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325320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6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docx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Godwillnottreathardworkingpeoplebadly,norwillhesympathizewithfakehardworkingpeople.Itknowshowhardyouwork.勤学乐观 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意外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北京市20__年死亡赔偿金:

729380元(即36469元__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抚慰金:

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

最低为779380元,最高为829380元。

  

(2)农村居民为: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

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

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0__年北京死亡赔偿金:

329520元(即16476元__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抚慰金:

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述两项合计为:

最低为379520元,最高为429520元。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想学法律?

找律师?

请上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

  3、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

  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

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4、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第31条规定的是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这条说什么呢?

就说第19条至第29条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项目,对于这些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要实行过失相抵,就是司法解释第2条当中提到的,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想学法律?

找律师?

请上

  条的规定,实行过失相抵。

凡是赔偿权利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都应当实行过失相抵,分担损失。

  5、选定受诉法院。

  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法院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法院管辖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

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当事人在起诉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法院时同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6、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

  由于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该公民生命的丧失,同时也给死者亲属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表现在物质上的极大损失,而且精神上的创伤及痛苦更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一个人的生命是无论用多少金钱也换不来的。

对死者亲属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又是客观存在的。

我国法律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规定了死亡赔偿金,还是考虑到上述因素,从实际出发,对死者亲属精神上受到的痛苦以金钱补偿的形式进行安慰。

这不仅是一种抚慰,而且在道义上也是对肇事者不法行为的谴责。

它反映了法律对生命权的保护得到了加强,也是对生命权予以重视的表现。

同时,有的死者生前或以后是家庭经济的主要________,其死亡造成家庭经济收入水平下降也是客观存在的,给予一定的死亡补偿费,也兼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性质。

  由于死亡赔偿金兼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的双重性质,对于该款项的分配,应当依照立法上设立该款项的目的,并结合我国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领受人的范围和分割原则。

领受人应确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因为他们所受到的精神创伤及物质损失是最大的,同时由于死者的非正常死亡,造成了家庭的残缺,对于生活、工作等方面影响最大的,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

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只能确定一个原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按照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应以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为主,精神补偿为辅。

死者的配偶及与死者死亡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应当多得,与死者死亡时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即可。

  7、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其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__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__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__护理天数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__护理天数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__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住宿费和伙食费

  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__住宿天数)

  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__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__(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__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__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__伤残赔偿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__(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__伤残赔偿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__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__伤残赔偿指数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________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________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__20年

  2、受害人人在60-74周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__(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__5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十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一般都不会太多。

  另外,各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都不一样,你要根据你们省上公布的数据来计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城乡园林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