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的其主要特征是具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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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的其主要特征是具有.docx

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的其主要特征是具有

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的,其主要特征是具有

篇一:

第一章法律文书练习题

第一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中一个正确答案):

1.对法律文书适用范围作出正确表述的一项是:

()

a、诉讼案件B、非诉讼案件

c、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d、纪检案件和监察案件

2.法律文书制作的法律依据是:

()

a、程序法B、实体法

c、程序法和实体法d、宪法和政策性规范

3.法律文书的特征是:

()

a、具有法律效力B、具有法律意义

c、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d、具有可执行力

4.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

()

a、私文B、公文

c、议论文d、说明文

5.法律文书是记载()的文字材料。

a、法制活动B、行为

c、事件d、行为和事件

6.司法文书具有文字解释的()。

a、规范性B、程式性

c、约束性d、单一性

7.其他法律文书是()之外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a、法律文书B、规范性文书

c、司法文书d、公共文书

二、多选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答案):

1.法律文书的特征有()。

a、制作主体是实施法律的主体B、文书内容反映法制活动

c、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d、制作合法

E、制作的完全格式化

2.司法文书的特点有()。

a、法律的约束性B、内容的规范性

c、形式的程式性d、文字解释的单一性

E、使用的时效性

3.其他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有()。

a、法律的相对约束性B、内容的相对规范性

c、形式的相对任意性d、论证的相对任意性

E、选材的相对任意性

三、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

2.司法文书

3.其他法律文书

四、简答题:

1.简述法律文书的特征。

2.简述司法文书的特点。

3.简述其他法律文书的特点。

第二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中一个正确答案):

1.我国古代法律文书主要为:

()

a、司法文书B、非诉讼文书

c、司法文书和非诉讼文书d、其他法律文书

2.法律文书制作的法律性要求。

()

a、规范性文书不能捏造B、非规范性文书不能捏造

c、规范性与非规范性文书都不能捏造d、所有法律文书

3.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包括

a、首部B、正文

c、尾部d、首部、正文和尾部

二、简答题:

1.简述法律文书的特点。

2.简述法律文书的作用。

第三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中一个正确答案):

1.法律文书的主旨的确立,应注意()

a、多多益善B、宁缺勿滥

c、各取所需d、明确单一

2.法律文书的选材原则()

a、经济B、公平

c、全面d、科学

3.法律文书选材的基础()

a、经济B、科学

c、全面d、客观、真实

4.法律文书的语言精确的首要在于()

a、语义精准B、论证精准

c、文风朴实d、结构合理

二、简答题:

1.简述制作法律文书的指导思想。

2.简述如何做到制作法律文书的“选材科学”。

3.简述如何做到制作法律文书的“语言精确”。

三、论述题:

试论制作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中一个正确答案):

1.法律文书在叙述案件事实时,多采用()的方法。

)(

a、倒叙B、顺叙

c、插叙d、夹叙夹议

2.说理常用的方法是()。

a、论驳兼济法B、夹叙夹议法

c、直接驳斥法d、反驳法

3.说明的要求是()。

a、具体B、明晰

c、具体和明晰d、无歧义

二、简答题:

1.简述叙述的要求。

2.简述说理的要求。

3.简述说明的事项。

第五章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凡是以单位名义对外行文的外部司法文书,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

a、可以省略B、不能省略

c、必须省略d、既可省略也可不省略

2、凡是单纯以个人名义制作的文书,制作时要注意()

a、必须写字号B、不能写字号

c、可以写字号,也可以省略字号d、可以省写字号

3、立案决定书,是以()的名义制作的

a、县级以上公安机关B、刑事侦查部门

c、地市级公安机关d、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

4、公安刑事司法文书的字号一般应位于标题的()

a、标题的正下方B、标题的左下方

c、标题的右下方d、标题的左上方

5、凡是以部门名义制作的单位内部文书,字号()

a、不能省略B必须省略

c、可以省略d没有字号

6、公安刑事司法文书的开头要求()

a、先写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B、先写案件的基本情况

c、设置悬念,引起读者兴趣d、开门见山

7、受案、立案、破案三个环节的刑事司法文书的开头一般写()

a、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B、犯罪嫌疑人的简历

c、案件的具体事实及证据d、简要案情

8、仅以个人名义制作的公安司法文书,其尾部()

a、必须加盖公安机关公章B、可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c、不能加盖公安机关公章d、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9、记写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应当是实足年龄,以日计算,从()起,才认为满了相应的周岁。

a、生日的当天B、生日的第二天

c、生日的前一天d、生日当天下午

10、记写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应以()为准

a、身份证上的年龄B、户口本上的年龄

c、其实际生理年龄d、骨龄

11、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决定立案时,应制作()

a、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B、刑事案件立案决定书

c、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d、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

