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外交制度史》评介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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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外交制度史》评介1
《汉唐外交制度史》评介
(1)
20世纪的中国史学,无论广度和深度都获得了长足的进步,研究层次日益深化,研究领域不断开拓,取得了空前的成就。
就历史上中国与外国的交往关系而言,先后出现了中西交通史、中外文化交流史、中外关系史等学科领域。
但对于历代王朝是以什么样的制度来管理对外关系的,学术界几乎无人问津。
就中国政治制度史而言,各类专史、断代史、通史亦层出不穷,成果甚丰。
但所有论著几乎全是研究内政方面的制度的,而对于与外交关系相关的制度则无专门研究,偶一涉及也是语焉不详。
那么,中国古代是否存在着管理对外关系的“外交制度”黎虎教授所著《汉唐外交制度史》便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
中国古代不仅有管理对外关系的外交制度,而且这一制度随着历史进程特别是中国古代对外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健全完善,及至唐代,已经确立起一套系统完备的古典外交制度。
《汉唐外交制度史》是学术界第一部专门研究中国古代外交制度的著作,是中国古代外交制度史领域的开拓奠基之作。
本书的学术价值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兹略作评述。
《汉唐外交制度史》首次在学术界明确提出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概念,并架构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结构与体系。
近代国际关系中有外交制度,这在学术界早已成为共识。
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外交以及规范外交活动的外交制度,对此学术界并无明确的认识。
本书认为:
“外交是国与国之间以和平方式进行交涉、交往的政治行为。
它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内政的延伸,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实现国家对外政策的方式和手段。
”“外交与人类文明历史同样古老,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先秦时期,外交层次较低,主要是配合中原王朝内部各诸侯国兼并战争的一种权宜之计,外交制度仅具雏型,零散而不成系统,处于萌芽和孕育阶段。
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建立,对外关系逐渐发展,特别是汉武帝开疆拓土,张骞凿空以后,中外关系空前活跃,外交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
经过汉—唐时期一千余年的发展演变,确立起一套系统完备的古典外交制度。
本书明确提出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概念,认为中国古代存在一套管理对外交往、交涉事务的外交制度,这一制度随着历史进程特别是对外关系的发展而处于变化之中,总的来看是不断健全和完善的。
中国古代外交制度和近代国际关系中的外交制度是有区别的,因此将其称为古典外交制度更为恰当。
这与古典外交和近代外交的区别是相适应的。
为了证明古典外交制度的存在及其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作者积十余年研究之功,以大量的历史事实为根据,以汉唐外交制度为中心,架构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的结构和体系。
本书将汉唐时期的外交制度分为决策制度和管理制度两个层面加以研究,这样的划分对于整个中国古代外交制度史也具有普遍意义。
作者认为:
“外交决策是外交制度中最首要和核心的问题。
”外交决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机器的运作过程,并由此而决定其外交方针政策的成败得失”。
