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铸件加工生产项目竣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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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铸件加工生产项目竣工
新建铸件加工生产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二月
建设单位:
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洪兵
编制单位:
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洪兵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电话:
139********
电话:
139********
传真:
---
传真:
---
邮编:
072650
邮编:
072650
地址:
保定市定兴县城关镇西辛告村西南
地址:
保定市定兴县城关镇西辛告村西南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5
8.1监测分析方法15
附件1:
环评批复
附件2:
验收监测方案
附件3:
项目备案
附件4:
土地
附件5:
营业执照
附件6: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附件7:
工况证明
1、验收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建铸件加工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
新建
(3)建设单位:
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保定市定兴县城关镇西辛告村西南
1.2项目由来
2010年11月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定兴县京保耐火材料厂)委托保定市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新建铸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定兴县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12月29日对该项目予以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按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18年1月,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华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日河北华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铸件加工生产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并于2018年2月10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NO.HQHJ字2018第F01036号。
根据检测报告,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为其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2、验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
(8)《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5月1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2验收技术规范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
(6)《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2.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保定市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铸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11月);
(2)定兴县环境保护局,定环表【2010】49号,《新建铸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0年12月29日)。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定兴县城关镇西辛告村西南,项目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15°49′04.7″,北纬39°17′28.8″。
项目北侧为新世纪加油城,东侧为新107国道,南侧为宏来汽车修理厂,西侧为原107国道。
距离项目较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830米处的西辛告村和东南侧930米处的南辛告村。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3-1。
项目大门位于厂区东侧,大门北侧为门卫室;厂区北侧为铸造车间;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机加工车间、办公楼和库房;西侧为抛丸区;中部为退火区,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图见图3-2。
3.2建设内容
3.2.1项目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4%。
3.2.2建设规模:
本项目年产车床机械配件6000吨
3.2.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图3-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图
3.2.4工程组成一览表
表3-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类别
名称
环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机加工车间
1座
与环评一致
铸造车间
1座
抛丸区
1个
退火区
1个
库房
1座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座
循环水池
2座
公用工程
给水
由厂区自备井供给
排水
项目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用于泼洒地面,不外排;生产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供电
项目年耗电量为90万kW·h,由定兴县供电局供给,电力供应稳定充足。
供热
项目冬季生产车间不需供暖,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
3.2.5公用工程
3.2.5.1给排水
(1)给水
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
生产用水全部为循环水补充水;生活用水为职工盥洗废水。
项目用水全部由厂区自备井供给。
(1)排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
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全部泼洒抑尘,不外排。
生产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一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2.5.2供电工程
项目年耗电量为90万kW·h,由定兴县供电局供给,电力供应稳定充足。
3.2.5.3供热
项目冬季生产车间不需供暖,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
3.2.6主要生产设备及设施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设施见表3-2。
表3-2项目主要要生产设备及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型号
环评数量(台/套)
实际数量(台/套)
变化情况
1
中频感应电炉
---
3
3
与环评一致
2
模具
---
60
60
3
退火炉
---
1
1
4
抛丸机
3720
2
2
5
卧式抛丸滚筒机
---
1
1
6
车床
C630-1M
6
6
7
车床
C615
1
1
已淘汰,闲置停用
8
车床
C618
2
2
9
车床
C620
1
1
10
车床
62100
1
1
与环评一致
11
车床
6240A
1
1
12
数控车床
---
3
3
闲置停用
13
立式升降台铣床
X52K
2
2
与环评一致
14
铣床
65
2
2
15
牛头刨床
BQ60100
1
1
16
钻床
Z516
2
2
17
摇臂钻
---
1
1
18
循环水池
3×2.5m
2
2
19
真空铸造机
---
1
1
与环评一致
20
电焊机
---
2
2
21
气焊
---
2
2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燃料,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3
表3-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及能源
实际消耗量
备注
1
原钢
6600t/a
---
2
锡铁
30t/a
---
3
锰铁
30t/a
---
4
石英砂
10000t/a
---
5
水玻璃