12、立案决定书由()

a、县以上公安机关制作B、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制作

c、当地人民政府制作d、承办案件的办案部门制作

13、立案决定书属()。

a、表格式文书B、填充式文书

c、叙写式文书d、笔录式文书

14、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核心事项是案件,因此其正文书的第一部分应先写()。

a、简要案情B、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c、受害人的基本情况d、报案人的基本情况

15、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字号()。

a、不能省略B、可以省略

c、不存在d、改写成编号

16、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制作主体是()。

a、民警个人B、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c、承办案件的侦查部门d、侦查部门和民警

17、起诉意见书制作完毕送达后,如果发现新的同案案犯或新的罪行,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

a、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B、针对新的罪行制作一份补充起诉意见书

c、向人民检察补报新的罪犯或新罪行d、作为治安案件处理

18、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要求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就制作()。

a、补充侦查报告书B、补充侦查说明书

c、提请批准逮捕书d、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

19、要求复议意见书是一种()文书。

a、叙写式B、表格式

c、填充式d、笔录式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文书中属公安机关司法文书有()

a、公安交管理文书B、公安刑事法律文书

c、看守所文书d、出入境管理文书

2、公安刑事司法文书的特点有()

a、文体的规范性B、结构的相对固定性

c、执行的强制性d、语言的单一性

3、公安刑事司法文书格式的修改,必须坚持()等原则。

a、合法B、实用

c、打击与保护并重d、强化监督

4、制作公安刑事司法文书,要求做到()。

a、描述事实清楚B、引用法律准确

c、证据确实充分d、语言精练

5、按照公安刑事司法文书的性质作用分类,可以分为()

a、证据性文书B、决定性文书

c、报告性文书d、凭证性文书

6、立案决定书的制作条件有()。

a、有犯罪事实B、要追究刑事责任

c、属本机关管辖范围d、呈请立案报告书已经领导批准

7、呈请立案报告书的立案根据部分包括()等内容。

a、现场勘查情况B、现场调查访问情况

c、鉴定结论d、已知侦查对象的活动情况

8、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审批结果有()。

a、同意侦查终结B、撤销案件

c、移送作为治安案件处理d、重新侦查

9、记写起诉意见书的犯罪事实常用的方法有()。

a、时间顺序法B、综合叙述法

c、突出主罪法d、突出主犯法

三、填空题

1、公安刑事司法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制作和使用的具有特定()和()的文字材料。

2、公安刑事司法文书的结构内容一般包括首部、()和()三个部分。

3、公安刑事司法文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和()组成。

4、拟写公安刑事司法文书的标题应能确切揭示文书的()和()。

5、记写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应以其()时的年龄为准,确定其是否具有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应以其()时的年龄为准。

6、按照体裁来划分,公安刑事司法文书可分为()类文书、()类文书和叙述型文书。

7、立案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对发生在本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认为(),需要(),报请领导批准后制作的作出立案侦查决定的刑事司法文书。

8、刑事案件立案决定书标志着案件开始正式进入侦查阶段,是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的()及()。

9、()是制作立案决定书最重要的前提条件。

10、《呈请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内部下级向上级所写的兼具()与()作用的审批性文书。

11、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对已受理的案件材料,经过迅速审查,认为()需要(),符合立案条件时制作的报请领导批准立案的司法文书。

12、获领导批准后的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制作()的依据。

13、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包案件受理情况、()、立案的理由和()四个部分组成。

14、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又称()。

15、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在需要撤销案件时制作的报请()

篇二:

法律文书综合练习(问答题)

1.法律文书与诉讼文书有何联系与区别?

