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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淡化行业资料

第二节公司业务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行业监管部门

(一)、行业监督部门和协会

公司是一家集水处理设备、热风炉及烘干设备的制造、销售;水处理剂、锅炉辅机、仪器仪表的销售于一体的企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业务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和“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公布的《行业分类标准》(2013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子类“C359-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公司所处行业实行的监管体制为: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与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相结合。

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主要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承担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职责,根据市场化原则对海水淡化产业相关制造业进行宏观调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制造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设备的生产和质量进行监管。

国家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及卫生部门对公司水处理设备的产成品-净化水的质量和品质进行严格管控。

中国水处理协会当好国家行政部门的助手承担主管部门的委托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处理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开展水处理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会,全面提高水处理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组织对水处理新技术新产品进行评审、检测,组织开展水处理设备制造企业鉴定评审工作。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组织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与行业利益的相关活动,维护行业与会员的合法权益,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行业、会员、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对公司从事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提供服务,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节能技术与管理方法,协调会员企业间、会员与非会员企业间的关系及仲裁锅炉水(介)质处理行业中的技术性争议。

中国制造企业协会充分利用与国际权威学术机构、国际组织的专家资源和网络优势开展产业发展、宏观经济、投资环境、区域经济等重大课题研究,促进资源整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信息技术交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另外,中央政府相关部门还制定了全国性的水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地方政府根据不同水处理状况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法律法规,并对当地水处理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具体监管。

(二)、公司业务发展和资质

常州市康耐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始建于1998年1月,位于常州市城区东部,现有生产厂区占地13000m2、建筑面积10000m2,总资产7500多万元。

职工50余人,其中中专以上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0%。

公司成立初期,产品由仅应用于饮用纯净水行业快速拓宽至医院药厂、生化化工、电力电子、涂装清洗、喷泉泳池、太阳能光伏、船舶、海上平台用海水淡化、苦咸水淡化等多种行业。

2000年发行人结合自身技术储备和专业发展的实际状况,研制开发海军急需的舰船用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以此一举跨入国家军工配套企业的行列,经历了军用装备从无到有,从简单小型到智能大型的发展之路。

至2013年底,发行人为我国海军研制生产了适用于水下、水面中小型及大型航母平台,产水量从3t/d至150t/d的各种规格和用途的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及其配套设备400多台套,在海军舰船用反渗透海水淡化设备方面已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

目前海军新装和换装各类舰船(艇)海水淡化装置均为发行人研制、生产提供。

公司已成为海军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的主要科研生产基地,且公司拥有自动切管机、氩弧焊机等生产设备30余台套,现有设施已能满足当前阶段军品科研及生产需要。

发行人目前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704所、常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新产品研发能力。

2010年公司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改进研制项目获海军预研立项,该项目研发已通过了军方组织的方案设计评审、技术设计评审、施工设计评审、试验大纲评审及样机鉴定和项目结题,同意逐步装备部队。

2012年公司完成了西沙群岛中五个岛屿用反渗透海水淡化设备的研制生产。

发行人设有研发中心、综合部(保密办)、质管部、销售部、财务部、生产车间等健全的组织机构,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2004年1月通过新时代认证中心ISO9001、GJB9001A-2001标准质量体系双认证,2008年军品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综合评议,2011年6月通过GJB9001B-2009换版认证,取得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012年4月再次通过新时代认证中心国军标综合评议和扩大规格范围审核,同年11月获得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现已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保密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内控管理机制。

目前公司取得了如下资质和荣誉:

2007年12月、2012年8月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低能耗、小体积、低噪声舰船MFIA型反渗透海水淡化设备获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纯水设备获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2008年10月公司“○九一代艇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获总装备部军队科技进步集体、个人三等奖。

2011年3月、2013年11月公司连续获江苏省、常州市两级民营科技型企业称号。

2011年12月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证书;

2012年5月取得国家国防科工局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

2012年6月、10月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8项。

2012年8月公司通过海军装备部组织的装备承制资格现场审查,2013年8月获得海军装备部颁发的装备承制资格证书。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

(一)、主要产业政策

2003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将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列为未来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2004]36号),充分肯定了海水淡化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

同年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634号文),指出积极推动海水利用产业的发展。

2005年《国务院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推进沿海缺水城市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05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海水利用专项规划》,对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做出全面的规划和指导,2010年和2020年中国海水淡化能力的纲领性目标:

80万-100万m3/d;250-300万m3/d。

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要求积极开展海水淡化海水利用。

国家发改委海洋局《关于加快海水利用产业化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促进以海水淡化解决沿海地区的缺水问题。

2007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联合发布《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确立将海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源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点任务。

