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泰和置业总部薪酬管理制度V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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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泰和置业总部薪酬管理制度V10
隆基泰和置业总部
薪酬管理制度V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不断完善隆基泰和置业总部(以下简称“置业总部”)薪酬管
理,充分体现员工贡献与价值,提升员工绩效,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置业总部全体正式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工勤人员、实
习生详见本制度后续单独规定。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薪酬确定需兼顾薪酬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同时
确保整体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薪酬分配主要依据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并
参考京津冀地区同行业类同岗位的薪酬水平。
三、薪酬调整遵照人力成本增长与企业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
应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划分
一、董事长
审批授权范围内人员的薪酬调整。
二、总裁
(一)审定置业总部整体薪酬策略和方案、年度预算。
(二)审批授权范围内人员的薪酬调整。
二、置业总部人力资源部
(一)制定/修订/执行置业总部薪酬策略与方案。
(二)制定/执行置业总部年度薪酬预算,统筹各事业部年度薪
酬预算并监督执行。
(三)制定置业总部员工调薪方案,审核授权范围内员工调薪的
合理性。
三、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一)制定/修订/执行本单位薪酬策略与方案,并报备。
(二)制定/执行本单位年度薪酬预算。
(三)制定员工调薪方案,审核授权范围内员工调薪的合理性。
四、各事业部财务管理部门
薪酬资金的核算拨付机构,负责审批后薪酬资金的按时核算及拨
付。
第二章细则
第五条薪酬发放
一、薪酬构成
员工薪酬构成包括:
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补贴津
贴、年度奖金等,并根据不同薪酬分配形式及职位特点进行不同的组
合。
二、薪酬核算
(一)正式员工
1、固定工资
根据员工月度出勤情况核发,核算公式为:
月度固定工资=固定工资/月度满勤天数×月度出勤天数。
2、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核发,核算公式为:
月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绩效系数/月度满勤天数×月度出勤
天数。
3、提成/奖金
根据员工业绩达成情况并参考出勤情况按规定方法进行核发。
4、补贴津贴
根据员工月度出勤情况核发,核算公式为:
月度补贴津贴=月度补贴津贴标准/月度满勤天数×月度出勤天
数。
5、年度奖金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业绩达成情况及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出
勤等情况核发。
(二)工勤人员
工勤人员无绩效工资,固定工资、补贴/津贴需根据其实际出勤
天数核发。
(三)实习生
未毕业的实习生,公司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日薪,每月发放。
实习期间,实习生除日工资外无奖金、补助、福利等任何其他的货币
或非货币形式薪酬收入。
(四)其他
1、脱产培训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审批记录核算。
2、休假期间的薪酬核发需参照置业总部考勤和假期管理相关制
度执行。
三、薪酬发放
各项薪酬福利发放时间如下表:
薪酬元素核发周期核发时间备注
月度固定工资/福利/补贴月度发放次月25日前
绩效工资月度发放次月25日前
月度发放次月25日前提成/奖金
年终清算次年春节前后可根据情况
年度奖金年终兑现次年春节前后分次发放
特殊奖励//视情况而定
四、资料提报
涉及工资核发的绩效、考勤、奖金、福利等资料需于每月10日
前交至置业总部人力资源部薪酬人员,否则,薪酬人员有权将涉及资
料短缺部分的薪酬于次月进行发放。
第六条薪酬预算
一、预算确定
每年年底,各级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业绩、薪酬支付总额、次
年度经营计划、人员定编等,预测次年薪酬预算,按规定报批通过后
方可执行。
二、预算执行
年度薪酬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需按月统计人工成
本执行情况并定期分析偏差产生原因,年底完成全年人工成本执行情
况分析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制订参照依据。
第七条定薪及调薪
