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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法规往年试题.docx

物业管理法规往年试题

集团文件发布号:

(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19882)

 

物业管理法规往年试题

一、判断题

1、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包括空间、时间效力范围两个方面。

(错)

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自然人、法人方可成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

(错)

3、收受合同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

4、开除是物业管理行政处罚的一种。

(错)

5、在物业管理民事诉讼中,原告负主要的举证责任。

(对)

6、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以因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错)

7、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对)

8、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定金将归合同另一方所有,不得要求返还。

(错)

9、物业权属登记主要有确认、公示等功能。

(对)

10、在物业管理行政诉讼中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进行调解。

(错)

11、物业权属登记请于物业管理法中带有民事性质的规范调整的范畴。

(错)

12、占用主业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主业共有。

(对)

13、物业公司管理物业的基础是委托授权和合同约定。

(对)

14、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对)

15、在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自然人不仅可以依法享有物业所有权,而且还可以通过等平等协商与物业公司建立物业服务合同。

(对)

16、法律权利的结构是指权利的内部构成要素和形成过程。

(错)

17、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内的最高决策机构。

(错)

18、业主公约是指由全体业主承诺的,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修及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对)

19、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不需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错)

20、我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通过,其中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对)

21、业主不能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错)

22、收受合同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

23、物业管理民事纠纷具有易发性和普遍性。

(对)

2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制定各层级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基本依据。

(错)

25、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对)

26、物业服务管理物业的基础是委托授权和合同约定。

(对)

27、物业管理服务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

(对)

28、业主手册是指由全体业主承诺的,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修及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错)

29、小区停车位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不得自行出售。

(错)

30、业主委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

(错)

3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对)

32、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

33、物业管理民事纠纷中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阶段。

(错)

二、选择题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好物业相邻关系,一般遵循以下哪些原则(ABCD)

A、公平合理B方便生活C团结互助D有利生产

2、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现采取(ABCD)重大措施来促进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全面的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

A、立法B、考评C、招标D、资质

3、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ABCD)

A、某市物业管理公司因长期亏损而破产B业主林某因车祸而死亡

C、某物业管理公司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颁发《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申请

D、某物业管理公司对辖区内人行道路边一棵已枯死倾向路面的大树不采取伐移措施的消极不作为行为。

4、在物业管理纠纷中可能引发的刑事犯罪有(ABCD)

A、诈骗罪B、侵占财产罪C、故意伤害罪D、滥用职权罪

5、经过(B)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临时会议。

A、10%B、20%C、30%D、40%

6、宪法由以下哪个机关制定(B)

A、国务院B、全国人大C、全国人大常委会D、最高人民法院

7、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依法可享有下列(ABCD)权利。

A、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B、依法组建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权利

C、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D、共同使用物业公共设施的权利

8、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好物业相邻关系,一般应遵循以下哪些原则(ABCD)

A、公平合理B、方便生活C、团结互助D、有利生产

9、物业综合管理的特点有(ABCD)

A、综合性强B、专业性强C、服务性强D、适用性强

10、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物业管理(D)责任。

A、刑事B、民事C、违宪D、行政

11、下列哪些主体可以成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ACD)

A、房管局B、无行为能力人C、法人D、在华外籍教师

12、现代物业管理制度的产生,主要取决于下列哪些因素(AD)

A、区分所有B、专有部分C、共有部分D、社区

13、项目管理是现代小区管理的重要环节,但综合性服务更能体现现代物业公司管理的水平高低。

按照服务的性质,可将小区内所提供的服务分为(ABC)

A、常规性服务B、委托性服务C、经营性服务D、单一性服务

14、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诉讼的原则有(ABCD)

A、辩论原则B、处分原则C、对等原则D、检察监督原则

15、物业管理纠纷的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包括(ACD)

A、财产保全B、实体争议C、驳回起诉D、中止诉讼

16、下列属于仲裁协议法定内容的有(ABC)

A、仲裁事项B、仲裁机构C、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D、仲裁的意思表示

17、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BD)

A、行政诉讼可以进行调解B、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给被告人的行为

C、法院调解有开始、进行和结束三个阶段D、仲裁是以不公开审理为主,公开审理为补充的

18、物业管理纠纷的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包括(ACD)