“本书所要阐述的是这一历史时期外交方针政策的制订过程,即决策的方式、层次、程序、参与决策的成员、决策依据等。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本书三编中首列决策章,依次对汉代、魏晋南北朝、唐代三个历史时期的外交决策制度进行了考察。
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不仅应该包括政府机构及其沿革、职能,而且还应该包括政治决策。
在这一点上,日本学者近年的有关研究亦可资借鉴。
外交管理制度是外交制度的主体,也是本书的重心所在。
本书从专职机构和关涉机构两个层面研究了汉唐时期的外交管理制度。
所谓专职机构,就是以外交事务的管理为其主要职责的机构,主要是中央行政机构。
所谓关涉机构,就是以外交事务的管理为其辅助职能或与外事活动有所关联的一些机构,既有中央机构,也有地方机构。
本书用大量篇幅对汉唐千余年间外交管理制度的方方面面作了详尽的考察,其结构和体系对于认识整个中国古代外交制度史也具有普遍意义。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不仅架构了汉唐外交制度史的结构和体系,而且也架构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结构和体系;不仅是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开拓之作,而且也是奠基之作。
也就是说,本书不仅明确提出了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概念,而且还架构了一套系统完备的结构和体系,并通过内容翔实的研究为这一新兴学科领域的继续深入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汉唐以外其他朝代外交制度史的研究提供了路径。
根据本书的研究,其所架构的以汉唐为中心的中国古典外交制度史的结构和体系可图示为:
┌—皇帝决策·御前决策
┌—外交决策制度—┤
│
└—公卿百官决策
│
中国古典—┤
外交制度 │
│┌—中央外交专职机构
└—外交管理制度—┼—中央外交关涉机构
└—地方外交交涉机构
《汉唐外交制度史》对汉唐时期的外交决策与外交主管机构的职能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开拓性研究,勾画出了汉唐外交制度的基本面貌及其发展轨迹。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汉唐时期的中国古典外交制度,着重研究汉唐各王朝在对外交往时的决策、管理体制。
全书分上、中、下三编共十章依次考察了汉代、魏晋南北朝、唐代的外交制度,由于隋代时限短促而有关制度又与唐代基本无异,故下编实包括隋唐两代制度。
在每一编中,首叙外交决策制度,然后依次论述外交专职机构与外交关涉机构,关涉机构则是先中央后地方,地方机构则是先行政后军事与边防。
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主次有序。
汉代的外交决策为皇帝与公卿百官集议决策两级体制,皇帝决策是汉代外交决策制度的核心。
“根据外交问题的大小轻重缓急,以及统治集团权力分配的变化,在具体进行外交决策时,则有公卿百官集议决策、中朝决策、中外朝合议决策和有司决策等不同形式。
”皇帝决策的基本方式是御前决策,主要有御前公卿会议、御前中朝会议、御前公卿将军大议等三个层次。
本书依据大量史实依次考察了参预外交决策的成员、外交决策的程序、议题以及决策结果等问题。
作者认为:
汉代外交决策制度的特点是,“首次确立了一套大体完整的、系统的外交决策制度,在以皇帝为核心的金字塔式的外交决策体制中,采用多层次的多种多样的决策方式方法,较好地调动了统治集团的群体智慧,保证了外交决策的正确性”。
其“精髓是外交权力的高度集中”。
汉代外交决策制度,“成为此后中国古代封建皇朝外交决策的基本模式”,“具有开创和垂范的意义”。
由于汉代外交决策制度处于古典外交制度的确立阶段,局限较大,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无序性,皇帝决策与公卿决策之间的关系还不十分协调,对决策之封驳、审议未完全制度化,有时还保留着某些落后的决策方式,如卜筮决策。
魏晋南北朝特殊的政治形势使得外交决策制度呈现出多样性、变动性的特点,处于汉代二级决策向唐代三级决策体制的转变阶段。
这一时期“外交决策中的独断专行较两汉时期突出”,“大体经历了三国时期的帝王专决到两晋时期的权臣专决,再到南北朝时期皇帝专决的曲折转化过程。
”外交决策与政局变迁及朝议制度的关系在魏晋南北朝动荡多变的政治形势下显得尤为突出。