2200t/a
---
6
电
90万kW·h/a
---
7
新鲜水
300m3/a
---
3.4水源及水平衡
项目总用水量51.5m3/d,包括新鲜水量1.5m3/d和循环水量50m3/d。
新鲜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
生产用水量为0.6m3/d,全部为循环水补充水;职工生活用水0.9m3/d,其中0.7m3/d全部用于厂区泼洒地面,不外排。
生产循环用水量为50m3/d。
3.5生产工艺
3.5.1工艺流程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
将石英砂进行造型,然后将熔化的铁液浇铸入型壳,自然冷却后将铸件表面的型壳砂震落,废砂回用;之后对铸件进行退火,采用退火炉;再抛丸和机加工,抛丸机自带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最后对铸件进行综合检验,检验合格产品入库,不合格工件重新熔化处理。
项目机加工工序不使用切削液。
所用模具为购买成品,不需另行制造。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使用真空铸造机造型时无湿混工艺
图3-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3.5.2排污节点
项目排污节点如表3-4
表3-4项目排污节点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生产工序
主要污染物
排放特征
治理措施
排放去向
废气
湿混、落砂等工序
粉尘
(无组织)
连续
车间安装排风扇
大气
浇注
烟气
(有组织)
间断
设置移动式集气罩,产生的烟气引入滤芯式除尘器处理,与中频感应电炉烟气一起排放
大气
抛丸机
粉尘
(有组织)
间断
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套)处理后排放
大气
中频感应电炉
烟尘
(有组织)
连续
3台中频感应电炉安装2台集气罩(可移动)+1套滤芯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大气
废水
职工盥洗废水
COD、氨氮
间断
厂区泼洒抑尘
不外排
续表3-4项目排污节点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生产工序
主要污染物
排放特征
治理措施
排放去向
噪声
机加工设备、抛丸机等生产噪声
噪声
间断
采取基础减振,同时厂界绿化。
再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减噪
---
固废
电炉熔化
废渣
间断
收集后外售
造型
废型砂
间断
机加工
下脚料
间断
抛丸机
捕集粉尘
间断
回收再利用
中频感应电炉
粉尘
间断
职工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间断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6项目变动情况
环评设计
实际建设
变动分析
浇注工序无处理设施
实际建设为浇注工序设置移动式集气罩,产生的烟气引入滤芯式除尘器处理,与中频感应电炉烟气一起排放
浇注工序产生的烟气得到更好收集和处理,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芯式除尘器收集
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套)处理后排放
安装排气筒后,能更有效地降低粉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定兴县京保耐火材料厂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定兴县倬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
3台中频感应电炉,无处理设施
3台中频感应电炉安装2台集气罩(可移动)+1套滤芯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3台中频感应电炉产生的烟尘得到更好收集和处理,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
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全部泼洒抑尘,不外排。
生产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一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表4-1废水治理措施一览表
类别
来源
污染物
排放规律
排放量(m3/d)
治理设施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职工盥洗
SS、COD
间歇
0.7
---
不外排
4.1.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湿混、落砂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抛丸机产生的粉尘、中频感应电炉产生的烟尘以及浇注工序产生的烟气。
其中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套)处理后排放;3台中频感应电炉安装2台集气罩(可移动)+1套滤芯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浇注工序设置移动式集气罩,产生的烟气引入滤芯式除尘器处理,与中频感应电炉烟气一起排放;湿混、落砂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降尘。
表4-2废气治理措施一览表
名称
来源
污染物种类
排放形式
治理措施
排放去向
粉尘
湿混、落砂等工序
颗粒物
无组织
在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
大气环境
浇注
颗粒物
有组织
设置移动式集气罩,产生的烟气引入滤芯式除尘器处理,与中频感应电炉烟气一起排放
大气环境
抛丸机
颗粒物
有组织
分别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套)处理
大气环境
烟尘
中频感应电炉
颗粒物
有组织
3台中频感应电炉安装2台集气罩(可移动)+1套滤芯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大气环境
图4-2废气治理设施图片
4.1.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机加工设备和抛丸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通过给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设施,再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表4-3噪声治理措施一览表
噪声源设备名称
台数
位置
运行方式
治理设施
车床
11
生产车间
间歇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铣床
2
生产车间
间歇
牛头刨床
1
生产车间
间歇
钻床
2
生产车间
间歇
摇臂钻
1
生产车间
间歇
抛丸机
3
生产车间
间歇
4.1.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中频感应电炉熔化产生的废渣、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下脚料和工艺产生的废型砂收集后外售;抛丸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滤芯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年产生量及处置方式详见表4-4。
表4-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一览表
固体废弃物名称
来源
性质
年产生量(t/a)
处理方式
废渣
中频感应电炉熔化
一般固体废物
300
收集后外售
废型砂
造型
一般固体废物
1万
下脚料
机加工过程
一般固体废物
10
粉尘
抛丸机自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一般固体废物
58
回收再利用
中频电炉熔化时滤芯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一般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一般固体废物
3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2环保设施投资、“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
项目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5。
表4-5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
类别
环保措施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废气
抛丸工序处理设施:
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套)处理后排放;3台中频感应电炉安装2台集气罩(可移动)+1套滤芯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车间安装排风扇;浇注工序设置移动式集气罩,产生的烟气引入滤芯式除尘器处理,与中频感应电炉烟气一起排放
10
噪声
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厂界绿化;厂房隔声
2.0
固体废物
