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钻机安标评审准则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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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钻机安标评审准则2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锚杆钻机、回转钻机、岩石电钻、凿岩机、张拉机具)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前言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从主体资格、产品设计与技术标准、管理职责与质量体系等12个方面,对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量化评审。
现场评审的实质是确定生产单位所生产产品的安全性能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鉴于煤矿矿用产品的特殊性,本准则在实施量化评审的同时,实施否决项评审制。
本准则中带“☆”的项皆属否决项,任一否决项不合格的生产单位皆评定为现场评审不合格。
本准则引导生产单位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鼓励生产单位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计量手段。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第1页,共10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1
主
体
资
格
1.1
注册资金、生产能力
☆①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或营业执照的资金数额不少于50万元;
☆②年生产能力应不少于100台套。
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或营业执照的资金数额不满足要求或营业执照未在验照有效期,不合格。
年生产能力少于100台套,不合格。
1.2
生产的合法性
☆所申报的产品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新申办生产单位应在取得安全标志后三个月内补办并完成经营范围扩项手续)。
评审产品不在其经营范围内,不合格,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生产场所
☆①应具备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场所,并与执照标明的地址一致,或提供生产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证明;
☆②该场所必须且具备成品总装条件和出厂检验设备及仪器仪表,并至少能够生产下列关键零部件中的一个关键零部件:
申报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如下:
a锚杆钻机:
回转马达、减速箱、支腿、控制臂、配套泵站;b回转钻机:
回转马达、减速箱、控制臂(辅助台架)、配套泵站;
c岩石电钻:
电机、减整箱、控制臂(辅助台架);
d凿岩机:
冲击机构、回转机构、支腿、控制臂(辅助台架)、配套泵站;
e张拉机具:
张拉千斤顶、配套泵站。
不具备生产厂房、或与执照标明的地址不一致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生产场所不具备产品总装条件、或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或不能生产所列关键零部件,均为不合格。
1.4
技术力量
☆不少于1名机械类、工艺类、机电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不少于2名上述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岩石电钻必须有机电类专业工程师。
以上技术人员从事该产品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
必要时,查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原件。
具有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少于要求的数量、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年限不满足要求的,不合格。
必要时,提供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第2页,共10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2
设
计
与
标
准
(5)
2.1
技术来源及设计控制
☆①技术文件必须与审查确认的一致(含申请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
②属自主开发的产品应有设计控制管理文件,并按文件规定予以实施;
③属技术转让的产品应有转让合同;
④技术资料应完整、齐全,必要时提供设计计算书。
3
未按审查确认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的,不合格。
缺设计控制管理文件或转让合同,扣1分;未按文件或转让合同规定实施,扣1分;
设计存在缺陷的,每处扣1分;
技术资料(标准、图纸、零件明细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不全或不统一,每欠缺一处扣1分。
2.2
产品标准
☆①生产单位应结合MT/T688-1997《煤矿用锚杆钻机通用技术条件》、MT/T903《煤矿用气动凿岩机通用技术条件》、《煤矿用张拉机具》行业标准报批稿等相关行业标准制定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明确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其中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的技术指标,企标中规定应不低于该值;岩石电钻可直接引用MT52《煤矿用岩石电钻》,但超出标准规定的型号,也需制定企标,除性能指标自定外,安全等性能要求应符合行业标准。
产品企业标准应经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审核,并按审查合格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②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关引用标准;
③技术和质检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标准。
2
直接采用现行国标和行业标准而企业无标准文本的;产品标准未经审核盖章的;未按审查合格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标准的性能指标低于行业标准,不合格。
生产单位不能提供企业标准所引用或应该必备的参考标准,每缺一种扣1分;
对技术及质检人员进行技术方面的提问,不能回答的,每人次扣0.5分;回答不准确的,每人次扣0.2分。
3
质
量
体
系
3.1
质量体系
①生产单位应有质量体系管理文件;
②体系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③体系文件中的各层次文件应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④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