唐代外交决策制度较前代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立了“以御前决策为核心,宰相决策为基础,百官决策为辅助,多层次、多渠道密切配合、相辅相成的决策体制”。
唐代的皇帝决策主要是皇帝以不同方式召见臣下,即通过召开各种御前会议来进行外交决策,皇帝的独断专行少了,更多地集中了臣下的有益见解。
御前决策在不同时期先后主要有朝参、仗下、延英等方式,谏诤奏议是御前决策的主要补充形式。
宰相决策是唐代外交决策的第二个层次,其议题一般由皇帝下达,宰相集体讨论后以奏状上报皇帝,宰相也可主动提出问题讨论后上奏,奏状经皇帝批准后以诏敕方式下达执行。
百官大会是对汉魏以来公卿集议决策的继承,是指分别由尚书省和中书、门下二省召集的百官大会和台省联席会议,其主持者为宰相或皇帝指定的专人,大会“议状”上报宰相裁处之后再上报皇帝决断。
汉唐时期的外交主管机构是诸卿之一的鸿胪和尚书省主客曹,大体上是“以鸿胪主管外交事务,以主客主管外交政令”。
在汉唐一千余年间,中央外交主管机构及其职能随着社会形势的变迁特别是中央政治体制的演进而发生了变化。
本书结合具体史料,在各编中分别对鸿胪和尚书主客曹在汉唐时期的外交职能作了详尽考察,凡与外交有关的属官、职能均予以论述。
本书归纳出汉代大鸿胪接待来使、转递外交文书等六个方面的外交职能。
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主客曹在外交管理上的职能加强,地位也比鸿胪寺重要,本书将魏晋南北朝尚书主客曹的外交职能归纳为外交行政管理、外交接待事务、降附与侨民管理三条,并认为作为外交官的主客郎需具备博学高才、口齿辩捷等条件。
魏晋南北朝鸿胪寺的外交职能主要有接待来使、礼宾司仪等六项。
鸿胪寺官员仍需具备博识多闻、较好的仪容风度以及一定的外交工作经验等特殊的任职条件。
唐代鸿胪寺主要负责“藩国朝觐之礼”,已经基本上成为单一的外事管理部门。
本书爬罗剔抉,从大量零散史料中归纳出唐代鸿胪寺的外交职能共十六项,使唐代鸿胪寺行使外交职能的方方面面非常生动具体地呈现出来。
鸿胪寺还具有外交场所的职能。
鸿胪寺有三个突出的专业机构特点:
官员人选要求严格,须具备外交素质和才能;对鸿胪寺官员在办理外交公务中的纪律要求很严;鸿胪机关的管理也很严格。
主客司是唐代“负责外交政令的专职机构,与负责外交事务的鸿胪寺共同构成中央外交管理部门”。
“主客司主管外交的政令,指导鸿胪寺的工作,由鸿胪寺去具体办理外交事务。
因此主客司与鸿胪寺的外交职掌范围是一致的,只是政令指挥与执行政令的区别。
”本书将主客司的外交职能归纳为八个方面。
《汉唐外交制度史》对汉唐时期的外交关涉机构的外交职能作了全面翔实的考察,全方位、多角度描绘了多姿多彩的汉唐外交制度史画卷。
“外交工作复杂、细致而敏感,所以还需要中央与地方政府各个部门的配合与协作,才能实施并圆满完成这一任务,因而还有许多关涉机构参与其事。
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能并非外交,它们只是在外交工作的某些方面或环节加以协助或配合……这些机构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外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和部门,有了这些关涉机构才能保证外交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在中央,汉唐时期的外交关涉机构呈现了由少而多、由简而繁的发展趋势,由汉代的寥寥几个机构,到了唐代已发展到三省、六部、九寺、五监、诸省的许多部门,几乎覆盖中央政府的绝大多数机构和单位。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本书从大量分散零碎的史料中钩玄提要,条分缕析,对汉唐时期外交关涉机构的外交职能极其详尽地加以描述。
通过关涉机构及其外交职能,使我们看到了多姿多彩的汉唐外交制度史画卷。
汉代外交制度初创,关涉机构较少而职能并不十分明确。
本书考察了中央与外交事务有关的大司农、谒者台、符节台、黄门署等四个机构。
汉代地方机构亦具有一定的外交职能,如缘边州郡具有接待来使、供应使者等九方面的外交职能。
边防关塞、西域都护、使匈奴中郎将等亦有外交职能。
魏晋南北朝中央外交关涉机构,本书考察了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相关机构以及符节令与谒者台的外交职能。
南朝的中书舍人具有外交文书起草与外交接待两方面的职能;北朝的中书监令与舍人具有外交文书起草与外交宣诏、外交接待等职能;南北朝中书舍人下属之传诏一职亦有奉皇帝之命出使和参与外交礼仪工作之职能。
