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的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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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的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杭政储出[2010]19号地块商业金融

兼文化娱乐用房

同人精华大厦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浙江省省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的依据:

三、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4、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主要内容

5、建筑节能监理的控制方法及措施

附录A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A.0.1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附录B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

B.0.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B.0.1的规定填写

B.0.2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应按表B.0.2的规定填写

B.0.3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B.0.3的规定填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杭政储出(19)号地块

建设单位:

浙江省直同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

恒晟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浙江省省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墙体材料:

承重钢筋砼墙体,非承重外围护墙及卫生间房间隔墙为MU10页岩多孔砖,用M7.5砂浆砌筑;走道两侧隔墙为MU10蒸压砂加气砼砌块,用MM7.5砂浆砌筑。

墙面保温材料:

岩棉板20厚(燃烧性能A级)、胶粉聚苯颗粒浆料20厚、抗裂砂浆网格布3厚

幕墙材料:

双钢化中空玻璃、钢化夹胶玻璃、30厚花岗石版、2.5mm铝单板、铝合金型材、耐候硅酮密封胶、结构硅酮密封胶、密封胶条和垫块、钢材、各类五金件、紧固件、地弹簧和门夹

门窗材料:

门窗中外门、阳台门及窗玻璃大于1.5平方的部分均采用6厚钢化玻璃、窗均采用彩色断热铝合金窗,玻璃为中空低辐射玻璃

屋面保温层材料:

35mm后挤塑聚苯保温板、泡沫混凝土找坡2%,最薄处50厚

根据本工程实际节能特点描述本工程概况:

杭政储出[2010]19号地块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以东,安坝路以北,梅园路以南。

地上总建筑面积72023平方米,由A、B、C三幢12~16层办公楼及裙房商业建筑围合而成。

两层地下车库,面积27804平方米,其中人防设于地下二层,人防总面积5580平方米。

人防抗力等级为常六、核六级、防化丙级。

本地下室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层高分别为:

地下负一层4.0米,负二层4.0米。

采用大直径钻孔灌注桩,独立承台+防水板基础,底板厚700mm,地下负一层楼板厚200mm,地下室顶板250mm厚。

顶板找坡采用泡沫混凝土,容重不大于12KN/㎡。

地下室分根据后浇带14个区块。

地面覆土厚1.2米~1.5米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的依据:

1、主要法规:

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2)《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

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

2、主要标准规范:

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25-1995

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6)《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系统》JGJ158-2004

7)《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8)《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J149-2003

9)《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

10)《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

3、设计图纸

三、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流程

 

四、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主要内容

(一)技术管理措施的控制

1.审核施工企业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以及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审核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的资质。

(二)材料设备控制

1.审查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

2.检查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应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5.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进行检验。

6.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

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7.采暖与空调系统及其他建筑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设备。

(三)施工过程控制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4.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a)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b)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c)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

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6.总监主持工程验收,会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进行。

其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并将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资料列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中。

五、建筑节能监理的控制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2.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3.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展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施工阶段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1、墙体节能工程

1、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2、墙体节能工程所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试:

(1)、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查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3.2、幕墙节能工程

1、幕墙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节能工程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且不得松脱。

(2)、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遮阳设施的安装应牢固。

(3)、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应牢固。

(4)、幕墙隔气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气层处的节点构造应采取密封措施。

(5)、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接缝处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密封。

2、幕墙节能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试:

(1)、保温材料:

导热系数、密度

(2)、幕墙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隔热型材:

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3.3、门窗节能工程

1、门窗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门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框与副框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2)、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3)、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准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4)、门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条的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

2、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严寒、寒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夏热冬暖地区: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3、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核查。

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3.4、屋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保温层施工

保温材料进场应对密度、厚度、形状进行检查。

保温材料储运保管时应分类堆放,防止混杂。

并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板状保温板搬运时应轻放,防止损伤断裂、缺棱掉角,保证外形完整。

2、保温层构造及材料选用

本工程屋面保温板选用35厚挤塑泡沫保温隔热板进行施工。

(1)、保温层设在卷材防水层上面,起到保温和保护卷材防水层的作用。

(2)、屋面保温层选用表观密度小、导热系数小,吸水率低和憎水性的保温材料。

(3)、屋面保温材料的强度应满足搬运和施工要求外,在屋面上只要求大于等于0.1Mpa的抗压强度就可满足。

3、板块保温隔热层的施工

基层要求:

平整、干净、干燥(基层为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

挤塑泡沫保温隔热板施工时不应有破碎、缺棱掉角现象,铺设时遇有缺棱掉角破碎不齐的,应锯平拼接使用。

挤塑泡沫保温隔热板应紧靠基层表面铺平,铺砌平整、严实、不得有未与下层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粘贴牢固的现象发生。

挤塑泡沫保温隔热板施工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的施工。

3.5、地面节能工程

1、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地面节能工程监理要点: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喷涂施工前,确保基层干燥清洁;

(2)、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3)、喷涂施工应该分层喷涂,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3、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应牢固,缝隙应严密;

(2)、保温浆料或者喷涂施工应分层施工;

(3)、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3.6、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1、施工范围

1)配管与穿线安装工程;2)电敷设安装工程;3)插接母线安装;4)电机的电气检查与接线;5)照明系统安装工程;6)避雷与接地系统安装工程;7)电气调试。

2、施工程序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要求:

要熟悉图纸资料,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施工标准、规范。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图纸等技术资料,做好技术交底,合理配备劳动力、设备、材料等。