员工定薪、调薪标准及操作细则详见相关管理规定。
一、员工定薪
(一)正式工定薪
新入职正式工薪酬的确定,应在招聘阶段由招聘负责人根据置业
总部薪酬标准及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提议,按授权经人力相关负责人
同意,并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薪酬确认文件,审批通过后,以
此作为员工试用期及转正后薪酬确定及核发依据。
(二)实习生定薪
新入职实习生薪酬的确定应在实习期开始前由招聘负责人根据
公司实习期统一薪酬标准及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签订《就业实
习协议书》,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公章后,以此作为实习生实习期间
薪酬确定及核发依据。
(三)工勤人员定薪
新入职工勤人员薪酬的确定应在招聘阶段由招聘负责人根据公
司工勤人员统一薪酬标准确定,当事人接受后,由招聘负责人最终出
具相应的薪酬说明文件,以此作为工勤人员工作期间薪酬核发的依
据。
二、业绩优秀调薪
(一)调薪频率
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调薪(一般为3月),由置业总部人力资源
部依据公司上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汇总各中心调薪申请,结合市场薪
酬水平变化,制定薪酬调整方案,报人力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调薪管控
1、置业总部全年因调薪增加的薪酬费用总额≤上年度实际薪酬
支出总额10%,并确保调薪后年度薪酬预算不超支。
2、置业总部各中心年度调薪人次≤本中心在岗人数的30%。
3、原则上,员工单次调薪幅度上限不得超过50%(晋升调薪、
调岗调薪等情况除外)。
(三)调薪资格审核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调薪:
1、入职不满1年,或距离上次调薪不满1年(因岗位变动调薪
或薪酬结构调整除外)。
2、近一年月度绩效等级累计3次C级(含)以下的,或近半年/
一年绩效等级为C级(含)以下。
3、近一年存在重大工作失误或行政处罚或OA通报记录。
4、超出现有职位薪酬上限。
三、个别调薪
(一)晋升调薪
1、员工晋升转正通过后,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试岗期工作表现
及所属中心负责人意见,确定员工调薪幅度,原则上调薪幅度不得超
过80%。
2、现有薪酬超出晋升后岗位薪酬上限者,晋升后不予调薪。
3、晋升调薪自晋升转正后开始执行,其中当月15日(含)前转
正的,自当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薪资标准;当月15日后转正的,自
次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薪资标准。
(二)调岗调薪
1、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降职调整或岗位变动,人力资源部根据
变动后岗位薪酬等级及定薪原则结合相关领导意见,对员工薪酬予以
调整。
2、员工调岗调薪自岗位调整后开始执行:
当月15日(含)前调
岗的,自当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薪资标准;当月15日后调岗的,自
次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薪资标准。
岗位调整以人事任命生效时间为
准;无任命者以OA调动流程明确的调动生效时间为准。
(三)降薪调整
1、因故需对员工薪酬进行调减,则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结
合相关领导意见,对员工薪酬予以调整。
2、员工降薪当月15日(含)前发生的,则当月1日起执行降薪
后标准;当月15日后发生的,次月1日起执行降薪后标准。
四、权限管控
(一)调薪审批
1、置业总部各级人员调薪审批参照授权发文执行。
2、各事业部人员调薪需按照授权体系完成逐级审批。
批量调薪
需经置业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调薪申诉
1、置业总部管理序列8-11级员工调薪申诉由董事长裁决。
2、置业总部管理序列6-7级员工调薪申诉由总裁裁决。
3、置业总部专业序列3-6级员工调薪申诉由人力主管领导裁
决。
4、置业总部专业序列1-2级员工调薪申诉,由所属中心负责人
负责沟通解释,若中心负责人同意员工本人申诉意见,则统一向人力
资源部薪酬负责人反馈员工申诉意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裁决。
(三)其他权限
1、员工所属中心负责评价拟调薪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
具体调薪金额和调薪幅度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等级及年度预算等
情况确定。
2、人力资源部对调薪结果未进行最终反馈前,各级管理者不得
提前允诺、暗示或告知员工本人。
3、雏鹰(入职3年内)、实习生、工勤人员整体薪酬标准的调
整,由置业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发起。
五、调薪流程
(一)中心负责人提出下属员工调薪申请,人力资源部结合用人
部门意见对员工进行业绩、表现、态度等综合评定。