门下省在外交决策中有重要的作用,在外交管理中负有一定的职责。
北魏的南北部尚书主要负责南北边州郡,涉及与南北外交有关的事务也在其管辖之列。
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机构主要是缘边州郡具有九方面的外交职能,如接转使节、对外遣使、通互市、缔结盟约等。
都督、行台、总管、军镇以及边关、边境镇抚机构等职亦具有外交职能。
唐代外交制度的完善,还表现在外交关涉机构外交职能的制度化。
唐代外交关涉机构是作者用力最勤的内容之一,也是极其精彩的部分。
本书分中央和地方两章对唐代外交关涉机构进行研究。
中央外交关涉机构一章分别考察了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及九寺、五监、诸省的外交职能,并对唐后期外交管理体制的变化进行了论述。
中书省本部主要是指以中书侍郎和中书舍人为核心的中书省办公厅,其外交职能表现在外交文书与政令的起草等六个方面。
中书省下属的四方馆亦是唐代重要的外交机构,甚至可以认为是外交专职机构,其主要职责便是接待来使,也是外交警示场所。
中书省所辖客省、史馆也有一定的外交功能。
史馆“掌修国史”,凡有关外事方面的活动,各部门均需向史馆上报,以便作为修史之原始资料。
正是通过史馆的修撰,外国情况及唐朝外交关系才得以翔实地记载下来。
门下侍中及其属官典仪与赞者、符宝郎均具有一定的外交职能。
门下省有时也作为宴请蕃客的场所,具有外交场所功能。
尚书都省的外交职能主要是在外交文书的上传下达方面。
尚书礼部官员还参与各种外交礼仪活动,延揽外国人材之“宾贡科”也由礼部主持。
除主客司外,礼部其余三司与外交事务有密切关系:
礼部司所掌五礼中的宾礼全为外交礼仪,其余四礼也与外交有或多或少的联系,鸿胪、主客在处理蕃国丧葬之后也要向礼部司报告;祠部司负责域外传入宗教和外国僧侣的管理工作;膳部司负责来唐蕃客的食料供应方面的政令。
吏部司封司、户部户部司、金部司以及兵部及其所辖诸司、刑部司门司、工部虞部司等亦有外交职能。
礼部是唐代外交政令的主管机构,其主客司即为外交专职机构之一,凡有关外交之政令及礼仪均汇总于礼部。
此外,太常、卫尉、光禄、宗正、太仆、司农、太府诸寺及国子、少府二监、内侍省之内府局等机构的职掌也与外事工作有一定联系,本书对此也都加以考察。
唐代地方外交关涉机构,本书分为地方行政系统的道、州、县,军事与边防系统的道与军、镇、戍、关等,边境镇抚系统的都护等,其他有关的使职和中央派出机构等四个系统进行研究,“唐代地方外交管理工作就是由这四个系统分别负责、协同进行的”。
本书综合大量中外史籍的记载,对唐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外交职能进行了深入翔实、全面系统的论述。
关于唐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外交职能,归纳为迎送外交使节,行使对外权力、执行对外交涉,接转对方外交事项,边境贸易管理,外交行政与事务管理,掌握、上报蕃情六个方面22条,使我们对唐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外交管理职能有了极为详尽具体的了解。
唐代地方行政机构“具有全方位的外交管理职能”,“还有很大的、广泛的对外交往权力”,“是中央政府在地方对外联系与交涉的总代表”。
“唐代地方政府对于外交及涉外事务的管理,从最高地方行政机构的道,而州、县、乡直至最基层的村,逐级构成一个严密的、完整的金字塔式的管理网络。
来自天庭的敕旨可迅速地逐级下达到基层,基层碰到的涉外问题也可迅速地逐级上达天听。
只要需要,任何涉外事务均可通过这个网络上行下达,层层负责,上下协力,步调一致,密切配合,真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
此外,中央派驻地方的某些使职如押蕃使、押蕃舶市、市舶使、互市监等职也具有一定的外交职能。
押蕃使是唐代后期设于四周边境地区负责外交与民族事务的官职,多由节度使兼领,但与节度使并非一套机构,而是有自己的官印与属官。
押蕃使所负外交职能与节度使相同,文献所见押蕃使管理外交事务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朝贡管理、接转贡献、上报蕃情、过所管理等方面。
随着经济重心南移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东南沿海的广州、交州、扬州等城市发展为进行海外贸易的都会,其中广州成为唐代海外贸易的中心。
适应管理蕃舶之需,市舶使于唐代中后期应运而生。
“市舶使作为采购舶货这样一种特定商品的专使,与全面负责边境外交、外贸的押蕃舶使或押蕃使是不同性质、不同序列的官职。
