿来了。

当时她正在为得了脑瘤的女儿愁眉不展。

后来因为工作忙,跟她联系的也少了,听说她终于当上了民办教师。

又过了几年,我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说她的女儿不仅病治好了,而且已经考上了省城的大学。

又过了四年,孩子要大学毕业了,我又接到她的电话,说孩子已经经过笔试、面试纳入了留校任教的名单,近期还要进行最后一次考核。

她说:

“虽然女儿各方面都很优秀,但还是想请你找学校有关方面关注一下。

”我知道她很不容易,于是找到在校工作的一个朋友,请她帮助了解一下情况。

朋友回话说,这个孩子确实很优秀,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被录用,现在名单已经定了,不能再改了。

过了一段时间,她来电话说,女儿找了一个多月也没找到适合的工作,希望我能再帮帮忙。

我也很为她着急,当时答应了。

过了些日子,我介绍她女儿参加了一个国有文化企业电脑维修人员的招聘,孩子很顺利通过笔试、面试,以较高成绩被录取。

尽管这份工作每个月只有一千元工资,可她女儿还是很珍惜,很高兴地去了。

一个月后,这个孩子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水果来看我,很自豪地说:

“阿姨我开工资了,这回我能供妹妹上学了!

”我听了有些惊诧,这点儿钱还能供妹妹上学?

她却说:

“我一个月给妹妹六百元钱,妈妈、爸爸就不用再给她生活费了。

爸爸妈妈供我们姐妹俩上学挺不容易的,这回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我问:

“你的生活费只有四百元够用吗?

”她说:

“够了,我中午吃饭不花钱,住宿也不用花钱,四百元一个月足够用了!

”那一刻,我真觉得这个孩子非常不容易也很懂事。

那年秋天,我的这位同学来了我这里。

她说:

“孩子有了一个很好的工作,非常感谢你,特意赶来看看你。

”说着,从一个大的旅行袋里拿出两个小布袋,边拿边说:

“也没有什么好东西给你带,这是我家新磨的高粱米,这是新小米。

”接着,从旅行袋里拿出一个用塑料薄膜封好的玻璃瓶,“这是我自己做的酱,是用黄豆做的,非常好吃。

”我一一接过,连连说:

“这都是绿色食品,是好东西,谢谢、谢谢!

”她又从袋子底拿出一个纸包,打开,是两双色彩鲜艳的拖鞋,“这两双拖鞋是我自己做的。

”我接过来仔细地看着,这两双鞋做得真是很精细:

用麻绳和布做的鞋底,钩针钩织的鞋面,一个是网络状用丝线勾织成的,一个是毛片状用毛线编织成的,一双粉红色,一双火红色,很是喜庆。

我十分高兴地收下了这两双鞋。

现在,虽然这两双鞋旧了,可我还是觉得非常亲切。

穿着它们,除了感觉到浓浓的情意外,也提醒着自己,要珍惜生活,懂得知足,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多尽一份责任。

(有删改)

1.解释加线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1)非同一般:

(2)懂事: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这篇文章在结构上很有特色,先抑后扬,请结合相关内容简要分析。

4.简要分析作品的结尾的好处。

一、【2018年高考课标全国II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有声电影

老舍

二姐还没看过有声电影。

可是她已经有了一种理论。

在没看见以前,先来一套说法,不独二姐如此。

此之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知之”也。

她以为有声电影便是电机嗒嗒之声特别响亮而已。

不然便是当电人——二姐管银幕上的英雄美人叫电人——互相巨吻的时候,台下鼓掌特别发狂,以成其“有声”。

她确信这个,所以根本不想去看。

但据说有声电影是有说有笑而且有歌,她才想开开眼。

恰巧打牌赢了钱,于是大请客。

二姥姥三舅妈,四姨,小秃,小顺,四狗子,都在被请之列。

大家决定看午后两点半那一场,所以十二点动身也就行了。

到了十二点三刻谁也没动身。

二姥姥找眼镜找了一刻来钟;确是不容易找,因为眼镜在她自己腰里带着呢。

跟着就是三舅妈找钮子,翻了四只箱子也没找到,结果是换了件衣裳。

四狗子洗脸又洗了一刻多钟,总算顺当。

出发了。

走到巷口,一点名,小秃没影了。

折回家里,找了半点多钟,没找着。

大家决定不看电影了,找小秃更重要。

把新衣裳全脱了,分头去找小秃。

正在这个当儿,小秃回来了;原来他是跑在前面,而折回来找她们。

好吧,再穿好衣裳走吧,反正巷外有的是洋车,耽误不了。

二姥姥给车价还按着老规矩,多一个铜子不给。

这几年了,她不大出门,所以现在拉车的三毛两毛向她要,不是车价高了,是欺侮她年老走不动。

她偏要走一个给他们瞧瞧。

她确是有志向前迈步,不过脚是向前向后,连她自己也不准知道。

四姨倒是能走,可惜为看电影特意换上高底鞋,似乎非扶着点什么不敢抬脚。

她过去搀着二姥姥,要是跌倒的话,这二位一定是一齐倒下。

三点一刻到了电影院。

电影已经开映。

这当然是电影院不对;二姐实在觉得有骂一顿街的必要,可是没骂出来,她有时候也很能“文明”一气。

既来之则安之,打了票。

一进门,小顺便不干了,黑的地方有红眼鬼,无论如何不能进去。

二姥姥一看里面黑洞洞,以为天已经黑了,想起来睡觉的舒服;她主张带小顺回家。

谁不知道二姥姥已经是土埋了半截的人,不看回有声电影,将来见阎王的时候要是盘问这一层呢?