答:

诉讼文书顾名思义是说涉及诉讼的法律文书均应包括在内,即应包括司法文书及民用的涉及诉讼的法律文书。

目前我国部分重要的法律以及有的司法机关也经常使用这一术语。

当然这也是法律文书中占比重最大的一部分。

但是也必须看到文书这一概念也还包含着大量的不涉及诉讼的法律文书,这也是不容忽视的。

2.法律文书有哪些基本特点?

答: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处理法律实务的文书,有许多不同于一般文章的显著特点,现在就其主要特点介绍如下:

(1)主旨的鲜明性

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突出的主旨,主旨是指制作某种文书的和文书的中心意思。

因为法律文书都是为了解决一定的法律实际问题而制作的,自然必须具备明确的目的,这一点不同于仅是为了泛泛宣传而写的文字。

这就是说法律文书的制作都有明确具体的目的。

(2)材料的客观性

文书的主旨要靠材料的叙写说明予以反映表达,包括事实材料和文字材料。

作为法律文书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绝对客观真实的材料,来不得半点虚假,也不能进行所谓合理的想象。

这一点与文学作品中所使用的材料截然不同。

在这方面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明确材料和主旨在文书制作过程中的辩证统一关系。

材料本是第一位的。

第二,运用材料说明表达主旨时,必须对材料加以选择,也就是说要围绕主旨选择材料。

第三,在文书的文字表述上,还应善于把对材料的具体叙述方法和概括方法两者自然地结合起来。

(3)内容的法定性

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不同于一般文章的写作之处,在于它既要符合一般写作规律的要求,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对某种法律文书的法定要求,写清必须具备的法定要素。

多数重要的法律文书应具备的法定的内容是:

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情事实,对案件性质的认识判断,对案处理的意见。

(4)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是一种在形式上具有明显程式性特点的文书。

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结构的固定化

从多数的法律文书形式看都由较固定的结构组成,可以分解如下:

┏━制作机关(单位)、文种名称、编号

1.首部━╋━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由、审理经过等

┏━案情事实

2.主体━╋━处理(请求)理由

(正文)┗━处理(请求)意见

┏━交代有关事项

3.尾部━╋━签署、日期、用印

┗━附注说明

其中,主体(正文)部分中的处理(请求)意见,在民用的法律文书的诉状类文书中,按格式规定放置在案情事实之前,即:

┏━请求意见(诉讼请求)

主体━╋━案情事实

(正文)┗━请求理由

(二)用语的成文化

不少法律文书都有部分相同的专业术语和表达方法。

为文书制作者使用时提供方便,也为表述统一的法律意向,在文书格式中,设定了部分固定的文书用语,使其文字成文化。

这既便于文书的制作,又避免法定要求在语言文字上的不准确或不统一,同时也是其程式性特点的具体表现。

(5)解释的单一性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上要求做到精确无误、解释单一。

只有达到这种要求,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实效。

(6)使用的实效性

严格地讲,任何文章都有一定的实效,没有实效的文章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但是,必须承认有的文章其实效性是不明显的,或者说其实效的显现要经过漫长时间,是潜移默化的;而法律文书的实效则不同,它是十分具体的、明显的,是可以摸得着看得见的,有的还具有强制性。

特别是司法机关制作的司法文书,都是为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贯彻实施而制作和发布的,而且它的制作和发布都是要收到具体的实效的。

3.法律文书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

法律文书是进行各种法律活动和处理法律事务的产物,因此法律文书的作用是和各种法律活动的进展以及法律事务的处理同步发挥的。

它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启动和深入发展以及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都具有明显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法律文书是一个国家法律规范和法律职能的具体体现。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论,它的制作目的和制作内容就是为了具体地贯彻和实施国家有关的某项法律。

因此,我们认为,法律文书的首要作用就在于保障法律的具体实施。

所以说它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法律的宣传要靠正面讲解各种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

但是仅靠单纯的宣讲法律的种种规定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通过具体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的文书来阐释有关的法律规定。

而且后者往往能起到更加有力的宣传和教育广大群众的作用。

在这方面,无论是具有明显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还是仅具有法律意义的民用法律文书,都有不容低估的宣传作用。

(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

各种法律活动的推动和进展,都必须用一定的文字加以记载。

这种文字的记载就是各种法律文书。

有的法律活动的启动和转接也必须制作一定的法律文书才能实现。

(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

由于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因而它的质量的高低对于能否更好地实施法律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如前所述,法律文书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和忠实记录,因而保存法律文书必然是健全法律活动的文书档案的重要工作内容。

通过保存下来的法律文书档案,既对于检查总结法律的具体实施有着重要的文字凭证作用,同时也对进一步修订和改进法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应掌握哪些要点?