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提出“十一五”《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积极实施海水利用十大重点工程,包括海水冷却直接利用工程、大中型海水淡化重大示范工程等。

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从事海水淡化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财税优惠:

“企业从事包括海水淡化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8年国家海洋局《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提出重点开发应用海水淡化技术,带动海水利用产业快速发展。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七大战略新兴产业,海水淡化位列其中。

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领域支持新兴战略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明确指出,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应“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回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高度重视雨水、微咸水利用。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水安全,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鼓励海水淡化,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培养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海水科技发展重要任务中之一。

目前,海水利用发展已列入《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的重要地位。

2012年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提出,至2015年海水淡化规划达到220-260万吨/日(即5年内要新增160万吨到200万吨/日)。

到2015年建成2个日产能5万-10万吨的国家级海水淡化重大示范工程和20个日产能万吨级海水淡化示范工程,5个浓盐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发改委《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提高海水淡化产能。

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产能达到220万立方米/日以上,海水淡化对解决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

完善海水淡化产业体系。

海水淡化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

国家海洋局《关于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开发利用海水是解决我国沿海、海岛乃至内陆近海地区淡水资源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海水淡化产业已成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洋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表示将做好支持海水淡化技术研发与应用、健全海水淡化标准体系建设等七项工作。

2014年9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强化规划对节水的引领作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科学评估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统筹给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以及水安全、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协调。

(二)、行业环境和市场供求

水资源是一切生命的源泉,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所以水处理行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地球上水储量丰富,但是可利用的水资源有限。

据专家统计,地球淡水储量仅占地球水储量的2.5%,而参与全球水循环的动态水量又仅为淡水储量的1.6%,约为577万亿立方米。

其中降落在陆地上以径流为主要形式存在的陆地可更新淡水资源约为43万亿立方米,这部分水量逐年循环再生,是人类开发利用的主要对象。

然而这部分水量中约有三分之二是以暴雨和洪水形式出现,不仅难以大量利用,且常常带来严重的水灾。

所以,真正可被人类利用的淡水资源约12.5万亿至14.5万亿立方米,不足地球水储量的1%。

全球人均易于利用的淡水约为2,000至2,500立方米。

我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81万亿立方米,约占全球水资源总量的7%,居世界第六位。

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水资源约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2013年全年水资源总量2786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052立方米,世界排名第88位,被列为世界人均水资源贫乏国家之一。

从水资源的分布情况看,我国呈现东南多西北少,山区多平原少的状况。

全国约81%的水资源集中分布在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广大北方和部分沿海地区水资源严重不足。

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663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110个城市严重缺水。

华北、西北、辽中南、山东及沿海部分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

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水处理行业发展趋势来看,2013年及“十二五”末期,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对洁净水的需求增强以及水务工作的力度加大,尤其是“十八大”后新一届政府对海水淡化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加快推进,国家利好政策的持续发酵,海水淡化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行业投资能力进一步释放,整体供给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需求来看,未来由于我国经济结构转换、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消费升级,加上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对洁净水资源提出的要求,必将激发出水处理行业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巨大市场需求。

从行业发展的供求关系来看,未来行业供给和需求规模将持续扩大,短期内将呈现供给略小于需求的格局。

中国水处理市场在被称为水世纪的21世纪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水处理行业以年均15%的速度和数以万亿计的市场空间成为投资人心目中发展速度最快和最具潜力的行业之一。

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10年、2030年和205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分别达到40%、50%和60%,相应的城市需水量将分别增加到约900亿立方米、1200亿立方米和1500亿立方米左右。

按照中国“十五”计划,供水行业的年产值要从600~700亿元提高至近2000亿元。

2010-2015年期间,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投资需求为2200亿元,平均每年新增投资约360亿元;我国城市水处理行业的投资需求为7000亿元,平均每年新增投资1100亿元;水再生利用投资为300亿元。

庞大的洁净水需求量明示了水处理行业包括海水淡化产业的巨大机遇,这将为主营业务为水处理服务的企业带来乐观的盈利机会。

据推算,到2015年年底中国水处理市场有望达到7500亿元人民币。

我国的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截止2011年底,我国已建成日产百吨级以上海水淡化装置81个,在建装置10个。

截止2011年底,我国已建成海水淡化装置总产水量72万立方米/日,年均增长30%以上,到“十二五”末我国将实现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20万吨/日,届时将达到单套设备日产10万吨,基本保证一个十万人以上城市的生活用水。

在由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于2010年4月联合编制的《海水利用专项规划》中提到,到2020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50~300万立方米/日,海水直接利用能力达到1000亿立方米/年,大幅度扩大和提高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海水利用对解决沿海地区缺水问题的贡献率达到26%-37%。