大家开了家庭会议。

不行,二姥姥是不能走的。

至于小顺,买几块糖好了,吃糖自然便看不见红眼鬼了。

事情便这样解决了。

四姨搀着二姥姥,三舅妈拉着小顺,二姐招呼着小秃和四狗子。

看座的过来招待,可是大家各自为政地找座儿,忽前忽后,忽左忽右,离而复散,分而复合,主张不一,而又愿坐在一块儿。

直落得二姐口干舌燥,二姥姥连喘带嗽,四狗子咆哮如雷,看座的满头是汗。

观众们全忘了看电影,一齐恶声地“吃——”,但是压不下去二姐的指挥口令。

二姐在公共场所说话特别响亮,要不怎样是“外场”人呢。

直到看座的电筒中的电已使净,大家才一狠心找到了座。

不过,总不能忘了谦恭呀,况且是在公共场所。

二姥姥年高有德,当然往里坐。

可是四姨是姑奶奶呀;而二姐是姐姐兼主人;而三舅妈到底是媳妇;而小顺子等是孩子;一部伦理从何处说起?

大家打架似的推让,把前后左右的观众都感化得直叫老天爷。

好容易一齐坐下,可是糖还没买呢!

二姐喊卖糖的,真喊得有劲,连卖票的都进来了,以为是卖糖的杀了人。

糖买过了,二姥姥想起一桩大事——还没咳嗽呢。

二姥姥一阵咳嗽,惹起二姐的孝心,与四姨三舅妈说起二姥姥的后事来。

老人家像二姥姥这样的,是不怕儿女当面讲论自己的后事,而且乐意参加些意见,如“别人都是小事,我就是要个金九连环。

也别忘了糊一对童儿!

”这一说起来,还有完吗?

说也奇怪,越是在戏馆电影场里,家事越显着复杂。

大家刚说到热闹的地方,忽,电灯亮了,人们全往外走。

二姐喊卖瓜子的;说起家务要不吃瓜子便不够派儿。

看座的过来了,“这场完了,晚场八点才开呢。

只好走吧。

一直到二姥姥睡了觉,二姐才想起问:

“有声电影到底怎么说来着?

”三舅妈想了想:

“管它呢,反正我没听见。

”还是四姨细心,说看见一个洋鬼子吸烟,还从鼻子里冒烟呢,“鼻子冒烟,和真的一样,你就说!

”大家都赞叹不已。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塑造了市井妇女的群像,同时对其中人物也分别作了较为精细的刻画,如“外场”人二姐、“特意换上高底鞋”的四姨、“不大出门”的二姥姥。

B.在公共场所电影院观看具有私密性的“电人巨吻”并发狂鼓掌,或是在这一场合大谈家事而心安理得,都是作者眼中当时社会生活的怪现象。

C.小说开头部分写二姐等人对有声电影无知,结尾写大家对有声电影“赞叹不已”,较为完整地描写了普通市民令人啼笑皆非的思想意识转变过程。

D.小说标题为“有声电影”,既是指有声电影这一新奇事物,也可指二姐等人在电影院里一系列“有声”的喧哗表现,可谓一语双关。

2.请结合二姐等人看有声电影的经过,简要分析小说所揭示的市民面对新奇事物的具体心态。

3.小说运用多种手法以取得语言的幽默效果,请从文中举出三处手法不同的例子,并简要分析。

二、【2017年高考山东卷】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

”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

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

”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

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

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

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

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

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

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

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

“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

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

”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

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

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

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

这里准有野兽。

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

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

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

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

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

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

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

看得出来,它在护卫鹿群。

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

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

“今天,我打了个鹿。

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

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

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⑪“嘿,傻小子。

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

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

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懂吗?

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

“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

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

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

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

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

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

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⑭快点,狼追上来啦!

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

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

啊,真有一手。

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

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

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⑰啊,这只狼真坏。

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

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⑱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

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

“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

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

我想起特吉的话:

“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

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

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

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

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

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

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节选自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有删改)

【注】鄂温克族:

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1.本文以“我”与特吉的冲突开篇,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

2.本文第⑬—⑱段描写公鹿与狼搏斗的过程,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

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概括七岔犄角公鹿的形象特征。

4.本文结尾写到“我”下意识地去摸枪栓,那么“我”会再向公鹿开枪吗?

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三、【2016年高考上海卷】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题目。

湖殇

熊久红

①当一双脚站在干涸的湖底的时候,其实,那种心痛的感觉,就像是自己踩在了自己的骨头上。

②我说的是,在西部腹地,看着被戈壁荒漠一寸寸吞噬掉的艾比湖;我说的是,面对一片白色的盐碱,以及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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