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三变改革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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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三变改革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三变”改革的调研报告
8月上旬,市委改革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三变”改革调研的通知。
8月下旬,我们分两个组,分别前往舒城、裕安和金寨、霍邱进行实地调研,对其余3县区进行书面调研。
计实地走访了庐镇、春秋、苏埠、西河口及梅山、油坊店、城西湖、乌龙等8个乡镇16个村20个“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召开了县区领导、县区直相关部门及乡镇负责同志参加的8次座谈会。
9月初,市农委召开了全市农经重点工作推进会。
总的感觉,两项改革干部群众认可度在上升,参与度在提升,农民获得感在增强。
一、推进情况
1、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展顺利。
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也是今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准备阶段工作扎实,市、县(区)均成立了领导组、办公室,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落实了经费1920万元,培训1424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万份。
实施阶段进展快质量好。
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建账、审核、备案、汇总、纳入平台”等九步工作流程,全市8月底清查登记已完成的村1522个,占总村数的84%,核实已完成的村1398个,占77%,公示确认已完成的村766个,占42%,建立台账已完成的村362个,占20%,审核备案已完成的村99个,占5.5%。
舒城县清产核资进度快。
全县累计完成乡镇级清产核资2个,村级308个(其中148个完成公示确认,46个完成汇总上报),占总村数的78.2%,组级5736个,占总村民组数的70.5%。
完成账面资产清查7.3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0.41亿元,核实资产8.1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0.53亿元。
村、组级的资源类资产还在审核公示中。
裕安、金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10家会计事务所协助乡、村进行清产核资,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不变,公示、确认等工作流程不变,群众必须认可原则不变。
两县区已完成412个村的清查核实,占总村数602的68.5%。
2、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稳步推进。
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也是促进农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力之举。
8月底,全市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村268个,占总村数1808的14.8%,其中,4个省级试点村2017年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按时完成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界定、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和股权设置、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颁发股权证等步骤,实现收益分红。
金寨县作为2017年全国整县推进试点县,目前全县218个村已实现集体资产收益村村分红。
一是全面核清资产,做到家底清楚不遗漏。
按照“程序规范、过程公开、专业清查、群众参与”的要求,对全县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实物照片与地图标注相一致,实物数量与账簿记录相一致,四址边界与群众认同相一致。
初步统计,全县村级经营性资产近3亿元。
二是全面界定成员,做到积极引导不主导。
严格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坚持“宜宽不宜严、群众事群众办”的思路,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方案制定和资格认定,实行“一村一议”“一村一策”,全县共界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151171户、成员599883人。
三是全面量化股权,做到固定持股不分产。
股权管理上采取“一次性核定资产、一次性确定股权、一次性分股到户”的办法,实行“股权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授权方式;股权分配上只定“成员股”不设“集体股”,将经营性资产全部量化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股份权利,确保改革红利充分释放,股权分配不留“尾巴”。
四是全面释放红利,做到利益共享不受损。
按照“先试点,逐步推、保全面”的原则,稳步推进集体收益分红工作。
8月底,全县218个村实现村村分红,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达2407.39万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1399.93万元,人均分红23.34元,其中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集体收益分红269.35万元,真正实现了人人变股东、户户有分红的目标,充分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3、农村“三变”改革稳步推进。
我市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农村“三变”改革以来,试点先行,逐步推开。
目前全市共192 个村开展“三变”改革。
一是首批试点圆满完成。
全市17个试点村通过清产核资,集体总资产1.14亿元,其中折股量化资产1050万元,850万资金变股金,5400亩土地入股,37246人变成股东(其中32582人通过集体资产入股,4664人通过个人资产入股)。
保底收益分红430万元。
二是金寨县“三变”改革效益逐步显现。
金寨县作为整县推进试点县,全县218个村,目前已经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108个村,参与承接的主体达300多个,实施项目235个,带动农户3500多户,实现保底分红550多万元,实现集体经济收入344万元。
2017年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和扶贫资金3498.99万元,精选近百个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固定分红”模式,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200多万元,将其中60%收益分配给贫困户,每年为贫困户分红120多万元。
拥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通过“三变”改革,入股参股经营主体,壮大了集体经济收入。
油坊店面冲集体茶叶加工厂入股大叶茗丰茶叶公司,每年增加集体收入15万元;全军乡熊家河村在全省实现了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交易,金寨县西楼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竞得土地19.55亩,增加集体收入392万元。
三是其他县区试点范围继续扩大。
霍邱县确定13个条件较好的重点贫困村实施“三变”改革试点工作。
县政府整合项目资金390万元做为启动资金,扶持试点村改革,整合资金130万元,放大10倍,县农行为每个试点村贷款100万元用于解决“三变”改革试点承接主体融资难问题。
裕安区在苏南等5个村开展试点试点,清理资产9210.98万元,界定成员20176人。
叶集区在三元镇桥元、沣桥、新塘、龙元4个村开展了改革试点。
完成了清产核资和承接主体、股东组成、股权分配及收益分配方式的确定。
桥元村以21户农户180.74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村级集体资产、叶集区田园梦水产种植专业合作社三方股份制合作模式,通过合作经营,预计在本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5万元,入股农户户均增收2000元。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狠抓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精选试点村。
主要选择新型经营主体实力较强,干部群众有积极性,集体“三资”较多的富裕村或资源较多的贫困村,如裕安区苏南村集体资产2196.78万元,经营性资产429.96万元,霍山县青峰岭村虽为贫困村,但拥有2200多亩山场。
二是优选承接主体。
金寨县徐冲村选择麦吉农场作为承接主体,该主体诚信程度高、经营效益好、奉献精神强,发展休闲农业,有其他产业作为后盾,有力地保障试点取得成功。
