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一 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dzja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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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dzja11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dzja11

职业道德与法律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教案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人身权的含义、内容以及民法通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

(2)懂得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2.情感态度观念

通过理解保护人身权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增强依法保护人身权的意识,崇尚公平正义。

3.运用

学会自我保护,提高维权意识,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从理论上讲,了解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懂得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目的就是为了引导中职学生理解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的重要性,并落实到日常民事活动中。

这是本框题的落脚点。

当前,我国正致力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法治国家与构建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就是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首要的是必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身权。

人身权是关于人自身的权利,是人与生俱来所固有的权利。

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如果人连自身的权利都得不到有效而充分的保障,其他一切权利不仅无从谈起,而且毫无意义,建设法治国家也好,构建和谐社会也好,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所以这是教学重点。

2.教学难点

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现实中,人们对于人身权的理解比较狭窄,多是从生命权和身体权来理解,并且以为轻微的侵害不用承担责任,这就造成人们对人身权了解不全面、理解不深刻,侵害人身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这些概念及其内容理论性强,中职学生理解起来比较抽象,在民事活动中侵害这些人身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是存在着理解的误区。

所以是教学难点。

3.结构线索

本课时的主题是“依法保护人身权”。

首先,阐述了人身权的含义、分类,阐明了“什么是人身权”。

然后,阐明了“为什么要保护人身权”,先是分别从人身权的两大分类——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内容,阐释了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保护的规定,进而分析了侵害人身权的后果,即侵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依法维护人身权的重要性。

最后,落脚到本课时的重点,即依法保护人身权的途径,阐明了“怎样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三、学情分析

本课时内容涉及不少民法概念,如人身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等,这些概念及其内容理论性强,比较抽象,学生理解起来有难度。

另一方面,学生在思想认识上法律意识模糊,如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

所以,无论在法律知识上,还是在法律意识上,学生们都亟待提高。

四、教学方法

情境导学法、案例教学法、讲授法、讨论法等。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用课件展示一组侵害人身权的图片,以形象直观的手段使学生获取感性认识,并激发学习兴趣:

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2.“恶作剧”3.偷看他人信件

4.网上说别人坏话5.拍广告

【引思明理】

<引思1>根据课件展示的五幅图片,设置问题组,引发学生思考,并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得出答案。

(1)上述案例侵害了哪些人身权?

(2)民法有哪些保护人身权的规定?

(3)图片中的侵害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明理1>学生通过阅读教材,思考并回答问题。

教师在引导学生思考回答问题的基础上,逐一导出知识。

(1)图片1“工人排队接受搜身”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侵害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2)图片2“恶作剧”侵害了生命健康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

(3)图片3“偷看他人信件”侵害了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我国刑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4)图片4“网上说别人坏话”侵害了名誉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5)图片5“拍广告?

”侵害了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引思2>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引导学生理解人身权的概念以及相关知识,得出系统知识。

(1)什么是人身权?

除了上述权利外,人身权还包括哪些权利?

民法是如何保护这些权利的?

(2)侵害了这些权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明理2>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系统掌握知识。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板书)

1.民法保护我们的人身权(板书)

(1)人身权的含义、内容(板书)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其中,需要重点掌握的还有:

荣誉权:

如教材第130页“荣誉称号写错”的案例,市教育局侵害了小刘同学的荣誉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名称权:

如教材第132页“刘娃改名”的案例,刘娃的养父侵害了刘娃的姓名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民法保护人格权(板书)

人格权包括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我国民法通则在保护人格权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民法保护身份权(板书)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我国民法通则在保护身份权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荣誉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

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2.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板书)

公民的身体健康、生命、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都要受我国民法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

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板书)

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

(2)人格尊严不可侵犯(板书)

人格尊严不可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人身自由不可侵犯(板书)

人身自由不可侵犯。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引思3>在理清上述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结合上述案例和教材第132页的“互动在线”进行讨论,帮助学生理解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的重要性和途径。

(1)我们为什么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2)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明理3>经过学生的探究、讨论、争论,引导学生得出如下结论,并启发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践行。

3.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板书)

(1)维护人身权的重要性(板书)

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没有人身权,人们就不能进行各种活动。

(2)维护人身权的途径(板书)

首先,要增强维护人身权利的意识,认真学习和理解我国民法有关保护人身权的法律规定。

其次,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要提高维权意识,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

最后,要尊重和爱护他人的人身权利。

【体验导行】

[课堂小结]先引导学生自主小结,教师在此基础上从系统的高度总结。

本课时是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层次阐述的,要学会把握其

六、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教学内容与中职学生生活密切联系。

但由于涉及的法律概念较多、知识理论性强,比较抽象,学生理解起来有难度。

并且,学生在思想认识上法律意识模糊,如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民事责任,基于上述原因,采取了如下教学设计思路:

【创境激趣】——创设形象情境,引发学生感性认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思明理】——设疑解疑,解除理解的障碍;分析讨论,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主题探究,小组合作,深入思考,相互帮助并解决;【体验导行】——探究作业、素质演练、实践活动、课外延伸、接触社会、了解生活,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探究法律的兴趣,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深化并能真正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践行。

在教学理念上,主要体现“从生活走进知识,由知识走向生活”的新理念,力图改变过去那种教师“满堂灌”、学生不愿意听的现象,促使教师转变角色,成为学生的同行者、组织者、共同探究者、引导者,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自己从熟悉的生活中总结出知识,并将知识应用到生活中,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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