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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海南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农业部关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快推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创建海南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省域农作物秸秆全量处理利用技术导则》〔农生态〔生〕〔2017〕9号〕、农业部办公厅推介发布《秸秆农用十大模式》〔农办科〔2017〕24号〕的精神,在省农业厅组织的2017年4-5月份关于海南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的数据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
海南省农业“十三五”规划指出:
海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高。
部分秸秆被直接还田或燃烧,高值利用方式有待进一步开发引导”。
依据海南省秸秆资源禀赋、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秸秆开发利用方向和总体目标,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好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内容,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破解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和难点问题,有利于形成秸秆资源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运行,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对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秸秆资源和综合利用现状
根据2017年4-5月份对省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结果,全省产生秸秆的农作物〔玉米、水稻、香蕉、菠萝、甘蔗、薯类等〕有534.99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361.26万亩,玉米种植面积28.35万亩,香蕉种植面积30.57万亩,其它〔甘蔗、菠萝、薯类、花生等〕种植面积114.81万亩,共年产427.84万吨秸秆。
〔一〕秸秆资源量
海南全省生产秸秆的种植〔玉米、水稻、香蕉、芭蕉、甘蔗、菠萝、薯类等〕534.99万亩共年产427.84万吨秸秆,其中玉米秸秆53.26万吨,占秸秆资源总量的12.45%;水稻秸秆195.87万吨,占秸秆资源总量的45.78%;香蕉、芭蕉秸秆70.35万吨,占秸秆资源总量的16.49%;其它秸秆〔甘蔗、菠萝、薯类等〕114.81万吨,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5.29%.
表1:
全省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统计表〔单位:
万亩/万吨〕
名称
玉米
水稻
香蕉、芭蕉
其它〔番薯、菠萝、甘蔗、花生等〕
合计
种植
面积
秸秆
种植
面积
秸秆
种植面积
秸秆
种植
面积
秸秆
作物
面积
秸秆
海口
儋州
三亚
东方
文昌
万宁
琼海
定安
临高
澄迈
陵水
白沙
屯昌
昌江
琼中
五指山
乐东
保亭
总计
%
100%
100%
从种植结构和秸秆资源分布看,东方市、海口市、文昌市、儋州市、乐东县、澄迈县和陵水县等7市县秸秆产生量占全省秸秆资源总量的%。
从秸秆种类看,玉米、水稻、香蕉等4种主要农作物秸秆约占全省秸秆资源总量的%,其中玉米秸秆占全省秸秆资源总量的12.45,主要分布在东方市,东方市的玉米秸秆量占省玉米秸秆产量的93.95%;水稻秸秆所占比重最大,占全省秸秆总量的45.78%,主要分布在海口、东方、文昌、乐东、澄迈、儋州、定安、陵水和琼海等市县。
从热带特色秸秆种类看,香蕉秸秆占16.49%,主要分布在儋州、东方、澄迈和乐东等市县。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及目标
1、现状:
表2:
秸秆资源已利用与可利用情况表〔单位:
万亩/万吨〕
县市
作物
面积
秸秆
总量
秸秆已利用状况
可利用资源量
肥料化
饲料化
能源化
基料化
原料化
返田
制肥
海口
儋州
三亚
东方
文昌
万宁
琼海
定安
临高
澄迈
陵水
白沙
屯昌
昌江
琼中
五
指山
乐东
保亭
合计
%
100%
100%
31.7%
5.1%
8.5%
0.2%
0.5%
54%
从省秸秆资源调查的结果〔见表2-秸秆资源已利用与可利用情况表〕看:
1〕返田占秸秆总量的31.7%、制肥占5.1%、做饲料占8.5%;海南秸秆综合利用占45.3%;
2〕据调查,返田其实是被动返田,即把秸秆丢在田里不管,没有经过返田前的处理或有效返田;因此,有必要进行规划、科学的返田,有效、科学利用返田的秸秆资源;
3〕结论:
除被动返田外,海南省的秸秆几乎没有科学、有效的利用。
需要有效规划与实施利用。
2、目标:
目前,海南省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45.3%,除去秸秆被动返田的31.7%,其综合利用率只有13.6%。
根据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省域农作物秸秆全量处理利用技术导则》〔农生态〔生〕〔2017〕9号〕的要求,秸秆适合返田数量在300公斤/亩,我省生产秸秆的种植亩数在534.99万亩,在充分返田情况下年需要160.5万吨秸秆;根据此导则,秸秆的收集率按80%计算,海南省在秸秆充分、有效返田的情况下实际利用率如下:
表3:
海南在秸秆充分返田的情况下实际利用率表
〔单位:
万亩/万吨〕
县市
作物
面积
秸秆
总量
收集率
80%
秸秆已利用状况
可利用资源量
肥料化
饲料化
能源化
基料化
原料化
合计
返田
制肥
合计
2.
