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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规范1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3-02-17发布2003-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行日期:

2003年7月1日

其中1.0.3、3.2.2、3.2.33.2.4

(1)、3.2.5、3.2.6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定的。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总结了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试点工作的经验,并借鉴了国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做法。

本规范批准发行前广泛征求了有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咨询机构、管理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五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负责管理。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

主编单位: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参编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电力联合会技经中心,中国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定额质检中心,机械工业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铁道部铁路工程定额所,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厅定额站,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山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宁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重庆市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主要起草人: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工程量清单编制...................................................................................()

3.1一般规定.....................................................................................()

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3措施项目清单...........................................................................()

3.4其他项目清单....................................................................()

4工程量清单计价...............................................................................()

4.1一般规定............................................................................()

4.2工程量清单计价........................................................................()

5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

6工程量清单格式.................................................................................()

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本规范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非招标建设工程计价可参照本规范。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1.1.3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1.1.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0.6本规范附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适用于建筑工程和构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适用于工业、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啊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0.3综合单价

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0.4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非工程实体项目。

2.0.5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06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2.07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

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2.0.8消耗量定额

在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施工条件下,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2.0.9企业定额

承包人依据本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及机械设备状况制订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单位工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3工程量清单编制

3.1一般规定

3.1.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

3.1.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2.1分部分项工程量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3.2.4分部分项工程量的项目名称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2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管理机构备案。

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6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2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3.3措施项目清单

3.3.1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3.3.1列项。

表3.3.21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1通用项目

1.1

环境保护

1.2

文明施工

1.3

安全施工

1.4

临时设施

1.5

夜间施工

1.6

二次搬运

1.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9

脚手架

1.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1

施工排水、降水

2建筑工程

2.1

垂直运输机械

3装饰装修工程

3.1

垂直运输机械

3.2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4安装工程

4.1

组装平台

4.2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4.3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

4.4

焦炉施工大棚

4.5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4.6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4.7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4.8

现场施工围栏

4.9

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设施

4.10

长输管道施工便道

4.11

长输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4.12

长输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4.13

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队伍调遣

4.14

格架式抱杆

5市政工程

5.1

围堰

5.2

筑岛

5.4

现场施工围栏

5.5

便道

5.6

便桥

5.7

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5.8

驳岸块石清理

3.3.2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表3.3.1未列出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3.4其他项目清单

3.4.1其他项目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3.4.2零星工作项目表应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3.4.2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3.4.1未列出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4工程量清单计价

4.0.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确定和调整、工程结算应按本规定执行。

4.0.2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4.0.3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0.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依据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设计文件或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的“工程内容”确定。

4.0.5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依据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

4.0.6其他项目清单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计列。

1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确定。

2投标人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根据“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确定。

3零星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应参照本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填写。

4.07招标工程如设标底,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4.08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自行制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时常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应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做为决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由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中和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做为决算的依据。

4.0.10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4.0.9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5.1工程量清单格式

5.1.1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

5.1.2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2填表须知。

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措施项目清单。

6其他项目清单。

7零星工作项目表。

5.1.3工程量清单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填写。

2填表须知除本规范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

7)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工程

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表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中介机构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填表须知

1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币表示。

 

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其他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2

 

 

零星工作项目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人工

 

2

 

材料

 

3

 

机械

5.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5.2.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5.2.2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2投标总价。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

及注册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合计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合计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2

3

4

5

 

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表4)

措施项目费合计(表5)

其他项目费合计(表6)

规费

税金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本页小计

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招标人部分

小计

2

2

投标人部分

小计

合计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1

 

人工

 

小计

2

 

材料

 

小计

3

 

机械

小计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综合单价组成

综合单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

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小计

合计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等特殊要求

单位

单价(元)

 

5.2.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招标人填写。

2封面应按规定填写、签字、盖章。

3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4工程项目总价表。

1)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措施增加项目。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投标人部分的金额必须按本规范5.1.3条中招标人提出的金额填写。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表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应按零星工作项目表的内容填写,工程竣工后零星工作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需费用结算。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措施项目分析表,应由招标人提出要求,由投标人填写。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1)招标人提供的主材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2)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容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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