⑤体系文件应满足产品质量持续稳定符合标准的要求;
⑥建立有质量否决制度。
7
未装订成册,扣0.5分;
每欠缺一处,扣0.2分;
可操作性差,扣0.5分;
与现行运作不相符,每处扣0.2分;
管理文件中存在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每处扣0.5分;
未建立质量否决制,扣0.5分。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第3页,共10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与
管
理
职
责
(10)
3.2
管理职责
①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及机构图,且质量管理部门应独立于生产部门。
②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
③有专职质量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验员;
④质量检验人员须经过培训,独立行使职权,并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
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缺少机构图或组织机构与实际不符,各扣0.5分,质量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混设的,扣2分。
没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扣1分;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对此不能正确理解的,每人次扣0.5分;
每处欠缺扣0.2分。
4
技
术
文
件
及
档
案
资
料(10)
4.1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制定有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其审核、批准、发布、发放使用、更改、回收和注销应有记录。
3
缺管理制度扣3分;管理制度中的欠缺,每处扣0.2分;
缺少记录扣2分;记录中的欠缺,每处扣0.2分。
4.2
图纸的有效性、统一性、完整性
①图纸应完整、有效;
②档案、技术、检验、生产车间等部门的图纸应一致;
③建立有图纸更改制度;上述部门必须根据通知单要求及时做相应更改;
7
按图样目录或明细表检查图纸(含装配图、零件图),每缺1张扣0.5分;设计参数、使用材料、技术要求、制图出现错漏,每处扣0.2分;
抽查关键工序的10张图纸,每一张、处不统一,扣0.5分;
未建立更改通知单制度扣3分;从图纸更改通知单中,抽取三张图纸,没有更改通知单改图,每处扣1分;未按通知单要求改图,每处扣0.5分;出现非标准图纸,每张扣1分。
5
采
购
分
承
包
(8)
5.1
采购
①有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管理文件;
②有采购控制清单(或采购控制明细);
③应建立合格供货方的名单和质量档案;
④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
⑤电机、电缆、胶管等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的,到货时必须在安标有效期内;上述零部件的供方发生变化时,应覆行供方评定等相关变更手续;
4
没有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管理文件,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没有采购控制清单,扣1分;
未建立合格供货方的名单和质量档案或未进行适时有效考核的,扣1分;
采购合同未明确质量要求,扣1分;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第4页,共10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5
采
购
分
承
包
(8)
5.1
采购
⑥采购的材料、零部件应有检验合格的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
产品壳体材质涉及铝合金及非金属材质时,应有合格供方或本企业提供的铝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能检验合格报告和非金属阻燃导电性能检验合格报告。
☆⑦采购的铝材及非金属材料材质应与检验报告中标明材料一致。
4
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产品,不能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每个产品扣1分;未覆行变更手续,每个产品扣1分。
缺检验合格证明的,每批次扣0.5分。
采购的铝材及非金属材料材质无铝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能检验合格报告和非金属阻燃导电性能检验合格报告,各扣1分,并限期整改。
采购的铝材及非金属材料材质应与检验报告中标明的材质一致,不一致为不合格。
5.2
分承包(或外协)
①建立有分承包管理文件;
②有分承包方质量档案;
③外协件应有检验合格的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
④关键零部件分承包时,应有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且满足技术要求。
⑤外协件中涉及到铝合金及非金属材质时,应有分承包方提供的铝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能检验合格报告和非金属阻燃导电性能检验合格报告。
☆⑥外协件实际使用铝材及非金属材料材质应与检验报告中标明材料一致。
☆⑦主要零部件中非本企业生产时(钻机中的回转机构、支腿、连接套,凿岩机中的支腿,张拉机具中的千斤顶、泵站),分承包方发生变更,应进行备案。
4
未建立管理文件,扣1分;有欠缺,每处扣0.2分;
没有质量档案,扣0.5分;有欠缺,每处扣0.2分;
缺少检验合格证明的,每批次扣0.2分;
关键零部件分承包时,缺少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每批次扣0.2分。
外协件中涉及到铝合金及非金属材质时,无分承包方提供的铝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能检验合格报告和非金属阻燃导电性能检验合格报告,各扣1分,并限期整改。
实际使用材质应与检验报告中标明材质一致,不一致为不合格。
主要零部件中非本企业生产时,分承包方发生变更,应进行备案,未备案,不合格。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第5页,共10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6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20)
6.1
生产设备
①制定设备管理文件;
②有满足生产所需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最少应有以下机加工设备中的四种:
车床、铣床、刨床、磨床、镗床、齿轮加工机床、钻床、热处理设备、焊接设备、壳体浇铸设备。
(有加工中心的每种功能可按一种设备计算);并有设备台帐;
③有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至少包括维修前、后状况,采取的措施等;
④重要设备应有操作规程;
☆⑤设备及器具必须保证零部件加工精度的要求。
7