前者是由边境地方长官兼任以负责外交、外贸管理的使职;后者是朝廷派往外地负责采购特定商品的一种专使。
”互市监名义上属少府管辖,实际上派驻于边境地区,由边境地方政府领导,“是中原王朝设于边境地区的对外贸易机构”。
唐朝对边贸的管理严格周密:
“首先要设置特定的互市场所,这个场所是封闭式的,保证其管理之便利和贸易之安全。
其次须在事先由互市官员与蕃人
商定物价。
第三,贸易有一定的日期和时间,在该日之卯时开市。
”
通过以上概略的介绍,我们看到,本书对汉唐外交制度的研究是全方位、多角度的,其内容涵盖汉代至唐代政治制度和中外关系的方方面面,多姿多彩的汉唐外交制度史画卷如实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这一点是本书的成功之处,也是其有别于以往有关论著的一大特色。
其研究思路将对今后的有关研究提供借鉴,有所启迪。
《汉唐外交制度史》遵循求真务实的史学原则,以大量史料为依据,在诸多问题上有创新和突破,可谓新见迭出,创获良多。
本书所有的观点都以充分的史料为根据,无一字无来历,表现了作者严谨的学风和扎实的治学态度。
上文所述汉唐外交机构的各项外交职能,史书记载或极零散或语焉不详,作者在搜集大量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分门别类,钩玄提要,终于将其极为清晰地归纳出来,这本身就是艰苦的学术创造工作。
此外,本书在诸多问题上都提出了有说服力的新见解,兹列举数例如下,以见其大概。
关于汉代大鸿胪的外交职能,官志仅记掌“四方归义蛮夷”,不仅简单,而且极为笼统含糊。
本书综合各种记载,具体归纳为六个方面。
据《汉书·功臣表》韩延年事,结合《百官公卿表》记载,说明其具有“接待来使,转递外交文书”之职能;据张衡《东京赋》及《汉书·萧望之传》、《续汉书·礼仪志》本文和注文,说明其具有“礼宾来使”的职能;据《汉书·西域传》、《后汉书·南匈奴传》等记载,指出其具有“礼送使者”之职能;据《续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南匈奴传》及《汉书·功臣表》记载,说明其具有“主持封拜”的职能;据《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汉书·王莽传》、《宣帝纪》及《西域传》等记载,论证了“来宾生活服务”的职能,并对“蛮夷邸”予以着重考证;据《说文解字》、《汉书·贾捐之传》注、《后汉书·马融传》注等记载,指出其具有“翻译”之职能。
东汉尚书主客曹,官志仅记其“主外国四夷事”,但究竟如何主管却并不明确。
本书据《后汉书·钟离意传》并结合其他史料,比较清晰地说明了主客曹主管外事的具体程序:
匈奴来降,汉明帝下诏赐缣→事下尚书台,主客曹负责起草诏书,下达大司农执行→执行完毕,经尚书台上报皇帝。
作者据此得出结论:
“诏旨于皇帝,尚书负责起草诏书并下达外朝公卿执行。
”还通过外交文书档案的管理与运用情况,进一步论证其职掌。
据《后汉书·应劭传》、《风俗通》、《论衡·程材》等关于《五曹诏书》及条品簿书的记载,推断主客曹亦应保存有相关诏书及行政档案。
又据《后汉书·陈禅传》,论证“由于尚书台保管了大量的有关文件,因此遇到在外交上的疑难问题时,就可以从中查阅有关资料,以为定夺之参考和根据”。
综合以上所述,最后指出:
“主客曹对外交工作的管理,主要是在外交政令方面,即有关诏令起草与颁行,以及有关文书档案之收藏保管。
”这样就使主客曹与鸿胪寺的外交职掌明确区分开来。
根据《洛阳伽蓝记》、《魏书》有关记载,本书对北魏四夷馆的性质、作用及统属问题作了考辨,多发前人所未发。
认为四夷馆“作为降附与外侨的居住区”;“四馆与四里相互配套,密切配合为用。
这些投附者先安置于四馆中,待三年之后才安置于四里之中,成为北魏的正式居民。
”指出《北齐书·徐之才传》所载萧综投魏后“敕居南馆”即四夷馆之一的金陵馆;《魏书·蠕蠕传》所载“洛南之馆”即四夷馆之一的燕然馆。
“四馆具有宾馆的性质,四里则是侨民居住区。
”“四夷馆除接待高级侨民之外,也居住着许多普通侨民……为一特定的外侨居住区。
”四夷里是一拥有五万人的规模巨大的外侨小区。
“四夷馆的设置是当时中外交流、南北交往发展的结果,是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个成果的进步举措。
”《历代职官表》认为四夷馆属鸿胪管辖,是历史上惟一指出其统属者。
本书据《魏书·萧宝夤传》、《肃宗纪》、《常景传》记载,认为四夷馆归尚书丞、吏部、主客郎这一系统负责,具体由主客郎管理。
在考察南朝主客曹沿革时,根据《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南史》、《魏书》有关列传及《酉阳杂俎》、《酉阳杂俎续集》、《八琼室金石补正》等文献记载,列出了南朝主客郎的详细名单。