科技部发布的《“十二五”海水淡化科技发展重点专项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20万-260万立方米/日,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全国建成20个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建成2个日产能5万-10万吨的国家级海水淡化重大示范工程和20个日产能万吨级海水淡化示范工程,5个浓盐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从投资主体的角度来看,国际水处理资本虽然拥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但是囿于国家在水处理行业,尤其是海水淡化产业对外资的种种限制很难在短期内大幅放开;而民营资本囿于资金规模和技术水平,很难独立获得市场准入资质。

因此,未来5年内我国水处理市场最主要的运营主体仍将是国有(控股)水处理企业。

从市场分工来看会越来越细,专业化、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管道施工、日常维修、漏水调查、科技开发等服务性业务将分别从传统的运营业务中进一步分离出来,成为跨区域连锁经营的专业化企业。

水处理运营市场的蓬勃发展,必将带来海水淡化相关建设业、制造业以及相关知识经济产业的繁荣。

在制定“十二五”规划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也指出,必须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等特征

水处理相关制造行业与下游水处理包括海水淡化产业客户的需求相关度较大,海水淡化相关行业的波动最终与人群对淡化水的接受程度有很大关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需求的越发突出,社会对水处理包括海水淡化产业及相关制造业的需求会越发提升,但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太明显。

从地域空间上来看,全国各地水需求量的差异较大,特别是中国海河流域,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由于是中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外加对淡水资源过度开采的情况日趋严重,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分地区和山东、山西、内蒙、河南部分地区和浙江大部分地区城市化水平高、经济与地域条件关联性强,是中国最为缺水的地区,极有可能首先出现大型的区域性水处理集团。

实际上,目前这些地区的区域性整合已经初露端倪。

在京津地区,北京自来水集团大举展开了对延庆、密云、怀柔等周边水司的收购,供水区域迅速扩大。

在长江三角洲,一个累计10年、投资高达66.41亿元的区域供水规划将在苏锡常地区的12个市、212个乡镇实施,在11890km2的范围内实现联网供水。

这些区域需求量较其他区域更大,因此行业区域性特征明显。

(四)、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目前,世界范围内无论是中东的产油国还是西方的发达国家都建有相当规模的海水淡化厂,尤其是中东国家,其70%的淡水资源源于海水淡化。

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发达国家也竞相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海水淡化装置和技术日趋成熟,规模不断扩大、成本不断降低。

水处理国际大型公司如法国威立雅、新加坡凯发、日本电工集团、美国海德能公司等,凭借更强的研发实力,更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更先进的运营和管理,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强。

威立雅早在1997年就在中国签订了第一个特许授权合同,近年来相继在天津、成都、上海、北京、珠海、遵义等市签订了多个水处理合同,建立了多个水处理厂,在中国的城市和工业用水以及在饮用水方面,已近有20多项业绩,竞争力极其强劲。

我国的快速发展导致的重大污染以及地下水过度的开采是中国成为了一个中度缺水国家,且水质不容乐观。

我国海水淡化及相关制造业起步较早,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一些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技术已跻身国际先进水平行列。

尽管中国的海水淡化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但我国10个沿海省市约150个沿海城市经济发达,耗水巨大,海水淡化市场巨大,外加上国家政策的鼓励,正促使海水淡化科技水平不断获得突破性的成果。

行业内的海水淡化及相关制造业重点企业有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公司、天津膜天膜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乐普实业发展中心、南京慧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

大部分占据省市区域内较大优势,主要瞄准国内国外的民用水处理市场及相关水处理制造业市场,业务范围较为宽广。

行业投资核心价值为量增价升,体现为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人均用水排水量与污水处理率双重提升以及自来水水价、污水价持续上升。

导致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盈利能力稳定,大量投资进入。

近年来水处理行业的投资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主,在国际水处理市场,VEOLIA、SUEZ等国际巨头主营业务多元化、市场国际化,盈利基本稳定,对行业的展望上,有望迎来水价普涨。

有别于逐渐发展完善的污水处理产业,较污水净化水更为廉价的海水淡化水及相关产业有望在水处理行业找到新的增长点。

(五)、上下游产业及发展前景

1、产业链上游

水处理的产业链上游为水处理设备制造产业,主要包括消毒设备、水质检测设备、膜元件膜组件、格栅及附属设备、水泵设备、宝气设备、阀门设备、吸刮泥机、搅拌器、药剂试剂、污泥浓缩脱水设备、鼓风机、滗水器以及管材管件等14个细分市场。

(1)、跨国企业垄断水质监测、曝气、鼓风机等高端精密仪器制造

①水质监测设备:

其细分产品包括COD在线分析仪器、氨氮分析仪、溶解氧分析仪等明类别,跨国企业HACH、赛莱默、ABB、普罗名特、梅特勒-托利多、日本岛津等厂商垄断水质监测仪器细分领域。

②曝气设备:

包括曝气头、曝气管、表面式曝气机等,主要包括ABBNOPON、赛莱默、格兰富、德国瑞好、DHV等厂商。

③鼓风机:

主要指离心鼓风机和罗茨鼓风机,西门子HV、日本百事德、芬兰HST、美国HIS等企业具备突出优势。

(2)、格栅、阀门、滗水器、管材管件等低附加值制造领域基本实现国产化

①格栅及附属设备:

主要是指格栅除污机,龙头企业包括宜兴泉溪、江苏一环、南京蓝深、江苏兆盛、唐山清远、江苏新天虹、江苏天宇等。

②阀门:

主要包括碟阀、止回阀、球阀等手动、电动、启动阀门,从业企业包括塘沽瓦特斯、川力智能、安徽铜都、郑蝶阀业、上海冠龙等。

③滗水器:

包括机械式、虹吸式、自动式、简易式等类别,主要包括江苏通用、无锡金源、江苏凌志、安徽国祯、江苏新天虹、江苏兆盛等企业。

④管材管件:

包含塑料管材、球墨铸铁铁管、钢管、玻璃钢夹纱管等类别,从业企业包括新兴铸管、广东联塑、山东球墨、本溪北台等厂商。

(3)、国产厂商在膜元件膜组件研发、制造领域的实力与跨国厂商并驾齐驱

膜元件膜组件主要是指为微滤膜、超滤膜、纳滤膜、反渗透膜和膜组件的研发制造,我国企业在此细分市场具备与跨国企业并驾齐驱的技术创新能力,实力雄厚。

①国内企业:

包括天津膜天膜、碧水源、海南立升、招金膜天等企业,且津膜科技、碧水源等企业已成功实现IPO。

②跨国企业:

包括美国GE、陶氏Dow、蓝星东丽、西门子、新加坡美能、旭化成等厂商。

2、产业链下游

水处理的产业链下游为投资运营环节,指为企业提供给水、待处理水及中水回用等环节提供服务的企业。

目前,该环节从业企业主要包括改制后国资企业、民营类技术企业和跨国企业等三支力量。

(1)、改制后国资企业是中国工业水务投资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国中水务、北控水务、重庆水务、中国水务投资、中节能、首创环保等企业,2012年凭借巨大的资本、政策优势加速区域推进,加速业务扩张。

(2)、民营技术企业主要包括桑德国际、中电环保、万邦达、巴安水务、维尔利等成功上市企业和晓清环保、美华博大、中持环保等知名公司。

民营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通过IPO、增发、并购等方式加速推进各自业务布局,但是由于水务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

(3)、跨国企业的业务增长逐步放缓。

20世纪80年代跨国企业开始大举进军中国水务市场,威立雅、苏伊士、泰晤士水务等企业在中国水处理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

2002年起中国开始深化市场化水业改革,从一方面来看该轮水改导致部分跨国企业撤离中国市场,凯发、普拉克、柏林水务则适时进入;另一方面,市场化水业改革推动中国水业龙头企业实现长足发展。

进入2012年,在地方政府理性引资意识加强、国际债务危机的背景下,跨国企业业务增长逐步放缓。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一)、竞争状况

从国内环保水处理产业的整体情况来看,国外竞争对手虽然规模庞大,但也存在水土不服、远程管理难等问题。

国内的竞争对手普遍的规模还在几亿到几十亿的区间,市场集中度不高,水务企业呈现分散经营状态。

市场竞争格局还在形成过程中,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机会。

其次,我国水务市场竞争模式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及设备提供,水务运营、水务投资和投资运营四种。

其中,工程、技术及设备提供领域竞争激烈,发展迅速,具有较强的内生能力,其竞争关键在于技术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水务运营、水务投资及投资运营的竞争关键在于政府关系、融资能力和运营能力,对外部资源要求高。

(二)、进入壁垒

(1)、严格的资质准入

2002年12月,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指出允许外资和民资同时进入、公平竞争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

因此,进入水处理行业已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碍。

但由于水处理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和生态安全,国家规定企业进入水处理行业需要符合特定的资质要求,并对水处理行业的投资运营进行监管。

此外,地方政府出于对当地水处理企业的保护可能对新进入者构成一定障碍。

(2)、地域障碍

供排水管网具有不可移动性和不可替代性,供排水设施与服务辖区一旦确定,投资运营商在服务辖区市场上的经营与占有率便具有支配性。

供排水设施建设必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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