没有设备管理文件,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没有设备台帐,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设备操作规程,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少必要的生产设备、设备及器具不能保证零部件加工精度的要求,不合格。
6.2
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
①有满足要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
②有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明细表;
③工艺装备配置和使用应合理、可行,且有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
钻机应有回转马达工装,凿岩机应有壳体加工工装。
(加工中心或专用生产设备时,可无)
④工位器具应完善,保证关键零部件不落地。
7
缺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各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明细表,各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各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按工艺要求,每缺一套工装,扣1分;
每缺一件工位器具,扣1分。
6.3
工艺过程
①工艺文件须满足图纸等技术文件的要求;
②具有零件工艺卡、装配工艺卡;
③有产品工艺流程图,并明确关键工序;
关键工序:
a.有硬度要求的热处理工序(如凿岩机活塞等);
b.承压腔体完工后的承压检验工序(如支腿部件的承压试验);
c.运动配合面的研磨(如活塞的配合面)。
6
每缺一项,扣1分;每一处欠缺,扣0.2分;
缺产品工艺流程图,扣1分;未建立关键工序,扣2分;关键工序遗漏安全性能的,每处扣0.5分。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第6页,共10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7
检
验
和
测
试
(20)
7.1
检验规章制度
①应对原材料、零部件进厂、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文件);
②应保证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品或产品不能投入使用或转序;
③质检机构和检验人员有明确的检验授权,并保证其独立进行检验工作;
④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⑤有原材料、外购(协)件抽样及检验规程;
⑥有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
⑦有出厂检验规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6
每缺一种管理文件,扣1分;每一处欠缺,扣0.2分。
7.2
检验、测试设备
①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器具,并建立台账;
②对设备器具按国家计量法规和有关计量规程进行周期检定和校准,有检定合格证并在计量检定的有效期内;
③对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应制定并实施自校规程;
④当检验和测试器具、设备校准失效时,应对其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
⑤对授权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生产单位,有“授权证书”、“计量标准器具检定合格证”、“计量检定员证”,以及“操作规程”等文件。
8
未建立台帐,扣1分;每缺一件(台)器具,扣0.5分;
每发现一件(台)器具缺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扣0.5分;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规程的器具,未制定并实施校验规程的,扣1分;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少评定记录的,扣1分;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证件”不全,扣3分;每缺一种操作规程,扣1分;操作规程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第7页,共10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7.3
检查、检验
①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关键工序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
☆②生产单位必须具备完成标准要求的所有出厂检验项目的设备、器具,且精度、能力等满足要求;
③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设备、人员、环境、方法、操作应符合标准要求(出厂检验项目、检验仪表、规格型号及关键工序用检验仪器仪表见下附1、附2);
④涉及安全性能的零、部件进行拆检,影响主要使用性能的零、部件或原材料应进行抽检并符合标准或文件要求;
☆⑤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结构、参数应符合图纸规定。
6
不具备按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或精度、能力等不满足要求的;委托检验无协议、检验记录或检验报告的;均不合格;
每缺一种检验记录扣3分;每缺一项记录,扣2分;
记录格式(表格、编号、签字、日期等)存在欠缺,每处扣1分;记录出现不规范,每处扣0.2分;
初次评审的,从评审之日前推6个月(生产之日起未满6个月的,从生产之日算起),属换证的,从前次评审之日起,每缺一种、一个月的记录,扣0.5分;
经检查核实,出厂检验被确认为虚假记录的,判不合格;
从成品库中抽取样品按标准进行出厂检验,与以前的出厂检验记录或报告进行对比,误差在±5%范围内(将检验记录或报告附在评审报告中),操作有误或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5分;误差超限的,限期整改,每处扣1分;
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参数与图纸不符合的,不合格。
8
库
房
管
理
(6)
8.1
管理制度
应制定并实施出入库、贮存管理制度。
1
缺管理文件,扣1分;每一处欠缺,扣0.2分。
8.2
原材料及零部件
①摆放整齐,不合格品应有明显标识并隔离;
②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条件符合要求(如化学品存放的温、湿度要求等);
③属安标管理的部件应有安全标志和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④出入库应履行规定手续。
2
混放或没有标识的,每处扣0.5分;
危险品未单独存放、没有明显标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每种物品各扣0.5分;
属安标管理的部件没有安全标志和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的,每种产品扣0.5分;
出入库未覆行规定的手续,每处扣0.2分。
8.3
半成品、成品库