又据《魏书》、《北史》有关列传及北朝墓志详细列出了北魏南北左右主客郎中名单,从而进一步证明了北魏主客之分曹。
《魏书》及《北史》之《邢伟传》记其于北魏末为“尚书郎中”,本书据出土《邢伟墓志》载其为“尚书南主客郎中”,说明直到北魏末主客仍是分曹治事。
据《南齐书·王融传》所载其于永明十一年以主客郎接待北使后所写《接虏使语辞》事,指出:
“南朝已经形成了主客郎完成接待任务之后的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当时规定在接待工作完毕后,接待来使的负责人要把接待过程中的谈话内容记载下来,完成书面报告——《语辞》。
”又据《南齐书·刘绘传》载,主客郎接待来使,“事毕,当撰《语辞》”。
可见这一规定确已制度化,“这表明我国古代外交的接待、谈判发展到南北朝时期已经相当规范,而主客郎在外交接待工作中已经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关于唐代的客省,资料零散,各种政治制度史论著均很少涉及,本书从零散史料中钩稽考索,对其沿革、职掌、性质等问题作了深入论证。
据《通志·宗室传》记载,客省始设于隋文帝开皇三年,唐代沿置。
据《玉海》及《旧唐书》、《通鉴》、《唐会要》等书记载,知唐代有内外客省。
又推断东内、西内客省为前后之别,并非同时有二内客省。
据《唐六典》知,京都有客省院。
据《全唐文》及《文苑英华》所载有关诏令知,唐后期有客省使、副使,由内官充任。
据《通鉴》胡注、徐松《唐两京城坊考》注,推断客省当隶中书省。
客省的职掌在官志中不见记载,本书综合《通鉴·代宗纪》、《新唐书·食货志》、《旧唐书·德宗纪》等记载,指出:
“客省的主要功能是收留两部分人员,一部分是国内人员,包括四方贡计未奏者、上书言事忤旨或不足采者、官员失职未叙者;部分是蕃国人员,即来朝见、贡献而尚未报答者、未封授者。
他们在客省等待期间,由度支供给廪食。
从外交工作而言,客省的作用与鸿胪寺客馆相类,但是鸿胪寺所居蕃客是一般的外交人员,客省所居蕃客是因故尚未能及时报答的一部分特殊的外交人员。
”
关于市舶使问题,学术界歧见纷纭,颇为混乱,本书对此作了一番总结性清理工作,澄清歧义,多所发明。
从有关史籍中钩稽出唐代市舶使的名单,是目前为止最为完整的一份名单。
认为唐代市舶使设于开元初,沿至唐末,唐后期出现了相关机构市舶使院。
有唐一代,并无市舶司这一机构,订正了学术界的谬误。
市舶使人选经历了由朝官而宦官而监军的历程。
市舶管理权从南朝以来一直由广州地方政府主管。
对于市舶使与岭南地方长官的关系,本书作出了圆满解释,认为“当朝廷派有市舶使时,则两者并存,共同管理”;“当朝廷未派市舶使时,则完全由节度使负责市舶事”。
学术界认为市舶使也可由地方长官兼领,本书认为地方长官不兼市舶使,地方长官是以押蕃舶使的身份管理蕃舶事宜的。
唐后期外交管理体制的变化导致宦官与使职差遣活跃于外交领域的情况,学术界对此从无论及,由于文献记载之缺乏,为这一问题的研究带来了不便。
本书根据大量日本古籍,结合中国史籍及碑刻资料,相互印证,比较深入系统地阐述了这一问题。
据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记》所载,说明“当时接待日本使团并负责其活动安排者为礼宾使,他在皇帝与来使之间直接进行联系。
”“礼宾院已被内诸司使所控制……礼宾使即是宦官。
”史籍中还可见到各种“中使”、“内使”、“监使”等在外交场合活跃的情形。
《日本后记》所载德、顺宗之际日本葛野麻吕遣唐使团的接待过程,“比较完整地记载了外国使团入京、在京活动和离京的全过程,翔实地反映了当时宦官和差遣在外交接待中的活跃情形”。
以上所举仅是极少的事例,便足以看出本书在求实和创新上的大体情况。
类似事例可谓俯拾即是,不胜枚举。
作者积十余年之功,遍检汉唐中外史籍及前人有关研究论著,摘录卡片两万余张,为本书的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当今出版异常繁荣,几乎人人皆可言著述的情况下,我认为仍然应当提倡黎虎教授的这种不怕吃苦、不计名利的治学精神,因为真正的学术创新只能来自于艰辛的劳动,而决不可能有什么速成之法。
《汉唐外交制度史》对古代外交与外交制度的一系列宏观认识,不仅有助于对汉唐外交制度史的深入理解,而且对相关学科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对古代外交与外交制度的一系列宏观认识,诸如古代外交的起源问题,古代世界外交圈问题,中国古代外交史与古典外交制度史的分期问题,汉唐外交制度史的演变进程及其特点的理论总结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