(2)、施工阶段监理要求

1)配合阶段,对施工环境、情况要了解,要求施工单位和土建密切配合、预留预埋工作要做好,不得遗漏,预留位置正确、规范,防止日后开墙凿洞的重复劳动。

2)接地避雷系统在土建基础工作时,安装就要与之同步,柱内主筋(引下线)要通层焊接牢固,均压环也要逐层焊好。

3)安装阶段,配管配线、桥架、电缆敷设、配电箱各种插接件等要按图纸正确施工,安装到位。

照明系统首先应全面检查预埋、预留位置,管路、道路通畅等情况,做好补配、改配工作,同时将拉线用铁线穿入,将管口封牢,再验线、穿线、校线,装配电箱、开关、插座等,土建装修结束后,照明部分上灯具,然后送电调试。

4)动力系统暗设钢管随照明系统同时敷设,待设备就位后穿线配管连接设备作试动转。

耗能大的设备,试运转须在变配电系统正式通电后进行。

3、收尾阶段监理要求

主要是对零星部位继续完成安装工作,以及分系统的调试,为总体调试做好准备,同时做好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

1、配管及管内穿线安装

1)本工程电源主干线采用密集型母线槽,沿电气竖井到达各层。

动力配电箱至各用电设备采用绝缘导线穿管暗敷或采用电缆沿电缆桥架内敷设。

照明电源由变配电所低压开关柜采用电缆至电气竖井,电气竖井采用密集型母线槽至各层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电箱至照明设备采用绝缘导线穿管暗敷。

2)预埋在地坪、楼板、梁、柱、墙体里的管线要位置正确,规格符合设计,管线敷设时,不堵不漏,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预埋支架、螺栓及预埋件要牢固可靠。

3)配线钢管应有防腐处理,黑铁管内、外应刷漆(埋在砼中的管子外面不刷漆)。

4)厚壁钢管之间的连接一般采用套管连接,套管长度为管外径的1.5~3倍,连接管的对口应在套管中间,焊口应牢固、严密。

5)如若用螺纹连接,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的二分之一,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6)钢管的弯曲半径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明敷时不宜小于该管直径的6倍,暗敷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7)弯管处不得出现凹凸和裂缝,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8)穿线工作应在土建抹灰及地面工作结束后进行,并先除去管内污垢,钢管口应先装上保护帽。

9)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管内导线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子截面积的40%,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其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连接。

10)管线通过建筑物变形缝时,要在其两侧各埋设接线盒(箱)做补偿装置。

11)在钢屋架上配管时,固定不能用焊接,应利用卡子或报箍的方式固定支架或管子。

12)配管的接地连接:

a、当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b、镀锌钢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c、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盒(箱)之间要可靠连接成一个导电的整体,以防止导线绝缘损伤,而使管子带电造成事故。

4、电缆系统安装

(1)、电缆桥架安装

本工程电缆敷设在电缆桥架内,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在同一水平上,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

1)根据要求确定电缆桥架的架设走向,确定安装位置,桥架水平敷设时的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跨距一般为1.5m。

2)电缆桥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模板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3)电缆桥架全长应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可靠接地,在伸缩缝或软连接时需采用编织铜线连接。

(2)、电缆的敷设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标称截面(mm²)

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

圆铜导体(不镀金属)

0.5

36.0

0.75

24.5

1.0

18.1

1.5

12.1

2.5

7.41

4

4.61

6

3.08

10

1.83

16

1.15

25

0.727

35

0.524

50

0.387

70

0.268

95

0.193

120

0.153

150

0.124

185

0.0991

240

0.0754

300

0.0601

1)制定敷设计划,列出电缆清单,准备必要的机具,核定电缆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及电缆绝缘,在竖井或桥架上放电缆事先还需搭好脚手架

2)电缆外观检查,须有出厂合格证,外表绝缘层完好,无机械损伤,扭曲现象,绝缘电阻在5MΩ以上,高压电缆敷设前,应进行预试,电缆两端应封好,不能受潮。

3)在桥架内电力电缆的总截面不应大于桥架横断面的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拐弯处电缆的半径应以最大截面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即不小于最小弯曲半径的10倍。

4)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没有特殊规定时,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的净距离不应小于35mm,并不应小于电缆外径。

5)相同规格不同长度的电缆,敷设前要对来料盘上总长度进行组合配排,以尽量减少电缆敷设的损耗。

6)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5、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

应由经过培训有熟练技巧的技工担任,并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

制作电缆终端头与电缆中间接头前应作好检查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

相位正确。

所用绝缘材料应符合要求

电缆终端头与电缆中间接头的附件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电力电缆的终端头,电缆中间接头的外壳与该处的电缆金属护套及金属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其截面不宜小于10mm2。

制作工艺采用热缩型和冷缩型工艺,可以参照电气工程施工工艺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电缆送电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并做好记录。

6、插接式母线安装

1、开箱检查

工程照明主干线采用密集型防火母线,沿电气竖井敷设。

施工时,施工单位与业主或监理一起参加开箱验收,各种证件齐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包装及封闭良好,各段应标志清晰,附件齐全,外壳无变形,内部无损伤。

2、母线安装

在通过建筑物楼板和墙壁处应与土建专业配合施工位置预留孔,且采用防火隔板及防火墙料隔离。

悬挂式母线槽的吊钩应有调整螺栓,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3m。

母线平敷设时,在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2m,垂直敷设时距地1.8m。

母线槽按设计和产品技术组装,各段母线槽的外壳的连接应是可拆的,外壳之间有跨接线,并应接地可靠。

组装前应逐段进行绝缘测试,其绝缘电阻符合有关规定。

支座必须安装牢固,母线应按分段图相序、编号、方向和标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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