A、财产保全B、实体争议C、驳回起诉D、中止诉讼

19、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迟交物业管理费时,可以采取下面的(C)措施。

A、断水、断电B、罚款C、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D、限制业主出入小区

20、物业服务合同属于(BD)

A、有名合同B、无名合同C、典型合同D、非典型合同

21、下列哪几项反映了“物业”具有的独特的属性(ABCD)

A、物业属于不动产B、物业具有单元性C、物业具有空间性D、物业具有环境性

22、下列哪几项体现了物业管理应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ABCD)

A、尊重和维护业主财产权利的原则B、自治管理、民主协商原则

C、契约自由、平等自信原则D、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23、下列属于仲裁协议的法定内容的有(ABC)

A、仲裁事项B、仲裁机构C、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D、仲裁费用

24、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下列那些部分组成(ABD)

A、专有所有权B、共有所有权C、特有全D、成员权

25、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的是(A)物业服务企业。

A、一级资质B、二级资质C、三级资质D、没有

三、简答题

1、简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

答: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有:

(1)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性质的多重性;

(2)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基本主体的特定性;(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居于主导地位;(4)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由特殊性;(5)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国家干预程度比较大;(6)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有严格的程序性和要式性。

2、简述业主自治自律原则。

答:

业主自治自律原则有:

(1)依法自治原则;

(2)积极自治原则;(3)规范自治原则;(4)民主管理原则;(5)接受监督原则;(6)尊重私权,公益优先原则。

3、简述物业管理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

答:

物业管理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

(1)不可抗力;

(2)正当防卫;(3)紧急避险;(4)受害人自己的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5)第三人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

4、简述物业管理立法的原则。

答:

物业管理立法的原则有

(1)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

(2)科学的创建性原则;(3)协调配套原则;(4)保障物业合理使用原则;(5)依法维权,自治自律原则。

5、简述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范围。

答:

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范围有:

(1)物业的验收接管义务;

(2)房屋装修装潢的管理义务;(3)建筑物及其设施的保养、维修义务;(4)物业小区的环境管理义务;(5)物业小区的安全管理义务;(6)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6、简述物业管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答: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检察监督原则。

7、简述收益性物业管理的特征。

答:

收益性物业管理的特征有:

(1)收益性物业管理是一种创造性的追加劳动。

(2)收益性物业管理具有时间的紧迫性。

(3)收益性物业管理必须实施现代化、专业化管理。

(4)收益性物业管理具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8、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答: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

(1)复合型

(2)专有部分所有权为主导(3)一体性(4)权利主体身份的多重性。

9、简述物业管理合同的特点。

答:

物业管理合同的特点有:

(1)物业管理合同属于我国合同分类中的委托合同。

(2)物业管理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

(3)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以当事人相互信任为前提,遵循平等互利、自愿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

(4)物业管理合同既是诺成性合同又是双务合同。

10、简述物业产权持有的形式。

答:

物业产权持有的形式有:

个体独有、共有、公有、特定复有。

11、简述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特征。

答:

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特征有:

(1)法律具有综合性特征;

(2)法定责任与约定责任相结合;(3)责任认定对技术规范有较强的依赖性;(4)法律责任是以民事责任为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为辅。

12、简述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答: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13、简述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因。

答: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法律规定的事实发生而终止。

(2)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终止。

(3)因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终止。

(4)基于合同的更新而终止。

14、简述承担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

答:

承担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有:

(1)行为本身具有可非难性。

(2)损害结构。

(3)因果关系。

(4)行为人心里主观过错状态。

15、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物业管理关系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实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物业服务合同既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16、简述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民事侵权行为的表现。

答:

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的表现有:

(1)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

(2)因物业维修施工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3)建筑物以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应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人除外。

(4)因妨碍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5)破坏、污染环境的侵权责任。

(6)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因妨害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四、论述题

1、结合实际谈谈物业管理纠纷的起因及其防范。

物业管理纠纷的起因分析:

(1)立法工作滞后,物业管理法规立法层次低,内容混乱,缺乏权威性。

(2)开发商前期遗留的问题引发后来物业管理的矛盾。

(3)缺乏的市场竞争机制。

(4)物业管理的服务概念没有建立。

物业管理纠纷的防范措施:

(1)完善相关立法工作;

(2)加大行业规范化管理力度;(3)培育和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把物业管理纳入市场运行的轨道;(4)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签一份具体明确、内容详尽的物业管理合同来规范双方的行为;(5)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2、试述业主公约的性质、特点。

性质:

(1)业主公约是业主(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非单纯债权性质的契约;

(2)业主公约是众多业主(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社会化的契约;(3)业主公约具有合伙性质、集团性质;(4)业主公约类似于劳动法上的劳动协约;(5)业主公约是有关区分所有人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规定,属于自治法规或自治规划。

特点:

(1)公约主体是全体业主。

在我国,不同地区在业主公约制定方式和产生效力等方面有所不同,但订约任必须是业主或代表全体业主的权益主体——业主(代表)大会。

(2)公约客体是物业使用、维修与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行为,是基于物权而派生的客观行为,即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等。

(3)公约内容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与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其中既有法律规范的内容,也有社会公共道德的内容。

(4)公约是经业主签约或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而生效,对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都具有约束力。

(5)公约的立足点是订约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行为的把握。

3、试述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民事侵权和违约行为的表现。

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民事违约行为的表现有:

(1)房地产发展商未按销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质量交付物业设施。

(2)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标准为住户提供服务。

(3)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管理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费和物业维修基金。

(4)业主或非业主的合法住户无正当理由拒交有关物业管理费用,如低层住户拒交电梯费和高压水泵费,业主因小孩无法入读附近重点中小学校而拒交管理费,这是住户最常见的违约行为。

(5)业主委员会不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的表现有:

(1)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

(2)因物业维修施工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3)建筑物以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应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人除外。

(4)因妨碍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5)破坏、污染环境的侵权责任。

(6)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因妨害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4、试述物业管理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

答: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般指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

如暴雨在极短时间内致使地下车库内的车辆被淹,造成损失,地下车库的排水系统没有问题的话,物业管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权利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行为人对侵害人所采取的合法防卫措施。

如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在捉拿小偷的过程中,将小偷刺伤,此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物业管理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3)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避免较大利益受损,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

(4)受害人自己的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

按照民法的基本原理,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损害,应当由自己来承担责任。

如业主因自行装修房屋,致使房间的电路受到损害,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

(5)第三人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

第三人过错致使损害发生有区别不同的情况。

如果第三人的过错单独导致损害的发生的话,被告可以免责,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损失的发生是第三人、原告、被告中的两者或多者的过错导致,则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各自承担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

5、结合实际谈谈物业管理活动中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

物业管理活动中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有:

(1)非法处置属于业主的物业共有部分及其设施。

(2)非法经营行为,主要表现为:

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3)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

(4)违法的转委托行为。

(5)妨碍管理行为。

(6)物业管理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驶职权行为。

五、案例分析

1、2003年4月,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广州海天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约定该住宅小区自2003年5月份开始由海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2003年8月,江先生入住该住宅小区之后,一直没有缴纳过物业费。

当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催促他缴物业管理费时,江先生认为自己买了房子自己住,自己管理,不需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江先生以拒绝承认物业管理公司与主业委员会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为由拒绝缴纳,并声明他将不会跟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任何物业管理关系。

经业委会多次出面调解也没有结果,最后物业管理公司把江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江先生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

问题:

(1)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能否对江先生发生法律效力为什么

该物业管理合同对江先生产生法律效力。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签订管理合同对小区内的业主都具有约束力。

除非经过业主大会讨论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等原因江先生可拒交管理费。

(2)如果该委托管理合同对江先生由法律上的约束力,江先生应该负有哪些义务

江先生负有物业管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主要是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在合同约定事项范围内的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义务。

(3)物业公司能否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

2、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先后在小区公告栏、住宅楼门口和小区大门上及附近商店,张贴“公告”多份,内容包括“物业公司违规操作,乱收费、扣押维修基金甚至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今后决不会再续聘物业公司,暂停缴付停车费”等。

物业公司认为自己的商业信誉、企业声誉受到了损害,将小区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表示:

由于业主委员会的诬告,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严重下降,要求小区业主委员会立即停止对其信誉和声誉的侵害,公开道歉;同时请求判令业主委员会赔偿损失。

