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登记表本表须由纪检监察干部本人填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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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登记表本表须由纪检监察干部本人填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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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登记表本表须由纪检监察干部本人填写模板

 

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信息登记表

(本表须由纪检监察干部本人填写)

报告人:

(签名)

单位:

报告日期:

年月日

阅签人:

(签名)

阅签日期:

年月日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纪检监察干部本人亲自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填写完毕、审核确认后,请在最后1页的承诺栏签名。

2﹒纪检监察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纪检监察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对表格中的每一事项填写截止填报时的现状,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4﹒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

5﹒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纪检监察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纪检监察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纪检监察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6﹒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纪检监察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7﹒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8﹒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和“万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纪检监察干部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单位职务

任现职

务时间

职务层次

任现职务层次时间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

到县纪委工作时间

职级

联系方式

学历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系

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系

及专业

年度考核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参加社会团体情况

社会团体名称

在团体内所任职务

教育培训情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本人身份证号

配偶()身份证号

子女()身份证号

子女()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1、工作单位及职务请填写××市××县(市、区)××单位××部门××职务或从事××工作。

在高等院校读书的子女请填写××大学××学院(系)××专业学生。

在国(境)外就读的应注明××国家××大学××学院(系)××专业学生。

在国(境)外的家庭成员请填写××国家××城市××单位××部门从事××工作。

2、职务层次填写试用期人员、办事员、副股职、正股职、乡科级副职、乡科级正职、县处级副职、县处级正职。

职级填写二级科员、一级科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

3、“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是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父母、夫妻双方的兄弟姐妹,必须填写完整。

父母亲已去世的需填写原单位及职务,并写明“(已去世)”。

本人婚姻情况报告表

婚姻现状

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婚姻变化情况

无变化□

有变化

结婚□离婚□

丧偶□再婚□

变化时间

说明:

首次填报时,应填写婚姻现状,在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对应的□内划“√”。

再次填报时,婚姻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后的□内划“√”;婚姻发生变化的,在结婚、离婚、丧偶、再婚对应的□内划“√”,并填写变化时间。

奖惩情况登记表

时间

获奖名称

奖励机关名称

奖励层次

备注

时间

所受组织处理或

党纪政务处分

受处分原因

惩处机关

名称

备注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姓名

称谓

涉案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惩处机关

名称

备注

说明:

“获奖情况”和“受惩处情况”由本人填写,“奖励层次”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奖励。

工资、兼职及其他劳动所得情况表

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单位性质

兼任职务

组织批复文号

年取酬(万元)

其他投资或

入股情况

投资或入股单位

投资或入股单位性质

投资或入股方式

投资或入股金额(万元)

上年度年收益(万元)

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情况或有本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民间借贷关系。

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合计(万元/年)

工资(含津贴、补贴)

奖金

其他

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书画、评审等劳务所得(万元/全年)

合计(元/年)

讲学、咨询

鉴定、评审

写作、书画

其他

说明:

填报数据为上一年度发生数。

如数据均为“0”,此表不需要填报。

“投资或入股方式”分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工资一栏应填报上一年度扣除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后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全年实际所得的情况。

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计入工资收入。

配偶及子女有关投资及任职情况报告表

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姓名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企业性质

投资金额

(万元)

所占股份

(%)

配偶、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情况

姓名

企业名称

业务范围

担任职务

企业所属国家

(地区)

备注

说明:

企业性质是指: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及国(境)外企业。

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报告表

本人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

保管机关

国私普通

护照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往来港澳

通告证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本人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

姓名

审批渠道

事由

费用

往返时间地点

经费来源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在国(境)外投资情况

姓名

投资情况

投资金额

(万元)

备注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情况

姓名

国家或地区

学校名称

起止时间

费用/年

经费来源

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

子女姓名

国籍或地区

工作(学习)单位

婚姻登记

时间

子女配偶

姓名

国籍或地区

工作(学习)单位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境)外情况

姓名

移居国家地区

移居类型

移居时间

工作(学习)单位

说明:

1、“费用/年”折合成人民币,单位:

万元。

2、“移居类型”包括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形。

3、“在国境外投资情况”中,应汇总填写在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房产、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存款情况。

4、本表首次填报后,如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发生变化,则在变化的下一年度重新填报,无变化不需要填报。

家庭财产情况报告表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投资性金融资产情况报告表

开户人姓名

账户类型

填报前一交易日账户资金总额(万元)

备注

说明:

“填报前一交易日账户资金总额”为同一姓名下所有同类账户填报前一交易日的总资产金额,包括总市值和账户余额。

“账户类型”包括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其他投资性金融产品。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情况报告表

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现有住房情况

产权人

房屋

来源

地址(具体到

街道、幢、室)

建筑

面积

房屋

性质

获得房产时间

交易金额

(万元)

房屋出售情况

产权人

房屋地址

房屋性质

售房时间

交易金额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

1、本表所称“房产”,是指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2、房屋性质包括租凭公房、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军产房、安居房、自建房等。

3、房屋来源包括单位分配、房改购买、集资、自建、自购、继承、受赠等。

4、房屋出售情况填写自1998年11月30日以来相关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住房拆迁、赠予、置换等情况。

3、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拥有车辆情况报告表

车辆所有人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车辆来源

购买或受赠时间

说明:

本表所称“车辆”为依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各类机动车辆,已出售、报废并已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转移手续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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