三是推进股份合作。
指导试点村注册成立集体经济组织。
村实体、农民和承接主体按照试点内容,协商确定合作项目、方式和股份以及利益分配方式等,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股份化的合作经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
目前,各试点村均成立了公司或合作社作为资产运营实体,进行了实质性运作。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
增强承接主体和村集体、农户的契约意识和风险意识,实行保底收益加按股分红方式,使集体和农民获得稳定收益。
同时,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村集体资产、资金作为优先股,优先分红,不参与合作方经营主体破产清算。
“三变”改革初见成效。
一是运营模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有新尝试。
通过试点,我们摸索出“承接主体+农户”“承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运营模式,探索出“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和设置优先股方式,来保护农民和村集体利益。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有新发展。
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三变”改革,吸纳了自身发展所需的资源、资产、资金,有效解决了融资问题。
通过规范化经营,不断发展壮大。
三是农民收入有新源头。
通过入股的形式,盘活村集体闲置和农民手中资产,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农民到承接主体打工,增加了工资性收入。
四是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新路子。
通过“三变”改革,将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折算成股份,每年按股比可获得分红收益,使村集体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二、困难和问题
1、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足。
在“三变”改革中,可选择的少,有的村没有新型经营主体,有的村虽有新型经营主体,但承接能力弱。
去年雪灾,使设施农业损失惨重。
农业产业投资周期长,经济效益低,经营风险大,选择合适的承接主体难。
2、项目实施没有合法依据。
农业项目资金折股量化入股到经营主体,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上级没有出台可操作性文件,特别是折股量化比例、分红标准、分红年限、退股方式等没有具体的规定,加之项目管理越来越严,造成基层对农村“三变”改革项目实施、验收有关标准把握不准。
3、农经部门不仅要承担着传统的农经工作,而且要承担农村改革和农民增收指导两项重点任务。
农经队伍薄弱,人员老化,基层农经人员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日益凸显。
叶集6个乡镇街有4个乡镇街无农经站,另2个乡镇虽有农经站,但从事农经工作人员只有1—2人。
4、县乡推进机制不强。
有的县区领导认为,两项改革是农委的事,业务上的活,没有带队进行督查。
有的县区,相关部门参与不够,配合不力。
乡镇街分管领导的工作多,对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投入精力不够、时间不多;村两委正值换届,相当一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变动较大,加之扶贫等其他工作任务较重,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精力不集中,业务不熟悉,工作进度慢。
5、群众参与度不高。
虽然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动员,但因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在家人员多为妇女和老年人,文化程度低,对新事物新知识接受能力差,对集体事务关心少,因此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关注的少、参与的少。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
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及“三变”改革 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分管领导紧紧抓在手上,多次批示,多次督查调研,多次出席专门会议。
省里建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市督察制度,省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同志还将于9月、12月来我市开展第二次,第三次督察。
明年上半年,省里还要组织检查验收。
省委省政府要求,每年6月底前,12 月底前各市均要上报全市“三变”改革工作情况,并经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切实把三项工作摆上位置、抓在手上。
2、建立健全推进机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皖发[2017]27号,皖政办[2018]10号以及皖办发[2018]21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市四大班子分管或联系领导带队进行督察调研。
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推进会或现场会。
实行市,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组主要成员单位包保县区,乡镇制度。
加大改革推进力度,确保今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基本完成省里下达的550个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及360 个“三变”改革试点村试点任务。
3、加强县,乡农经队伍建设。
建议县级农经机构应升格,成立副科级农经管理局,参公管理,落实4-5个编制;乡级农经机构应该单独设立,“三权”上收县区农委管理;每乡镇应保证有3-5名专职农经人员;县乡应通过招录,补充新人员。
4、加大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
市级主要媒体电视台,皖西日报要不断宣传改革政策,鲜活典型。
分期分县区进行整版面宣传,突出对金寨两项改革成果的宣传。
加大对县乡村三级业务培训。
压茬进行,干到哪一步,培训到哪一步。
市里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
市县乡三级农经干部要切实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加大改革指导力度。
5、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优化土地流转奖补政策,扩大奖补对象,由单纯奖补粮食种植,向奖补粮食种植和特色种植转变。
增加市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资金,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新型经营主体和“三变”改革承接主体以及市级示范社,加大奖补力度。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力度。
实行新型经营主体用地指标单列,切实帮助用地难。
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省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实施办法》(财农[2018]496号)文件精神,重点将投入到农村的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量化为村集体持有的资金,集中投入到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
6、抓总结,抓探索。
认真总结,形成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金寨经验。
支持金寨县继续开展深度探索。
探索村党支部,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上,以三变改革推动脱贫攻坚的方法和路径。
7、建立健全“四权”体系,系统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即:
“确权”,明确产权归属,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
“赋权”,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股份权能实现路径和办法的探索,加大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力度。
“管权”,合理设置股权,引导科学确定股权管理模式和持股限额设定,建立股权分红等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活权”,就是加快建立完善县级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及其配套建设,进一步激活农村各类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