答:

法律文书叙述案情事实必须做到明晰清楚,使用的材料必须绝对真实。

因为事实是案件的基础,材料是说明事实的具体内容。

叙述事实的具体要求:

(1)事实要素,齐全完备

叙述案情事实,必须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

法律文书中的事实基本要素,除应写清记叙一般事件所必须写清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和结果外,还应根据法律文书的特定要求,写清其反映法律特点的要素,而且要区别案件的不同性质写清不同的具体要素。

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可以区别为两类。

凡记叙有关刑事类的案情事实,应写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案的时间、地点和关涉到的人物(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原因(目的、动机);作案的过程(情节、手段)和造成的成果;案犯的认罪态度以及证据。

凡叙述有关民事、行政类的案情事实,应写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关涉的各方(原告、被告、第三人等)、纠纷的起因、发展过程、造成的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和理由以及有关的证据,其中行政诉讼的案情事实,在叙述纠纷事实时,还应注意写清原告被行政处罚的行为事实(不涉及行政处罚的案子自然不写)。

叙述上述事实要素,力求写明其法律上的特点和要求。

当然叙述上述事实要素也不宜平均使用力量,有些要素是不言自明的,自然也可不写。

如盗窃罪犯的盗窃目的是极其显然的,一般可不写。

在叙述事实(广义的事实包括当事人的情况)时,还应该注意写清、写全有关的具体事项,特别是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要素一定要提供齐全。

(2)关键情节,具体叙写

法律文书中的事实叙述,要求具体写明关键性情节。

因为只有写明关键性情节,才有助于判明案件的性质和涉案人员间的是非正误、谁有罪和谁无罪。

通常所说的关键性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决定或影响案件性质的情节。

刑事类案件的事实中决定其是否属于犯罪的情节,或决定其属于此罪或彼罪的情节;民事类案件的事实中决定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的情节,都属于此类的事实情节,必须具体写清。

二是涉及当事人有无法律责任的情节必须具体记叙。

三是涉及问题严重程度的情节必须具体写清。

总之,这三类关键性事实情节,在叙述时必须力求具体说明。

(3)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法律文书叙述案情事实,特别重视有关事实的因果联系,对于“行为目的──行为本身──造成后果”这三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要求叙述清楚。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判明行为的性质,应否承担法律责任。

(4)争执焦点,抓准记清

有关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通常属于反映或处理民事、行政纠纷的法律文书,因而在叙述案情事实时,应特别注意把原被告之间争执的内容和焦点把握准确,并记叙清楚。

(5)财务数量,记叙确切

法律文书中的事实叙述,常常涉及财物或其他事物的数量,特别是财物数量更是比比皆是。

(6)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在法律文书中叙述事实,语贵平实,不追求辞藻的华丽,不采用文艺性的修辞手法。

一般排斥夸张、比喻等积极的修辞辞格的使用。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方法:

a.自然顺序法;b.突出主罪(重罪)法;c.突出主犯法;d.综合归纳法;e.纵横交错法。

(7)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法律文书中记叙事实所选择的事实材料,必须绝对真实,不容有半点虚假已如前述。

但是文书制作者所掌握的材料往往是大量的,其中有真有假,有反映表象的也有反映本质的。

这就需要在叙述真实时加以认真选择,进行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选择工作,其根本的标准是选用足以说明问题本质的材料,也就是要选择足以说明案件根本性质的典型材料。

(8)列举证据,确凿可信

在法律文书中,写清案情事实之后,列举充分有力的证据以证明案情事实确凿性和可信性,既是对事实部分的内容要求,又应该成为理由部分认定事实理由的坚实基础。

5.法律文书应从哪些方面阐述理由?