业主委员会坚持称自己代表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张贴公告仅是针对了原告违规的具体事实。

问题:

(1)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吗

答: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在小区内张贴公告,但要注意:

公告应当张贴在小区内制定的公共区域;其内容应当是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的真实、客观的陈述,不应当带有感情色彩。

(2)请问本案如何处理

答:

本案处理的焦点问题是公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客观;业主委员会应当对公告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负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业主委员会就要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3)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是什么关系

答: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3、2005年赵先生在顺景花园购买了一套三房二厅的住宅,但一直没有入住。

2006年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发出通知,催他补交一年的物业服务费,赵先生以未居住为由拒交。

赵先生是通过银行贷款购买的住宅,因生意失败,从2006年3月开始停止向银行供款,银行随即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将房产拍卖来还贷款,张女士通过拍卖取得了该房产。

2007年赵先生下落不明,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新入住的张女士补交赵先生欠下的物业费。

问题:

(1)赵先生以未居住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是否成立,为什么

赵先生的理由不成立。

因为日常所说的物业服务费严格意义上大多属于公共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像保安、清洁、绿化和公用维修等,是为整个楼宇、整个小区的服务,赵先生的房产会得到相应保值和增值。

所以赵先生在收楼和拿到钥匙以后,非因房屋质量问题,就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2)物业公司向张女士追索以前业主欠下的物业服务费的做法是否成立,为什么

物业公司不应当向张女士追索物业服务费。

首先物业公司没有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本身有过错,其次张女士通过拍卖取得了房产,自然无须对前手的欠费负责。

(3)你认为物业公司在此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物业公司先应当直接要求赵先生履行其义务,而不是去消极等待;其次,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其与赵先生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去诉诸法律,以法律的强制力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王某在小区内丢失三辆自行车后,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结果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2005年初,王某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催收2005年度的物业管理费。

王某认为自己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保安费,可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物业公司称,保安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自行车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

因双方意见不一,王某拒绝交纳2005年度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给付4304元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

(1)王某是否应缴纳2005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吗,为什么

王某应付物业管理费,因物业服务合同不能等同于车辆保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中的保安服务是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包括自行车的保管义务,王某以单车丢失为理由拒付管理费不能成立,只有当物业公司未能完成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才有权拒付管理费。

(2)在诉讼中王某是否能与物业公司进行调解,为什么

能调解,因为两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民事诉讼是以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表示为基本原则的,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行使或放弃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在诉讼中通过自愿协商来解决他们之间的法律问题,法院尊重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

5、2009年4月的一天,刘某到广州市天河区的祥景花园住宅小区看望住在这里的父母。

刘先生开车到该小区后,发现地下停车位已经没有位置了,他在物业服务公司人员的指引下将车辆停在了小区的空地上,小区是封闭式管理,进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都要进行登记,刘先生领取了停车卡,并在物业管理人员的要求下交纳了5元的停车费,刘先生离开小区时,发现车辆丢失了,刘先生和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一起报了警,但车辆一直都未找到,在此情况下刘先生向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索赔,这时他发现政府有关部门并未批准物业公司在此部位停车收费,物业公司也以自己并无收费资格,车辆保管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成安赔偿责任。

问题

(1)本案涉及到法律关系主要有那些

本案主要涉及到两类法律关系:

一是物业管理公司与车主形成的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另一类是物业公司与收费主管部门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

(2)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用小区公共部位进行营利,为什么

无权,因为小区公共部位已经摊入到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中,所以小区全体业主拥有该部分的使用权,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使用小区公共部位进行牟利。

(3)在本案中物业公司以自己并无收费资格、车辆保管合同无效的意见能否成立,为什么

不能成立,因为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性质不同,不能混淆在一起处理,有关物业公司对车主的民事责任问题,只要运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则即可处理。

6、李某住在单位宿舍内,该宿舍小区一直是由原单位后勤部门(后改制为劳动服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管理,但未取得物业管理资质。

从2005年开始李某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理由是劳动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而且没有管理资质,根本没有资格和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收取物业服务费。

但该小区的许多业主表示,该劳动服务公司服务还可以,物业费也比较低廉,如果引入物业公司来管理,物业费估计要大幅提升,因此希望能后继续聘请该劳动服务公司管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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