中频感应电炉熔化产生的废渣、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下脚料和工艺产生的废型砂收集后外售;抛丸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滤芯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0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一览表落实情况详见表4-6,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4-7。
表4-6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一览表落实情况
类别
治理对象
治理设施
治理效果
落实情况
废气
湿混、浇注落砂工序粉尘(无组织)
车间安装排风扇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套)处理后排放;3台中频感应电炉安装2台集气罩(可移动)+1套滤芯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浇注工序设置移动式集气罩,产生的烟气引入滤芯式除尘器处理,与中频感应电炉烟气一起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
抛丸机粉尘
(无组织)
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废水
生活污水
泼洒地面
不外排
已落实,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
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全部泼洒抑尘,不外排。
生产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一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
机加工设备、抛丸机和生产噪声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厂界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机加工设备和抛丸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通过给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设施,再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监测期间,噪声达标排放。
续表4-6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一览表落实情况
类别
治理对象
治理设施
治理效果
落实情况
固废
废渣
外售
全部处置
本项目本项目中频感应电炉熔化产生的废渣、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下脚料和工艺产生的废型砂收集后外售;抛丸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滤芯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捕集粉尘
回收再利用
下脚料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表4-7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内容
落实情况
1
该项目位于定兴县定兴镇西辛告村西南,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建成后年产车床机械配件可达6000吨。
已落实,项目位于定兴县定兴镇西辛告村西南,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建成后年产车床机械配件可达6000吨,与环评批复一致。
2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生产工艺为铸造和机加工,落实好除尘等措施。
噪声设备采取底座固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落实,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2套)处理后排放;3台中频感应电炉安装2台集气罩(可移动)+1套滤芯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浇注工序设置移动式集气罩,产生的烟气引入滤芯式除尘器处理,与中频感应电炉烟气一起排放。
经监测,颗粒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机加工设备和抛丸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通过给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设施,再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监测期间,噪声达标排放。
3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噪声:
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2类标准
已落实,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机加工设备和抛丸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通过给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设施,再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监测期间,噪声达标排放。
4
总量控制指标:
COD:
0t/a,工业固体废物:
0t/a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
6.61×10-2t/a。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工程分析结论
项目年产车床机械配件6000吨,主要原材料为原钢、石英砂等,主要设备包括高频炉、退火炉、抛丸机、车床、铣床、刨床、钻床等,主要生产工艺为铸造和机加工。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为湿混、浇注、落砂、抛丸等工序粉尘、职工生活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2)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污染影响。
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生产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地面,不外排。
因此,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分别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边界噪声达标,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按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的实际排放量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
COD-0t/a;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处置。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该报告表编制规范,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同意作为定兴县京保耐火厂“年产6000吨车床机械配件项目”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一、该项目位于定兴县定兴镇西辛告村西南,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建成后年产车床机械配件可达6000吨。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生产工艺为铸造和机加工,落实好除尘等措施。
噪声设备采取底座固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1)噪声:
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2类标准。
(2)总量控制指标:
COD:
0t/a,工业固体废物:
0t/a。
四、本项目竣工后,需向我局申请试运行,审查同意后,试生产三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6、验收执行标准
6.1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表6-1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
标准值
执行标准
颗粒物
浓度≤1.0mg/m3
排放速率≤3.5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6.2等效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表6-2有组织废气等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标准值
执行标准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6.3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表6-3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
标准值
执行标准
颗粒物
≤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