答:

理由论证是法律文书中的灵魂,是体现文书主旨的核心内容,必须依法论述,分析透彻,说理有力。

以期更好地收到法律文书的实效。

所以有人认为一篇好的法律文书应该是一篇论证精辟的说理文,看来是不无道理的。

论证理由的具体要求:

(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

严格说来,一篇重要的法律文书(如检察院的起诉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律师代书的起诉状等)其理由应该有两个组成部分,一是认定事实的理由,二是适用法律提出处理意见或请求意见的理由。

(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法律文书适用法律和提出处理意见的理由,既要严格遵循法律,更要注意事理分析。

做到以法诲人,以理服人。

(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

法律文书要以法论理,在引证法律条款方面,就必须注意引证法律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要力求做到引用适用于本案的外延最小的法律条款,以保证法律依据的针对性。

因此,凡法律有条、款、项之分的,应引证到与案情相适应的条、款、项,说明是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适用于本案。

再者,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条件下,尽可能引出法律条款的原文,以保证说理的明确性,这样让不熟悉法律的人听过或看过之后,都能理解法律的依据。

另外,引证法律时还要注意保证所引用法律含义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断章取义、有悖法律本义的做法。

此外在引证法律时,涉及论证案件实体问题时,应引证实体法,涉及程序问题时,应引证程序法。

一般在分析论证案件性质时引证实体法,而提出文书制作根据时引证程序法。

(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法律文书的理由实为整个文书的灵魂,必须做到瞻前顾后,一以贯之。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统领全文的作用。

我国古人把好的文章的内在逻辑结构概括为四个字,即:

起、承、转、合。

“起”是开头,“承”是承接展开,“转”是转折提炼,“合”是归结或作出结论。

目前我国的重要的法律文书(如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等)其基本的结构正是上述逻辑结构的固定化和程式化。

6.刑事主案报告书的正文应写的哪些内容?

答:

正文即立案报告的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立案的事实依据、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侦查计划。

(1)立案的事实依据。

这部分主要写明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

具体说要写明以下两方面情况。

首先,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

应具体写明案件来源情况,本案是被害人控告的,还是群众举报的;是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还是公安机关自己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的、查获的,等等。

同时写明报案人或者投案人的简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并写明他们与案件及被害人的关系。

如系公安机关自己发现和查获的案件,亦应写明发现和查获的情况。

其次,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

应当对报案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案件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包括鉴定结论)得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综合归纳,将下列情况叙说清楚。

第一,发案经过。

何时何地在何种情况下,发生了什么性质的案件,经过情况怎样,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动机、目的、手段是什么,造成了什么

后果,等等。

这些情况要根据已有的材料具体写明。

第二,已查明被害人的情况以及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

如系无名尸体,除姓名无法填写外,其他情况,比如性别、大概年龄、体貌和衣着特征,以及被害情况和致死原因等,均应写明。

第三,侦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

应当写明初步查明或者确定的侦查对象(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工作单位、住址以及主要的社会关系。

如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亦应当写明。

如犯罪嫌疑人不止一人,可按上述项目分别写明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这一部分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下基础。

第一,根据已经掌握的材料,对案情作出客观的分析判断,主要是通过对作案的时间、地点、手段(包括使用的作案工具)和原因(动机、目的)的分析,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判断,并初步确认犯罪事实的犯罪性质。

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提出侦查的重点和目的、要求。

案情分析既说明犯罪事实客观存在,又说明立案侦查的必要。

第二,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理由,说明符合立案的条件和标准。

即本案不仅有犯罪事实的发生。

而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完全具备《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同时又符合公安部颁布的具体立案标准。

第三,援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作为立案的法律依据。

(3)侦查计划。

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对案情的分析判断,制定切实可行的侦查计划。

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

第二,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步骤;

第三,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

第四,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

第五,侦查的时间要求,即预计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整个案件侦破的时间。

侦查计划应力求具体详细;案情简单的,侦查计划应简要一点。

对情况复杂的特大刑事案件,需要较长时间侦查的,可将这一部分的内容单独制作,写成一个全面、详尽的侦查计划。

7.刑事破案报告书的正文应写明哪些内容?

答: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破案报告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案件侦查结果;破案的理由和依据;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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