02
%
100%
100%
%
6.4%
10.7%
%
0.6%
%
%
在充分科学还田、收集率在80%的情况下,海南全省的实际秸秆资源利用率在64.9%,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精神,实现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到达85%以上的目标,海南还要提高20.1%的比例,即还有综合利用69.02万吨秸秆才能到达85%的秸秆综合利用比例。
而海南省还有35.1%〔205.93万吨〕的秸秆可利用资源量可以利用。
因此,海南省“十三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艰巨:
1〕重新规划利用160.50万吨秸秆科学、有效返田,提高地力;
2〕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综合规划利用69.02万吨秸秆的利用,以到达“十三五”末〔2020年〕85%的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
用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秸秆作为农业生产中的副产品和重要资源,秸秆资源化和商业化利用前景广阔。
传统的刀耕火种,使秸秆燃烧和闲置现象在省内仍普遍存在。
秸秆燃烧可以消灭一部分杂草种子和细菌虫卵,燃烧后的草木灰作为有机肥可有效增加土壤肥力。
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件,禁止秸秆燃烧,积极推广秸秆粉碎、催腐快腐还田技术、引导和扶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项目,但是,秸秆综合利用率低、产业链尚未形成等问题有待规划实施解决。
1、利用技术单一
从调查的数据看,除秸秆被动还田占31.7%、制肥占5.1%和饲料加工占8.5%外,其它能源化、基料化、原料花等开发利用技术几乎未得到利用与推广。
还田占31.7%,应该说是“被动”还田,基本上就是把秸秆放在田里腐烂,没有经过粉碎、催腐快腐等还田作业。
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与省内的资源状况也相去深远,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与推广。
2、综合利用水平低,导致秸秆浪费严重
在水稻、香蕉、菠萝、玉米等产区,秸秆量大面广,长期以来对秸秆资源认识不足,资源观念薄弱,加之受农时、技术、劳力、比较效益及传统耕作习惯等因素的影响,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低,导致秸秆浪费严重,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燃烧现象时有发生,污染环境,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3、秸秆资源化利用效率低
秸秆能源化〔沼气、生物天然气、颗粒燃料等〕、肥料化〔科学返田〕、饲料化〔饲草、复合颗粒饲料〕利用途径在技术、规模、经济等基础条件方面还未形成,距产业化发展相去甚远。
4、未开发利用岛内香蕉、菠萝等特色秸秆的技术和产业体系
香蕉等秸秆是岛内特色秸秆,其产量有70.53万吨,虽然有水分含量大、纤维粗等劣势,但仍然不失为可以生产肥料、饲料的基础原料。
很可惜,目前此产业尚未形成。
开发香蕉、菠萝等特色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和建设香蕉、菠萝等特色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是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任务之一。
5.投入不足,政策性扶持力度不够
我省农民自有对秸秆综合处理投入力度弱,购置机具“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对秸秆综合利用缺乏长期的政策性扶持,农民利用秸秆的自觉性没有调动起来,给秸秆综合利用带来了相当的困难。
加强财政扶持力度,提高资金补贴额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农户投入,给予政策性信贷扶持,统筹部门资金使用,是建立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6.秸秆商品饲草市场基础不强,产业化经营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我省秸秆草业市场发育还远不够。
一是畜牧产业化水平不高。
分散经营、单家独户的小生产,难以形成稳定的商品饲草需求。
二是商品饲草营销网络不健全。
农机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秸秆利用大户发育还不成熟,政策性扶持的机制尚未建立,连接市场与农户的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凤毛麟角,产销之间没有紧密衔接的机制保证。
三是缺乏市场化运作经验。
饲草加工户商品经营意识淡薄。
四是秸秆企业和合作组织的土地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优惠政策和政策扶持。
7.秸秆收储运体系尚未形成
秸秆收储运体系直接制约秸秆产业化的发展。
秸秆收储运是需要成本的,风险也大,政府应该发挥一定的作用,促进秸秆收储运体系的建设与形成。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