①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②成品应贴有铭牌,铭牌材质须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③成品箱中装箱单、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随箱备件、专用工具等应齐全;
④帐、物相符。
3
半成品、成品及与其它未检品和废品混放,每种、处扣0.2分;
合格品未贴铭牌或铭牌不符合要求的,每台(件)扣0.5分;成品箱中物品、资料不全,每缺一种扣0.5分;
没有半成品、成品台帐,扣1分;帐物不符,每处扣0.2分。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第8页,共10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9
质
量
信
息
反
馈
与
服
务
(4)
9.1
管理制度
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管理制度。
1
未建立管理文件的,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9.2
记录
①应有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尚未有销售的应有相关记录格式;
②应有产品销售台账。
3
没有销售台帐或没有售后服务记录的,各扣1分;
台帐或记录存在欠缺,每处扣0.2分;
10
不
合
格
品
控
制
及
纠
正
预
防
(6)
10.1
不合格品的控制
①应制定并实施有关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文件;
②应任命不合格品处置的负责人,明确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和处置的负责人员的职责、权限;
③要有效控制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让步接收有批准手续;
④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管理;
☆⑤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产品,不得降级销往煤矿。
3
缺管理文件,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每处扣0.2分;没有不合格品的记录,扣1分;未履行手续让步接收或使用的,每件(次)扣0.5分;
不合格品未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管理的,扣0.5分;
不满足标准要求的产品,降级销往煤矿的,不合格。
10.2
纠正和预防
①应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文件;
②应收集、整理所有不合格品信息,尤其是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查明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记录。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再度发生,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其实施跟踪验证;
③完成由于纠正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有关文件的更改。
3
未建立管理文件,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每处扣0.2分;
未收集、整理不合格品信息、没有原因分析记录、或没有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各扣0.5分;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第9页,共10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11
培
训
与
质
量
审
核
(6)
11.1
培训
①应有培训管理制度;
②应有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要求;
③应有人员培训状况记录,并能反映出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全部人员的培训情况;
④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
⑤技术与质检人员应进行与产品相关的煤矿法规、标准的技术培训及考核。
3
缺管理文件的,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培训项存在的欠缺,每处扣0.2分。
11.2
质量审核
①应有质量审核管理制度;
②产品质量审核内容应包括:
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关键工序、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
③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
④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⑤应定期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确保不断改进提高。
3
缺管理文件的,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未进行内审和定期进行管理评审的,各扣1分;
质量审核项存在的欠缺,每处扣0.2分。
12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①应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
②符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③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配置,处于良好状态;
④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或通知有关部门。
5
缺管理文件的,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对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中存在的欠缺,每处扣0.5分。
第10页,共10页
附1:
出厂检验项目、仪器仪表及规格型号
锚杆钻机、回转钻机
岩石电钻
凿岩机
张拉机具
检验项目
仪器仪表名称
仪器仪表规格
检验项目
仪器仪表名称
仪器仪表规格
检验项目
仪器仪表名称
仪器仪表规格
检验项目
仪器仪表名称
仪器仪表规格
1
外观
目测
外观
目测
-
外观
目测
-
外观
目测
-
2
转矩转速
扭矩仪,转速仪
200Nm,3000r/min
侧式供水密封性
压力表
1MPa
密封性
压力表
1MPa
机重
秤
100kg
3
空载转速
转速表
2000r/min
空转及推进试验
目测
-
耗气量
耗气量表
5m3/min
孔径/行程
卡尺
200mm
4
密封性
压力表
1MPa(气)25MPa(液)
冲击频率
频率计
100Hz
示值偏差
标准测力计
不小于额定值
5
行程及伸缩高度
直尺
2m
张拉力
标准测力计
不小于额定值
6
配套泵站
温度计
100℃
外泄漏
目测
-
附2:
关键工序用检验设备、仪器仪表
工序名称
检验设备名称
规格
热处理工序
硬度计
满足图纸要求
承压部件压力试验
水压试验设备
满足图纸要求
运动件配合面研磨
光洁度仪
满足图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