(二)符合调薪申请条件及公司整体人力资源战略的,由人力资
源部确定调薪幅度,填写《调薪申请单》(见附件1),逐级签批。
(三)签批通过,人力资源部向员工本人反馈调薪结果,发送《调
薪通知函》(见附件2)。
备注:
员工岗位晋升产生的调薪需另附人事任命发文、试岗期转
正证明及审批资料;员工降职、转岗、降薪产生的调薪需另附人事任
命发文或相关证明和审批材料。
第八条
第九条薪酬保密
一、薪酬信息范围
员工的薪酬信息,包括:
员工月度基本工资信息、绩效工资/奖
金信息、提成奖金/佣金收入信息、各项补贴收入信息、年终奖金收
入信息及其他薪酬相关收入信息。
二、薪酬保密要求
(一)全体员工
员工不得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场合谈论其他员工的薪酬信息或将
自己的薪酬信息泄露给他人。
若员工本人对自己的薪酬有疑义,可直
接咨询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
(二)薪酬核发人员
人力资源部薪酬模块人员以及财务部接触到薪酬信息的管理人
员和工作人员,对所接触的薪酬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
形式对外透露。
涉及薪酬信息的任何电子版文档须统一加密,密码持有者只可告
知有知情权的公司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薪酬信息的所有纸质版
文档须由人力资源部门薪酬专员统一负责归档和保管,不得由人力资
源部其他人员保管;财务留存的薪酬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文档由财务
系统指定人员负责加密、归档和保管,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三)员工上级领导
严禁各级管理者以平衡团队薪酬、工作激励等理由向人力资源管
理部索要下属员工的薪酬信息。
(四)其他人员
1、招聘人员因工作需要了解到的员工薪酬信息,不得以任何形
式对外透露,且员工聘用意向书等表明员工具体收入数据的电子版或
纸质版文档不得存放在人事档案中,须统一交给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
保管和存档。
2、法务等其他部门人员在审核员工薪酬信息证明类文件时,仅
可审核文件范本,不得审核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3、其他因工作原因了解到员工薪酬信息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
对外透露,或向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打探工作事项范围外人员的薪酬
信息。
三、其他规定
关于薪酬保密的其他规定参见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
议中条款。
第十条罚则
一、薪酬核发相关罚则
(一)因薪酬核发失误导致员工薪酬超发,员工应立即返还超出
额,否则,公司有权在次月发薪时直接扣除;若员工拒不归还,公司
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薪酬核发失误导致员工薪酬发放不足,公司于次月及时
补发,补发时效为同一自然年内,跨年失效。
二、调薪管控相关罚则
(一)人力资源部反馈调薪结果前,各级管理者提前允诺、暗示
或告知员工本人调薪额度,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影响范围及后果,
分别给予警告、OA通报批评或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并处以100-500
元不等的罚金。
(二)未按照规定调薪流程操作者,根据违反严重程度及所造成
的不良影响范围及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OA通报批评或更加严
厉的行政处罚,并处以50-300元不等的罚款。
三、薪酬保密相关罚则
(一)违反薪酬保密规定者,一经证实,全额扣发其月度薪酬,
同时根据影响范围及后果,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更加严厉的行
政处罚。
(二)任何探听或恶意泄露员工薪酬信息造成公司内部或社会不
良影响者,一经证实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相
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其他违反薪酬保密的惩罚措施参见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签订
的保密协议中条款。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附件
附件1:
《调薪申请单》
附件2:
《调薪通知函》
第十二条相关文件
《隆基泰和置业总部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
《隆基泰和置业总部绩效管理制度》
《隆基泰和置业总部福利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生效日期及解释权限
一、本制度由置业总部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凡与本制度相悖的制度、
规定或办法,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